《亦舒(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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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 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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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
    走过一个花园,开满了花,我说:“费奥里。”
    她说:“费奥里。”
    我指着玫瑰:“露萨。”
    她点点头。她是这么的聪明。
    还有小店没打烊,我买了一支“芝拉蒂”给她。
    世界上有些事,是人永远也猜想不到的。
    我送她回旅馆,大堂一组沙发上坐着一个老头子,见了她马上站起来。
    他并不十分老,半老而已。风度很好,体格也还过得去,而且非常的礼貌。含笑为
我们介绍了。我们共同坐下来,喝啤酒。
    含笑的白裙子又弄脏了,她上楼换衣服,十分钟后下来,她又变了个样子,长发编
成一条辫子,窄脚裤、衬衫、凉鞋,与我们有说有笑。她这样的女子,是可以编入“奇
女子异地录”里的,看样子最多二十三四岁,却什么都会。
    那老人侍她如珠如宝,任何人看得出来。但他老了,老了便是老了,维持得再好也
是老了,保养得再好也是老了,老人是一个老人。
    他比不上含笑的教授,即使他骗了她,她还是甘心的,因为他会说,“你轻得像一
根羽毛。”他强壮,他漂亮,他有学问。
    他也比不上那个带她去看画的男孩子,因为那个男孩子会说:“你有一张鲍蒂昔里
的脸。”
    他甚至也比不上我,因为我会买“拉芝多”给她吃。
    在含笑的半生中,必然有无数的男人,无数的男人,各式各样的,令她开心一时的,
但是这个近老年的男人却是惟一爱她的人。
    含笑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她说:“我非常非常的幸运。”
    她说得很对。她的确幸运。
    我们三个人说了好一些话,说着意大利。
    那老头子说:“我这个太太,她一进博物馆,我就在旅馆打中觉,她一进去就不肯
出来。上次在伦敦,我的天,整整五小时。吓得我差点要报警。”
    含笑缓缓的把麻布衬衫的袖子卷起,像是没听到她的丈夫说什么。她活在她自己的
世界里。只要得到她份内该有的,她不理其他,
    过了一会儿,她丈夫向我道歉,他说:“我们明天一早走,对不起,我想睡了。”
    我连忙道歉,告别,他叫含笑送我。
    我们看着他上楼。他的确保养得很好。但,再好也是个老头——有钱的。
    含笑送我出大堂。
    她笑得很温柔。
    我说:“晚安。”
    她说:“邦纳昔拉。”
    我轻声问:“你会记得我吗?”
    她答:“我记得每一个人,而且希望他们也记得我。”
    “在什么情形下,你会记得我?”我问。
    “当我看见玫瑰,我会记得你,我会记得它们叫露萨。当我梳头,我会想起你,因
为你说我的头发够美丽。当我吃冰淇淋我会想起你,因为你买过给我吃。有一天,我会
回到意大利来,在翡冷翠,什么也不做,只是买一根冰棒,相信这一点。”
    我缓缓的拉起她的手,吻了她的手背一下,我转身走了。”
    我什么也不后悔。
    我从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生活的人。也从来没见过比她更懂得爱情的人,也没有见过
比她更懂得享受的人,她是一个十全十美的女人,她什么都有,她知道她是什么人。
    诚然,我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在这个堪称美丽的城市里,一日之间,我碰到了一个
这么可爱的女子,使我听到以前没有听过的话,见过以前没有见过的事,诚然,我还有
什么可后悔的呢?
    她并且说她会记得我,举了很多例子证明,即使是被骗,也是值得的,我很久没有
这么快乐了。我走在街上,看了那颗星,我唱——
    “星儿亮,星儿明,我今夜第一颗看到的星,希望我可以,希望我能够,如我今夜
许的愿。”
 红手套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短篇小说集《钟情》

平平同她妹妹元元说:“你知道家里一向不赞成你同他来往。” 
元元点点头,“我知道。” 
“我唯一的忠告是离开他。” 
元元默不作声,姐姐已经不肯多讲,整个情况令她厌倦,说真的也是,拖了有三年了。 
平平与元元性格不同,平平坚强独立自爱,而元元优柔懦弱,两姐妹却长得一般标致。 
平平当下说:“我不认为他这辈子会同他妻子离婚,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未打算这么做过,你白等了三年,要是愿意等下去,很快又另外三年。” 
平平伸手叫侍者结帐。 
元元恳求,她握住姐姐的手,“我需要你支持我。” 
“不,”平平凝视妹妹,“你需要的是坚强的意旨力,没有人可以帮到你。” 
她付帐后站起来走了。 
剩下元元一个人在咖啡室呆坐。 
元元的烦恼其实最常见,从她与姐姐的对白听来,我们可以知道:她想得到的男子,是一个有妇之夫,在这种典型的三角关系中,元元被称为第三者。 
这类角色不好演。 
尤其是元元,她碰到的那位太太非常冷静厉害,坐镇王府,不动声色,天天照样过她那悠闲舒适的生活,并不把元元放在心上,闲时同亲友说起这么一个人,伊怪同情的:“是受过教育的呢,自费,老王艳福不浅”,完全家是说别家的事似,就算是说别家,也还嫌语气凉薄。 
僵持下去,谁最吃亏,路人皆知。 
元元叹口气,站起来要走,取过台子上的手袋,发觉手套只剩下一只。 
她看看台子底,并没有另一只的踪迹,怕是丢了。 
她只是惆怅,这阵子心不在焉,老是掉东西:打火机、手套、皮夹子、丝巾,掉了无数,尤其是手套。 
元元有戴手套的习惯,到冬天,在室外,她从不脱下手套,熟人都知道她这个脾气,她的手怕冷,指尖老是冰凉冰凉的,男孩子开头去拉她的手,总是吓一跳。 
今天不见的,正是她最心爱的手套之一,小羊皮内镶凯斯咪里,鲜红色,非常触目,她曾笑称戴上它召计程车最好,司机看得见。 
另一只在哪里? 
拣到也没有用。 
人生充满不如意。 
元元索性撇下另一只红手套,取过手袋便走。 
刚到电梯口,便有人叫她:“小姐,你忘了东西。” 
元元转过头来,是一个端正的年轻人,手里正拿着她的手套。 
她不想解释,勉强笑一笑,接过手套,向年轻人道谢,一低头,“咦,”她忍不住叫出来,“两只手套。” 
年轻人被她这句话惹笑了,手套当然都两只,不然还三只不成? 
元元得到意外之喜,一边笑一边穿上手套,又伸出双手端详一番,再次向年轻人说,“谢谢你”。 
男方被她天真的神情吸引,失而复得,当然值得高兴,但她的反应奇突,像是遇到什么应该庆祝的事以的。 
他看住她笑。 
她涨红面孔。 
奇怪!刚刚怎么看都只剩一只手套,骤然又变出两只来。 
也许是她心神恍惚,看错了。 
“贵姓?”他问她。 
她不想回答。 
朋友应该有介绍人士,这样随便在路边结交陌生人,甚不安全。 
趁人多,元元走进电梯,到了街上,一挤,就不见了那个年轻人。 
她松出一口气。 
回到办公室,不禁抱怨自己愚鲁,对王某人这样贞忠干什么,他不过把她当作小玩意。 
王的电话来了,很虚伪的温柔:“今天忙吗”,“有没有想我”,“下班打算到什么地方去”,“收到花束没有”,“不要太辛苦……”等等。 
三年前动听的句子,三年后有时会碍耳。 
人毕竟是会长大的,元元也不例外。 
其实是长不大的好,他说什么便信什么,听不出纰漏,使不觉可怕,永远可以自得其乐。 
元元有种感觉,她与王之间的关系大约也快告结束了,最近老有种缘份将尽的感觉,所以她忐忑不安。 
从前,只要听见他的声音,便高兴雀跃,根本不觉得吃苦。 
忙的时候时间过得特别快,一下子到下班时分,秘书前来看有什么最后吩咐。 
元元正在穿大衣,取过手套的时候,呆住,只有一只。 
秘书搭讪问:“另外一只呢,掉了?” 
元元不相信,明明是两只,她戴在手上,回办公室,听电话的时候脱下,搁一边,等到这个时候,再找,已经只得一只。 
开什么玩笑。 
秘书帮她一轮乱找,“章小姐,恐伯是丢掉了。” 
元元脱掉那一只,拉开抽屉,放进去。 
秘书见她这么落寞,出于好意,自告奋勇,“章小姐,我陪你去买双新的。” 
“不,”元元回过神来,“你去吧,我知道你有约。” 
秘书便走了。 
元元犹自不服气,四周围翻了翻,鲜红色皮手套,如果在这间房间内,一定看得见。 
她又搜过手袋及大衣袋,什么都没有。 
终于不见了。 
那年轻人救不到她。姐姐平平说得好,她要自救。 
犹疑半刻,她握着冰冷的手,离开办公室。 
黄昏,街上行人如过江之鲫。 
元元走进一间相熟的精品店。 
售货员迎上来招呼她,“手套?章小姐,这个月已经是第三双了。”开心地笑着,但愿每个顾客都似章小姐。 
元元试穿一双暗紫色的獍皮手套。 
付了帐,等店员包好它的时候,身后传来一把声音:“这位小姐,你好。” 
元元转过头去,噫,是中午那位年轻人。 
元元像碰到老朋友一样笑起来,“这么巧。” 
“买手套?”他笑问。 
“正是,你拾回给我的手套,又丢了,我的记性没得救,辜负了你的好意。” 
年轻人说;“先告诉我你的名字,我再告诉你一件更奇的事。” 
这时候元元也不再介意,使取出卡片递给他。 
“章元元,”他自口袋中取出一样东西,“请看看这是什么。” 
元元睁大眼睛。 
手套,是她的红手套。 
她顾不得仪态,一把抢过,便检查食指与拇指处是否有一点豆大的油斑。有,一点都不错,这是她的手套,但,为什么象玩魔术,它又变到年轻人的口袋里去? 
她明明一直戴着它回办公室。 
年轻人也说:“我明明看见你戴着两只红手套走出去,但回到写字楼,我发觉有一只手套在我大衣袋里。” 
元元很受震荡,这是怎么一回事? 
“我问女同事可知这样的手套在何处买。” 
他的女同事吹一下口哨,把精品店的名字告诉他。 
他一下班便赶过来,刚刚,恰恰,碰到元元。 
他问:“另外一只呢?” 
“在公司的抽屉里。” 
“这一只也还给你。” 
元元这次小心翼翼把红手套放进手袋里,把新买的紫手套戴上。 
年轻人说:“这双不及那双好看。” 
元元笑,“我也这样想。” 
“我可否请你喝杯咖啡?” 
“让我请客吧。” 
他俩一直谈这件怪事,手套怎么会得忽隐忽现,从一处走到另外一处。 
他姓林,叫思聪,说话很有幽默感,晃眼一小时过去。 
“晚饭?”他试探地问。 
元元点点头。 
也许他俩都记错了,他根本没有把两只手套都还给她,也许有,之后她又脱过一次,掉进他口袋中。 
管它呢,元元想,不如尽情享受晚餐。 
许久没有玩得这样高兴了。 
两人上天入地,无所不谈,他们有许多共同点,喜欢看喜剧电影,爱听幽怨的音乐,不介意下雨天…… 
回家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 
元元把头靠在大门处,松出一口气,呀,时间过真快,这次约会之后,不知还有没有更多。 
“再见。”她轻轻说。 
林思聪走了。 
公寓里的电话不住地响,元元忽然想起来,这难道是王某人? 
果然,他的声音焦急不安,“你一整个晚上在哪里?” 
元元看看话筒,她可从来没有问过他同样的问题,三年来不止七百次她想知道他回家后一入候门做些什么,但一直忍着。 
她也曾在这种时分寂寞孤苦希望他拨一个电话过来说两句,他也从来未试过慷慨,她只是他九至七的伴侣,好,最多到八点,又要回家扮演他另外一个角色。 
多年来她义助他生活过得多彩多姿,他也习惯了,以为他拥有她。 
元元当下心平气和的说:“明天再说吧,现在晚了。”她挂上电话。 
元元不知道这是否水性杨花,抑或是人之常情,她叹口气,她比什么时候都愿意弃旧迎新,卸下妆,她睡了。 
第二天天气非常的冷,她呵着白气出门口。 
她看见,一辆小小白色房车停在门口。 
元元直觉上知道车里坐着的是林思聪,她鼻子一酸,走过去,敲敲车窗,弯下身子问,“顺风吗?” 
小林在看报纸,闻声绽开一个笑容,连忙推开车门。 
空座位上放着小小的一束毋忘我。 
多年元元都不记得有比这更好的早晨。 
“你忘记戴手套。”小林说。 
“嗳,急着出门,忘了。”她伸出双手看看。 
手在晨曦中显得纤细苍白,这可是一双劳动妇女的手,元元感慨,这双手已经做出不少成绩来。 
小林说:“把手放进口袋里暖和。” 
“不要紧,今天不是那么冷。” 
“可是天文台说入冬以来,今日气温最低。” 
“有这种事?” 
他们约好下班见面。 
回到公司元元打开手袋,预备取出红手套,手袋里空空如也,除出一大堆杂物,什么都没有。 
元元拉开抽屉,惊得说不出话来,抽屉里端端正正放着两只红手套。 
她跌坐在椅子里。 
事到如今,再也不能说没有跷蹊了,这双手套简直是活生生的,来去自若,神出鬼没。 
有人作弄她。 
是平平?不会,平平的时间才不会这样用。 
元元糊涂了,是谁,是谁买了十双八双红手套到处放引起这神秘的疑团。这时候,秘书推门进来,她捧着一只花篮,“王先生派人送来的。” 
元元点点头,“就放那边。” 
那人的电话接着来了,“还喜欢花吗。”把她当小孩子。 
玉元手中拿着红手套,没有仔细听他说些什么。 
手套这样纠缠不清地把她与林思聪拉在一起,究竟是什么意思。 
“生我的气吗,什么地方得罪你了,是因为生日的缘故吗,我试试拿半天假陪你。” 
秘书向元元打手势叫她开会,元元说:“老板叫我,对不起,有空再说吧。” 
她都忘了是生日。 
中午平平约她吃饭。 
她细细打量妹妹,“咦,士别三日,刮目相看,怎么搞的,气色与前些日子相比,有天渊之别。” 
“真的?”元元摸摸面孔。 
“相由心生,是否问题已经得到解决?” 
“有进展。” 
“别打官腔好不好。”平平笑。 
“我想离开那人。” 
“想是不够的,”平平吁出一口气,“你要做。” 
“我真的在做,我认识新朋友,参予新的社交活动,新年新气象,今晚有新约会。” 
“可不是,又过年了。” 
“什么都没做好。” 
“不要紧,”平平说;“还有明年。” 
姐妹俩笑了。 
元元隔一会儿问:“平平,你迷不迷信?” 
平平答,“我不迷信,但我认为世上的确有许多科学不能解释的现象。” 
平平永远丁是丁,卯是卯的。 
元元又问:“你怕不怕这种现象。” 
平平答:“问心无愧,有何可怕。” 
元元打开手袋,把红手套取出来,放在桌子。 
平平取笑她,“照说本市再冷,都不会冷得要天天戴手套。” 
元元说:“这副手套与众不同。” 
平平取起检查一番,“你的道具除出贵,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又说:“戴手套不过发泄你的不安,自从同那位王先生在一起,你的精神备受困惑,记得吗,从前你可不带这玩意儿。” 
元元笑,“佛洛依德都没你这么多话说。” 
“你自己想想去。” 
元元不敢再说下去,是她的幻觉吗,手套走来走去,只因为她精神恍惚? 
不会吧? 
只听得平平说:“你必需要离开那个人,才会知道这三年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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