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晴说:“我也是。”可是声音非常动人。
有均忽然问:“你还没告诉我,你做什么职业。”
“那有什么重要,”晚晴微笑,“连将来都存疑,谈什么过去。”
有均不十分明白她的意思。。
但接着有太多事做,晚晴亲自陪他添置寒衣,替他整理行李,送他上内陆飞机。
“祝你一帆风顺。”
“周末我回来。”
晚晴忽然落泪。
“咦,这是什么缘故?”
有均紧紧拥抱她。
那个周末,他没有回来,实在太多事要办,宿舍房间不理想,需要另觅居所,银行户口也得亲身办理,与母亲接头,叫她放心……
待一切安顿,半个月已经过去。
晚晴家的电话一宜打不通。
下飞机立刻赶回大厦,奔上八楼。
女佣人来开门,有均松一口气,一边走进去,一边喊“晚晴,晚晴。”
室内陈设一丝不变,可是情影不再。
女佣默默站在他身后。
有均纳罕问:“人呢?”
女佣张大嘴,“她没告诉你?”
“告诉我什么?”
“她患胰脏癌已到末期,无法医治,她去了善终服务机构。”
有均呆在当地,一股寒意自脚底缓缓升上,一直到头顶,他牙关交战。
有均挣扎着问:“那机构在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她不肯说,她要静静走毕这一段路。”
有均呆呆地站着,四肢麻木。
“她没有告诉你?”女佣似不置信,“我以为你一直知道,所以才日夜陪她,令她欢笑。”
“她有无留言?”
“叫你好好读书,还有,这是一段录映带。”
有均立刻放进机器播放,只见映像中的晚晴娇慵如昔,她轻轻说:“这首歌我会全首,”接着哼起来:“当你登上洛矶山脉,请大声呼叫……君还记得我否,君还记得我否”,唱完之后,她凄然笑了。
录映带终止,有均痛哭。
因为他有心病,是以没察觉她身体有病。
女佣喃喃说:“我以为你一早知道,所以才对她那样好。”
网
亦舒
我认识她,在一个舞会。
每个女人都穿露背装,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红了嘴唇,她是不一样的,她穿一条白丝的长袍,一张脸没有一点点化妆,长发自中分开,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这么美的头发。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美的头发。
她一点化妆都没有。没有穿胸罩。没有做作。
她看上去象一朵莲花,然而她的眼睛,带点邪气,又不太象一朵莲花了,我该怎么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么适当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这个舞会里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儿,画家,作家,凡是出点名的人都来了。这是纪念一张报纸二十周年的酒会。而我,我自己开了家小小的广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视看她。
她却没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张丝绒沙发里,捧着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实上她喝了很多,她有点醉意了。
一个年纪很轻的男人跑过节与她说话,她没理会,那个男人似乎是一个明星。她没有理会他。
然后我看到她把头靠在沙发背上,当着那么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泪缓缓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脸颊,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过去,我递上我的手帕,她接了过去,擦干了眼泪,放下了酒杯。
我说:“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来,脚步有点不稳,我扶了她一下,她拂开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没有反抗。
我们离开了那个酒会。外边天气有点凉,而且风大。
她那件白色的丝袍被风吹得贴着她的身体,她不是那种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从没有见过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么美,她那种神态,那种茫然的神态。
我说:“我的车子在那边。”
如果她以为我开的是一辆麦塞底斯,或是积架,她就错了,我只有一辆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听话地上了车。
我问她,“住哪里?”
“落晖道,十号。”她答。
她还没有喝醉,她的头靠着玻璃窗,没有看我。
我说:“女孩子不应该喝酒,尤其不该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齿,有一颗特别尖的犬齿。
我看着她。她是这么的美丽。
我把车开到落晖道十号,那是一间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红顶,几十株冬青树。
“你的家到了。”我说。
她推开车门,然后回过头来,她说:“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着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说:“我是一个结了婚的人,看我的结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没说什么。
“我不能与你喝咖啡,我是一个规矩的男人。”我说。
她转身,回去了。
她推开黑色的雕花大铁门,风还是很大。今天的风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贴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记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独生女。王中川有一间银行,一间报馆。他不是本地最有钱的人,事实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经有足够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独生女。
她一个人坐在她父亲报馆的酒会上,哭。
她为什么哭?
我不明白,一个天之娇女,哭了,在那么多的人面前,然后还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认为这是奇遇。这是绝对不是奇遇,我只是觉得怪异。
过了没多久,我就把这事情忘了。
然后我接到了上个电话,我的女秘书接进来的。
“谁?”我问。
“她不肯说。”女秘书说。
“她?”
“是,一个女子。”女秘书。
电话接通了,一个低沉而好听的声音问:“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没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说:“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记忆完全回来了,雪白的长袍,一头乌发,玉似的一张脸——“王小姐。”
“你记得我?”她问。
“记得。”我说;“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问:“有空喝一杯咖啡吗?”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说已婚男人不能与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喝咖啡吧?当然,我警惕自己,千万要控制自己。我结婚七年了,我有两个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后我乘电梯下楼,一进那茶厅,我就看到了她,她对着我笑了。
雪白的衬衫,雪白的粗麻裤,这么热的天气,她身上纤尘不染,滴汗全无。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话故事里的女人。
我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问:“你总是喜欢喝酒。”
她笑笑。
“你怎么找到我的?”我问她。
“很容易,这个地方是这么小。要找一个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结了婚?”她问。
“当然真。”
她看着我,“你不象个结过婚的男人。”她说得很认真。
我笑,“结婚又不在额上凿字,当然看不出来。”
她也笑。
“你找我,只是为了一杯咖啡?”我问。
“是,”她说:“谢你那天送我回去。”
“今天我也可以送你回去。”
“今天不必要,”她指指茶厅的长窗外,“家里的车在等着我。”她告诉我。
我看向窗。是的,我看到辆RR的银影型。
我说:“我只开了一辆福斯威根。”
“但是你很快乐,是不是?”她问我。
我点点头。
“你有妻子,有儿女,有一间赚钱的广告公司,你是健康的人,一个快乐的人,我羡慕你。”她低下了头,她的睫毛闪动着,“你幸福。”
为什么对一个陌生人说这样的话呢?我不明白。我只不过送她回家而已。但是我觉得与她在一起,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清新感觉,甚至乎有点邪气,但是我喜欢与她在一起喝咖啡。
“你只有一个小时。”她说:“四十分钟过去了。告诉我婚姻生活是怎样的?你今天回家,会不会对你妻子提及我?”她很好奇地问。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我不会告诉我妻子,我不会告诉她,我在下午与一个美女喝了杯咖啡。为什么呢?我很低怕烦,所有的男人都怕烦。
她笑了,眼睛里闪过一丝狡猾,“你不会提,是不是?我猜对了。所以我不要结婚,丈夫们,丈夫们都是一样的,嫁给他们,为他们劳心劳力,然后一个女人打电话上去,那个丈夫就下来了。喝一杯咖啡?”她笑了。
她笑得这样讽刺,我觉得愤怒,是否因为她说中了我的心事呢?是不是呢?七年的婚姻,没有使我厌倦,却使我觉得有如刻板文章。
所以我下来喝一杯咖啡?
或者我的精神需要调剂,但我决不会再与这个太过分聪明,奇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站起来,“我的时间到了。”我说。
她笑笑,毫不介意我的无礼,她伸出手道:“请。”她手腕上的银镯子发出相撞声。
我付了账,愤怒地出了茶厅,我走到停车场,开动了我的车子。我觉得我笨,这个女孩子比一只狐狸还要狡猾,今天我让她作弄得这么尴尬,几句话就把我逼得下不了台。
太厉害的女。
她能有几岁?二十一?二十二?
而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是一个听话的女子。我说一,她是一,我说二,她是二。她有点钝,然而不失为一个好妻子,我对她忠实,我想我是爱她的,而她,毫无疑问地爱我。或者她不清楚什么是爱,但是她对我是死心塌地的。
她与王如璋是完全不一样的女子。
我应该说什么呢?我根本不应该将她与王如璋比较。
那一天我回了家,我是沉默的。
第二天一早,王如璋熟悉的声音又来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居然有点喜悦。
“我知道,”她说:“我在勾引你。要不要去兜风?”
我是这样地吃惊。我真应该顿时当机立断地挂上电话,但是我受不了这样的引诱。
“为什么选上我?”我问。我问得很低沉。
“你吸引我,我从来没有追求过有妻子的男人。”
“你觉得好玩?”
“是的,好玩。”
她的坦白使我倒抽一口冷气。
“怎么样?你可出来?”她挑战似的问我。
她是这样挑逗,使我沉不下气,我到底是一个男人,她这样公然来惹我,我不相信吃亏的一定是我,但是我毕竟是有理智的人,我不可以跟她去胡作胡为。
“请你找另外一个人去玩吧。”我断然地说。
“多么好的丈夫!”她在电话那边格格地笑。
我说:“王小姐,象你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尊重自己一点,也尊重别人一点。”
她的声音忽然软了下来,柔得象一片水。“也应该少喝酒,是不是?你为什么吸引我?因为你从不听我指使。因为你存心教训我。”
“但是我不好玩,人与人之间,不该提到这个‘玩’字。”
“你的教训又来了。”她说。但是这次她没有笑。
她的态度好多了。
我说:“好好学乖一点。”
“与我去兜风?我答应你会乖。好不好?教我。从来没有教过我,他们都当我是一个孩子。”她的口气,也的确象一个孩子,一个很纯洁的孩子。
我叹了一口气。
我是堕入情网了。
不是情网,只是一张网,一张很奇怪的网。
“陪我去兜风,”她的声音软得使我酥迷,“好不好?然后你可以一直教我做人的正当方式。你可以教我,我相信你可以教我。”
“你——”我说不下去了,“太多人宠坏你了,我不想这么做,我不要宠你。”
“你没有宠我,”她低声说:“我在苦苦求你,是不是?我只请你出来兜风。”
“你要见我?”我不相信地问:“想见我?”
“是,我要见你。”
“为什么?”
“我不知道。”她说。
“你在什么地方?”
“在楼下。”
我笑了。“你何必这样?你只要一招手,就可以找到两卡车的男人,何必一直在楼下等我?”
“我爱你。”她说。
“不!”
“是的。别问我为什么。”她突然挂断了电话。
我呆住了,我坐在椅子里呆了十分钟,然后我拿了外套,按了电梯,飞快地下了楼,她站在门口。
天在下雨。
她的裤管下半截都湿了,手上拿着一把油纸伞,她在微笑。她的头发上面在滴水。
“我的天!”我说:“你会生病的。”
“我不怕。”她说:“我不怕。”
“王小姐。”
“不要叫我王小姐。”她说:“我算是最低的要求了吧?”
我叹口气,“真该有人好好地把你揍一顿,你的车在哪里?”我问她。
“就在街角。”她愉快地说。
她拉起我的手,拖我到街角,我看到一部黄色的莲花,已经被交通警察抄了一张牌在那里。
她开了车门,门根本没有上锁,我只好坐进车子里去。
天啊,我问我自己,我在干什么?坐在一个陌生女孩子的跑车里,与她去逛?我是一个有家室的男人,我家里有一子一女!我一定是疯了。
她开动了车子,一阵风吹动了长发,发梢拂着了我的脸,一阵痒。在那一秒钟里,我忘了我的身份。
车子象飞一般似地冲了出去,我只听见引擎的咆吼声。
她把车子驶上半山,兜了一个大圈子。这的确是一部好车子,她的驾驶技术也是第一流的。紧紧的皮手套绷在她的手上,穿一套上身连长裤的紧身衣,黄得耀眼,只是湿了一大截,刚才淋了雨,为我淋的。
跟她坐在车子里,我忘了一切,我几乎忘了自己的存在,忽然之间,我觉得抓住了一点前所未有的东西,从王如璋身上我找到了青春、动力、活泼!
她才是一个懂得生活的人,活生生地存在世界上,为了她自己而活,喜爱做什么便做什么,不是为了其他一切,不是为了银行存折,不是为了闲言闲语,不是为了繁文俗礼。
我从没有见过她这样直截了当的人,为了她爱的一切不择手段地争取。
她可真的爱我?如她所说。
忽然之间,我渴望得到这样一个女孩子的爱。
然而我并不相信她会真的爱我。这是她的习惯,她的口头禅吧?但是我听了,还是这么的受用。
到底她是一个美女,到底这话是从她嘴里出口的。
她说她爱我。一个举手可以召到几打男人的女孩子单单看中了我,这感觉使我有前所未有的快乐。
车子停了,我认得那是她的家,落晖道十号。
“进来?”她问。
我跟了她进去。我自然跟了她进去,反正已经来到这里了,不进去还干什么?
她家里一个人都没有,穿白制服的女佣在客厅里看电视,她带着我上楼,在梯间她忽然转身,凝视着我,她与我的距离是这么的近,她了我的鼻子。
她的嘴唇是柔软的,炎热的,我推开了她。
我是一个有家室的人,我有一子一女,我有妻子,结婚戒指此刻还套在手指上。我轻轻地推开了她。
我说:“你到家了,我还是回去的好。”忽然我退缩了。
她在楼梯间坐下,并没有说话,并没有求我留下,但是她看着我。她为我淋湿了身子,她为我等了那么久,她到底不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
我吻吻她的脸,我说:“乖一点,明天我再来陪你喝咖啡。”
她笑了,笑得是那么开心,好象得了什么宝贝似的,我忍不住又吻了她一下。
我转身走了,是那个白衣佣人替我开的门。
我叫了一部车子回家。我心里竟没有一点点犯罪的感觉,我只觉得快乐,无比新鲜的快乐。到了家,妻来开门,我竟没有抬起我的头看她,我匆匆吃完饭,心里充满了王如璋的影子,满满的都是她的影子。
我无法把她在我心里除掉。
每天下午,她会与我来吃一顿茶。
我看到她的脸,我觉得有无限的欢喜。这种欢喜在别的地方是无法得到的。我要见她,我要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