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舒(短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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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舒(短篇集)- 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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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存亡。不是我,于她,我没有用,绝不是在这种关头。 
天气是这么冷,我们嘴巴呵着白气。 
我说:“真是的,我能给你什么呢?” 
我不是一个懂得爱人的人,还没有什么大事,就只管救自己、爱自己,撇下对方不顾,所以我会抛弃爱伦娜,急急的逃回家来。 
我羞愧。她是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她怎么会似爱伦娜那么糊涂? 
“你打算到什么地方去?” 
“已决定做点小生意,从头开始,因为没有第三者的缘故,何某还是答应支持我。” 
“他对你真好,”我的头垂得更低,男人,真正的男人,都应当对女人好,我算是哪一门的男人? 
“到底十二个年头。”。 
“不,到底他是响当当的男子汉。” 
她笑,“说得也是,多少男人撇下三十年的糟糠之妻而不顾。” 
我自嘲,“我跟爱伦娜走了那么久,还不是累她伤心伤怀。” 
“你不是故意的,有些男人是故意的,那才杀不可赦。” 
我感动得拥抱住她,“为了你,我要振作起来。” 
“请记住,我们是朋友。”她说。 
爱伦娜离开何家的新闻轰动全城,全世界的目光转到利家,屏息等待好戏上演,他们咬定了是利国超诱她离家出走。 
我为了避嫌疑,整天在家睡觉看电视,寸步不离五房两厅,连父亲都纳罕起来。 
每天回家地都查问佣人:“少爷在家?” 
慵人永远说:“在。” 
“没出去过?”父亲会惊奇得下巴落。 
“没出去过。” 
“一次也没有?” 
“一次也没有。” 
连接大半个月是这样,他不相信自己的好运,疑惑起来,推门进来找我。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爱伦娜何的出走与你没有关系一。” 
“我早说过,我们只是好朋友,以后我们还会见面。”我说:“但是离开何氏,绝对与我无关,人家立定主意要改变生活方式,不是为了我——我有什么资格叫她出走?我连自己都养不活,我讨媳妇,恐怕更要家里照顾。”我的声音渐渐低下去。 
“你也别太菲薄自己。”父亲说:“堂堂的会计师。” 
“我肯不肯跑到哪家公司去当会计?”我自问:“那还不捱死我,做也只能替你做。爹,我替你不值,生了个这样的没脚蟹。” 
父亲有点讪讪的,不知如何说下去好。 
又捧起了武侠小说,表示逐客,父亲下楼去,我才叹口气,丢下了书。 
我瞌看了,随即梦见了爱伦娜,她笑说:“你?振作起来!哈哈哈哈。” 
我同她说:“一定会,我会振作起来,我一定会找一份工作,为了爱伦娜,为了不想再辜负多一个女人。” 
醒来后我换了一个人。 
我自告奋勇,到爹的公司去从底层做起,投入生产行列,数个月内便有声有色起来,老爹感动得老眼昏花。 
我仍然在晚上同妹妹妹夫出去应酬。 
现在见不到爱伦娜何了。 
不过仍然不愁寂寞,各色各样的女郎充斥市面:独身的,离了婚的,身为人情妇,集中了各行各业:跳舞、唱歌、做戏、公开、做小生意,有文凭的、无文凭的,应有尽有,千奇百怪。 
只是不知何年何月何日,可以遇到第三个爱伦娜。 

顺风
作者:亦舒
    我开车子从伦敦到曼彻斯特,不过是为了向赖利教授道别。两百哩路。但是赖利教
授爱护了我三年,教导了我三年,四百哩来回算什么呢。
    赖利夫人说:“别忘了我们,常常写信来。”
    我说不会忘记。回家第一件事,是写信给他们,然后寄一把扇子给她。她的要求很
低,她要一把粉红色的羽毛扇。她留我喝茶,吃点心,再留我喝咖啡,然后我必须走了。
    晚上十二点,开四小时车,再在路上停停,回到伦敦,天该亮了。晚上开长途车的
滋味不好受,寂寞阴冷,但是我不介意,我在英国已经近尾声,再隔两天,我人已经在
家了。啊!家。
    想到这里,我兴奋起来,回家,多么美妙,到了家或许会得想念英国,但这是将来
的事,理不了。
    赖利夫妇送我到门口,我上了车,向他们摇手道别。
    我没有把车子直接开到公路去,我先在大学门口兜一圈子。夜了,月色很好,校园,
宿舍,一幢幢的,清楚玲珑,我叹了一口气,再兜一圈,好好的看了它一眼。三年。我
把车再兜了一圈。这次回家,不知哪一年哪一月哪一天再见。以后即使来英国,不过是
路过,不过是逛一下,也不会来曼彻斯特,自然是停在伦敦。
    我忍着心把车子开走了。
    车子驶进公路口,我看到有一个人用搭顺风车的手势,截我的车。在英国三年,我
的宗旨是自己不搭顺风车,也不理这一类人,少一事好一事,免麻烦。故此我没有停车。
    但是车子驶过,一瞥问我看见一张东方面孔。
    中国人?
    我犹疑了。搭他吧,同胞在外国理应互相帮助,如果他是个坏人,算我倒霉,这是
我生平第一次让人搭顺风车。于是我把车子转了弯,回头去接他。
    我把车子停下来,这时候大微微下雨了,很静,很浪漫,除了别的车于呼啸而过,
没有声音。
    我推开了车门。
    “谢谢。”截车的人说。
    “别客气。”我说。
    他上了车,抬头看见我的脸,呆住了,他没想到我是中国人。我看见他的脸,我也
呆住了,我没有想到她是一个女孩子,年青的东方女孩子。
    她关上了车门。我开动车子,车子不可以在公路上久停。
    “中国人?”我问。
    “是,”她问,“你也是中国人?”
    “是。”我笑笑,侧头看她一眼。
    她是一个美丽苍白秀气的女孩子。年纪不大。刚过二十岁吧。穿着一套破粗布外套
裤子,樽领毛衣,带着只帆布袋。我很惊奇。
    这样的女孩子,深夜在公路上截陌生人的车子,不太危险了?幸亏是我,如果碰见
了一个外国人,怎么办?
    我一边开车,一面打量她。
    我发觉她右边眼角一颗眼泪型的痣。美丽。
    在曼彻斯特三年,我见遍了所有的大学的中国学生。她是谁?怎么我没见过她?
    “抽烟?”我问。
    “不,谢谢。”她的声音有点哑。
    “我去伦敦,你呢?”我问。
    “太巧了,”她动动嘴角,像是想笑,但又笑不出来,她有点疲倦,“我也正去伦
敦,我很幸运。”
    我点点头。四小时,我有伴了,真不坏,我运气也好。
    “你常常搭便车?”我问她,“很危险,单身女孩子,最好不要做这种事。”
    她脱下了帽子,黑发像瀑布似的流下来。
    她说:“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搭顺风车。”
    “这么巧,这也是我第一次让人上车。”我说。
    “谢谢你。”
    “不要谢。”
    雨下得有点急。
    “有点冷。”我燃着了一支烟。
    路很滑,我把车子开得很小心。
    “什么使你今天出来截顺风车?”我问她。
    她低声说:“我订了旅行车,晚班的,但是错过了车子。我在家里等一个长途电话,
电话没有来,我等了又等,然后错过了车。不想回家,只好截便车。危险就危险吧。”
    “有朋友在伦敦等你?”我问。
    “没有。我去住青年会。我想念伦敦,只是想走一走。”
    我觉得奇怪。她长得这么好看,但她的语气,却是这么烦腻、厌倦、寂寞、苍白。
她用手拨了拨头发,手指是雪白纤长的。美丽的女孩子。她的耳朵像一只纤巧的贝壳,
戴着一付小小的金珠耳环,金珠是十分细小的,故此也十分秀气。
    “你是学生?”我问。
    “是。我念酒店管理的,荷令斯大学。”
    “你喜欢这一科?”我问,“荷令斯大学很出名。”
    “我喜欢读书。不管哪一科,不管将来找不找得到工作,我只是喜欢念书。”她向
我笑笑。
    那颗泪痣动了一动。
    我点点头,“很好。但是我在曼彻斯特理工学院三年,我没有见过你,为什么?中
国同学会你怎么不来?”
    “我刚到。”她说,“才一个月。”
    “难怪,我早两个月就去了伦敦。”
    “所以。”她说,又笑了一笑。
    她的笑是特别的。她有浓眉,郁气的眼睛,非常白的皮肤,直而长的黑发,不能再
特别的一个女孩子。我为什么不早一点认识她?现在我已经要离开英国了,多可惜,我
已经要离开英国了。这些年来,我一直没有女朋友,只因没有合适的。但是她……
    我把车子开得相当慢,至少比应该的速度慢一点。
    “你喜欢英国?”我问。
    “到处都一样,老实说,到处一样。”她说。
    “当你住久了,认识同学、朋友,一切便不一样了。”
    “希望如此。”她说。
    她不介意说话,她的对白很礼貌,但是又随和,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了,谈得像
老朋友。我很快乐。
    我说:“如果你肚子饿,我们可以在二十哩外一个地方停下来,喝杯热咖啡。我知
道一间小食店。”
    “好的。”她毫不犹疑的说。
    我笑,“你相信我?虽然大家是中国人,但是我也可能是坏人。”我看了她一眼。
    她淡淡的说:“我也可能是坏人,你不怕我?”
    “别开玩笑。”我说,“怎么可能呢?”
    她静默了。
    我开着车。在公路上疾驶,不是容易的事,每一哩路都是一模一样的,沉闷之极,
如果没有人说话,一下子就渴睡了,多危险。
    “你喜欢伦敦?”我问。
    “伦敦?是的。美丽的城市。我喜欢。我不大喜欢英国人。下一代还好,有的也很
骄傲,破落户作风,不过到处一样,人也一样。”她的语气里有一种无所谓,无可奈何,
落寞之情逼人而来。
    女孩子快乐的时候是美丽,哀伤的时候也好看,我必需承认她此刻的神情深深的吸
引了我。她薄薄的嘴唇紧紧地抿着,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正笑起来是怎么样的?
    她穿着一双很好的半统靴子,那只帆布袋是考究的,一只手上戴满了戒子,银手镯,
配着一条银链子,玻璃珠子。她有一种不羁,甚至略为邪气的味道,与她秀气纤细的脸
不合。她是瘦削的,所以刚才我的车子经过,还以为她是一个男孩子。
    雨还是下着,我开了车内的暖气。车子里没有无线电,我不喜欢车子有无线电,这
世界已经够吵了。
    “香港怎么样了?”我反问。
    “老样子。各式各样的人,想尽各式各样的办法赚钱,气派特别,无耻也无耻得特
别。赚了钱拼命的花钱。我喜欢香港,真是洞天福地。”
    “读完了书还是可以回去的。”我笑了。从来没有听过这么特别的论调。她不是一
个普通的女孩子,不是。
    “你在这里多久了?”她问我。
    “三年。”
    “没有回去过?”
    “没有钱买飞机票。”
    “说笑话。”
    “真的,省了钱,都是千辛万苦赚回来的,做餐馆,做工厂,那些英镑,恨不得都
存下来,一张张裱在墙壁上,留为纪念。结果都花在旅行上了,非常想家。有时候想才
是滋味,真正回去了,不过如此,”忽然之间,我也发起牢骚来,“回到家里,是另外
一个世界,我又未曾完全适应英国,又与香港脱了节,驼子摔交似的,两边不着。”
    她笑。显然很同意我的说法。
    我喜欢她,太多的女孩子到了外国,来不及拍照片,买新衣服,找男朋友,猎丈夫,
恨不得立地生根,一辈子在枝上做凤凰,穷的慕虚荣,不择手段的滥交,有钱的搔首弄
姿,吊着卖。只有她是例
    三年里我见过的女孩子,只有她是例外。她是为了什么来的?我不明白。
    她而且这么沉默。
    我看不透她。
    她说:“当然你读过这首诗,三个皇帝去朝圣,千辛万苦到了,看见了基督降世,
再回来,不过如此,两个陌生的世界。对我来说,生活总是陌生的,我不适应生活,又
没有资格叫生活迁就我,所以到处一样。上星期我在巴黎,然后再去马赛,我喜欢博物
馆,因为画与雕塑是静的,它们好歹不出声,我喜欢。其余的,不过如此。大城市,看
过香港,其他的都乏味。马赛是臭的。只是传说可爱,可爱的人,可爱的地方都不能接
近,接近就失了美态,据说威尼斯更脏。我对旅行完全失去了兴趣。还是读书好。”
    这一次轮到我笑了。
    “我说得太多了吗?”她问。
    “没有。我有同样的感觉,真的,不骗你。”
    “大多人喜欢旅行。写明信片,最后一句总是:‘多希望你也来!’真滑稽,没有
比这更幽默的了。不过是一个地球。你有去过天像馆吗?宇宙是伟大的,是不是?”
    我微笑。我喜欢听她说话。
    她声音是温柔的,像小溪流过石卵,那种节奏,使我无法不留心听。
    我给她一包糖,她一颗颗的吃着。
    我把车子停下来。
    小食店到了,我们两个人都没有伞。天气真冷。
    我把一条长围巾缠在她脖子上,她抬头看着我。她的脸还是异常的苍白,眼角的一
颗痣像永远的眼泪。我们站了一会儿,然后我与她走进小食店。
    小店里有几张高凳子,我与她坐上去。一个浓妆艳抹的金发女人走过来,她真是全
副武装的:假睫毛,耳环,项圈,低胸裙子,厚底鞋,又胖又壮,手臂上汗毛是汗毛,
雀斑是雀斑,人还没有走近,一股体臭先袭人而来。我那一点点离别之情,忽然消失得
无影无踪。不在外国住久了,怎么晓得中国人的好处。
    我问身边的女孩子:“你吃什么?”
    “可口可乐吧。”她说。
    “三文治?”
    “不。”她说,“我不饿。”
    “你一定要吃点东西。芝士三文治可好?”
    她点点头。
    我叫了两份三文治,两杯汽水,我们坐着。
    她终于没有动那份三文治。她的脸向着窗外,雨顺着玻璃流下来,流下来,外边是
漆黑的,什么也看不见。她心不在焉的喝着可乐。
    她是孤独的。我知道。我看得出来。
    我说:“到伦敦天就亮了。”
    她点点头。
    “春假可以回去,见到朋友,你就不寂寞了。”
    “你怎么知道我寂寞?”她问。
    “看得出来。”我答。
    “不可以以貌取人。”她笑。
    她的笑不过是动一动嘴角,然而却是出乎意料之外的逗人;我想:或者可以问她的
地址,或者可以写信给她。如果我是一个真正懂得感情的人,我应该留下来,为她留下
来。但这年头,哪里去找这样浪漫的傻子?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最多不过为她的寂
寞,为她的别致感喟一下,如此而已。啊,这世界。到处一样的。
    我放下了玻璃环。
    她已经摸出了角子,放在桌子上。
    “让我请你。”她说。
    我没有与她争,我点点头。
    我们离开了小食店,她老实说:“我真有点疲倦了,不过还支持得住,在外面吃过
苦的人,无所谓,去年暑假我为了赚点外快,在一间酒店里天天工作十四小时,几乎精
神崩溃。做完出来,多少才恢复原气。我绝对不看轻体力劳动,但我不喜欢体力劳动。”
    我先开了车门,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条毯子,递给她,我怕她会冷。我们上车,又
继续路程。每次去伦敦,我都觉得路长得永远不会到似的。
    这一次例外。
    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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