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叫你先气我。”我说。
“小明,我们别吵架,我就要离开香港了,我们还要做朋友,咱们还得通信,我们别吵。”
“对不起,小咏。”
送走小咏那日,我情绪很低落。
璞姐看出来。“小女朋友去多久?”
“六年。四年拿学士,再两年拿管理科硕士,她说光是BA简直找不到工作。”
“现在做孩子也不容易。”
“可不是。”我说:“我看看港大收不收,不然的话,也得溜之大吉,但璞姐,我希望留下来,因为这里有你。”
“傻气孩子话。”
我掩着嘴巴笑。
“小明,我们是好友是不是?”
“是。”我略略意外,她有什么话要说?
“我觉得好朋友应该知道这个消息。”
“什么消息?”
心碰碰跳起来。
“我要结婚了。”
“什么?”我呆在当地。
结婚?嫁谁?为什么不等我?为什么没有等小叔?
“嫁给什么人?”
“你们不认识的。”
“是不是好人?”
“不算是坏人。”
“璞姐!这是你的终身大事!”
“你觉得我太过草率了?”
我大力的点头,我的心碎了,“璞姐,你千万不可一时冲动。”
“不不,我并不是一时冲动,况且……如今女人的婚姻也不算得是什么大事了,事业才是一辈子的事,入错了行,什么都报销完蛋。”
“璞姐——”
“我打算介绍他给你认识。”
我问:“你有没有告诉小叔?”
“没有。”她说:“还有什么必要,我们并没有成为朋友,我们现在是陌生人。”
我低下头,“你也并没有等我,我现在正储蓄金钱,只要再过四年,大学毕业,经济就可以独立。”
她大笑起来,像是听到什么最好笑的事一样。
我的自尊心大受创伤。
她举行婚礼那日,我问小叔去不去观礼。
“她没有叫我去。”小叔说。
“她变了很多,”我说:“现在常常无故狂笑,失去以前许多温柔。”
小叔沉默。
“去不去?”
“在哪里?”
“圣玫瑰堂十一点正。”
“现在都十点钟了,还等什么?”
我们两叔侄一块自家中出发。
我们到的时候,新娘还没有到。
那是一个下雨天,正应如此,如果大太阳就没有意思了,眼睛都睁不开来,怎么欣赏一幅图画?
林璞如比什么时候都像一幅水彩画。
她穿着雪白小小的纱衣,面孔上有适当的化妆,粉红色缎鞋,配粉红色的花束,脖子上戴一串珍珠项链,美得令人发呆。
我与小叔躲在人群中偷看她。
小叔的双目润湿,我知道他伤心了。
八年,他们曾经在一起八年。
我们都没有去注意那个新郎,想来他也不会有特别之处,他只是一个幸运的人。
正当他们站在牧师前面的时候,我们偷偷离开。
小叔不出声,一路上用脚踢着石子。
我说:“她离开我们陈家了。”
小叔讽刺的说:“最多另外买一幅画来装修陈宅。”
我没有出声。
我很怀疑是否能够找得到更好的水彩画。
真的。 水晶花
作者:亦舒
选自亦舒中篇小说集《哀绿绮思》
那个美丽的女人,我早留意到她了,三十上下年纪,无论何时何地,都穿黑衣服,配戴着许多钻石首饰。
钻石这样东西最古怪,冷艳、闪烁、梦幻,能够真正把一个女人的容光衬托到一个新的境界。
她喜欢镶得很累赘的古董首饰,但她穿得简单,看上去很顺眼。
我叫妹妹看她,“怎么样?是不是全城最美的?”
妹妹笑说:“城里有许多美女是不出来走动的。”
“有这样的美女吗?岂非锦衣夜行?”我问。
妹妹笑,“金丝雀有时候不可乱跑。”她提醒我。
“这一位也是别人的金丝雀?”我问。
“她是何老三的外室,最近何太太病得厉害,她便跟着老爷出现。”
我点点头。
难怪,她双目有呆木与厌倦的神色,不容易看出来,但留意一下,还是注意得到。就因为这样,她另有一种矜持的样子,与那眼珠子转得掉出来的小舞女大大相异。
“……你去不去?”妹妹在说什么。
“嗯?”我问:“什么去不去?”
“我在问你!玛姬明天结婚,你去不去?”
“不去,我累得慌。”我说:“想多睡一点。”
“上午睡够了,下午可以到三婶那里吃饭。”妹妹说。
“三婶又是怎么回事?”
“三婶生日。”
“她认几岁?”
“谁敢问。”妹妹抿嘴笑道:“大约四十一、二吧。”
“四十?她会把你杀掉,她顶多希望你说她三十二。”我说:“再聪明的女人在年龄上头还是神经兮兮的。”
“其实一眼就看出来了。”妹妹感喟的说。
“睡醒就去,睡死了就不去。”我回答她刚才的问题。
“当心妈妈骂你,”妹妹说:“说话没点正经。”
这样的罪名我背着已经有很多年了——说话没正经,做事没正经,做人没正经……
生活真令人失望,闷闷闷,太闷了。天气好,坐船,天气不好,吃饭,去舞会,大伙儿大眼对小眼,硬碰硬原班人马,偶而有张新面孔,几乎必然的,一定是电视台的小明星,半年就这么胡混着过去了。
我打一个阿欠,找个籍口提早离场。
外头在下雨,空气有种腻答答的味道,一地的汽油虹彩,我深深叹口气,不知不觉,回来已经有半年了。
要走的时候,爱伦娜无论如何不相信。
“你父亲叫你回去,你就得回去?我们最多不用他的钱!”
爱伦娜是混血儿,至少有四分之一的中国血统!一双眼睛是深棕色的,长发如瀑布,但皮肤如牛乳。我们走了两年,谈及婚嫁的时候,父亲发慌,下十二道金牌把我召回家。
混血儿?洋女?不可能的事,玩是可以的,结婚?不要开玩笑。
在爱伦娜来说,屈服于任何事,都是爱得不够,我也认了这一点。可是没有父亲的救济,而叫我留在欧洲,这是没有可能的事。
叫我出来找一份年薪约三千镑的工作,净受洋气,也是没有可能的事,我拖延半年,越来越害怕,终于还是回来了。
爱伦娜苍白着脸说:“我一生都不要再见你。”
我也没有抱着再见她的心情。感情这种事,完了便是完了,无法再走回头。
回到香港,才发觉潜意识中,我爱爱伦娜,比我自己知道的多。
父亲见我一个人回家,很漂亮的处理整件事,他连提都不提,就当爱伦娜不存在,但我不能够。
我的梦魂常常飞回去欧洲,看到爱伦娜只穿着薄衣,坐在初冬的窗台,窗外白蒙蒙一片,而她捧着一杯热茶喝,牛乳般的皮肤,黑瞳孔,肿肿,如刚哭完,犹如一张图画。
我讪笑自己对她念念不忘。
特别是这半年来,看到此地的名媛,没有一个上眼,我便会偷偷的想起爱伦娜。
香港的女孩子越来越僵、越来越浓妆,头发全部烫得像铁丝,鲜红的唇,人工的面孔,一丝灵魂都没有,披着悉悉索索的舞衣,身材细小得像发育未全,抖着走路,像具塑胶洋娃娃,不约而同地拥有黑眼圈,看上去也够疲倦的,仍然为抓金龟婿而到处颠扑,真是惨淡。
妹妹曾刻薄的说:“看看你爱搭救谁,拉人家一把,行行好,娶了她回来让她专心在家发胖。”
除了爱伦娜,我还没有动过要娶人的念头。
这半年来郁郁不乐是每个家人都看得出来的。
一睡睡得老晚,呆呆的吃午饭,看电视录映带,晚上跟妹妹妹夫出去泡,晚上回来读小说至天亮。父亲只要把我留在香港,其他一概无所谓。
他也想我结婚,结了婚更加飞不了,乖乖的替他养孙子。
妹妹说:“他才廿六岁,晚几年不妨,别把他逼急了。”
父亲是很宠这个女儿的,也更迁就我,事事处之泰然。
偶而也问:“要不要到公司看看?嗯,学以致用,堂堂会计师,别太投闲才好。”
我还是心倩坏。
一路踯躅回家,益发不原谅自己,为了享受放弃爱伦娜犹可,但我根本不是爱享受的那种人,我只是不想吃苦,偏偏现在就苦得十足。
走错一步棋子,只要不顾一切的在欧洲结了婚,生下孩子,父亲总会心软吧。
我也别太乐观,父亲是硬脾气,爱伦娜亦是硬脾气,任何一方面都不肯退缩,到时只有更惨。
我大叫出来:“爱伦娜!”
我颓然靠在墙上,酒气上涌,我胸口有点难过。
到欧洲的第一个春天也是这么渡过的,当时年纪虽轻,也被春天迷得疯狂,满院子的桃红柳绿,女孩换上薄衫,天上露出金光,人们活跃起来……
今日可也是春天?
我喃喃叫:“爱伦娜。”
“唤我?”一旁有个声音问。
我转头。她坐在一辆开蓬汽车里,向着我微笑。
我认得她,钻石在她的朝子上闪闪生光,她那冷艳的面孔很难叫人忘记。
我问:“你也叫爱伦娜?”
“嗯。”她自嘲地说:“爱伦娜何。”
“何先生呢?”我问。
“在玩牌。”她说:“上车来吧,你是利家第二个孩子?”
“不,那不是我姐姐,我是利家大儿子。”
她推开车门。
我问:“带我到什么地方去?”
她笑,“送你回家。”
“别,别带我回家,我不要回家,难得被一个美女接了上车,就此被送回家,心有不甘,有什么刺激的地方可以去?”
“你喝醉了。”
“真的,我不要回家。”我睁大了眼睛。
她笑,“早知随你靠看墙吐个饱。”
“对不起。”我知我说得太多了。
“不要紧。”她说:“你们这些孩子,一贯的放肆。”
“对不起。”我唐突了她。
她并没有介意,把我送到家门,看佣人出来把我接进去,便离开。我倒在床上就睡了,并没有得到期望中的艳遇。
醒来之后,只觉自己糊涂透项。
羞愧之余,也得赎罪。
我问妹妹:“爱伦娜何的地址你有没?”
“有。干嘛?”妹妹立刻提高警惕。
“送花给她。”
“发什么疯?少惹她这种女人。”妹妹联想丰富。
“真的,我有正经事,不是想像中那种理由。”
“我不管你是啥子理由,总而言之,你好自为之。”
“得了,那么多的之乎者也,真受不了,”我轻轻推开她,“我完全知道我在做些什么,你给我放心。”
“——”
我抬起头,扬起一条眉毛,她没奈何,只好翻出地址给我,她不告诉我,我也有法子在别的地方找到。
都是我亲手挑的,一大束白色的花,都是芬芳的,美丽的,亲自开车,送到她佣人手中,有一张小卡片,叫她原谅我的唐突。
我也叫自己当心,这种感情陷阱,一把持不住,就会直堕到底,而一半是自己己愿意的!
利用另一段感情来治疗前一段感情所留下的伤口……
她不在家,我放下花就走了。
那时我也送花给爱伦娜。也由自己亲手挑选。我不惯那种一个电话到大酒店花铺,说出挂账号码,付了钞票算数的客套。
我怅惘的想,但是这样亲力亲为,又为我带来什么?诚意?在这种无谓的事上,太多的诚意会引起不良效果。
一般两兄妹,妹妹比我聪明得多,也智慧得多。
性格控制命运,但是我干嘛会有这样的性格?改无可改。
我不期望有什么回音,成熟的人应对什么都没有反应。何太太自然是一个成熟的人。
在以后的一个星期内,我又见到她两次,她只是远远的向我点点头。
妹妹热心地帮我介绍女朋友。
她偷偷说:“那穿蓝衣的如何?那绿裙的最好看,红花闪光缎的?叫爱拉。把全家的钻石都戴身上的,是美宝。”
我一句也没听进去,单相信自己的眼睛,仔仔细细的看过了,谁也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
还是何太太最最夺目,我喜欢她那半吊儿郎当的态度,把应酬视为工作的一部份,比起那些视之为生命一部份的人,自然有一种洒脱与超然。
我问妹妹:“她有没有男朋友?”
“谁?”妹妹喜悦的问。
“爱伦娜何。”
“她呀,”妹妹挪揄的问!“碰了壁是不是?人家找男朋友,也不会挑熟朋友的儿子。”
“挑陌生人有什么刺激?”我不以为然,“反正是秽,不如搞得轰轰烈烈。”
妹妹冷笑,“代价未免太高,为了什么?”
“恋爱呀,不谈恋爱,多闷。”我伸个懒腰。
“为什么像瘾头发作似的,累成那样?”
“昨夜与电脑下棋直到天亮。”
“神经病。”
昨夜并没睡。想到与爱伦娜在风中拥抱,接触到她的身体,浑身如触电似,心头的狂喜使我有落泪的冲动,兄弟,这便是爱情。
而现在,顶多是约不到绿衣女去约红衣女,去不去都无所谓,而那个时候,却像发了狂似的半夜跳起来在零下三四度的天气驾车去敲门,为了说一句:“爱伦娜!我想你。”那里来的勇气?这个勇气后来又跑到基么地方去了?想起来已是非常遥远的事,但心中仍然牵动。
爱伦娜已属于他人了吧?
半年了。
她们是不会为一个男人守着的,顶多是三两个星期之后,又随别人去了。
回来之后未曾写过一封信。
我又提前离座,开了车子出来,在街上慢慢驶动,我喜欢开车,无论快慢都带给我一种悠然的感觉。
有一个女子穿着黑纱裙钴在前面的街角。我心一动,是何太太,她低头在点燃香烟,没看到我的车,我将车子滑停在她面前:“等人?”
她抬起头来,见是我,也不生气,就笑说:“国超,如果你真的有歉意,就别再说这些轻浮的话。”
我才觉悟到,她可能真的在等人,被我撞破。
我的脸慢慢涨红,进不是,退不是,尴尬得要死。
好一个何太太,真不愧是何太太,她走过来,拉开我的车门,“来,送我一程,不理司机了。”把事情轻轻带过。
我仍然好奇,但表面已经平复下来。
“回家?”我问。
她说:“去喝杯东西吧。我知道有个好地方。”
她叫我把车子驶往郊外。
“你有个女友叫爱伦娜?”她闲闲问起。
“嗯。”
“你父亲不喜欢,叫你们分手是不是?”
“都知道了?”我奇,“消息真灵通。”
“你人没到,新闻已经在这个圈子沸腾,”她笑,“你都不知这里人那种小镇风倩,什么芝麻绿豆都绘形绘色地传半天。”
我哑然失笑。
她把我带到一间某厅,地方装修得很好,坐下来她对恃者说:“热咖啡。”
我笑了,人们以为这个艳妇与年轻男友来到此地,一开口必然要烈酒。
我幽默的说:“我要热牛奶。”
她也笑。笑起来很媚,而且比我想像中的爱笑。
“她长得很美吧?”她问。
“不但美,而且与我投机。”我惋惜的说。
“那多难得。”她说。
“真是。”我吁出一口气。
“所以你一直郁郁不乐。”
“嗳。”我直认不讳。
“C'estfaitacpli,别太难过。”她说。
“再让我选择一次,事情就不同。”
“会吗,”她狡猾的笑,“国超,对我要老实,真的再来一次,你会选她?恐怕再来千次,你选的还是利国超这身份。”
我抬起眼睛。
她点燃香烟,纤长的手指甲并没有搽寇丹,但却一贯累赘地戴着钻戒,鹅蛋型、方型的钻石在幽暗的光线中迸出光芒。
我无味的说:“但是我们即使赚得全世界,赔上了命又有什么益处?”
她闲闲说:“对我来说:想那样,得到那样,就是幸福。”
我说:“抬起头来,让我看清楚你。”
她抬起头来,眼睛中那种呆滞散去无踪,代之的是一种倔强与坚忍。
这个女人比我勇敢,她有勇气面对她所选择的后果。她并不快乐,但是她理智地控制着自己。
她说:“如果我是你,我就回父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