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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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男友-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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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用餐时间,我们的话题主要围绕在如何治疗赵小帅的“恋鱼癖”上。她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懂王家卫不看村上春树不吃日本菜不穿名牌时装,但就是无法容忍他时时刻刻惦记着是金鱼而的不是女朋友。 
我知道刘亚菲正蠢蠢欲动着,她那么骄傲,从没对哪个男人如此低眉顺眼,可这个赵小帅总是在挑战她的极限,我真怕她那一天发起火来会把那些金鱼统统捞出来烧菜吃,那恐怕就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的时候。 
我小心翼翼地疏导着她的不满情绪,大概是因为快要结婚的缘故,我开始相信“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的共枕眠”这句老话。不知刘亚菲转世为人之前修炼了几千年,才能够有这么多的机会跟这么多的人同床共榻,但赵小帅毕竟是第一个跟他正式同居的人,如果就这样被几条小鱼搞到分手,我觉得很可惜。 
离开餐馆各走各路的时候我对她讲:“总之不要太冲动,生活是平实具体琐碎的,也许柴米油盐和小金鱼才是幸福的真谛。”这句话与其是说给她,倒不如说是在讲给自己听。 
回到家里,我发现自己忽然没那么害怕见到常欢了,他上午打了若干个电话给我,我都没敢接听,现在我想找到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去见他,因为我有些想念他那张坏坏的脸。 
也许我可以说谎,比如“我家瓦斯漏气”或者“我家水龙头坏了”,但这种谎话会很快被揭穿,到时候一定会很尴尬。最后,我终于放弃了一切的说谎技巧,我发了一条短消息给他,只有短短的四个字:我想你了。妈妈说过,当你不知道该说什么的时候,说真话就是最好的选择。 
我像捧着婴儿一样捧着电话,生怕会错过某一个呼入或者某一条信息,当他的电话打来的时候,我几乎是第一时间按下了接听键。 
“喂,你在哪里?” 
“想我了么?”他反问着,“上午怎么不接电话?” 
“我那个时候很害怕,不敢见你,甚至不想听到。”我实话实说。 
“现在怎么又说想我了?不怕了么?” 
“还是怕的,不过没那么严重了。”我说,“而且相对恐惧感而言,我发现自己更想念你。” 
“算你有良心,我在你家楼下呢,开门吧。” 
这并不是他的第一次突然袭击。上一次,我记得那个有星有月的晚上,他也是这样毫无预兆地出现在我家门口,我真怀疑这个男人会读心术,否则怎么可能在每一次我最想念最需要他的时候,都会马上出现。 
门打开了,身穿深蓝色毛衣的他一手拿着车钥匙,另一只手里拎着一小盒点心。我接过来看了看,是好丽来的老婆饼。 
“我吃过饭了。”我故意对点心的名称视而不见,尽管非常清楚他的醉翁之意。 
“可是我饿了,所以你要做饭给我吃。”他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就像一个颐指气使的丈夫。 
“家里只有泡面了,昨天买的东西统统都放在了你家,我这里没入货。”我说的都是实话,昨天的确疯狂采购了好多东西,本来打算一人一半,可是昨晚逃走的时候忘记拿了。现在冰箱里空空如也,除了两包农心的辣白菜拉面,再也找不出任何能吃的东西。“要不然你先吃些老婆饼吧,我再去煮包面,马上就能好。” 
“我不吃泡面,还是来点别的吧。”挑食是一种多么可恶的坏习惯,平时倒没发现他这么娇气。 
“没别的了,要不然出去吃吧。” 
“有别的,你藏着呢,没拿出来。” 
“真没有了,不信你自己去找,我犯不着为这个骗你。”我有些泄气地解释着,男人一旦撒起娇来,真的比女人还难应付。 
“找就找。”他站起身来,似模似样地跑进厨房,又仔细检查了一遍冰箱,等发现我所言非虚之后又绕到我身后,一把抱住了我,两只手不安分地捏住了我的乳房,“这不是有好吃的么,说你藏着还不承认。” 
“去死了,一句真话也没有。”我想推开他,可他那两条粗粗的胳膊却纹丝不动,他的牙齿轻轻咬着我的耳垂,我很快感觉到一股热流从身体内涌出,“该死的,”我虚弱地骂着,“你这个混球,坏东西。” 
坏东西终于猴急地撩起了我的睡衣裙摆,他的那玩意从长裤的拉链处贼头贼脑地跑了出来,并准确无误地找到了一个湿润柔软的所在,随后信马由缰,横冲直撞。 
我从没尝试过这种做爱方式,从前每次都是脱光了躺在床上,可这次却像一对急吼吼的思春期野兽,拉开拉链撩起裙摆直接就上,这让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羞耻感,同时又感受到了无比的刺激。他那根热乎乎的搅拌棍几乎让我死去,我无助地抓着他的毛衣,嘴里一直在喊着不要了,心里却希望他能一直这样干下去,哪怕戳破子宫,直抵心脏。 
在我崩溃的一刹那,他似乎想离开我的身体,我却一把搂住了他的腰。 
“射在里面,”我说,“不要离开。” 
“你不怕怀孕?”他问我。 
“不怕。” 
在他爆发的时候,我产生了短暂的幻觉,我看到了一个肉嘟嘟的婴儿在向我招手,我甚至听见了一句奶声奶气的“妈妈”。   
第二十九章 我也爱你(3)   
他的那玩意终于自动滑出了我的身体,整个房间里都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我仍然倒在沙发上,而他静静躺在我的身上,像一个热乎乎的人肉垫子。他不停地亲吻我的嘴,摩挲着我的脸蛋,“我爱你”,他反反复复说着这句话,我似乎被这句美丽的咒语催眠了,眯着眼睛一动不动,我想告诉他“我也爱你”,可我筋疲力尽,甚至没有开口的力气。 
过了许久,他才拉上拉链转身去了我的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块强生的婴儿湿巾。他用那块棉纺布轻轻地擦拭着我的私处,这种温柔湿润的触觉让我再次轻轻地颤抖了起来。 
“你这个妖精,还没吃饱么?” 
我没有力气说话,只是闭着眼睛轻轻地“唔”了一声。 
大概对于男人而言,做爱更多是一次征服的过程。也许他们乐得看你在他的身躯下扭动呻吟,乐得看你因为他而欲死欲仙。或许尼采那句经典的“男子的幸福是:我要女子的幸福是:他要”应该改成“女子的幸福是:我要男子的幸福是:她要”。 
此刻我的思维集中在下体,常欢的身体就像一把打开伊甸园大门的钥匙。他轻松把我带入了一个无比美妙的境界,我感觉自己轻轻地飞上了云端,又像是悬浮于跟体温相同的海洋中,我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呼吸,快乐就这样从脚底涌到了头顶,排山倒海,一波波向我袭来。 
我在他的肩头狠狠咬了一口,“你是我的,我一个人的。”我积攒了好半天力气,才终于说出这一句话。 
“那你是谁的?”他大汗淋漓地问着。 
“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么?”他要得更加紧凑汹涌,我闭紧双眼摇了摇头,故意不回答他这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还不肯说么?”他几乎杀死了我,终于有几个字从我的牙缝里挤了出来:“常欢,我也爱你,我是你的。” 
就是这句“我爱你,我是你的”,我终于说出口了。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1)   
生活仿佛有一万个表情,在对你微笑的同时,可能在对另外一个龇牙咧嘴。 
就在我跟常欢决定结婚的第三天,刘亚菲打来电话说他跟赵小帅掰了。她嫌分多次喂鱼食太麻烦,就把半公斤鱼粮一口气倒进了鱼缸里,谁知道那些罗汉鱼不知深浅一顿狂吃,结果就像我当年养的那几条一样光荣捐躯,整整10条,统统肚皮朝上翻了白眼。赵小帅心疼得捶胸顿足,他在电话里指责刘亚菲是个“凶狠的谋杀犯”,简直气得她七窍生烟。她一不做二不休,到楼下的超级市场买来了5个热得快,通上电放进了其他的鱼缸里,如果不是赵小帅眼皮狂跳略感心慌及时跑回了家,恐怕他那几千条宝贝会在10分钟内死个精光。 
他无法想象,那个曾经温柔多情的女人怎么会变得如此残酷,而她则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我受够了,分手吧。”,随后拎着行李离开了他的家。 
她说不想回去那个空置了近一个月的家,问我可不可以收留她,而我除了说“欢迎”,似乎没别的选择。 
晚上八点,她光着脚穿着睡衣在我的房间里踱来踱去,嘴里叼着一跟冒着热气的香烟,天知道她是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要命的玩意。 
“平时这个时候,我都要拿着一大包秘鲁鱼粉去喂那些好死不死的金鱼,”她狠狠洗了一口烟,然后接着对我说:“那个小杂种,我是说赵小帅,每天都会打电话提醒我‘该放鱼食了’,妈的,好像我是他雇来的钟点工。” 
“你们就这么玩完了么?你确定自己已经不会再想起他,更不会想念他么?”看着她转来转去的样子,我有些担忧。她从来没被哪个男人如此彻底的改变过,那个赵小帅,好像跟往常的那些“别人”不大一样。 
“玩完了玩完了,这还有什么好怀疑的么?”她把烟蒂按在西瓜皮上,随着“滋”的一声,一股夹杂着焦油味的清香弥漫开来。 
“可我隐约觉得,你对赵小帅的感情并没有那么简单。”我拈起另外一块西瓜,“他是我见过第一个让你甘心雌伏的男人,你那么肯定自己从没爱过他,并永远不会因为错过了他而后悔么?” 
“后悔?”她又点燃了一根香烟,“我后悔认识了他还差不多。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不许我穿暴露的衣服,不许多喝酒,不许这不许那,简直像个暴君。” 
“他那也是为了你好,你总是感冒,当然不适合穿得太少;胃又不好,多喝酒显然是在找死,他是心疼你,也许只是表达的方式不对。”在这个问题上,我很佩服赵小帅的魄力,之前我劝了无数次的问题,被他的“暴君政策”一一解决,自从他们交往后,就再没见刘亚菲生过病,这倒是千真万确的。 
“让他去死吧,总之我今天要把之前欠的酒都喝回来,还要把这些该死的毛衣统统都烧掉,我要做回我自己,不再为别人活了,尤其是那个小杂种。”她突然从床上蹦了起来,又飞快地打开她的行李箱左翻右翻,终于挑出了一条露后背的黑色连身迷你裙。 
“赶快换衣服,陪我出去喝酒”,她一边脱下睡衣一边命令我,“去Bonnie Bar,今天不醉不归。” 
“不要借酒消愁了吧,如果想他,就打个电话,何苦作践自己。”我并不想去那个地方,尽管那有无数身材一流的洋人,尽管那里充满着这样和那样的机会,可我心里已经有了常欢,我不需要再去那里寻觅或放松了。再说,我现在头晕眼花,就算真把常欢放到我的面前,恐怕我也没兴趣。 
“少废话,你不想去就直接说,大不了我自己去,还当我是朋友就赶快换衣服。”她的语气中有着少见的坚决。 
“你这是何苦来……”我轻声嘟囔着,却还是走到了衣柜前面,换上了紫色的高领毛衫和黑色长裤。我不可能任由她一个人跑到那个乱七八糟的地方去撒野,今天她一定会喝得烂醉,这一点根本不用大脑分析,只用脚趾头就想得出来。 
她发动引擎,还没等我极好安全带,车子就像受惊的野马一样冲到了马路上。她打开了车窗,早春的晚风夹杂着刺骨的寒意透过毛衣钻机毛孔里,而她的露背装外面只围了一条亚麻披肩,如果再这样吹下去,她明天一定会得重感冒,不过这一阵凉风却让我的头疼减轻了很多,现在我的头不疼了,等下陪她喝酒,恐怕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了。 
CD机里唱着M2M的《The day you went away》,她不耐烦地骂了句“我操”,就退出碟片顺着窗子扔了出去,我猜是那几句跟失恋有关的歌词触怒了她。女人总是喜欢对着一些哑巴物件发脾气,摔杯子,撕日记,甚至剪掉头发或者其他一些古怪行为,就算特立独行如刘亚菲,也终究不能免俗。 
我们很快到了Bonnie Bar,那个有好多翘屁股老外的小酒馆。晚上9点,正是群魔乱舞的最佳时刻,DJ把High曲放得震天响,黑色白色黄色的男男女女挤擦擦地晃动着,我们绕过人群,一屁股坐在了吧台上。“先来4瓶科罗纳,”她大声地朝酒保喊着,灯光在她的脸上一扫而过,映衬出一张疲倦受伤的脸。 
“干杯,为我重获自由。”她拿起酒瓶,像喝凉水一样喝下去了一半。 
我轻轻抿了一下,掺着柠檬的啤酒非常爽口,换成平时我一定狠狠地喝它一大口,可是今天这种情景,我真的没有胃口多喝。   
第三十章 生活的表情(2)   
“再干杯,为了你和常欢这对奸夫淫妇能天长地久。”她一饮而尽,仿佛比喝白开水更轻松些个。 
接下来,她一会要为伟大的友情干杯,一会又要为我失去的记忆干杯,最后甚至要为世界和平干杯,那个时候,她已经喝下了整整一打科罗纳。 
她显然有些醉了,一把扯掉了围在身上的披肩,雪白的膀子和后背一览无余地昭然于灯光下。 
“亲爱的,你今天真扫兴,我要找别人去喝酒了。”她带着浓重的鼻音晃晃悠悠地朝一个韩国人模样的中年人走了过去,手里还拎着一瓶塞着柠檬片的啤酒。陌生男人显然受宠若惊,他赶忙让出了一个位置让她坐下,她像个学坏的小女孩一样跟那一桌的所有男人一一碰杯,带过去的啤酒喝光了,她居然拿着杯子喝起了他们的芝华氏。 
我赶忙朝他们走了过去,想抢下她的酒杯,可有一个高大的背影早了我一步。她飞快站起身来甩了大个子一个耳光,随后像一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到我身边,是赵小帅,除了他,天底下再没第二个人会如此以暴治暴地对待刘亚菲。 
“你滚开,谁要见到你。”她声嘶力竭地嚷嚷着。 
“谁让你出来喝酒的?穿成这样,就像一只野鸡。”他拣起围巾胡乱地包住了她的胳膊和后背,这时候的刘亚菲活像个被裹得严严实实的粽子。 
“你们怎么到这来了,还喝了这么多的酒?”他扭头问我。 
我心想小子你少跟我装蒜,要不是因为你那句“凶狠的谋杀犯”,刘亚菲也不至于搞成现在这个样子,可我嘴上却不能说得太直接,只能尽量委婉:“听说你们之间有一点点不愉快,她心情很糟糕,我只能舍命陪君子。” 
“你少管我,赵小帅我告诉你,我受够了你,你就是个暴君,法西斯,小希特勒!”刘亚菲的身体被牢牢圈着,嘴却不肯老实,“我后悔没多买几个热得快,你那些该死的金鱼,我早就该一条一条抓出来炒菜吃,省得整天像个老妈子一样伺候它们,还费力不讨好。” 
“谁说你费力不讨好了?”他拧着眉毛跟她理论着,这个镜头看起来很好笑:一个像泰坦巨人般高大的男孩子用披肩绑住了一个喝得醉醺醺的女人,他想跟她理论,她却只顾着朝他吐口水,就像幼儿园里最蛮不讲理的小孩一样。“她就是欠收拾了,叶姐你自己回家小心点”,他说完这句后就像扛麻袋一样把她抗在肩膀上扭头就走。她先是挣扎了几下,随后就像跟面条一样放弃抵抗,软软地垂在他肩头。 
我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胡子拉碴的小男孩,我大概坐过他的车,因为全泰城没几个人会在大半夜循环播放《铡美案》。我心中暗暗感叹这个城市真得很小,这个世界真的很小,会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再次乘坐之前坐过的出租车,这个比率应该也不算大。付车费的时候,他的电话响了,我听见那边的女孩一直在讲“对不起对不起”,而男孩只是简短地骂了句“我操,你还是跟他走吧,不用可怜我”就挂断了电话,随后又礼貌地将零钱和发票递给了我,在我下车之前,他还客气地说了句“您慢走。” 
我在电梯上猜测着这个不难猜测的故事: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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