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合适;如果空着两只手过去白吃一顿,那显然更不合适。一定要带点礼物过去,不可以太贵,也不能太便宜,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要端庄大方,还得取个好意头,这简直让他头晕眼花。
“哎,交给你办吧,就算我求你了,行么?”他在电话里跟我商量着。
“你知道我最不喜欢逛商场,今天周末,人肯定特殊多,想想都觉得可怕。”
“你别怕,就随便挑一样你看得过去的东西,然后拿我的卡一刷,不就行了么,多简单!我知道你买东西特殊快,所以才请你帮忙的。”他说得很轻松。
“那么简单你怎么不自己去,我买自己的东西当然快,可是你有那么多要求,谁敢夸海口买的正中你下怀呢。又不能太便宜又不能太贵,不能太大不能太小,还得端庄大方取个好意头,听着都头晕。”
“我就知道你最有品位还一丝不苟,”他开始给我戴高帽,“别人我都信不过他们。刘亚菲总说你不爱逛街就是荷尔蒙分泌不正常,我看她纯属瞎说,我们家叶心爱是百分百正常女人,他们不知道就是了。”
“你少给我戴高帽,我不吃这一套,别指望白使唤我,像地主对丫鬟那样。”我就猜到他会来这一手,现在看果然不假。
“谁说白使唤你了,你的香水不是快用光了么,顺路买一大瓶不就完了,我付款,当跑腿费好了。”
“这还差不多,开车过来吧,我可不想挤出租车。”他能注意到我的香水用光了,还算他有良心,我终于决定就范。不过从地下停车场出来的那一刹那,我要向左去挤擦擦得商场买礼物,他却可以向右去真锅咖啡瞧着二郎腿看杂志,想到这里,我还是狠狠拧了他一把。
转了好久,我终于看中了一块漂亮的琉璃摆件,很适合当做贺礼。正在问小姐有没有折扣的时候,常欢打来电话,告诉我先别着急买东西,晚上的小型派对恐怕会取消,因为新娘失踪了。
今天上午,就在前去注册结婚的路上,她对准新郎说想去一次洗手间,结果就揣着户口本和身份证黄鹤一去不复返。直到一个钟头前,徐小妤的母亲才在她的卧室发现了一封早就写好的信,她说她走了,并请大家原谅她的任性。这显然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若非他们一早就约好了我和常欢,恐怕此时我们也无法得知这个秘密。无论如何,“逃婚”这个字眼都算不得一个光彩的词汇,这肯定会让她那位高法院长的老爸和那位青年才俊的新郎丢足了脸面。
在听到这件事情的一瞬间,我就猜到了逃婚者的去向。我在电话里说小伙子别担心,你的老同学现在很幸福,至少她没有嫁给不该嫁的人,常欢听得一头雾水。我也懒得在电话里解释,只说马上去真锅咖啡找你,先帮我叫一杯卡布奇诺,逛了老半天,我很累了,需要提提神。
我比咖啡晚一步到达,常欢正满脸期待地等着我的长篇大论。我轻描淡写地对他讲起了棠和徐小妤(当然没有提起我跟他的那一段),包括他们明明相爱,却用高傲相互伤害了那么久的故事。我告诉他,徐小妤的《想爱》绝对是一个逃婚宣言,故事里的男人和女人最终在天桥上重逢了,这才是她想要追求的一切。
我承认,对于徐小妤,我曾经有过淡淡的敌意(是因为常欢的缘故),不过现在却完全转化成了淡淡的感动。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勇气在结婚的路上逃走,然而她有,仅凭这一点,就值得我尊重。
“那本书的封面上印着一行字:‘唯一想做的,就是好好相爱’,知道么,那是写给她自己的。”讲完故事,我轻轻抿了一口卡布奇诺,有些凉了。
“你和徐小妤的确有点像,”他仔细端详着我的脸,“尤其是侧脸。”
“是么?”
“你从前问过我来的,忘了么?”
“忘了。我们走吧,这里的空气太糟糕了。”刚刚的话题让我很不自在,因为跟另外一个男人有关。在他的注视下,我的一举一动都变得局促起来。我急于离开这张桌子,并结束这种近距离的四目相对。
“好吧,想去哪里?”
“随便。”
我们决定回他的家,这是刚刚形成的习惯。每次约会过后,只要时间尚早,他都会拉着我到他的家里坐一坐,当然,偶尔也会“做一做”。
下雪了,天气预报有时也是准确的。他开的很慢,暖风开的很足,吹得脸颊像发烧一样又干又热。我调低了温度,又顺手翻出一张CD盘塞进机器里,第一首歌是麦当娜的《Don't cry for me Argentina》。尽管曾经有一大票西班牙人为此恼火,但很多人都不得不承认,只有这个女人才能把贝隆夫人的万种风情恰如其分地演绎出来。
第二十五章 勇敢的逃婚者(2)
雨刷有节奏地摆动着,我和灰蒙蒙的世界之间只隔着一层挡风玻璃。路上行人很少,仅有的几个也是面无表情步履匆匆;路边的建筑也在一片片雪花中变得模糊而遥远,有种不真实感。就像徐小妤的小说,读到最后总是深深浅浅的灰色调,似乎永恒的虚无才是世间万物唯一的出路。
她在《想爱》中一反常态,但偶一为之的桃红柳绿真能让原本铺天盖地的灰色从此鲜活生动起来么?她用尽了全力,就一定能得到幸福么?
等红灯的时候,他抓住我的手,轻轻地捏了捏。“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在想徐小妤,想她会不会得到她想要的爱情。”我看着他的眼睛说。
“结论呢?”
“我不知道。”我说,“但无论如何,都希望她能够幸福吧。”
“但愿吧。”绿灯亮了,车子再次缓缓启动。
刚刚开门,我还没有坐稳,小灵通就滴滴答答地响了起来。这是报社为专栏配备的热线电话,无数篇心事浮沉都来自这部电话的听筒,否则再伟大的专栏作家也不可能闭门造车瞪着眼睛编造出那么多的爱情故事,何况我是百分百的凡人一个。
我按下接听键,对方是个女人,声音还算年轻。她先是客气地问我是否有时间听她的故事,我说没问题,您尽管讲吧。我喜欢这样的倾诉者,经验告诉我,这一类倾诉者的素质普遍较高,她们讲的故事往往很有逻辑性,并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偶尔还会有一两句发人深省的句子可以用到结束语之中。所以她们的稿子很好写,写出来之后,看着都会比较舒服。
今天是她和男友同居两年的日子,她记得,他却跑出去跟同事喝酒应酬了。最开始的那段日子,他是那么的体贴入微心细如发。同居一周的那天,他还特地搞了个派对,请来了一大票朋友,大家都笑他小题大做;同居一个月,他又搞了个聚会,包括第二个月,第三个月都是如此。她从不奢望那种热度会一直持续下去,毕竟生活是平实的琐碎的,可是,这种尴尬的准婚姻生活却让她提前体会到了夫妻间的那种无奈。她说她可以忍受每天烧菜做饭,也可以哼着歌洗衣服擦地板,但却无法忍受床上的“单刀直入”。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不再有前戏,不再有亲吻与抚摸,他需要做的就是找准位置,之后重复活塞运动;而她要做的简单:分开双腿,大声呻吟,仅此而已。
“好像很多夫妻都是这样的,”我对她说,“毕竟如你所说,生活是平实而琐碎的,激情总会归于平淡,也许这就是规律吧。”
“也许是我太贪婪,不过我真的不想这样过一辈子。我们约好了下周去注册结婚,可是我现在就想逃跑了。生活在别处,爱情或许也在别处吧?”这是她的结束语,像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放下电话,我狠狠地做了个深呼吸。常欢端来了一盘蔬菜沙拉,我抬头告诉他说没胃口。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刚刚接了读者打来的电话,因为好久都没有前戏了,那女孩说想逃婚。徐小妤逃了,我的读者也准备逃了,既然那么抗拒婚姻,为什么还要同意结婚?难道逃婚正在变成一种流行么?
常欢听得哈哈大笑,他说你可得好好构思然后再动笔,建议你极尽所能地煽情,最好把你的那些读者统统煽逃婚了,等他们分割财产的时候,万一话不投机,自然会打官司,这也算变相为我们创收了。我让他留点口德,毕竟古来都是劝和不劝分,拆散鸳鸯是造孽的事情,要遭报应的。他狡辩说就算你不策动她们逃婚,他们也早晚会离婚的,到时候很可能还会涉及到小孩的抚养权问题,那样更麻烦,莫不如让她们逃婚,这也算防患于未然。
我叉起了一块西红柿放到嘴里,沙拉酱放多了,嚼起来有些腻。“男人果然不是下厨的材料”,这是我得出的最终结论。
可我还是吃光了他那一大盘“爱心制造”,我喜欢他做东西给我吃,虽然不是多放了什么就是少放了什么,但感觉永远是不一样的。
晚上“做一做”的时候,他调足了半个钟头的情才切入主题。我问他为什么如此卖力,他说“怕调得不够,将来你也逃婚。”我笑着拧了他一把,又凑在他耳边,用麻酥酥的声音对他讲:“算你聪明,如果你不调了,估计我就逃了。”
其实那个女人也没什么错,如果未来几十年要面对的只是性交而不是做爱,那么,逃婚应该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跟常欢颠来倒去的的时候,我愈加肯定了这个观点。
如果已经不再相爱,那么,勇敢地逃婚把!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1)
“一直以来,男人女人们似乎都习惯了从热烈归于平淡,就像是生老病死那么自然。最初的激情永远是美妙而短暂的,就像一朵刹那开放又刹那凋谢的花朵般。再然后,枯萎的花瓣上大多会结出一枚不酸不甜的果子,那种味道像极了陈年普尔,说不好是香还是霉。”
下过雪的周日上午,我穿着常欢的大号T恤,坐在电脑前。我写了删删了写,我想不出任何一个有灵感的句子,却总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想表达的东西,最后还是只剩了个让我无法满意的开头。我的大脑像是被掏空了,里面填充的除了浆糊还是浆糊。我讨厌这种力不从心的感觉,它让我深刻地体会到了一句成语,叫“江郎才尽”。
电脑桌上放着一大盘洗好的草莓,是常欢端过来的。他说我的面部表情极为狰狞,眉毛拧得像麻花,也许吃点水果降降火气会好一些。可是我一口也吃不下去,人在心烦意乱的时候总会没胃口,尤其是我,每次被沮丧袭击的时候都会不吃不喝,想着“既然糟成这样了,还不如饿死了干净”。
他去洗澡了,他总是习惯在起床之后冲个凉,而我却喜欢在睡觉之前泡个热水澡,在这一点上,我俩似乎永远无法统一。现在房间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我呆呆地看着屏幕,看够了又直勾勾地看着草莓,身体一动不动,像是一尊没灵魂的雕像。
“写多少了?”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穿着毛巾浴袍走了过来,身上有着淡淡的香味。
“我写不出来了”我绝望地靠在转椅上,仰头看着他那张倒过来的大脸。嘴在最上面,然后是鼻子,再然后是眼睛,两根眉毛在最下面,看起怪怪的。“也许我根本不该写这个专栏,我根本就不是写字的材料。”我眨着眼睛,很认真地对他说。
的确,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似乎丧失了工作的热情。都市报的情感热线就像是一个病恹恹的疲倦集中营,喜欢倾诉的和喜欢看的统统都是略微病态的疲倦的都市人,我每天重复着的工作,就是搜索枯肠写出一篇又一篇颓废伤感的文字,然后再把它们传递给编辑,签发上版,次日在泰城的大街小巷被一大群有事或没事的男人女人们传阅着,一方面让感同身受的人们能够对号入座,另一方面让向往这种生活的人们能够获取一星半点伪白领的优越感。
每天打来电话的读者都不少,这曾经让我产生了巨大的满足感。有一段日子,我甚至像得道成仙般飘飘然,仿佛自己是这个城市中流浪一族的灵魂核心,或是身体的流浪,或是心灵的流浪,总之我这里应该是他们最好的去处之一。但几个月下来,我发现自己能写的东西越来越少,从前那股饱满的热情和一蹴而就的激情统统不见了。每次对着电脑,从第一个子到最后一个标点,不过几千字,却总像经历了一次完整的十月怀胎,在然后还是难产那样才能完工,这让我很痛苦,很沮丧。我甚至开始怀念做财经编辑的那段日子:尽管要天天上班,但对着记者的稿子指指点点挑三拣四,再然后胡乱拎出几篇像样的放在头题和倒头题的位置,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那就吃点东西,吃饱了就能写出来了。”他捏了捏我的脸,笑了笑,不过从我的方向看,更像是在撇嘴。
“我不想写了,干脆辞职吧。”我直起身来,把椅子转过来,与他面对面,“我觉得自己每天都在制造文字垃圾,这简直让我恶心。”想象着大家买了报纸,看了我的专栏,再然后漫不经心地把它丢入垃圾桶,我就难受。
“你只是累了,做哪一行都会有疲倦期,休息一下就会好的。”他点着了一根香烟。
“我也要,”我把手伸向他的嘴,想抢过那跟燃着的香烟,“都说吸烟能麻痹神经,我现在急需麻痹。”
“不可以,这不是女人该碰的东西,老老实实吃草莓。”他毫不犹豫地抓住了我的手,不让我得逞。
“我不吃我不吃!”我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像我这种没格调没品位的人,吃东西都是浪费粮食。我不是疲倦,我很清楚。读者不是白痴,他们有自己的审美,他们一定讨厌极了我的文字,泰城晚报的C1版会因为我的fucking专栏而变成垃圾堆。”我说着说着,居然鼻子一酸,流下了眼泪。“所以我要辞职,与其被总编炒鱿鱼,还不如自己先提出来体面一些。”
“谁说你是垃圾堆了?”他赶忙把香烟叼在嘴里,再伸出双手捧住了我的脸,他的两个拇指就像是挡风玻璃上的雨刷,不停地擦拭着我的眼泪,“宁宁她们每天都抢着看你的那些靡靡之音,你的专栏要是垃圾,那全泰城得有多少只披着人皮的苍蝇?”
我知道他是在鼓励我,不过我正沉迷于自我厌弃之中,我不相信任何一句善意的或者发自内心的恭维,就算是常欢说出来的也没用。“宁宁她们是在给你面子,就算我写得再滥,她们也不会对你讲的。”想到自己的专栏居然要靠裙带关系才能获取几个读者,我的自卑感就愈演愈烈,并逐渐有了号啕大哭的阵势。
“卖报纸的不用给我面子吧?楼下报亭那个大嫂从来不看新闻版,整天就看你的心事浮沉,没人逼她。”他抽出一张面纸,递到我面前。
“你骗人!”我用力擤了擤鼻涕,眼泪的流量顿时小了些,可依旧嘴硬。他的话多多少少起了点安抚作用,尽管得到报嫂的认可算不上很风光的事情,可是有一个读者总比没有强。
第二十六章 疲倦期(2)
“我骗你干吗,不信等一会你自己下楼去问好了。”
“如果是真的,”我说,“常欢,你可不可以帮我送一个大大的水果篮给她?整个泰城可能只有她一个人是我的读者,我想表达一下谢意。”
“那我恐怕得订到破产,除非每天赢1场。”他把烟头扔到了烟灰缸里,“你们每天不是发行22万份么,十个人里至少能有一个没品位喜欢你的吧?送两万个大大的水果篮,你是不是想坑我?”
“你少鬼扯,哪里有那么多!”我虽然不相信他的话,可他说得有模有样,让我心怀感激。
“有没有那么多,等会你就知道了。”他把我从转椅上拎起来,又推着我向浴室走去,“洗洗脸,刷刷牙,擦上雪花膏(他一直喜欢用这种土气的名词来称呼面霜),把自己弄得漂亮一点,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