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是静乐团耶!」星悦也跟着兴奋起来。
阿锋不置可否的喝着啤酒,仰着头,上扬的眼眸也停驻在电视机萤幕上,但没有说话。
「告诉你哦,静乐团是我最喜欢的乐团。」隔着桌子跟阿锋讲话,星悦的眼眸闪闪发亮。「我从他们一出道就是他们的忠实歌迷了,虽然没有去看过他们的演唱会,但有加入他们的后援会,每张专辑也必买,对他们的歌更是朗朗上口,真希望有天可以见到他们的本尊。」
潜艇堡送来了,她一边大口大口的吃,一边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静乐团的歌和你写的歌还真像哩,你是不是也有受到他们的影响啊?所以创作风格才会那么相似,不过这也没什么,带动流行的独创风格就是很容易会被别人模仿,因为特别啊,大家都想学……」
阿锋蓦地站起来,她吓了一跳。
他的脸色……好像不太好,是不是她说错什么了?
「你在生气吗?」她连忙陪不是。「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也绝对没有说你抄袭的意思,说你们曲风像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一点根据都没有,真的只是我的感觉而已……」糟糕!怎么好像越描越黑?
「妳慢慢吃吧。」阿锋付了帐,脸色阴沉,转身走出店门。
「你到底是怎么了嘛?」星悦也不吃了,他那样鬼样子,她哪还有心情吃啊。「大魔王!等等我!」
可是她追出去,他竟已开车走掉了。
「居然丢下我一个人……」呜,果然很不懂得体贴女生,这下子她只能荷包失血,搭小黄了。
***独家制作***bbscn***
晚上有客人在池畔办生日派对,星悦忙进忙出,汗水也没停过。
她不知道看似普通的派对需要那么多杯杯盘盘,而那些客人也真会整人,喝完了果汁要喝啤酒,喝完了汽水要香槟,最后还要来杯鸡尾酒或调酒,光是负责端饮料就已经让她一个头两个大了。
好不容易阿锋他们的乐团乐演唱了,客人不再走动,她才有机会喘口气。
「星悦──」毛军皓笑吟吟的走到她面前,「纪念品店里有个寄卖手工娃娃的人不摆了,空下来的位置就免费给妳摆妳的冲浪手带如何?我想这样会比妳到处兜售来得好。」
她的努力他都看在眼里,他自己也曾离乡背井,知道那种辛苦,既然有缘同住一个屋檐下,大家都是一家人,能够给年轻人机会,他很乐意。
「老板……」一整晚的辛苦都飞走了,星悦眼里泛着感动的泪水,情不自禁给了毛军皓一个感激的拥抱。「老板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做的,我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的卖力打扫,绝对不会辜负你的!」
「别说得这么严重,只是一个小摊位而已。」他轻轻拍着她的背脊给予安慰和鼓励。
带着梦想离开家的孩子,加油!
蓦然间,有道不寻常的光对着他们一闪──
「被我抓到出轨的证据了吧。」董伊香和小莲在椰树后偷拍,她得意的摇晃手中的相机。「如果阿锋看到妳和民宿老板拥抱在一起,他一定不会相信你们是清白的,再说,妳根本就没办法在冲浪大赛中赢我,阿锋无论如何,都是我的!」
「漂亮姊姊,妳的内裤掉了哦。」小昕的话一秒不差,在董伊香呛声完后冒出来。
她连忙弯身一看,这种事当然不可能发生。「死小鬼!」居然敢耍她,她会报复回来的!「小莲,我们走!」
看到她们走了,星悦欢呼一声对小昕扑过去,蹲下来抱住他,捏捏他帅气的鼻子。
「小昕,虽然你刚刚的行为有点像蜡笔小新,可是认识你这么久了,就数刚才最可爱了。」
「Noway,男女授受不亲,我要走了!后会有期!」小昕挣脱星悦的怀抱,他才不要给任何女生抱哩,连他妈咪也一样,他一点也不喜欢女生软绵绵的怀抱。
星悦笑着目送小昕落荒而逃的可爱小小身影,她终于知道小滑头的罩门了,原来他怕女生抱他啊。
派对结束后,她和民宿其他的人一起忙着收拾善后,不知不觉,来打工的工读生一个个溜掉,最后只剩她一个老实的还在清理。
「为什么我不早点跑?当然不行,因为我住在这里,跑了也没用,还是会被抓下来打扫。」
她自问自答,用托盘端了十几个玻璃杯走向吧台。
「哇啊──」惨绝人寰的叫声从她喉中发出,她踩到客人随意乱丢的香蕉皮,连人带盘一起滑进泳池里,杯子自然也壮烈牺牲了。
「妳果然是茶包。」
阿锋本来已经回房了,烟掉在舞台上,他回来找,却让他看见她在大跳「滑」尔滋,把她自己给滑到泳池里去了。
「上来!」他在池畔蹲下,把手伸向她。
她拉住他的手上岸,一头一脸的水,还有……血。
「完了,我受伤了……」她的死穴就是血,她根本不敢看自己哪里有伤口。
「哪里痛?」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他怕有玻璃刺进她肉里。
她闭起眼睛,一副脆弱的样子。「不知道……」其实没有很痛,可是见血让她「心理」很痛,简单的说,心理作用啦。
他索性抱起浑身湿透的她,大步走进电梯里。
「你要抱我去哪里?」是要去医院吗?她的头脑很清醒,没有脑震荡啦,实在不必大惊小怪的……
「抱妳回房去拿钱,赔妳打破的玻璃杯。」他冷血地说。
「果然是大魔王,很会落井下石。」不过她也同时想到经营酒吧的安学长很有品味,他买的玻璃杯好像都满贵的。
完了,看来她的小荷包又要大失血了,不幸中的大幸是,她还好端端的活着。
五楼到了,阿锋抱着她走出电梯,矫捷的身影很快走到星悦的房门口。
他看到她的钥匙插在门上,眉毛不由得皱了起来。「妳的钥匙好像一年到头都插在门上。」
没见过像她这么粗线条的女生,大而化之到连他都摇头,这一排房间住着三个人,两个男生一个女生,却只有她这个女生会经常将门钥匙留在钥匙孔上。
「有吗?」她本人倒是一点感觉都没有,有时候赶着进门拿东西啊,就忘了取下来,然后出门时把门一甩,就忘了要带走钥匙这回事了。
「医药箱呢?」他把她放在床上。
「医药箱?」她重复一遍,无辜的看着他。「怎么可能有那种东西。」
「算了。」他摆摆手,回自己房里去拿,然后替她检查伤口,幸好都是碎玻璃划到的小伤痕,擦点碘酒就可以了。
他用棉花棒擦拭伤口的动作很轻柔,星悦出自本能的看着他,感性的话不知不觉从她口中说了出来。
「你是除了我爸以外,第一个帮我擦药的男生耶。」
阿锋连正眼也没看她,专注在擦药这件事情上。「不会因为这样,妳就说妳爱上我了吧?先告诉妳,我可是个不屑爱情的人。」
「自大狂!」她的心虽然怦然一跳,但却口是心非的啐了他一口。「你以为你是郑元畅吗?」
「我比他帅吧?」他淡淡的说。
自比偶像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做,不知道为什么跟她在一起,他就有抬杠的兴致,可能是因为她的反应都很好玩吧,她的身上总是带着令人愉快的气息。
「原来你脸皮这么厚!」星悦瞪直了眼,不敢相信他说他比郑元畅还帅。
「原来一个女生的房间能乱成这样。」他的眼环顾四周,桌上乱七八糟,床上都是未折的衣服,和室地板上也好不到哪里去,好像都没在擦。
她脸红了,连忙辩解,「你懂什么?那是因为我又要读书又要打工,还要练习冲浪,如果你像我这么忙,你的房间也会像猪窝。」
「能坦承自己房间像猪窝的人还真不多。」他故意误解她的意思,知道她又会忙着分辩,他站起身,不等她开口,走到门边。
「医药箱暂时借妳,泳池我去清理,妳又欠我一个人情。」他看着她,嘴角居然扬起一个笑容。
他的笑容……她的心跳加速了,忽然有种错觉,他真的比郑元畅还要帅。
第七章
「妳受伤了,阿锋就二话不说,默默接手妳的工作,这样妳还要说他对妳没意思吗?」毛诞葳说。
星悦不以为然的哼了哼。「妳放心好了,大魔王不会白做工的,他一定会要我还他人情。」
而且她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大魔王哪里对她有意思了,喜欢她应该对她温柔体贴才对啊,在他身上,她可感受不到任何热情。
「看着好了,我们来打赌,看你们的恋情什么时候明朗化。」
她敬谢不敏的摇了摇头。「不要,我只想专心做好冲浪大赛的准备。」
毛诞葳赞同的点点头。「也对啦,赢了冲浪大赛等于赢到阿锋,妳是应该多花点时间才对。」
「妳又来了。」真是让她有好深的无力感,算了,不想了,现在最重要的是买齐颜料回去作画,不然明天就死定了。
「妳看──」毛诞葳指著书城杂志架上一本冲浪杂志,封面人物是甫出炉的美加冲浪好手珍妮克鲁斯,她优美的冲浪姿势就像学过芭蕾舞一样,令人津津乐道。
「她好帅气。」星悦的眼里充满了羡慕,她轻抚着杂志,发誓有朝一日也要登上这本杂志封面。
她会不会太狂妄了呢?她真的做得到吗?
对于未来,她真的有一百万个不确定啊,如果她没有在冲浪大赛得到名次,那么她的未来在哪里?她还会有心完成在贝大的学业,然后如母亲和馨姨的愿,到欧洲深造吗?
「我老爸要我替他买张CD。」毛诞葳说。
星悦的情绪也高昂了起来。「我也刚好要买CD,静乐团今天发片哦,我已经预购了,还有送海报。」
书局二楼是复台式的唱片卖场,此刻在选购CD的人还真不少,卖场特别为静乐团做了个专区,显示了他们的超人气。
两人走出书城,星悦迫不及待想回去听新专辑。
虽然她平常很省,衣服更是八百年也不买一件,但只要是静乐团出专辑,她都会买正版,以示对他们乐团的支持。
「妳这种样子算是在迷偶像吗?」毛诞葳挑挑眉毛问她。
她自己没有偶像,也从来不是追星族,对于星悦把静乐团的CD抱在怀里、一副喜孜孜的样子感到难解。
「我欣赏他们的音乐,也喜欢他们的组合。」尤其是女主唱宋书裕,长鬈发的冷冷风采简直迷死人,如果她是男人,肯定为她倾倒,听说也有不少女同志票选她为梦中情人。
「真好,一点爱情的烦恼都没有。」毛诞葳无精打采的叹了口气,很不像平时总是活蹦乱跳的她。
「葳葳,难道妳有爱情的烦恼?」星悦也很关心她,因为毛诞葳是她来到南湾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嘛。
才问完,一部酷炫的深蓝进口跑车停在两人等公车的站牌旁,车窗降下来了,驾驶座里是安令崇。
他微笑问:「要不要我顺道载妳们回去?」
「要!」毛诞葳抢先打开副驾驶座的门,刚才有气无力的,现在却容光焕发,前后简直判若两人。
星悦上了宽敞的后座,连连赞叹车里的豪华,纽约连锁百货的小开果然不一样,连车子都要进口的。
「妳们刚才去哪里?」黄昏的太阳很刺眼,安令崇戴着墨镜,看起来很酷,也更加吸引人。
「我们去买颜料和CD。」毛诞葳抢着回答。
说到CD,星悦马上想到她的宝贝,她探到前座问:「学长,可不可以放这张CD给我听?」
「妳还真急耶。」毛诞葳不以为然的说,但声音不晓得怎么搞的却很温柔。
「什么CD?」安令崇右手接过星悦递来的CD,抬头看了一眼封面,他的嘴角动了动,降下车窗,将CD住窗外扔去。
「学长!」
「崇哥!」
两个女生都对他的行为感到不可思议,好端端的一张CD连胶膜都还没拆,为什么要把它丢掉?
「这是一个无耻的乐团,以剽窃别人作品来出道的乐团,我车上的音响不放这种下三滥的东西。」安令崇冷冷的说。
「什么意思啊?」星悦傻眼了,她不知道学长这么讨厌静乐团,扔了CD就算了,居然还把人家评批得这么卑鄙。
「妳迷静乐团,那么妳听得出来,他们的作品和锋的作品有哪里不一样吗?」他严肃的问。
「啊?」她一呆,随即想起一件事来。
她曾对阿锋说过,静乐团的作品和他的很像,还开玩笑的问他是不是抄袭静乐团。
「如果妳是静的忠实歌迷,又听了锋的作品,妳一定会认为那根本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歌,对吧?」安令崇又问。
星悦不由得点了点头。「学长说得没错,我确实有那种想法,可是,难道因为这样,你就扔掉我的CD?」
「静乐团的团长权静宇,他和锋是高中死党,他们是以拳头相识的,因为对音乐有共同的理念而惺惺相惜,成立了锋乐团,锋是团长兼吉他手,负责创作,权静宇是鼓手,连伟翔是贝斯手,宋书裕是主唱,但是两年前,权静宇背叛锋出道,带走锋创作的上百首作品,还带走连伟翔和宋书裕,另外找了吉他手蒋绍安重组乐团,命名静乐团,这样妳了解我为什么扔掉妳的CD了吗?」
安令崇的声音和表情都咬牙切齿,根本没有了平常温文理性的王子风采。
车内两个女生都呆了,尤其是星悦,安令崇无疑在她心上投下一颗炸弹,一个是她默默支持了两年的最爱乐团,一个是……是大魔王……
「现在的锋,不只要以出道为目标,打败静乐团才是锋的终极目标。」安令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