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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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论-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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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军队的性质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是通过许多层次的阶梯的,因为在保卫祖国的条件下,即使是常备军,也会带上一些民族武装的性质,因而也就比较适合于分散作战。
军队越是缺乏这些性质和条件,对方在这些方面越是优越,它就越害怕分散,越要回避复杂地形。但是,能否避开复杂地形,很少能够由它自己决定,人们不能象挑选货物那样随意选择战区。因此,我们常常看到,有些在性质上适合集中作战的军队,总是千方百计地按自己的作战方法作战,而不顾地形的性质。这时,它们在其他方面必然是不利的,例如给养的缺乏和困难,宿营条件不好,在战斗中往往会遭到多面攻击等。但是,完全不发挥自己的特长时遭到的不利,恐怕比这还要大得多。
集中兵力和分散兵力是两种相反的倾向,军队倾向于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的程度取决于军队的性质适应于这一方面和那一方面的程度。但是,在最紧要的关头,适于集中的军队不能始终集中在一起,适于分散的军队也不能单靠分散活动取得成果。法国军队在西班牙,就不得不分散兵力,而西班牙人用民众起义保卫国土时,也曾有必要派一部分兵力进行大规模的战斗。
除去地形同军队的一般性质,特别是同军队的政治性质的关系外,地形同兵种比例的关系也是最重要的。
所有通行极为困难的地方,不论是山地、森林或耕作区,都不适于使用大量骑兵,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密林区不适于使用炮兵,因为这里往往缺乏充分发挥炮兵威力的空间,缺乏可以通行的道路和缺乏马匹的饲料。复杂的耕作区对炮兵来说不利的条件要少一些,而山地最少。当然,这两种地区的地形都有对火力的防护性能,因而对主要靠火力发挥作用的兵种是不利的,同时,到处都可以通行的步兵能使笨重的火炮常常陷于进退不得的境地。但是,在这两种地区决不会缺乏可以使用大量炮兵的空间,而且炮兵在山区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敌军运动较慢,因而炮火的效力增加了。
不可否认,在每一种困难的地形上步兵都比其他兵种优越得多,因此在这种地形上,步兵的数量可以大大超过一般的比例。
            第十八章 制高
制高这个词在军事艺术中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地形对使用军队的影响,有很大一部分,恐怕有一半以上事实上是这个因素带来的。军事学中的许多法宝,诸如瞰制阵地、锁钥阵地、战略机动等等都是以制高为基础的。我们要仔细地但又不致烦琐地考察这个因素,来辨明它的真假虚实。
任何物质力量的发挥,自下而上总比自上而下困难。战斗也必然是如此,这里显然有三个原因:第一、任何高地都可以是通行的障碍;第二、从上向下射击虽然不会显著地加大射程,但是,从各种几何关系来看,比从下向上射击容易命中;第三、有便于观察的有利条件。至于这一切在战斗中如何结合在一起,这不是我们这里要谈的问题,我们只是把战术由于制高而得来的几个有利条件合成一个总的有利方面,并把它看作是战略上的第一个有利方面。
上述三个有利条件中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在战略上必然也会出现,因为在战略上也同在战术上一样,是要行军和观察的。因此,如果说军队配置在高处对低处的军队来说高地就构成了通行的障碍,那么,这就是战略可以从制高中获得的第二个有利方面,而便于观察就是第三个有利方面。
正是这些因素构成了制高、瞰制和控制的效力,这也正是一支在山顶的军队看到敌人在自己下面时产生优越感和安全感的原因,同时,也是在下面的军队所以感到处于劣势并担忧的原因。这些印象可能比制高在实际上能起的作用还要强有力,因为制高的优点比造成这些优点的实际条件给人的感觉要强烈得多,也许超过了实际。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人的想象力看作是增加制高的效果的一个新的因素。
当然,就便于运动这一点来说,高处的军队并不是绝对有利的,也不是在任何场合都是有利的,只有当敌人想接近它时才是有利的。如果一个大山谷把双方隔开,那么在高处的一方就没有什么利益了。如果双方想在平原进行会战( 霍亨甫利得堡会战) ,那么,甚至在低处的军队反而有利同样,观察也是有很大的局限的:下面繁茂的森林以及军队所占领的山脉本身,都很容易妨碍观察。人们按照地图选定的瞰制阵地,在现地看来并不怎么有利,甚至反而是;利的,这种情况不胜枚举。但是,这些局限和条件并不能抵销高处的军队在防御和进攻中所具有的优越性。我们只想简略地谈谈处于高处的军队在防御和进攻中是怎样具有这种优越性的。
制高在战略上有三个有利方面:战术上的利益、敌人通行困难和我方便于观察。其中前两个方面实际上只有防御者才可以利用,因为只有驻守在那里的军队才能利用它们,而在运动中的进攻者是不能利用它们的。至于第三个有利方面,则是进攻者和防御者都可以利用的。
由此可见,制高对防御者是多么重要,而且只有在山地阵地上,制高才能带来决定性利益,所以山地阵地能为防御者提供一个重要的有利条件。至于这一点在其他情况影响下会有什么变化,我们将在《山地防御》一章中阐述。
在这里有一点必须区别清楚,我们所谈的不只是某一地点( 例如一个阵地) 的制高问题。如果只是某一地点的制高问题,那么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几乎只表现为一次有利的战斗这样一个战术利益了。但是,如果人们把一个广大地区(如整个省)设想为一个倾斜的平面,就好象是分水岭的斜坡一样,人们可以在这上面行军几天而能始终瞰制前面的地区,那么,战略上的有利方面就增加了,因为这时制高就不仅有利于战斗中兵力的运用,而且有利于几个战斗的运用。在防御中就是这样。
进攻时,也几乎可以得到防御中从制高得到的那些有利方面,因为战略进攻不象战术进攻那样只是一次孤立的行动,它的进程不象齿轮的运转那样是连续不断的,而是通过几次行军实现的,各次行军之间都有或长或短的间歇,而在每次间歇中,进攻者同他的敌人一样,也处于防御状态。
在便于观察方面,不论在防御和进攻中制高都能产生一定的有利效果,这种效果是必须考虑的。它体现在便于各个单独的部队发挥作用这一点上,因为整体从制高中可以获得的有利条件,每个部分也是可以得到的。因此,每个大的或小的单独的部队有这种有利条件比没有这种有利条件总要好一些,而且,这些部队配置在瞰制阵地上也比没有这种阵地时遭到的危险要少一些。至于这些分开的部队能带来什么好处,我们在别的地方研究。
如果我方既在制高方面有有利条件,又在地理条件方面比敌人有利,而敌人的运动却由于种种原因( 例如在大河的近旁) 受到其他的限制,那么,这就会迫使敌人尽快离开这个不利的位置。一支军队如果不占领大河谷两侧的高地,它就不可能扼守那个河谷。
由此可见,制高可能成为真正的控制,而且这个观念的现实意义是不容否认的。但是,如果瞰制地区、掩护阵地、甲土的锁钥等等名称只是根据地势高低确定的,那么,就不能保证它们不是没有健康内核的空壳。有些人为了给军事行动平凡的外表增添一点装潢,首先抓住这些理论上的高贵的因素不放,于是这些东西就成为那些博学多才的军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成为战略法师手中的魔杖。但是,这种空洞的概念游戏以及它们同实际经验的种种矛盾,都不能使作者和读者信服。他们这样做无异于达乃敦往无底桶里注水。有人把事物的条件当成了事物本身,把工具当成了使用工具的手;把对这样的地区和阵地的占领看作是力量的表现,看作是击剑中的砍和刺;把这些地区和阵地本身看作真实的数量。其实,占领不过等于为了砍和刺而抬起胳臂,这样的地区和阵地无非是一种死的工具,不过是一种只有通过某种客体才能体现出来的特性,是同数值还没有联系在一起的正号或负号。而这种砍和刺,这个客体,这个数值就是胜利的战斗,只有它才能真正算数,才能用来计算。不论在书本上评论或是在战场上行动时,人们都必须永远记住这一点。
因此,既然只有胜利的战斗的数量和重要性才起决定作用,那么显而易见,双方军队及其指挥官的素质又跃居首要地位,而地形所起的作用只能看作是次要的。


             第六篇 防御
          第一章 进攻和防御
一、防御的概念。
防御的概念是什么? 是抵御进攻。防御的特征又是什么? 是等待进攻。具有这一特征的军事行动就是防御行动,在战争中防御只有根据这一特征才能同进攻区别开来。
但是,纯粹的防守同战争的概念是完全矛盾的( 因为纯粹的防守就只有一方在进行战争) ,在战争中防守只能是相对的。因此,防御的这个特征只是在总的方面对防御说的,而不是对防御的各个部分说的。在一次战斗中如果我们等待敌人的攻击,等待敌人的冲锋,那就是防御战斗;在一次会战中如果我们等待敌人的进攻,即等待敌人出现在我们的阵地前面,进入我们的火力范围,那就是防御会战;在一次战局中如果我们等待敌人进入我们的战区,那就是防御战局。在上述各种情况下,等待和抵御这个特征都是在总的方面对防御说的,并不因此就同战争的概念发生矛盾,因为等待敌人向我们的刺刀冲锋或向我们的阵地进攻对我们是有利的。但是,我方要真正进行战争,就必须对敌人进行还击,而防御战中的这种进攻行动是在总的方面进行防御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我们所采取的进攻行动仍然是在阵地或战区的范围内进行的。这样,在防御战局中可以有进攻行动,在防御会战中可以用某些师进攻,而那些仅仅是在阵地上等待敌人冲锋的部队,也可以用进攻的子弹迎击敌人。因此,防御这种作战形式决不是单纯的盾牌,而是由巧妙的打击组成的盾牌。
二、防御的优点。
防御的目的是什么? 是据守。据守比夺取容易,从这一点可以得出结论说,假定使用的是同一支军队,进行防御就比进行进攻容易。但是,为什么据守( 即防御)比较容易呢?因为进攻者没有利用的时间防御者都可以利用。防御者可以坐得其利。凡是进攻者由于估计错误、恐惧或迟钝而没有利用的时机,都是对防御者有利的。在七年战争中,普鲁士依靠防御的这个优点曾不止一次地使自己免遭覆灭。这种由抵御和据守带来的优点包含在一切防御的性质中。这一优点在生活的其他领域中,特别是在同战争非常近似的诉讼中,已经由“占有者得利”这一拉丁谚语肯定下来了。另一个纯粹是战争本身带来的优点是地形之利,它是防御者可以优先享用的利益。
明确了这些一般概念以后,现在我们就谈谈防御本身。
在战术范围,凡是我们让敌人采取主动,等待敌人来到我们阵地前面战斗( 不论它是大是小) ,都是防御战斗。从敌人来到我们阵地前面这个时刻起,我们可以采用一切进攻的手段而不失去防御的两个优点——待敌之利和地形之利。在战略范围,不同的只是战斗变成了战局,阵地变成了战区;甚至战局变成了整个战争,战区变成了全国国土,在这两种情况下,象在战术范围一样,如果采用进攻手段,仍然不会失去防御的上述优点。
防御比进攻容易,这一点我们已经一般地谈过了。但是,防御具有消极的目的——据守,进攻则具有积极的目的——占领,占领可以增加自己的作战手段,据守却不能。所以,为了表达得确切,我们应该说:防御这种作战形式就其本身来说比进攻这种作战形式强。这就是我们所要得出的结论。虽然这个结论完全是事物的性质决定的,而且是被经验千百次证明了的,但流行的说法却完全同这个结论相反。这就证明,从表面看问题的著作家能够在概念上造成怎样的混乱。    既然防御是一种较强的但带有消极的目的的作战形式,那么,自然只有在力量弱小而需要运用这种形式时,才不得不运用它。一旦力量强大到足以达到积极的目的时,就应该立即放弃它。由于人们在防御中取得胜利就通常可—以造成对自己比较有利的兵力对比,所以以防御开始而以进攻结束,是战争的自然进程。把防御作为最终目的,就象不仅在总的方面把防御看作是消极的,而且把防御的各个部分也看作是消极的一样,是同战争的概念矛盾的。换句话说,在战争中只把防御所取得的胜利用于抵御,而根本不想反攻,就如同在会战中让纯粹的防守( 消极性) 在一切措施中占主导地位一样,是十分荒谬的。
可能有人会举出许多说明防御者一直到最后仍然采取防御,并不考虑反攻的战例来否定上述总的看法的正确性。
他们可以这样做,只是他们忘记了这里仅仅是就总的方面来说的,而那些用来反驳这一看法的战例,都必须看作是反攻的可能性尚未到来的具体场合。
例如在七年战争中,至少在这次战争的最后三年,腓特烈大帝并没有想要进攻,我们甚至认为,他在这次战争中只不过把进攻看作是一种比较好的防御手段。他的整个处境迫使他不得不这样做,一个统帅只做那种最符合他当时处境的事,是十分自然的。尽管如此,如果我们不把有可能对奥地利进行反攻的想法看作是他整个行动的基础,如果不认为反攻的时机只是直到那时还没有到来,那么我们就不是联系总的情况考察这一防御战例的。上述总的看法即使在这一战例中,也不是找不到实际根据的,缔结和约的事实就是证明。要不是奥地利认识到仅仅以自己的力量不能同这位国王的才能相抗衡,认识到它无论如何必须比过去作出更大的努力,而且只要它稍微放松努力,就可能再丧失领土,那么,还有什么能够促使它缔结和约呢? 实际上,如果腓特烈大帝不是有一部分兵力被俄国、瑞典和帝国的军队”’牵制住了,他就会力图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再次击败奥军,对于这一点,谁又会怀疑呢?在明确了防御的概念(在战争中这一概念只能象我们上面那样理解) 和规定了防御概念的界限以后,现在我们再来谈谈防御是较强的作战形式这一论点。
对进攻和防御作过仔细的考察和比较以后,这一论点就十分清楚了;现在我们只想指出,与此相反的论点是如何地自相矛盾并且如何地同经验相抵触。如果说进攻是较强的作战形式,那么根本就没有采取防御这种作战形式的任何理由了,因为防御终究只有消极的目的;如果双方都只想进攻,那么防御就不可能存在了。但是,追求较高的目的要付出较大的代价,这也十分自然。谁认为自己的力量相当强大,足以采取进攻这种较弱的作战形式,谁就可以追求较大的目的;谁要是给自己提出较小的目的,谁就可以利用防御这种较强的作战形式的利益。看看过去的情况,我们就会发现,从来没有听说过用一支较弱的军队在一个战区进攻,而让一支较强的军队在另一个战区防御。如果说自古以来情形到处都恰恰与此相反,那么这就充分证明,即使是最喜欢进攻的统帅,也仍然认为防御是较强的作战形式。
在谈具体问题以前,我们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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