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沉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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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华沉浮录-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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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J没有什么不良嗜好,除了抽烟之外。

    通常在等装车的时候,他会跑到我的车上抽烟聊天。每次都有一俩个装车西人拿一个夸特来买一根烟。我不抽烟,不大知道烟价,好象一根烟卖2毛5还有点赚。

    小J和我混熟了后,嘿嘿地对我笑,

    “以前没干过体力活吧?”

    我说,“还真让你说着了,我干了一个多月,身上就不感到疼了,可这手还是每天疼,你说怪不怪?”说着伸出手来比量着。

    小J说,“你第一天来一伸手我就知道你不是干体力活的。”

    小J手一伸出来,我就知道不同了。别看我人显得比他壮,可手就小多了,而且他的手青筋暴绽骨节粗大,一看就是经常干重活的。

    小J说我开的这辆车,前前后后不知多少人开过。经常是第二天拉着半车货就回来了,一去就不回头。看不出我这知识份子居然可以干这么久。

    看得出,小J对太座很满意,尽管他微微有点抱怨她的赌博嗜好。有一阵子太座回了香港,小J也向我通报一番。还特意说他因寂寞也去赌博因而输了500块,电话里被老婆痛骂之事。凭直觉我猜他一定跟老婆说了谎,钱一定拿去邮给了妈妈。因为他不只一次在我面前提到他的老家和母亲。和我说这事,大概是万一太座核对,我可以帮助圆谎吧。从中也可以看出他对这一婚姻还是很重视的。

    小J的语言能力很强,两年时间广东话就可以上口了。我是直到今天还是“识听不识讲”。当然,99年拿到公民后又回到美国,那点儿广东话底子又扔得七七八八,也是一个原因。

    NO.4也是一个大陆人,小J告诉我。奇怪的是,他从未和我们讲过中文。

    一天中午,我和小J正聊得起劲,NO.4从旁边趸过来,“#…★%(★()★&…!”冲我俩吼了一声。

    小J和我谁也没言声。NO.4讪讪地又趸到一边。

    我问小J,“他在说什么?”

    “Howisdoing(你好吗)?”小J一脸坏笑。天,我差点晕倒。

    送货时,遇到糙人较多。他们的英语是靠耳朵听来的,有时连单词都没有搞懂,只知道一句什么话是大概发什么音,就照猫画虎地说出来。像小J这样年轻且有语言天赋的人,说出来还像模像样。NO.4的英语就实在恐怖了。第二次我居然还是没有听懂,问小J,倒把小J笑成一团。

    从第二天起,我就变成第4顺位装车,NO.4成了第5。

    看得出NO.4很不高兴,总想抢回他的位置。在前面几位奘车的时候,他总是拿着夹板在M四周晃啊晃的。

    不过终我离开,顺序也未变动过。

    NO.4的车是个比VAN大不了多少的箱式货车。装紧凑一点可能能装近100件。每月税前大概能赚1000元左右。如无不良嗜好,一个人生活也勉强够了。

    装车的西人也不尊重他,骂他是“LAZYGUY(懒骨头)”。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一次M老婆又在训斥NO.4,M也时不时一旁帮腔。NO.4还不停地顶嘴。我实在是搞不懂。我从不和老板顶嘴,如果顶了,那就是决定要走人了。

    等到下午送货时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GRANVILLEMALL里有一家餐馆大概每周订一次货,基本都是我在送。前一日的订单可能下晚了,临时给了NO.4。结果这老兄到了LOADINGZONE就打电话给餐馆,叫他们自己下来拿。人家当然不干。他老兄就转身走了,第二天把东西又拿回公司。我送油过去的时候,餐馆老板直摇头,说昨天他们不得不派人出去买油应急。

    用小J的话讲,这一份工是自己的生意,多干多拿,少干少拿,不干不拿,所以如有可能就千方百计把货送到。

    NO.4这种人只能套用小J一句话--离线(神经病)。

    最后一次见到小J是1997年秋天。

    我已经辞工半年多了,刚刚在IDC学院入学。小J打电话给我,说他也辞了工,有些与公司的薪酬纠纷需要我帮忙。

    我当时的反应是很吃惊。老实讲,我们的收入正经不错,96年我税前收入是3万2千元,在蓝领工中是很高的收入。他很含糊地说是太座的压力。

    简而言之,这一份工是一个极端危险的工作,公司并无任何职业保险,万一出事,麻烦大大地。我不知道我的辞工是否对他有影响。

    我记得他是开着一辆崭新的白色本田到我家的,新做的头,一脸青春。

    再往后电话里通过几次话,知道他最后并未与公司兵戎相见,“留条后路吧”,这是他的原话,仁心宅厚,可见一斑。

    小阿唐出生后,我一顿乱忙,等闲遐下来再打过去,电话已换了主人,从此断了音讯。祝福你,小J。
七 我的帮手
    七我的帮手

    D是我在唐人街上拣来的帮手。

    经过最初几个月的累心累力的苦斗后,温哥华的几百家餐馆都跑的差不多了。偶而蹦出一两家新的,凭经验也很容易搞定。这时候,人就变成一部机器,有力气就行了,实在不需要太多的脑力。如果有一个人来帮忙,效率将会大大提高。不说别的,就说上下电梯,如果有人帮你顶住门,你就不用鸡飞狗跳地忙上忙下,一不小心米翻油洒。

    因此见NO.2时常带一个帮手来送货,很是羡慕。

    这帮手很难找,试想开工前你并不知道今天活多活少,如果活少还不够你一个人塞牙缝的,找个帮手且不是添累。

    嗳,这帮手还真让我找到了!

    话说这天在唐人街街口的金华送货,10桶20KG大油,10袋20KG丝苗米,二楼,没有电梯。通常我是将货先倒腾到货箱口,再下车用小车油米搭配地推到一楼门内楼梯口放下,如此直到全部集中到楼梯口,最后一趟要锁好车,否则货物被偷光了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本人并未杜撰,血的教训学来的。然后就是重头戏了,一手一只油桶拎上楼,2袋米叠在肩上扛上楼,唐人街旧式楼宇架构又高,二楼相当二层半,10个来回下来,整个人就洗了一个淋浴。

    金华还不是唐人街最难送的,最难的是XX,紧邻权记,名字省了,因为我曾和他们打过架。本人很少与顾客冲突,这是少有的几次之一。送XX要先上一个一人高的台阶到后门,再用小车把货品从后门运到室内楼梯口,然后再用手一样一样搬下十几米长的楼梯到地下室,最后用小车推到地下室的另一端。

    因为实在太难,脾气难免大了一点,再加上旁边一老广帮厨时不时学着用国语跟我逗贫,“CNMB,CNMB”,可能是哪个无聊家伙教他的,95,96年很多香港人听国语都听不大懂,可能不知道这是国语中最难听的骂人话。我一下勃然大怒,指着丫的鼻子大骂,

    “CNM!再胡说八道,我TM一脚揣死你,SB!”

    我人长得非常壮实,有一点儿大只佬的味道,再配上那一身送货的行头,可能有点吓人,那厮立刻噤声。

    事后餐馆老板向我老板投诉,M没说什么,只是劝我避免与顾客冲突。公司起始时,老板也送过货,知道其中艰辛,轻易不得罪我们。

    扯远了,还是回头说找人的事吧。

    我停车时就看到一白人在垃圾箱旁转悠,经常有人在唐人街后巷收拾空纸箱一类什物拿去卖钱,因此并未在意。

    等我把货倒腾到车厢口,跳下车来准备把货运往餐馆时,看见那白人正从一开小货车的人手中接过几个毫子,嘴里不断称谢,原来他是帮别人干活。我灵机一动,上前问他是否愿意帮我把货搬上二楼,要多少钱?

    他说,“AFEWDOLLARS(几块钱)”。

    我还了一个价,“TWODOLLARS(2元)”,他点头同意了。

    二人一起一通忙活,不一时就搞定一切。我省了半身汗,他赚了2闷。

    爽啊,20件货,我赚7闷,他赚2闷,这买卖硬是要得。

    这白人看起来还清清爽爽,不象是在唐人街一带转悠的HOMELESS(流浪汉),干活也麻利,遂问他是否原意再多帮我干几个钟,完事后再送他回唐人街。

    他的嘴绽开了,阳光下还剩下一半多的牙一闪一闪的,连连点头。他报了最低时薪要价--6元,我还了一个5元,成交。

    从此,每天我装完车后,先到唐人街接上他,送完唐人街,DOWNTOWN,及附近地区,再送他回唐人街,差不多4、5个小时,付他20、30块。如此,断断续续地一起工作了一年。

    有了帮手,效率大大提高,也没有那么寂寞了。送货间隙,他喜欢絮絮叨叨地讲述他及他的家庭。

    老实讲,对他讲述的经历,我一直有点迷迷糊糊,要么他脑子有点儿毛病,要么是吹点儿小牛,或是二者兼有。帮手叫D,波兰人,出生在越南。做过消防员,火中救过人,受伤而退役。D的老婆是上海人,我问他如何认识的。结果引出一段故事好长好长。

    D老婆的妈妈是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出来的,在唐人街近OPPENHEIMETPARK的街上开一小咖啡馆,D是那里的长客,一来二去就熟了,老太太做媒,把国内的女儿嫁给D。现育有一儿一女。住在唐人街往东RAYMURAVE附近,那一带近公司铁路,是穷人聚集的地方。

    结婚多年,一直靠老婆打拼,D没有什么正经工作。我猜想D在与其妻结婚前,是(流浪汉),市政府定期在OPPENHEIMETPARK发放食品等,常有大批(流浪汉)在附近游荡,D或许是其中的皎皎者因而入选金龟婿。在我和D一同送货的一年里,我看不出有什么缺陷会妨碍D做一份正经工作。不过听人说,人一旦由于什么原因选择了流浪生活,则很难再安定下来做点什么。

    D与妻一道曾携子回过上海。D人长得还算端正,一头东欧人常有的金发,如果配上西装领带,往上海里弄一站,啧啧。

    D有着一颗孩子般单纯的心灵。每一次分给他应得的那份微薄的薪资,他那发自内心深处的喜悦,装是装不出来的。

    一次在DOWNTOWN,他忽然让我停车,然后对路边行走的一个妇人喊,

    “Hi;Mary!Igotajob!Myboss;T!(我找到工作了!这是我的老板阿唐!)“指着我咧开缺牙的嘴笑着。

    妇人明显不记得D是谁,礼貌地点点头走了。D好长时间不能平静下来,告诉我妇人是个社工,曾给他许多帮助云云。

    有一次,从北温回来,到了Hasting大街,我多给了他两块钱,让他自己坐巴士回唐人街,我直接奔东去高贵林方向。第二天,D上了我的车,激动地对我说,“T;doyouknowwhoImetonthebusyesterday?(阿唐,你知道昨天我在巴士上遇到谁?)”

    没等我回答,D接着说,“Mywife!shejustwenthomeafterworkingthen。Webothhaveajobnow;finallyIcanhelphertosupportourfamily。(是我太太,她正好那时候干完活回家。我们俩现在都有工作了,我终於也可以帮补我们的家庭了。)”

    那一刹那,我深深地为D的人性中美好纯真的一面而感动,也进一步理解了杜甫吟“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时的心境。只可惜我阿唐自身尚且难保,有心而无力。

    我在开自家小车时,通常很是绅士,从不与人争端。做了一段时间送货司机,人就转了性,时有一些小的冲突。可能是每天在路上开8,9个小时的车,常在河边,难免不湿鞋。另外,发生纠纷时,鬼佬见你是亚裔蓝领,通常言辞态度会很激烈,阿唐也不是好相与的,於是粗口手势就在双方之间展开。

    一次,后面一辆货车嫌我的车开的太慢,加速超过我时,顺手就给我一个嘀嘀,我当即嘀了回去。那白人司机闻声伸出头来叫骂着。都是华人习惯忍气吞声,才把这帮子鸟人的脾气惯大了。

    D摇下车窗,伸出中指,大骂一声,“Fuckyouup!”

    那车立刻一溜烟地开走了。

    尽管一直在社会底层生活,D的内心深处还是很有自尊的。

    一次在送货中,要下到一个一人多深的地下室,D从上面把米袋扔下来,我在下面码放整齐。餐馆的华人老板大概有一点不满意我们的野蛮装卸,又不大敢对我发泄不满,火气就冲着明显是帮工身份的D来了,“Youfuckingdon‘tdolikethat;Itwilldamagemyrice!(你他妈的不要这样干,我的米会摔坏的!)”

    一贯温顺的D突然来了脾气,也fuck长fuck短地回嘴。老板是一个老移民,英语不错,两人居然来来回回地不亦乐乎。

    开始,我还闷声一边看热闹,确实很多餐馆的老板待人极不尊重,杀杀丫的气焰也好。等到后来,老板的脸越涨越红,嘴里的词儿也跟不上趟的时候,我只好出面大声吆喝D闭嘴干活,餐馆老板才有机会扳回局面回骂了最后两句。

    我陪了个笑脸,“他是新来的,不懂规矩,您大人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出了餐馆,D兀自气哼哼地抱怨,很多人以为他是垃圾一般,讲话从来都是蛮横无理。过了一会儿,D的火气渐渐平静下来,有一点不安地说,“T;Willthatguycallyourbosstoplainthat?(阿唐,那人会给你老板打电话告状吗?)”

    我安慰他说,“Don‘tworryaboutit;D。Iwilldealwithitifsomethinghappen。(不用担心,D。如果出了问题,我会对付的。)”

    第二天,D很小心地问我,“Howisgoingeverything;T?Didyourbosstalktoyouanything?(情况如何,阿唐?你老板跟你谈话了?)”

    “Nothing;nothinghappened。Butpleasedon‘targuewiththecustomeranymore;never!Thatistherule!(平安无事。不过,再也不要与顾客争吵了,这是规矩!”我半真半假地笑着警告他。

    “T;believeme;Iwouldn‘tdothat;YesterdayIjustkindof;yougotme?(阿唐,相信我,我再也不会……,昨天我多少……,你明白吗?)”D语无伦次地表白着。

    不知道是在社会底层生活太久,抑或是真的受过什么伤,D很容易紧张,一紧张就手足失措。除餐馆外,不忙时我们也送写字楼和住家,每次一进到DOWNTOWN装潢的富丽堂皇的写字楼,D的动作就紧张的一蹋糊涂,出来后往往长出一口气,那迷惘的眼神好象一个小孩刚从迪斯尼乐园的扑克世界里走出来,一脸震惊、想往和难以置信的神色。

    最丢人的一次是送货去西温一户住家,一楼是石地板,天花板吊着灯,四周摆放着一些红木家俱,女主人让我们把米穿过客厅送到厨房,D扛着米在我前面走,我看见他的腿在颤抖,突然就连人带米滑跌在地板上。前不久家里要把地毯换成地板,我又想起了这一幕,还是忍不住要笑。

    慢慢地不止唐人街、DOWNTOWN和温哥华,我开始带D送北温、西温和本那比。这些地方通常都很好送,与唐人街比有天壤之别。一家一家的餐馆彼此又很分散,大部分时间是开车跑路。

    要么是D自已明白的,要么是D的老婆从他的叙述里明白的,总之,渐渐地,如果我不带D去唐人街、DOWN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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