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胆来追我!》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好胆来追我!- 第1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这件事我早考虑过了,也想好了交换条件,我相信「鹰」会答应的,除非他不想大赚一票。」

萧奈儿眼睛一亮,兴致勃勃地问:「大赚一票?喂,你又有什么好康的,快说出来!」

「如果七只被通缉的小猪加起来的赏金比「死神」多,二选一,你选择猎谁?」

「当然是七只小猪,除非是白痴或头壳坏掉才会选钱少的生意做,不过到底是多多少?」

「足够出动全员来打猎。」

「那么多!」她低呼,两只大眼睛燃起熊熊的战斗之火,全身都在发热。

「除了七只小猪,外加两头肥羊,赏金多到你十辈子都用不完,要不要参加?」

「当然要!不过你说的七只小猪是……」

「想听我的计划就跟来吧。」他神秘一笑,大步朝房里走去,萧奈儿当然是毫不犹豫地跟上去了。

嘿,有趣!行事风格向来吊儿郎当的猎人「虎」,一旦发飙起来,怕是一场风暴也不能平息吧!

「可是她这一走,你如何掌握她的行踪?」萧奈儿不解地问,要抢先人家一步,总得先知道人家往哪儿行动去吧!

「很简单。」

「简单?啊!难道你又……」

土匪笑容这会儿又变成了奸计得逞的嘴脸,彻底显露出他猎人的真面目,语气轻松而自在地对她宣布答案。

「我在她身上装了追踪器。」

尾声

俗话说得好,杀猪焉用牛刀?

要抓老鼠,养只猫就对了,狮子再凶猛,也敌不过大象,大象威力无边,却偏偏畏惧一只渺小的老鼠,世间万物皆有克星,只要懂得相克的道理,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韩皓烈当然要继续打猎,因为他是猎人,只不过这次的猎物很大,要对付王天霸和山口组,若非有火力强大的猎枪,就必须设计可以一网打尽的陷阱。

幸好,敌人没见过「死神」的真面目;也幸好,敌人都以为「死神」是男的,这筹码对他十分有利,再加上「鹰」、「狼」、「凤凰」、「豹」及靳易与四位徒弟的合作下,猎捕行动如火如茶地进行。

接下来三个月的时间,韩皓烈一方面假扮成「死神」,集中王天霸等人的注意力,一致将枪口对向他:一方面搜集王天霸开设地下赌场违法的证据,透过管道寄给洛杉矶警方,让他的赌场一个一个被警方查办,好藉此削弱他的势力;并将几件与他有关的谋杀案相关证物分别传给警方和报社,在媒体的渲染下,王天霸很快成为洛杉矶赏金最高的通缉犯。

同时,与王天霸结怨的黑道仇家,在知晓他大势已去后,也宣布找他报复,王天霸成了过街老鼠,为了躲避黑道追杀以及警方的缉捕,哪里还有空管「死神」?自己保命最要紧。

经过一个月的逃亡后,最后死于纽约,据说死状凄惨。

接着半年的时间,传言「死神」挑了不少山口组在美国的分部,造成山口组莫大的损失,山口组誓言非追杀「死神」不可,没多久又传出「死神」出现在中国,山口组手下倾巢而出,却在一次火并中误伤了中国黑道头头,两方人马发生有史以来最激烈的枪战,惊动国际社会,促使政府出面干涉。为了本国的颜面及国内安全,中国公安和日本警方破例合作,在乐见两大黑道火并的同时,也顺势消灭心头大患。

有人说,「死神」在这场战役中身亡;也有人说,「死神」被公安押走,关在何地不得而知。但是这都只是传言的一小部分而已,因为黑道跨国火并的新闻盖过了所有事,人们只关心死伤的人数,只在乎警方抓了多少人。

山口组至此名存实亡,存活下来的都只是一些不足为惧的小卒子而已,徒留给人们茶余饭后的故事。

听着传言,循着道听涂说,温若男跑遍了中国大江南北,不断地追查韩皓烈的下落。他假扮「死神」,还把十年前七位抢匪抢劫伤人的证据寄给台湾警方,现在却落得生死未卜,可能已经死掉,也可能在中国某个省分的监牢里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不管人是生是死,她会一直找到自己断气为止!

一年半了,她大老远从美国追到欧洲,又从欧洲来到中国,找了他一年半载,横越半个地球,依然没有他的任何下落。

「我一定要找到他,不管他是生是死。」这句誓言,温若男已不知说过多少次,紧握的双拳微微抖颤着,心灵日夜受着煎熬,要不是相信他还活在世上,她不会撑到现在。

「如果他死了呢?」

「不会的!他那种人才不会轻易死去,不管在多克难的环境下,他都有办法生存,别人总是拿他没辙,因为他绝对会找到出路。」

「怎么听起来好像在形容一只打不死的蟑螂。」

温若男不自觉泛出一抹浅笑,为「打不死的蟑螂」一词感到心有戚戚焉。

「没错,他的确是。」打从认识他的那一刻起便有这种感觉,仿佛天塌下来也压不死他,不管环境多恶劣,局势多艰难困苦,永远抹不去他脸上那笑傲江湖的笑容,让人又好气又好笑。

跟他在一起,仿佛天高海阔,没什么事足以令人烦心,天大的困难也变成微不足道的小事了。

来到号称东方威尼斯的江苏周庄,伫立在河桥上,遥望河岸杨柳垂,划出水面一圈又一圈的波纹,真没想到,她会跟一位认识不到一个月的人谈这种事。

站在她左边的驼背男子,穿着—身灰色上衣和长裤,留着及胸的胡须、及腰的头发,刘海盖住了半张脸,除了一张嘴,一身的灰黑色,走在人群中,好像沿街乞讨的乞丐。

他们的相识要从一个月前的偶发事件开始说起,她遇到中国内陆一个专门对外地人打劫的抢匪集团,当她正与十几名抢匪缠斗不休时,公安的哨音响起,抢匪一哄而散,而她也打算趁早走人,免得跟公安迎头碰上,想不到却遇上一个拿着哨子和手电筒的男人,她才明白是这男人为她解的围。

然后,这男人在地面前瘫软倒地,说自己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不喜与人打交道的她,却无法对有恩于自己的人置之不理,所以将他抬回旅馆,喂饱他,留下一些旅费当谢礼,此后各不相欠。原以为不会再见面了,不料过没几天又遇上他,而当时她正面临找不到路的困境,他又顺手帮了她一把,温若男发现这人不管是找路、解说各省奇风异俗、沟通当地方言、及疏通当地狱警,都非常有一套,但除此之外,这人很需要别人的施舍吃住,否则好像随时会饿死街头。

既然他对自己极有帮助,而对方一路跟着她免费吃喝似乎也挺乐的,不知不觉便凑在一块儿,到现在已相处了有一个月之久。

而现在,跑遍了大江南北后,她却不知该往何处去了?

难不成,他已不在世上……

「找到蟑螂后要干么?」男子问。

她愣了下,转头盯着他,一脸纳闷。「什么蟑螂?」

「你的男人。」

她盯了他好一会儿,疲累的容颜难得失笑,对他的用词并不生气,反而意外他的一句话竟让自己沉重的心情得到暂时的抒解。

她抬头望着天空,天边云彩已涂满瑰丽的霞红,大大做了一个深呼吸后,才缓缓开口:「如果找到他,我要告诉他我有多么思念他,经过这一年半的时间,我终于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了。」她顿了下,不一会儿自嘲道:「但是找得到他吗?我连他一点确实的消息都没有,说不定他根本不在中国。」

男子被一头蓬松长发遮住的眼睛,闪过一道稍纵即逝的光芒。

「当初是你选择离开的,现在就算你找着他了,到头来还不是要离开,何必浪费时间?」

「不,这次不会,以前的我一意孤行,太倔强了,以为只有报仇才能消除我心中的仇恨,也才是我活下去的目标和意义。但是当我知道他代替我去复仇、去冒险,甚至赔上性命时,我才明白他对我的重要性早已超越仇恨了。」紧按着心口,她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临去前他眼中的落寞与难过,原来自己伤他这么深,现在换她尝到苦果了,禁不住苦笑。「可惜我觉悟得太慢。」

温若男没发现,男子看她的眼神更为清澈了,在凌乱的刘海掩盖下,隐隐发光。

「你爱他吗?」他问,语气中含着不为人察觉的炽热。

「若不爱,我会不眠不休地找了他一年半吗?」回答的同时,她可笑地发现自己真的变了,以前她绝不会对一个陌生人罗嗦太久,更遑论谈心事了。

仔细想想,她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人的姓名呢!连他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能从他沙哑的声音及驼背的程度猜测这人大概五、六十来岁吧!

也许是因为她太不安,太需要有人可以陪她聊聊,怕自己压抑太久会崩溃,也或许是因为她难得可以和一个认识不久的人谈得来。既是萍水相逢,有缘同路又何必计较太多,所以便聊下去了。

「找到他后,你真的再也不离开他?」

「是的。」

「再也不会不告而别?哪儿都不去?」

「是的。」

「他去哪,你就跟到哪,寸步不离,而且死缠活缠一直赖他到死为止?」

「是的——喂,没这么夸张好不好?什么死缠活缠,说得好像冤魂纠缠似的——呃?」

眼前的男人,像气球一样缓缓变大——增高——比她高——持续巨大——越来越魁梧——直到壮硕的身影笼罩住她整个人为止。

她傻了,呆愕地瞪着身边的庞然大物,明明这一个月来,那驼背的身躯只及她胸部高,怎会一下子高出她一个头又二分之一?

「很好,这可是你说的,可别食言反悔喔!」男子笑嘻嘻地道,一改原先沙哑粗沉的嗓音,长发长胡子加上比常人高壮的体格,仿佛突然冒出的长毛怪,不但吓死她,也吓死其他经过的路人。

「你……你……」这声音她认得,不高不低,总是带着调侃的口气,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声音。

「亏我辛苦了一年半,上刀山下油锅的,这一个月又戴假发又贴胡须的扮驼子,天天怕你迷路不懂方言受欺负,日夜二十四小时陪在你身边,为的就是听你说句真心话,这下子可让我给等到了。」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韩皓烈,那完美的易容术骗过了所有人,包括她。

她惊讶得说不出话来,活似见鬼地瞪着他,维持下巴脱臼的姿势,一双眼张得比金鱼还大。

「要听你说这些话真不容易哩,白天无法让你说,晚上又没听你说过一句梦话,原来要生离死别后才可以听到你的告白,呼——累死我了。」

她依然维持惊吓过度的姿势。

「皇天不负苦心人,还是让我等到了,值得值得。哪!既然你爱我,我也爱你,咱们就不要再玩官兵捉强盗的游戏了,山南山北都走一回了,你追我跑也挺累的,还是回家抱抱比较舒服。」说完便搂住她的腰一块儿往回去的路上走。

「皓烈……」她终于发得出声音了。

「在。」浓密的发里,咧出一张露齿的招牌笑容。

「真的是你?」

「对,真的是我。」

怀抱着心爱的佳人,他很快乐地踏上归乡之途。他等这一天等很久了,久到自己都快撑不下去,每天守在她身边却不能碰她是很痛苦的。

「皓烈……」

「有。」

「你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

「知道。」

「也晓得我想你想得心好痛?」

「晓得。」

要不是为了扮驼子逼真一点,好几天没洗澡了,他不立刻拉她到暗巷去吻个痛快才怪!现在他迫不及待只想找间旅馆,将自己一身邋遢洗干净,并卸下假发、假胡子、假面具,再好好亲吻佳人。

「皓烈……」

「是。」

「我爱你。」

「我也是。」

「也好想你。」

「我也是。」

「我现在好想做一件事。」

他心口一震,感到下腹在充血,体内欲望的因子在沸腾,搞得他全身热烫饥渴难耐,更加快了步伐。

「我比你更想。」干渴的喉头困难地逸出沙哑声。

「我想要……」

「快了快了,旅馆就在前头,忍耐点。」

「我真的很想要……」

「了解了解,我马上搞定。」

「我真的很想要掐死你。」

「没问题——耶?」

「全书完」

编注:有关猎人「豹」萧奈儿和「天使」靳易的爱情故事,请看橘子说320「赏全猎人」之一《看你往哪逃!》。

后记

偶尔,我会上网去查询,看看是否可以找到跟自己的书相关的讨论,了解一下读者的感想和心得,或定期浏览读者为我成立的小说网站,看看留言,听听他们的鼓励,好充电一下。

忘了是在哪个网站上,曾看到有纲友讨论我的系列书,有批评,亦有赞赏。得到赞赏,对作者而言是莫大的鼓励,会更努力生出优秀的书宝宝,可是……当我看了以下的留言后,真不知该哭还是该笑?

不知何时开始,「邪气豪门」系列已经被「遗嘱系列」的名称所取代。

例如:

「莫颜那个五本遗嘱很搞笑……」

「莫颜的那个遗嘱很好看……」

「莫颜的那个遗嘱有分集数……」

「莫颜的遗嘱系列很有趣……」

就连狗屋编编们也这么说——

「这次系列书名不能跟你之前的那个遗嘱太像,所以如此如此……这般这般……」(忘了是哪个编编说的,很后悔没有把她的名字记住!)

各位衣食父母,人家又没死,请不要东删西减,听起来很毛耶,果然跟邪气的冠家人扯上都没好下场,真是要死了!

干脆我下次来写个窈窕系列,或是妩媚系列,这样大家就会说——

「莫颜的窈窕很棒喔!~」

「莫颜的妩媚超赞耶~~」

「莫颜的窈窕和妩媚最好看……嘿嘿……」 (肖想中~~)

所以在书名和系列名的斟酌上,实在马虎不得,莫颜为此有着深深的体认。

这本书中,我很喜欢韩皓烈这个人物,他是我欣赏的类型,幽默风趣且心胸宽大,所以故事中比较偏重这角色的设定,觉得跟这种人相处在一起,生活会很快乐,就算苦瓜也会当成甘蔗来吃。

解决了两位猎人的终身大事,终于只剩下最后一位怪胎——沈毅,这位神秘的拖把先生,早在写《滚开啦!大色狼》时,就已经决定好把他「许配」给某人了,好奇的读者,可以去温习一下旧作,便知道女主角是谁了。

猎人之一和之二着重在黑道及追捕的情节上面,连续写了两集颇感烦腻,吾日三省吾身后,决定要写些不同于前两集风格的内容,给这个系列做个完美的结束,按照惯例,最后一本一定是压轴,故事不能太普通、太平凡,还要更搞笑、更特别、更令人期待,真是越想越恐怖……有种自作孽不可活的感觉,实在很想落跑,偏偏现在要写的书名叫「有种不要跑!」,好像在警告自己……

第三本目前还在构思中,每次抬头看墙上的截稿日期,总有一阵冷风阴恻恻吹来,禁不住感叹,写小说真不是人干的……但是毒瘾已深,想戒也戒不掉,呵。

伸个懒腰,打个呵欠,动动筋骨,要继续写最后一位猎人的故事喽,就和各位聊到此,有什么意见欢迎各位PO上网,我一定会搜寻到的,安安喽!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