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什么莲?」不会吧!她是长了一张凶神恶煞脸吗?不然她干么抖个没完?
「心……心莲。」她要打她吗?她一定又做错事了。
「妳……算了,待会我再找仟婶问问,妳去叫二楼那个疯婆子该起床了,她还有七章稿子没写完,叫她赶快写。」
没写稿等于没赚钱,没赚钱就无法付她食宿费,她当然要努力鞭策她,让她把钱一个宇一个字刻出来。
「喔!好,老板娘。」疯婆子?是谁呀?
脸上犹带怯色的刘心莲小碎步的跑开,生怕做不好事会受老板娘责骂,甚至痛殴她一顿,她很怕痛的。
「是老板啦!没有那个娘……」吼!气死了,又来一个鬼,胆小鬼。
「老板找我那婆娘?」来去无踪的阴森厨师又出现了,脸上没一丝表情地问道。
「没有、没有,我没有找仟婶,你给我回厨房煮菜……」咦,等等,那道鬼鬼祟祟的人影很面熟。
「死老头,你又给我来泡汤,一天三回还不够外加宵夜点心,你想泡到老皮烂掉呀!」老是占她便宜。
「死丫头,见到人不会叫一声呀!你老公是怎么教的。」没大没小,不懂得敬老尊贤。
李元修没好气的一吼,「要不是看在你是我老公的爷爷份上,我一定在温泉人口竖面牌子,上面写着——柳老头与狗不得进入。」
「妳说我是狗?」
「狗比你还知道礼义廉耻。」只要教得好牠会是灵犬莱西。
「妳……哼!妳有客人来了,还不快去招呼,我要去泡免费的汤了。」啦……啦……赢了一回。
看着他哼着老歌往温泉池走去,恨痒痒的李元修只好扳扳指头来抑制心痛的感觉,一回头笑脸灿烂的迎接远来的客人。
「欢迎光临,我们爱情民宿有着舒适的床铺,热情的五星级招待,还有别处吃不到的美味料理……啊!是你?!」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仇人见面份外眼红。
至少对李元修而言,眼前西装笔挺、衣冠楚楚的男人绝对是她的仇人,她绝不会因他口袋里的钞票多而另眼相待。
照理说这件事与她无关,而且是真的没关系,她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受害者,那副剑拔弩张、横眉竖眼的样子是没必要。
如果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她反而会置之一笑当没这回事,照常过她的日子赚她的钱,狭路相逢时顶多吐一口口水当去霉,相识不相见。
可是一扯到她亲如姊妹的好朋友,她的锋利狼牙就会露出来,狺狺低咆,就等着扑上前咬断仇人咽喉。
她这人爱恨分明,正义感十足,虽然有点爱钱但不失正直,比起那个弄大肚子还索赔无门、满脑子梦幻的女人,她是实际派的守财奴,免得将来生下来的孩子没奶粉喝。
「我要住宿。」
「没房。」她不客气回道。
「一个晚上一万,包一个月,现金立付。」三十万现金钞票随即推上前。
心,动了一下,李元修内心天人交战了好一会儿。「自己到马路口搭帐篷,没被车撞死我送你一盏捕蚊灯。」
「加倍。」表情冷峻的男子取出支票,毫不皱眉的填下数字。
「这……」要命,明知道她爱钱还故意引诱她,真是太不厚道了。
「一百万。」不二话。
「好,成交。」她爽快的答应。
道德感受到考验,但谁管他的,有钱赚谁会在乎忠孝仁爱,良心就论斤论两卖,价高者得,跟钱过不去是傻子的行为。
反正他就要一间房嘛!她就给他一间房,最里面那间窗户小、视野差,空气又不流通,原本打算拿来当储存室堆放杂物。
最重要的是窗户一开非常热闹,对面是生意兴隆的「夜总会」,一座座大坟小坟矗立山头,夜里寂寞下怕没伴,多得是热情的乡亲来打招呼。
呵呵……她这人心眼最小了,也非常小人,对待仇人不用手软,能坑多少是多少,算是给小孩子的尿布钱,她拿得一点也不心虚。
有钱能使鬼推磨,她养了一堆鬼也算鬼王,拜拜地头是应该的,不给城隍爷烧香哪制得住小鬼。
「我要见思思。」他等待得太久了,几乎有一辈子,他要立刻见到她。
「你、休想。」门儿都没有,她连窗户也封死了,没得见。
「我要见思思,现在。」语气一重,卫京云表现出霸气的一面。
李元修一听见他高高在上的口气,当下不爽的一回,「她死了,一尸两命,尸骨无存,要祭吊请上她的衣冠冢,鲜鱼素果自备。」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尸拿出她的骨灰坛。」不信她还睁眼说瞎话。
鬼呀!他还真对答如流,不傀是世代经商的大奸商。「等我卜个卦问看看,看她的骨灰坛要不要出来见客。」
要要起嘴皮子她也不输人,管他是红顶商人或是市井小贩,她的一张嘴可饶不了人,和她的拳头一样快又狠,招招致命。
「不要见缝就钻、得寸进尺,对妳的伤害我还保留法律追诉权。」让她受法律制裁是轻而易举的事。
「哈!去告呀!我怕死人从棺材底翻身,一把掐住你的喉口要你偿命。」怕他就不会动手了,罪有应得的人早该千刀万剐。
「要不是看在妳照顾思思多年的份上,今日我不会对妳这么客气。」她是顺着杆子往上爬,忘了怎么下来。
卫京云冷视处处拿乔的女人,面容峻冷不见波动,以一贯的商场谈判手法与她对峙,针对她的弱点拋出诱饵,进行重点袭击。
他是个商人,懂得为商之道,知道在交易完成前不能亮出底牌,保存实力摸清对方的能力,看准时机再出手,万无一失。
上一回是他太大意了,急着见想见的人失了防备,一时没想到他心爱的女友有个崇尚暴力的朋友,而且笃信拳头就是真理,因此他才吃了暗亏。
可是若非另一个看起来温儒、无杀伤力,其实是功力深厚练家子的男子由后扣住他双臂,至少他不会招架无力的任她一拳又一拳的落下。
他一向不认为女人有什么本事能扳倒男人,在住院多日后他彻底改观,看似无害的小猫是初生的幼豹,即使伤不了人也野性难驯。
在休养期间他做了一番评估,重新布局先了解他的阻碍在哪里,一一移除不以强硬态度对付,他要的是助力不是阻力。
「哈!哈!哈!你什么时候客气过,我们家思思是笨是蠢是不切实际,但起码还是个人,总不能让她被畜生糟蹋了。」人畜恋不合伦常,早断早成佛。
蒋思思那个驴蛋若是在谈恋爱前先知会她一声,她一定会全力阻止她做傻事,事业有成的权贵人士哪有可能瞧上两袖清风的孤儿,有几分真心大家心知肚明。
而他千不该万不该的玩过头了,不做防护还不打紧,还非常不要脸地将种子留下,让卵子妹妹大开门户请它进去坐坐,结果坐出人命。
所以说他是畜生一点也不为过,拿个笨蛋当点心还哄她交出真心,傻傻地赔了身又带了个球走。
「李小姐,请不要在我面前侮辱我心爱的女人,即使妳是她最好的朋友。」他绝不允许任何一人说她的不是。
她是浪漫、天真、不懂得心机、凡事只看到好的一面,相信世上的一切都是美好的,没有藏污纳垢的角落。
「心爱的女人?」李元修很想当他的面吐他口水。「你要真爱她就不会让她哭着回来,受尽委屈还无处哭诉。」
男人的花言巧语是毒药,一点一滴慢慢渗透女人的心,使致全身布满毒素犹不自知,仍上瘾地要求男人多给一点。
「我说过那是个误会,妳们却没有一个人想听。」未审判先定罪,宣判他的死刑。
哼!哼!哼!谁理他,负心汉的借口总有一大堆。「会有误会也是你造成的,干么不干不净的和别的女人搞出暧昧,还弄出个儿子来示威。」
骗谁呀!真有那么单纯就不会牵扯一连串扑朔迷离的事端,男人的肩膀是来让女人靠的,而不是左一个、右一个双面逢源。
「妳一定要想得这么龌龊吗?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公道自在人心。」总有一天她们会看清事实真相。
「可惜你这潭水已经浊了,谁看得到你的心在哪里,混水是摸不到鱼的。」他还好意思提公道,没一拳把他揍出门就该偷笑。
要不是她家的桐月要她修身养性、适可而止,别动不动就冲动行事,她早就动手了,哪会这会儿还「心平气和」地听他讲些四五六。
仍是一派冷静的卫京云非常有修养的问道:「我个人的行为不需要妳的论断,妳没有资格阻止相爱的人在一起,请把思思交出来。」
相你的头啦!他居然说她没资格。「都跟你说人死了早成仙,你要我去阴曹地府挖个鬼给你吗?」
不高兴的李元修只差没拍桌子叫骂,浑然没发觉她口中的鬼还魂了,正以缓慢的速度接近中。
「我敬妳是思思的好友才不与妳计较,妳真要我使出非常手段才肯合作吗?」他威胁着。
「哼!怕你呀!大不了再来打一场,我让你爬着出去。」袖子一挽,李元修做出干架的标准姿势,完全忘了她老公不遗余力的「教诲」。
「妳……」她还是死性不改,只懂得使用暴力。
「元修呀!妳又要跟谁打架?都当了人家老婆还这么不安份,一点女人味也没有。」真同情眼睛瞎了爱错人的柳桐月。
呼!好喘,孕妇真不适合运动,应该叫小陈来载她,坐牛车也好过用两条腿走路。
「妳……妳……妳怎么回来了,我不是叫妳待到生完孩子,再把孩子寄放在育幼院?」人顺便也寄养一阵子。
一瞧见大腹便便的蒋思思出现在门口,暴怒的李元修连忙跳起来冲向她,指着她的鼻头破口大骂,准备让她消失得更彻底。
只是她的脚没人家长,走不到三步路就被一道比她更快的鬼影超越,早一步挡在她面前将蒋思思搂在怀中,怒目横视地冷沉着音道——
「妳要将我的孩子丢在育幼院?」
第二章
那是发生在去年夏天的事。
一如往常爱作梦的蒋思思辞掉专柜的工作,因为她卖的是女性内衣不是子弹型男性内裤,所以盼呀盼地盼不到她的白马王子出现,为了让她纤细的美腿不致站久了变粗,所以她毫不犹豫的递上辞呈。
无事一身轻的感觉真的很不错,不用赶一大早挤公车打卡,睡到自然醒刚好和午餐衔接上,省掉十五元的早餐开支,元修一定会称赞她会省钱。
不过这天气倒还真热,尤其刚从百货公司出来更是觉得太阳火辣辣,让天生娇贵的她开始冒起薄汗了。
唉!王子呀!王子,你到底在哪里?骑着白马赶快出现在我面前,解救落难的少女于恶龙口中,别再让我苦苦等待。
「高龄」二十五的蒋思思已经不能称之少女了,但是还怀着少女一般的纯情心态,老幻想自己是高塔上的公主,等着勇敢的王子打败群魔救她脱离险境,给她一个深情不悔的吻。
可惜她的梦从没实现过,一年等过一年没有成真,所以她依然每天开心地作着梦,沉浸在自编的虚幻世界里。
「小……小姐,请妳等一下。」
充满磁性的声音忽从身后扬起:心里冒泡的蒋思思羞答的转过身。
「欸!王子,你怎么现在才来……」咦?王子的头秃了,只有一百六十公分。
「王子?!」她……她脑子还清楚吧!
失望的叹了一口气,她撩了撩梦幻的长发幽幽而道:「有事吗?老伯。」
没错,眼前的王子足足老了三十岁,顶上童山濯濯还戴了一副可笑的粗框眼镜,脸方眼小有一张大嘴,还有不小的啤酒肚。
眼神还算正直诚恳,就是满头的汗像雨水直落,呼吸有点急喘脚直抖,彷佛刚参加完百米赛跑,一口气还上不来,涨红了脸。
「呼!幸好、幸好,没遇到疯子……」老王子安心的自言自语。
「嗄,你说什么?」嘴角一动一动的,不会是中风的前兆吧!
那她该怎么办,帮他叫救护车吗?她没学过中风的急救法。
抹抹汗,他憨傻的直笑,「没什么啦!我是出租车司机,妳刚有东西放在车上忘了拿走,我赶紧替妳送来。」
好在她还没走远来得及,漂亮的脸蛋很好认。
「我的东西……」偏着头想了一下,蒋思思看到他两手提满了纸袋才霍然想起。「啊!这是我刚买的秋装和高跟鞋,还有保湿保养组嘛!」
现在是夏天她买秋装?呃,她真的没问题吧?「小姐,妳吃药了没?」
「叫我思思就好,我的药刚吃完正打算去找医生拿呢!」这几天鼻子又过敏了,不吃药不行。
果然,他没看走眼。「小姐,有病不要乱跑,赶快回去休息。」
「我叫思思啦!别叫我小姐,我家里没有人,回去也没什么意思。」家里的电视坏了,她又不能开冷气睡觉怕浪费电,真的很无聊。
对啦!斯斯有两种,一治感冒一治咳嗽,但疯病没得医,她看来病得不轻。「药要按时吃别偷懒,也许有一天妳会好起来。」
也许有一天她会好起来?
咦,什么意思?只是有点鼻塞而已,过个几天就会好了,他怎么一脸惋惜的摇摇头,好象她得了世纪末的怪病,只有等死的份。
看着塞到手上的战利品,顶上无毛的司机快步离开,只留下圆胖的背影让她目送,一辆小黄车接着扬长而去。
这个年头好人真不少,还把她花了一万三买的东西送回来,她要跟元修说她赚到了,没有用她的家败家。
「啊!这是什么?」硬硬地,像纸。
蒋思思摸着刚买的新衣服,爱不释手地抚揉柔软的质地:心里幻想穿上它的美丽,王子会在十二点钟响前执起她的手,问她要不要跳支舞。
不意一个尖锐的硬角扎了她一下,戳醒她犹带微笑的美梦。
抽出来一瞧,她微讶的一啊,这是黄色的档案夹,上面标示机密文件,外人不得拆开,还用细绳圈绕住封口,看来很重要。
她不迷糊只是散漫了些,马上意会过来有人遗失了重要文件,而出租车司机以为是她的东西一并交给她。
「唉!好麻烦喔!我待会要去买菜耶!要是来不及做晚饭给明光和元修吃,她们一定会拆了我的骨头煮汤。」好为难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