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那不是痴人说梦么!不过,转念一想,既然大家都认定自己是读书人,那就不妨装逼,装逼装多了,指不定哪天就真的“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了!
嘿嘿嘿······想到这里,卓轩心中一乐,喊出了这个时代最流行的口号。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哼,不要钱的漂亮话谁不会讲!
卓轩得意的扭扭脖子,斜眼望去,却见青衫男子并没有像他预料的那样含笑点头,而是淡然摇了摇头。
“读书人总把治国平天下挂在嘴上,可是,庙堂上那么多的饱学之士,整个大明都攥在他们手上,结果又如何?国家大治了么?天下太平了么?”
卧槽!好不容易碰见一个有见识的人,就涉猎到了这么沉重的话题,此人比高三班主任都语重心长,还想不想让人轻松自在呀!
反正他也不是真有什么远大抱负,犯不着与这个多半是落魄儒士的陌生人较真。
“牢骚太盛防肠断!”
卓轩嘀咕一声,转身混入难民中,席地而坐,不再理睬这边的青衫男子。
“治国平天下?大明都被鞑子欺负成这样子了,还奢谈什么治国平天下!”
这是一道女声,语气虽含抱怨之意,却非常的柔和,与之一比,在另一个时代听惯了的女声简直就是······
微微侧头,就见数尺开外,有名女子端坐在一根断木上,二十出头的年纪,如花般的面容,双眼显大,眼波清丽,一袭浅色襦裙在身,把她曼妙的身姿衬托得愈发迷人。
一颗十八岁的灵魂并无多少人生阅历,只知道粗略的欣赏女色,但即便是粗略的一瞥,力量已经足矣!
这一刻,卓轩脑中的反应唯有震撼。
第8章 美人如花()
绝色佳人呀!莫非如花美女全都留在了遥远的古代?
这年纪,这姿容,若生在另一个时代,随便往哪个电视台的舞台上一站,还不是光芒四射,成为无数男子心目中的女神!
可惜!生在这个时代,她恐怕早已嫁做人妇,多半还做了人母。
女人瞟了卓轩一眼,眉眼间天然含笑,看起来可比一本正经的青衫男子可爱多了。
“小兄弟,北境即将大乱,这里的普罗大众很难逃过此劫,一百人中能有一人活下来就不错了。还是想想怎么让自己成为一百人中的那个幸运的一人吧,这比什么都要紧。”
女人的目光并无任何的挑逗之意,但卓轩头一次见到如此绝色的女子,早已忘了今夕何夕。
十八岁的现代灵魂有点想入非非,而那具十四岁的躯体则在顽固的抗拒,身体并没有发生任何异样的变化,连心跳都未加速。
十八岁的灵魂有些怨恨十四岁的躯体:你个没用的废物,见了美女都像个死太监!
“登徒子!”
哟呵,反了你了!听见脑海中另一个灵魂的斥责声,卓轩相当的气恼。他的目光仍紧盯着眼前的女人,迟迟收不回来。
旁边有个丫鬟模样的女孩横了卓轩一眼,面色颇为不善,“夫人自己珍重,有些人呀,活过了今日,还不知有没有明日,趁早做做白日梦也好!”
你是说“治国平天下”属于白日梦?
心咯噔一沉,卓轩的思绪一下子回归到了残酷的现实,美好的意境随之散得干干净净。
他的目光终于舍了美女,心想:十四岁的年纪,万一把自己的眼神弄得色眯眯的,那就有点吓人了!
诶,夫人?她果然嫁人了,遗憾啦!
一旁的丫鬟看起来比卓轩大不了多少,右手提着一个包裹,左手牵着一名年约三岁的男童。那男童冲襦裙女人嚷道:“娘,我饿。”
嘿,还拖着个酱油瓶子!若放在另一个时代······唉,这个年纪就做了人母,可惜呀可惜!
男童的喊饿声撩动了卓轩的饥肠,肚子咕咕直叫,他遗憾的发现,原来“秀色可餐”只是一句骗入的鬼话,要想填饱肚子,还得找到真正的食物。
日影西斜,黄昏将至。现场饥肠辘辘者不乏其人,何止卓轩一个?不时响起的肠鸣声就是明证!
这些难民手上拥有可供大家度过时艰的食物么?
卓轩脑中疑问一闪,目光随即在人群中搜索起来。
粗略点点人数,所有的难民加在一起,恐怕不下于八十人,全都身着布衣,凭装束就可以确定并无官宦、勋贵人家的家眷混在其中。
不过,布衣也有布衣的讲究。包括“惊叫男”在内的近八成人只能算是有衣蔽体,衣服缝制得粗针大线的,破旧而又肮脏,一看就知道他们是阳和城附近的村民。
而包括襦裙美女、青衫男子在内的十来人衣着做工精致,他们显然拥有相当不错的家境,甚至不像是本地人。
想要果腹,就不必指望那些衣着得体者了,他们多半只携有金银珠宝,那些东西寒不能衣,饥不能食,带在身上反而是个累赘。
乱世多财不是福!
村民中倒是有十多人带着包裹,可目测一下包裹的体积,再依据形状推测里面的物种,卓轩很快就得出了令他气馁的结论:满打满算,村民携带的食物绝对管不了八十余人哪怕是十日的伙食!
也不知道逃难的日子何时是尽头,不用说,这点食物只够携带者自己糊口。
得了,原指望孤鸟归群,能从大伙那里沾沾光,这下倒好,自己的晚餐都不知在哪里!
忍受着饥饿感的阵阵折磨,不知不觉迎来了夕阳落山的时刻,晚风一起,气温好像一下子降了十余度,凉意袭来,卓轩直打哆嗦,恨不得立马翻出冬天才穿的皮绒袄套在身上。
“雁门关外野人家,
不种桑榆不种麻。
百里并无梨枣树,
三春哪得桃杏花。
六月雨过山头雪,
狂风遍地起黄沙。
说与江南人不信,
早穿皮袄午穿纱。”
这是明代某个官居兵部尚书的士大夫写下的诗篇,看看,是不是有点打油诗的味道?与唐代士大夫一比,明代士大夫的诗赋水平差得何止一星半点!不过,此诗对现代人了解明代大同盆地的气候特征还是大有助益的。
即便是初秋时节,这里的昼夜温差也很大,以至于“早穿皮袄午穿纱”。
“该死的小冰河时期,该死的苦寒之地!”卓轩饥寒交迫,想想另一个时代连冬天都那么温暖,他认定这次穿越的体验恐怕只能用“下地狱”这三个字才能精准概括。
那边的丫鬟正在给男童添衣,美丽的女人自己动手套了一件白底碎花的披风,站在那里,如画中人一般。
女人看了卓轩一眼,扭头吩咐丫鬟道:“小翠,取出那件披风,给这位小兄弟御寒。”
小翠显然很不乐意,磨磨蹭蹭半天,这才取出一件领上缀着貂绒的蓝色披风,没好气的扔在卓轩怀里。
“小兄弟,我给你穿上。”
女人的身影飘了过来,卓轩卸下笈筐,木然起身,顿觉一双柔滑的手掌在自己的脖颈、脊背、手臂等处轻轻游走,那番体验十分的奇特。
“你是读书人,与旁人不同,自己当心些,可别凉着了。”理理披风的领口,女人几乎是贴着卓轩的耳根叮嘱道。
卓轩不由自主的点点头,心里的滋味一半是暖意,一半是前所未有的羞怯。
那名男童很警惕的瞟了卓轩一眼,随眼神递过来的自然不会是什么好脸色。
几乎所有的难民都扭过头来,直直的盯着卓轩出神。
人靠衣装马靠鞍装,此言不虚。精美的披风当真有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何况卓轩本就长得眉清目秀,经披风一衬托,立马就成了翩翩公子。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女人目中露出了欣赏之意,那个丫鬟的脸色也好像变得不那么冷漠了,只有男童撅着嘴巴,心中多半不怀好意。
卓轩若是能够领略到自己此刻的风采,他就会彻底明白偶像的魅力何以无穷,也会认可“明明可以凭脸蛋吃饭,何必靠智商”这样的名言。
可惜的是,卓轩的心思很快就回到了如何填饱肚子这件天大的事上,没兴趣看周遭一双双睁得圆溜溜的眼睛。
不争气的肚子很不给力,恰在此时,滑稽的肠鸣声响起。
大煞风景啊!
第9章 天下大同喽()
暮色四合,嗜血的鞑贼也不是铁打的,照样要花时间去吃饭睡觉,所以,乱人心神的蹄声、鼓角声终于歇止下来。四周一片沉寂。
那十多个拿着包裹的村民相继解开包裹,取出食物,各自打量一番,发觉食物高度雷同,是清一色的烙饼!
如商量好了似的,有食物的村民分头给没食物的难民派发烙饼,每人一张,老少无别。
往卓轩这边派发烙饼的是一名年过四十的妇人,身材如男人一般健壮,面色倒是和善。
饥饿的人们早早伸开臂膀,期盼如甘露般珍贵的食物尽快落在自己手上。轮到丫鬟身边那名男童接收烙饼时,这小子很是机灵,冲他娘可怜兮兮的道:“娘,我饿!”
于是,发饼的妇人心一软,男童手上就比别人多了一张烙饼。
这边卓轩羡慕得直想跟着他有样学样,苦着脸喊一声“娘,我饿”。
无需演戏,卓轩接获的居然也是两张烙饼!
临走时,健壮妇人拍拍卓轩肩头,轻声道:“读书人多吃点,哈,别饿坏了。”
男童扭过头来,怔怔的望着卓轩,一副迷惑不解的样子。
接下来,现场响起了一阵急促的咀嚼和吧唧声,响声从最外侧的青衫男子那边一直延伸到紧邻山坡的村民那边。
有限的烙饼远远填不饱一副副空空如也的饿肚,只能维持人们最简单的生存需要,让他们不至于连迈动双脚的力气也没有。
那十几个派发烙饼的乡民也不敢敞开肚子吃,与别人一样,只吃了一、两张烙饼。逃难的日子或将十分漫长,而携带的食物又非常有限,故而大家都得管紧自己的嘴巴。
卓轩很快就吃完了两张烙饼,心想这个时代的百姓心眼真好,那十几位派发烙饼的乡民自己都吃不饱,还能与别人分享有限的食物,若换做是自己,在极端条件下恐怕很难像他们那样慷慨。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齐天下?哼,这话的格局不见得有多高,人家逃难的乡民也没有“穷则独善其身”呀!
愈来愈暗的天光映出了两帮人的模糊身影,一帮是北境的乡民,一帮则是来历存疑且家境肯定不凡的衣着得体者。在苍茫的暮色中,两帮人混杂在一起,现场却没有任何的违和感。
卓轩直直身子,笑道:“这下好了,天下大同喽!咱们无论贫富贵贱,眼下都是一个样,一样的难民身份,一样的饥肠辘辘,一样的朝不保夕,连吃的食物都别无二致!”
这番笑谈引起了众人的共鸣,在他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间,那种身临苦难境地的落魄感淡去了许多,更有甚者,那些天**漫的人居然从中品尝出了苦难的趣味。
现场有人发出轻笑声,显然被卓轩方才那番话给逗乐了。
青衫男子脸上居然也浮起了一丝笑容!他离了那片风水并不怎么好的沟壑地,来到卓轩身边坐下。
“嘿嘿嘿······小兄弟说话倒是有趣!”
从“小子”到“小兄弟”,称呼变了,辈分也跟着升了一级。卓轩心情一好,就没有理由再冷落眼前这个刚刚相认的“大兄弟”了。
“大兄弟······不,先生。先生不是本地人吧?”问这话时,卓轩不经意的瞟了不远处那个美丽的女人一眼。
女人反映极快,抢先答道:“不瞒大家伙,我是京城人,带着帮佣在猫儿庄那边与买卖回回人谈皮货生意,突遇鞑贼大举犯边,唉,几座城堡被相继攻破,我也差点陈尸猫儿庄。辛亏遇见这位同样来自京城的季先生,听了他的计策,我们才得以逃离险境。”
京城人把生意做到了大同边境?卓轩吃惊不小,继而听她说在猫儿庄那边谈生意,下巴都差点惊掉了。
瓦剌人进入大明境内最常走的通道是御河河谷,猫儿庄正好扼守御河河谷要冲,是大明防备瓦剌入寇的前沿城堡。瓦剌铁骑一旦来犯,猫儿庄自然会首当其冲!
吃惊归吃惊,冷静一想,卓轩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个美丽的女子竟是商人。她的心眼好像很实诚,又具备如此温婉的气韵,与精于算计的商人形象简直就是格格不入嘛!
她若是总经理,我都能做董事长了我!卓轩暗自犯着嘀咕,转而一想,她言语中对青衫男子······哦,他姓季,不好意思······她言下对季先生好像充满了感激之意。
嗨,怂恿别人逃命算什么难事呀?还奢谈成计策,切!
话虽这么说,卓轩心中对青衫男子还是有了全新的认识。
卓轩当然知道,从猫儿庄活着逃出来的恐怕只有青衫男子这帮人了,而他们能够最终逃离险境,这堪称奇迹!
青衫男子摆摆手,谦逊的道:“秦夫人,季某只是费了番口舌功夫而已,不值一提,不值一提!”
她夫家姓秦?本姓又姓什么呢?听到这里,卓轩觉得她只是含糊其辞的简介了自己的来历,其真实身份依然存疑。
“秦夫人起先在猫儿庄?如此说来,你们肯定在路上奔波好几日了,是么?”人丛中有名汉子比卓轩都要好奇,伸长脖子问道。
难民们陆陆续续聚拢过来,紧挨着卓轩、秦夫人、季先生他们坐下,饶有兴趣的竖直了耳朵。也是,大家没办法填饱肚子,耳福还是有办法管饱的,逃难途中,听人讲讲新闻旧闻,这大概是人们唯一可以期待的奢侈享受。
这里位于山脚处,有山坡与密林遮挡,大晚上的好像用不着担心暴露自己的踪迹,故而,两名汉子捡来干柴,升起一堆篝火。
“不错,我们接连奔波了三日。”火光映出了秦夫人的明眸,此刻,她的神色有些暗淡,“猫儿庄数百将士,还有近千百姓都死了,只有我们三人与季先生一道,逃离了那片血腥之地。”
秦夫人微微扭头北望,幽然的目光把人们的思绪带到了远方。
“当时我们全在城堡之外,望见大队鞑贼疾驰而来,大家都知道出大事了,人也懵了。恰好季先生路过那里,季先生对我说,先不宜逃命,赶紧隐伏下来,等鞑贼过去后,往鞑贼来的方向逃跑,进入瓦剌境内,绕道兔毛河河谷,再从那里返回大明境内,如此才有可能躲过一劫。
就这样,我们三天前开始逃命,昨晚才返回大明境内,路上听被鞑贼放了一马的买卖回回人讲,猫儿庄的大明军民未留下一个活口······唉!我们乘坐的马匹全给累死了,不得已,只能找个有人的地方先歇歇脚,买到急需的食物。原本打算今早进入阳和城,不料还是晚了一步,赶上数万明军将士与鞑贼在阳和城外激战,明军全军覆没。听人说,咸宁大长公主的驸马、西宁侯宋瑛战殁······”
数万明军将士战死?还搭进去一个驸马?卓轩心头一震,这才对阳和城外的战况有了清晰的了解,扭头瞥一眼季先生,不禁对他那番往反方向逃命的计策大感讶异。
毋庸置疑,他是个智者,见识异于常人!
青衫男子似乎对自己的智谋很是不以为然,嘴角微微一动,叹道:“阳和城内只剩下少量残兵,坚闭城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