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明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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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明疆-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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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的,尴尬!卓轩疾走,“林把总,属下又想起来路了!”

    “这小子!从明日起,吃住在大营,无本官的许可,不可回家。还有,把心思用在练兵上,别想那些没用的鸟事,本官明日给你挑几个好兵······”

    林峰说了一大堆话,卓轩却越走越远,只有那句“挑几个好兵”才让他心动了一下。

    回到家中,柳絮率先迎过来。

    “卓轩哥哥,你去哪儿了?”

    “一不小心闯进了别人的家里,哦,这是糕点,快尝尝。”

    柳元、舒展鸿听说有糕点,连忙跑过来,不料柳絮一把接过盘子,“居家过日子,得紧着点,今日夜已深,夜间吃糕点不消食,不利于养身,先收着,明日再尝。”转身就进了房间。

    谁说不消食,谁想养身啊?嘿,管家婆!

    舒展鸿咽咽口水,万分无奈的摇摇头,一转眼又拉住卓轩,笑道:“轩哥,咱进火棚瞧瞧?”

    “那就瞧瞧。”

    舒展鸿端起油灯,卓轩和柳元随他进了有大炕的房间,打开南侧的一道小木门,一股暖流拂面而来。

    里面长着一茬寸长的韭黄,因不见阳光,不能产生光合作用,韭黄通体黄白色。

    火棚内还有一小块空地,上有可开启的天窗,若以砖墙与韭黄菜地隔开,就能在那里铺上肥沃的泥土,以马粪做底肥,种些绿色蔬菜。

    卓轩蹲下身来,不知为何,此刻他好想做一个田舍郎。

    “展鸿,可惜我俩都成了行伍中人,往后无暇打理火棚。”

    舒展鸿怔了怔,指指柳元道:“不是还有柳元么?”

    柳元挠挠头,“我没种过田。”

第56章 跟着老子混有毛的出息() 
次日早起,卓轩却无心改善个人形象,草草漱口洗脸,连发髻都懒得梳理,就匆匆换上红胖袄、战靴,戴上红笠军帽。

    临行前默默告诫自己:“从今日起,我就是大同城内一丘八,别动杂念!”

    操起兵器,拿着盔甲与舒展鸿一道出了门。

    天色放晓,一骑人马从二人身边驰过,掀起一股寒流。错身后,骑者回头冲他们颌首。

    吕良?

    卓轩朝吕良来时的方向望去,依稀可见一栋独院营舍半隐在雪林中,那里离他们四人的住处好像只有十余丈远。

    攀上高枝就是好啊,得到郭嫣的青睐,吕良没有家眷也能入住单独的营舍,还有高大威猛的战马可骑,此人的前途堪称一片光明!

    见吕良春风得意马蹄疾,卓轩还算淡定,想各人自有各人的命数,自己出身卑微,犯不着羡慕谁,也不必鄙夷走终南捷径的人。

    高头大马不骑也罢,反正住地离校场很近,一里多远的路程,乘机活动活动脚板,挺好的。

    道上人影一晃,方善在一群人的簇拥下出现在岔路口,看行走的朝向,可知他并非要去校场巡视,而是想去另一个地方。

    “过来!”

    方善驻足,冲卓轩招招手,随即命随从避到远处。

    卓轩吩咐舒展鸿先去校场,然后移步至方善身边,

    “知道我为何特意命人放你们四个流浪的孩子入城吗?”

    晨曦下,四十多岁的方善遥望远空,目光深邃,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非常耐看。若非昨日此人发话,差点将卓轩挡在军营外,卓轩说不定会万分真诚的对他表示敬意。

    但如今他做不到,就淡淡的道:“属下不知,请将军示下。”

    “去年山西行都司派人赴各处查过,除几处城堡周围的部分百姓得以入城躲过一劫外,其它地方的乡民几乎都死绝了。你一个少年,流落于战火纷飞的荒野,居然活了下来,还领着另外三个孩子,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本官没有理由不让创造了奇迹的人入城。”

    其它地方的乡民几乎都死光了?那东山村的乡民呢?

    卓轩虽感到忧心,但他绝不相信东山村的乡民会遭遇不测。嗯,那里是世外桃源,鞑贼做不了武陵渔人!

    只是,这样的消息还是先瞒着柳家兄妹和舒展鸿为好。

    他怔怔的定在那里,没有搭话。

    “知道我为何要阻止你应募吗?”

    “属下不知。”

    方善在卓轩面前来回徐徐走动,脸色趋于冷峻,“有些事,经历过了,就会留下难以抹去的印记。你在逃难途中见过武清侯石侯爷,要想从军,大可去武清侯手下做名牙兵,或者干脆做个世间无名的小民得了,可是,你却偏偏选择做了大同城的募兵,还是年少,虑事不周啊!”

    “属下不太明白。”

    “一声默默无闻也就罢了,可是,你是否想过,有朝一日会在万军之中冒出尖来?万一哪天如愿立下显赫战功,得以扬名立万,那时你与武清侯及其侄儿极有可能碰面,见面后双方会有何种感受?”

    江湖有江湖的黑话,官场有官场的暗语,二者并无本质的不同,故而卓轩明白,从今往后,自己要学会精准解读别人的暗示。

    石亨当过逃兵,此事天下人皆知,但若论亲眼见过他逃跑时狼狈样的目击者,除了卓轩,还能有谁?

    当时方善、石彪领兵前去接应石亨,石亨一见来人,转眼就摆出一副盖世英雄的模样,与此前狂塞烙饼的饿鬼样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不消说,卓轩是唯一见过石亨丑态的人,日后若与石亨见面,对方要是没有失忆的话,肯定会感到尴尬。

    当过逃兵,这是石亨终生洗不净却又不愿正视的污点。

    卓轩顿感脊背发凉。方善的话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彼时石彪真有杀人灭口之意?

    难道玩自欺欺人的把戏也能成瘾?看来,在某些人眼中,皇帝的新装还是极具价值的,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愿扯破那件由谎言编织成的子虚乌有衫!

    “我也是一片好意,言尽于此,你好自为之吧。”

    操这么多闲心干嘛?就不怕上火拉不出屎来!我就一流民小子,只想拿命换个身份,碍谁惹谁了!卓轩心里有气,忍不住冲方善的背影腹诽起来。

    方善无意间透露了一个信息:石亨并非宽厚之人!

    鉴于此,卓轩从此开始留意石亨其人。

    路上耽误了一些时间,卓轩紧赶慢赶来到校场,瞥见郭嫣正在林峰身边,小声嘀咕着什么,突然抬起头来,冲卓轩冷笑几声,露出一副诡计得逞的得意状。而林峰紧随她的目光望来,神色中透着深深的无奈。

    一瞧这架势,他就知道自己没准又摊上了倒霉事。

    下意识的从人丛找出吕良的身影,见他已招齐手下的四名士卒,四人个个都是身高体壮,与吕良站在一处,活脱脱就是一支小型仪仗队。

    再看正向自己走来的四名士卒,卓轩差点就尿了。

    当先一人约摸二十出头的年纪,瘦弱得实在是不像话,绝对是五百人中最瘦的瘦子,没有之一。

    也不知颇为挑剔的林峰怎么就看上了此人!

    “嘿嘿嘿······伍长,我叫牛贵。”

    “快替我扯扯胖袄,好像什么地方窝着了。”

    “是,伍长!”

    唉,也就这点好,听话,脾气温顺!

    “嘿嘿嘿······轩哥,我是你的手下。”

    紧随牛贵而来的正是舒展鸿,他的年纪、个头恐怕是五百人中最小的,也没有之一。

    平时看舒展鸿还是蛮顺眼的,可此时看那颗圆脑袋,怎么看都觉得别扭。

    “不去投靠那个大帅哥沾点光,就知道跟着劳资混,有毛的出息!”卓轩暗中嘀咕道。

第57章 他们是不是觉得咱们欠揍() 
舒展鸿身后的两人倒是生得膀阔腰圆,让人眼前一亮。卓轩心中暗喜,嘿,你们这些捷足先登的伍长也有看走眼的时候,便宜劳资了!

    舒展鸿转身指认道:“轩哥,他俩是亲兄弟,老大叫田大,老二叫田二,林把总令他二人做你的手下。”

    什么乱七八糟的!卓轩一把推开舒展鸿,冲田氏兄弟笑道:“田大、田二。”

    兄弟二人像两根木头桩子杵在那里毫无反应。

    “田大、田二!”

    田氏兄弟对视片刻,悠然回过神来,齐道:“是叫我么?”

    不叫你们还能叫谁?嘿,反应这么慢,这两货整个就是傻子!

    不是说要派几个好兵的么?这非弱即傻的,队伍还怎么带呀!卓轩头疼得不行了,沮丧的一屁股坐在地上。

    但闻四周响起一片嘲笑声。那边的郭嫣也在嘲笑,表情显得十分夸张。

    卓轩意识到,林峰肯定被这个蛮横的戎装女子逼得很惨,没法阻止她故意戏弄人。也难为了林峰那张黑脸,此刻拖得老长,如霜打的茄子一般。

    他忍了又忍,站起身来,堪堪消去心头泛滥的怒气。

    面对郭登的女儿,不愿讨好她也就罢了,是个正常人谁又会去找她开撕?

    流年不利啊!

    好在很快就到了早膳时间,一大群男人快步至膳房那边抢食,场面颇为生猛,郭嫣不便再留,与吕良耳语几句,悄悄离去,没有续找卓轩的麻烦。

    饭后就是军事训练,林峰领着十名教官进场,五百营兵奉命披挂整齐,手执兵器集结完毕。

    一名大嗓门教官高声申明军纪军规。

    “战前称病者斩,临阵退缩者斩,违令者斩······”

    北京保卫战中,于谦曾下过一道严苛的军令: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临阵,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敢违军令者,格杀勿论!

    当初阳和一战要是由于谦提督全军的话,武清侯石亨没准早就脑袋搬家了,哪有后来的飞黄腾达?

    于谦的军令已经算是够严苛的了,与方才那名教官宣布的军纪一比,却也不值一提!那人一连叫出了十多个“斩”字,随着他的嘴皮一翻一动,众人的心肝跟着一颤一颤,胆小的差点就尿裤子了。

    那些新兵应募前本做好了来日疆场丢命的思想准备,但耳听得“斩”字接连蹦出教官之口,这才刚入营,鞑贼影儿都没见到,就仿佛看见无数把索命的刀子悬在头顶,任谁也淡定不起来。

    “奸**女者斩······”

    娘的,怎么把这事也给管上了呢?瓦剌妇女也是妇女,就不能给咱们这些过了今天不知还有没有明天的大头兵留点福利么!

    这是一个战乱频仍、胜者为王的时代,普通老百姓最容易成为战争的牺牲品。即便像大明这样的文明之邦,对外用兵也不可能做到秋毫无犯。

    麓川之役中,有次明军久战得胜,战后主将纵兵“大掠三日”,结果人也爽了,给养也有了。这可是有官方史料明文记录的!

    可偏偏郭登与后世的戚继光有得一比,既爱兵,又用严苛得近乎变态的军纪约束士卒,知道如何向军纪要战斗力。

    “滋事扰民者杖二十;从明日起,操练不从号令者杖十······”

    嘿嘿嘿······还有一天的宽延期!这恐怕是众人在诚惶诚恐之余,唯一可以感到欣慰的地方。

    毕竟杖责可不是闹着玩的,当着一大帮人脱下裤子,露出屁股挨军棍,既伤皮肉筋骨又伤自尊,遭受的是双重打击。

    一旁的舒展鸿扯扯卓轩的衣袖,埋怨道:“轩哥,这军纪太吓人了,他们是不是觉得咱们欠揍?”

    林峰的目光扫来,舒展鸿赶紧闭了嘴。

    卓轩凝神一想,觉得在另一个时代对古代军纪形成的印象完全不靠谱,现代军队的纪律性未必都会强于古代军队。

    “排队枪毙”那种变态的作战模式是训练不出来的!

    人不是机器,在无性命之虞前提下训练出的行为习惯,一旦置身于血淋淋的环境,生死只在一念之间时,很容易崩掉。

    “排队枪毙”是逼出来的,打出来的!若不排队是死,排队也是死,那就选择排队,至少还有一线活命的希望。

    而打仗打得多了,常在死人堆里打滚,也就不在乎什么枪毙不枪毙的了。

    或许,古代那些善带兵者就是这样培养真正的死士的。

    很显然,这又斩又杖的,郭登无非是想打造一支纪律超严的营兵,平时训练是什么样子,战时就该是什么样子,任何血腥的战斗都不会让他们崩溃······

    军纪军规宣布完毕,校场上立马鸦雀无声。

    林峰命十名教官按所用兵器种类将五百人分成五班,卓轩乘机将营兵的兵器配置状况瞧了个大概。

    五百人中有一百五十人是直接从卫所军中成建制简拔而来的,其装备与众不同。

    其中五十人配备步兵重弓。这些重弓手干的是力气活,战时连发十余箭就会累得手发软,再想远距离发箭,“势不能穿鲁缟矣”。

    好在大明内插式的箭矢制作工艺相当实用,破甲能力远远强于同时期欧洲的外套式箭矢,有助于弓手省力。

    五十人配备神枪。神枪是发射箭矢的火器,并不发射霰弹,膛内箭矢与药引之间装有木马子,以增强气密效果。

    神枪的射程达三百步,按照明代的度量衡标准,每步五尺,相当于一点六米强,三百步接近一里远的射程,依此推测,其有效破甲距离应该不会小于一百米。

    五十人使用三眼铳。三眼铳发明于靖难之役时期,至今仍被明军广泛使用,多人使用三眼铳一次齐射,火力猛,但准头不佳,充药间隔时间长,破重铠的有效距离在五十米以内,这对移动速度极快的瓦剌骑兵而言,威慑力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大。

    试想,区区五十米的距离,飞驰的战马转眼即至,手慢的铳手恐怕还来不及发射,就见弯刀在头顶晃动······

    所以,实战时对铳手的反应速度、自卫能力及全军整体协防能力的要求颇高。

    剩下的三百五十人大多使用长枪和刀牌,像田氏兄弟这样使用长柄大刀、吕良这样使用短柄长刀的属于特例。

    看看士卒手里的各色兵器,卓轩觉得明军的装备还是相当牛逼的,没理由输瓦剌人那么惨。

第58章 凭什么听你的() 
将士卒重新分班的目的自然是要练习临敌布阵,排兵布阵一般都是火铳手居前,神枪手、弓手次之,长枪手与刀牌手居后。

    练习布阵时,士卒练的是阵列而非队列,并不像现代军队那样练那些看起来赏心悦目的站姿,列阵时要求士卒站位又快又准,而非站得好看。

    照理说,阵列练习没个十天半月的操练,那些新兵蛋子根本就上不了道。可林峰只让大家练了大半个时辰,当田大、田二兄弟俩还在晕头转向摸不清东南西北的时候,训练就早早切换到了下一个科目——熟悉旗令!

    这个时代通讯手段落后,除各级军官临战时的喊叫和依靠信炮发出信号之外,旗令无疑是第三种使用极广泛的指挥手段,许多军事信息、命令都是通过旗语发出的,读懂旗语,是一支队伍形成初始战斗力的基础。

    军中旗帜繁多,卓轩就领到了一面旗帜,属于伍旗,是军中最小的旗帜。往上还有什旗、队旗等等,一直到中军主帅的大纛,军旗种类之多,都能让人看花眼。

    光记住各色旗帜的大小、形状、颜色就得用上大量时间,若想练到一眼就能迅速、准确读懂各类旗语的程度,没有经年累月的积累和在实践中的反复强化记忆,那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

    可是,旗令训练也只持续了大半个时辰,林峰便吩咐,午饭前剩余的时间由各伍长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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