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校园的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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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校园的传说-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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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兄,别太折腾自己了,看你现在过得什么狗日子。
认命吧,一万块钱可不是好挣的。
就是转了系,你还得再待上四年。等咱们都出去了你还在这里。这鸟不拉屎的大学,多待一天都嫌晦气,你受得了吗?
还有考研这条路啊。你以后考中文研究生不就得了。马马虎虎先混两年再说。
钱,钱,给我一万块钱先。
半年下来,我挣了四千五百块。还要五千五。
有一次我经过一家银行,看见一个人模人样的东西,提取了一叠厚沓沓的现金,足有两万块。
我走上去,说,能不能先借我五千五,五年以后还你,算你两分的息。
那人惊愕,兄弟,你在开玩笑吧?
我拍了拍他的肩,笑道,你真聪明。
在我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见他喃喃自语,这小子,神经病吧! 

我没日没夜地干活挣钱。
我只不过是想转系而已。我只不过是不喜欢待在一个我不喜欢的系而已。我只不过想学一个我喜欢的专业而已。
就这么简单。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天在岳不群的办公室里,我是何等雄壮地甩出那一叠厚沓沓的人民币的。
这是一万块钱。岳书记,我要转系。
岳不群缓缓抬起头来,冷冷地看着我。这一年来就看见你上了四节课,原来是挣钱去了。令狐冲,你真行啊你!
岳书记,帮我办手续吧。
行,既然你决心下得这么狠,我也不便勉强你。你先到中文系主任任我行那里去一趟吧,看他接不接你。
我二话不说,掉头就往中文系跑。
任主任,我是法学院的令狐冲。我要转到中文系来。
哦,你就是令狐冲啊。我记得你以前报的就是中文系。
不错。是岳书记把我的档案调过去的。现在我要转回来。
可是,你现在都大二了,你还转什么?
学校没规定大二就不可以转。
不错。可是法学院会放你吗?
岳书记已经答应了。
任我行嘿嘿一笑,微微扬起了头。
你在法学院待了一年,还不了解岳不群么?
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侧过头,只见一个穿紫色长裙的少女,美丽绝秀,端庄淑雅,立在门口,盈盈地笑着。
她轻轻走了过来,笑着说,你是令狐冲。久仰大名了。听说你为了转系,拼了命的挣钱。好佩服你啊。
我只是淡淡一笑。
我爸爸虽然有心想接收你,但只怕力不从心。
为什么?我有钱了。
她摇了摇头,说,别以为你有钱就可以办得成事。
学校制度,交一万块钱就可以转系。
制度是制度,但是你不知道学校里院系之间权力,位子,人才之间的争夺是何等激烈。制度是为权力服务的工具,有了权力,制度是可以不理会的。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她笑说,明跟你说了吧,岳不群看中的人,是绝不会轻易放手的。像你这样优秀的人才,岳不群当然要网罗旗下,作他的得意弟子,以扩大他的声誉,为他以后当法学院院长积累筹码。本来呢,他跟我爸不是一个级别的,是没什么资格来我中文系抢人的。但他就是处心积虑抢走了你。为什么他能够?因为校长东方不败是他姐夫。一切就这么简单。所以,令狐冲,你要转系是不可能的,即使你出一万块钱。我爸虽然是学校第一大系中文系的主任,所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虽然有心接纳你,但最终还得卖东方校长的面子。
我全身一阵阵的冷意。
我看着她,说,你确信我不可能转系?
她点头,说,我确信。不信,你问我爸。
任我行点了一支烟,苦笑着摇头,令狐冲,我劝你还是算了吧,法学院也不错的。
我微笑着,缓缓,缓缓,仰起头,气凝舌间,仰天一声长长的怒啸。
任我行叹道,令狐冲,像你这样有个性的人才,很合我任我行的胃口。若不是岳不群,嘿嘿,你就是一分钱不出,我也会接收你的。
我对那女孩说,你是谁,你这样一个女孩儿,为什么对学校的内幕这样清楚?
任我行揽过她,得意地说,她是我的宝贝女儿,任盈盈,现在是中文系学生会的主席。我可声明,她能当上主席,可不是我任我行的面子,是她自己的能力竞聘上去的。
我只说了一句话,佩服。 

当天晚上,我请509寝室的全体兄弟,到一家五星级酒店喝酒。几百块钱一道的奇珍异味流水价地送了上来,摆了满满一桌。
我举杯道,兄弟们,为了庆祝我令狐冲今天这一伟大的失败,今天咱们不醉不休。
兄弟们大声道,好,爽快,干!
一饮而尽。意气风发。
然后大家开始拍桌子骂人。
岳不群那鸟人,老子早看他不惯,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其实不知有多阴险毒辣。
阴险毒辣还是其次,奸淫好色才是他第一本领。以前不知有多少师姐,为了请他帮忙找份好工作,被他勾引上床。
他妈的,令狐冲,他女儿岳灵珊长得还有几分姿色,不如把她泡上,生上几男几女,然后抛弃之,气死岳不群。
他老婆宁中则虽然徐娘半老,但风韵犹存。令狐冲,不如一起泡了,给他来顶绿帽子,哈哈,那才叫有趣呢。
我哈哈大笑,各位兄弟不愧是我的知己,小弟早有此打算。来,喝酒,喝酒。
一番觚光交错之后,大家都醺醺然有所醉意。
我突然仰天大笑,用筷子击着酒杯,吟道,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一个晚上,我花尽一年来所挣的一万块钱。 

我心灰意冷,从此再也不早上六点就起床去干活挣钱了。我每天要睡到十点半,然后懒洋洋起来,懒洋洋套上衣服,趿着拖鞋懒洋洋洗脸。这时我会发现时间像我一样的懒,懒得走动,尽管我把洗漱的事一拖再拖,但还是顶多十一点。我会发一会呆,照照镜子,镜子里是一个疏懒的笑。然后我敲着钵子到食堂里去打饭。
开饭的时间还太早,我会站在窗口,看里面的厨师是如何把一根萝卜洗得半干不净,如何把它一刀一刀切成细丝,如何倒进锅里,如何一下一下地翻炒,放多少油,放多少盐,放多少酱油,放多少蒜叶,放多少味精。日复一日,我每天都那样无聊地看,忽然有一天心里想,将来有朝一日我倒可以混个厨师当当。想到这里,又呵呵地笑。
我晚上从来都不去教室自习。我天天晚上去看影碟。三年之后我宣称古往今来所有的碟片我已看完。包括A片和三级片。
经常看足球。特别喜欢意甲。但英超,西甲,德甲照看不误。为精彩的足球赛事疯狂。很多人声称不看中国队,但我看,虽然每场看下来必定呕吐。只因为无聊。无以消遣。
我很少去舞厅。我没有女朋友,也不会跳舞。
但我去酒吧。我喜欢喝酒。寝室里最能喝的是我和萧峰。我们很少真正醉过。但萧峰不会总陪我去喝酒。他要陪他女朋友,阿朱。所以我总是一个人去喝。
我喝遍学校周围大大小小十几家酒吧,后来我最喜欢去的酒吧是挪威的森林。
村上春树的小说《挪威的森林》我看过两遍,喜欢里面那种颓废的气息。但我喜欢挪威的森林是因为那种宁静的氛围。
有着森林般的绿色壁饰。有着湖水般蓝色的桌椅。有干净明亮的垂地玻璃。有粉红色的灯光。还有轻如鸿烟的音乐。
我喜欢这种氛围。我总是坐在一个小角落里。很孤僻,很冷清。但是我喜欢这里。这个小角落成为我固定的地方。有一次我进来的时候发现一对恋人坐在那里,我走过去说,对不起,这是我的地方。
那一对恋人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继续说话。
我把一杯酒水泼在那男的脸上,当他愤怒地站起来的时候,我已经悠然地坐下了。
我习惯性地打了个响指,叫道,来瓶老金威。
我根本不理会他们。我长长的头发泻下来,遮住我的脸,我两手一分,转过头去看窗外的人来人往。
那个男的终于没有下手,他的女友低声劝他到另一边去。
老板娘笑吟吟亲自端来一瓶酒和一个杯子。我要承认,老板娘的确长得很漂亮。二十四五岁左右。一头淡黄色的波浪卷发。眉毛斜飞。眼睛里总是迷人的笑。很挑逗。嘴唇红得要滴下来。大红轻薄的长裙。她的化妆精致而完美。
我以前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这一次我也不想。我的脸上是疏懒的笑容。
她帮我倒上一杯啤酒,我浅浅喝了一口,然后无聊地把弄着手中的杯子。
她忽然拉了一把椅子在我面前坐下。
她笑吟吟地说,小兄弟,大几啊?
大二。
经常看见你一个人光顾我这里。
你这里不错。
谢谢。没看见你带女朋友来。
我淡淡一笑。
像你这样又帅又酷的男孩,没理由找不到女朋友的。太挑了吧?
我不答话,只是疏懒地笑着。
我姓蓝,蓝凤凰。你叫什么?
令狐冲。
果然是很冲动,你刚才得罪了我的顾客啊。
对不起,他们占了我的地方。
你好像不讲理哦。她仍然是笑。
我也笑。我说,你这酒吧开了多久了?
两年了。大学一毕业我就开了这个酒吧。你不知道吧,我也是这个学校的。可以说我是你师姐。
哦。
看起来你并不惊讶。我跟别人说起我是这学校的,他们都问,你为什么不去找工作呢,在这开酒吧。
如果是我,我兴许也会在这开酒吧。不过我没钱,那就开个小饭店吧。上大学并不是一定要到外面去找工作的。能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才是最快乐的。
她咯咯地笑起来。她起身,去拿了一瓶葡萄红酒。她说,难得你说到点子上了。来,我请你喝酒。
她倒了两杯,举起杯来。我淡淡一笑,举杯轻轻一碰,说,谢谢。
一饮而尽。我们。
我以前有个男朋友,跟你一样,长得很帅气,也很酷。
现在在哪?
在省机关,秘书,很吃香的,香车宝马。
为什么不跟他去?
不喜欢他勾心斗角的生活。宁可我一个人,需要一种安静,淡泊,与世无争。
跟我一样。
我举起杯,说,干。这次我只浅浅喝了一口。她也是。
她酒气一蒸,一张脸显得明艳无俦,眼波流转,更见妩媚动人。她的胸口微微起伏。
我靠在椅背上,微微歪头看了她一会,笑说,你很美。
她微笑着说,是吗?谢谢。
你男朋友当年一定很为你着迷。
是的。他家很有钱。他每年都会带我去旅游。登长城。爬山。看海。世界上一切浪漫的事,他都给过我了。
看得出来你很爱他。
是的,很爱。现在还爱。
但你们还是分开了。不是为了爱,是为了自由。有时自由比爱更重要。我很欣赏你。
真看不出你体会得这么深。你爱过吗?
没有。
骗我。
不骗你。因为心里觉得很沧桑,很累,所以虽然没有爱的亲身体验,也会想得很深。
找一个女朋友吧。
女朋友不是说找就找的。不像买衣服,看中了就买。那得看缘分。
她忽然笑了,说,那你看我作你女朋友可不可以?
我也笑了,说,可倒可以,如果你比我小的话。我对年纪比我大的女孩兴趣不大。
我又说,不过,你倒可以作我情人。
她咯咯地笑,情人,那跟女朋友有什么区别呢?
当然不同。女朋友是要深爱的,是要呵护的。而情人,可以不爱她,寂寞的时候,相互倾诉,相互安慰。
然后我说,你等会。
我起身出去。进来的时候,我手里拿着一支红色的玫瑰。我说,送给你吧。
她欢欢喜喜地接过了,说,谢谢。
我说,我会经常到你这里来的。我的情人。不过酒水你要免费。
她咯咯地笑着,说,没问题。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了,每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会换上一双白色的运动鞋,从学校出发,一直跑,沿着车水马龙的公路,穿越灯红酒绿的城市,来到距学校二十多里的城郊。那里有一条大江,日日夜夜,奔腾不息。
我跑到大江畔,双手插在发白的牛仔裤袋里,缓缓地走着。江上的风吹过来,把我的长发吹散,吹乱,遮盖我冷峻的脸,以及脸上疏懒的笑。我从上游走到下游,从下游走到上游,漫无目的。心中充斥着难言的悲凉与寂寞。
走得倦了,我就随便在一块石头或草地上坐下来,面对着大江。大江的对岸是灯火辉煌的城市。我离群索居。我离城市很遥远。我离城市里的人很遥远。我心遥远。
我听着江水一声一声地拍着,思绪总是很平静。
我不知道我如今活着是为什么。我需要什么。我将来到底要干什么。
我不会去想那么多。
那样想很累。
我曾经为了一个信念那么义无返顾地拼搏。我失败了。我很累。
我不喜欢别人谆谆教导我,失败了不算什么,重要的是从失败中站起来。
我突然明白我这一生并不一定要为某个坚定的信念去拼搏,去奋斗。我只要过一种逍遥自在的生活。宁静淡泊的生活。
即使没有爱。
我就这么独自坐在江畔。看江水东流。看时间东流。看远处灯火明明灭灭。看天上星斗闪闪烁烁。一种亘古荒凉的浩瀚。一种旷远宁静的孤独。
夜色落在我的肩上。轻软而沉重,温暖而寒冷。
直到东方有了微微的光线,直到月亮沉没到微微泛起的水波里。
我站起来,舒展一下筋骨,然后迎着清寒的晨风,跑回学校。
天空下,我的脚步寂寞地响起。像一个沧桑的歌手,在深夜里唱歌。 

有时无聊得很了,我也会偶尔去教室里上上课。
我记得我那时总是穿一件红背心,趿一双拖鞋,在校园里晃来晃去。去教室上课也是。
令狐冲进教室的情景已成为一个经典,至今为教授们津津乐道。
我不是政府官员,但偏巧每次我去上课总会是最后一个。于是理所当然所有的目光都会聚焦在我身上。
飘逸的长发。颓废的神情。红红的背心。以及咔哒咔哒响的拖鞋声。
没有一个人会像我那样丝毫不讲究自己的形象与穿着。我并不是摆酷。我只是早上起床懒得穿衣换鞋。
我就那样走进教授与同学们的视野中。
我走进教室的那一刻,喧闹的世界会立刻安静下来。
教授们背后总夸我,说只要我令狐冲去上课,教室里总是安安静静的,他们因此上起课来非常轻松,不必总是大叫不要说话好不好。他们最大的遗憾就是我很少去上课。
但是我注定要给他们留下无穷无尽的遗憾,因为上课只是我无聊透顶之后的产物。
这是一所注重礼仪与文明的大学。所以任何公共场所都不准穿背心,穿拖鞋。这些公共场所其实就是指教室和图书馆。
我进教室没人会管我。但我进图书馆,有人会拦住我不让我进去。这是因为他们还不认识我令狐冲。
我会叫他们认识我的。
我走进图书馆。我想去看一本书。我忘了书的名字了。我决定把整座图书馆翻一遍。
站住。门卫在叫。
我以为他在叫别人。我趿着拖鞋,咔哒咔哒晃了进去。
说你呢,站住!门卫抢上来,一把拽住我。
我两手分开遮在我脸上的长发,冷冷地看着他。
穿背心,拖鞋进图书馆,罚款十块。
我疏懒地一笑,淡淡地说,你放手。
他放了手。我伸手掏出一包烟来,抽出一根。
这个弱智的人,以为我掏出烟来是讨好他,以免除罚款的。他义正词严地说,休想用小恩小惠来讨好我,我不吃这一套。罚款十块!
我觉得他很可笑。我的烟向来只发给我兄弟们抽。我慢悠悠地点上烟,吸了一口。
他更加愤怒了,不许在图书馆抽烟。再罚十块!
我喷出一口烟雾。然后,把烟对准自己的手背,摁了下去。兹兹地响。有一股焦味。
他恐惧得要呕吐。
我忍着痛,冷笑着,咔哒咔哒径往阅览室走去。
我以残害我的身体为代价,让人们认识我令狐冲。不过,那也只是大学四年中唯一的一次。
我不知道当时我为什么会那么残忍地伤害自己。我只知道,我不喜欢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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