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渐分得清楚原来那个东西是椅子,原来那个东西是浴室门,原来那个东西是壁灯……
原来这里是他的房间,原来现在已经是黄昏,因为时钟上的短针指在五跟六之间。可是……
为什么他还躺在床上睡觉呢?
除非生病,否则他从来不曾在这种时间仍躺在床上睡觉,虽然脑袋隐隐作痛,昏昏沈沈的,但他并没有生病的记忆,那他……
啊!知道了,他在作梦!
没错,这是最合理的解释,原来他还在作梦……
懒洋洋的翻了个身,当坐在床边的人影映入眼帘中时,他更可以确定自己是在作梦了。
她怎么可能会在这儿!
所以,当人影半俯身过来探视他时,他做了一件清醒时绝对不敢做的鲁莽事,也是他早几百年前就想试试看的滋味——反正他现在是在作梦,不管犯了多大的错都无所谓。
他把手插入她头发内摸至后脑勺,微一使力将她的脑袋压向他,他听到她吐出一声意外的惊呼,但不予理会——反正是在作梦,很快的,他的唇贴上了两片温暖柔软的唇瓣,舌头迫不及待地探入她甜美的湿润中,近乎粗鲁地吞噬了她的嘴,然后发出满足的叹息。
太美了!
他们的唇胶合在一起不晓得经过了多久时间,他终于还给她自由,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唇。
“下次,我要整个你。”
说完,他阖上眼,任由意识急切的逃离束缚……
***
像只被猎人追杀的小鹿,她慌不择路地逃入一扇门后,砰然一声关上门,回身,这才发现她跑进了浴室里,前方的镜子里清楚地映照出一张火红的脸蛋,惊讶、意外,害羞,赧然,还有一份无法否认的惊喜。
他吻了她!
她知道他仍未完全清醒,否则他绝不会那么鲁莽,也不会那么粗鲁。
但是他终究还是吻了她,不管他是清醒的,或是迷迷糊糊的,她可以感觉到他的兴奋与渴切,是那样热情又激烈。
她双手捂着唇,两颊嫣红,以往总是蒙蒙胧胧的瞳眸此刻显得格外清晰明亮,并发出异样闪烁的光采,像几千、几万烛光的电灯泡,照亮了她的视野,也照亮了她的心。
她还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像万马奔腾似的沈重急遽,无情地敲击她的胸腔,大声宣告她的喜悦;她更可以感觉到浑身的血液流转仿佛即将爆出火山口的溶浆,炽热、澎湃,散发出千度以上的高温,令她无法自己的喘息不已。
哦,天哪,他吻了她!
***
他捧着脑袋,不断发出呻吟。
“头痛吗?”
呻吟声骤然中断,数秒后,于培勋始惊愕地看向床边,赫然发现某个不应该、不可能在这里的人竟然出现在他眼前。
“你怎么会在这里?”
双颊带着可疑的赧红,桑念竹没有回答他,迳自端给他一杯味道不怎么好闻的热饮。
“喝了它,你的头很快就不痛了。”
于培勋眼神怀疑地瞪着杯里晃动的乌黑液体。怎么个不痛法?
“我爸爸喝醉的时候,我妈妈都是煮这个茶给他喝的。”桑念竹柔声解释。“最多十五分钟后,你的头痛就会开始减轻了。”
她妈妈煮给她爸爸喝的?
为了这句话,于培勋掐着鼻子把那杯看起来恶心,闻起来更令人作呕,喝下去却出乎意料之外有一股淡淡幽香的热饮,一口气喝干了。把杯子还给桑念竹之后,他甩了甩头,下床。
“我上浴室。”
解放,洗脸,刷牙,甚至还冲了一个战斗澡,不晓得是不是心理作用,他真的觉得头痛开始减轻了。
穿着浴袍踏出浴室,他拿了一套干净衣物又回浴室里去;片刻后,当他干净整齐的再次出现在浴室门口时,不但有精神多了,而且想起所有的事了。
除了他酒醉之后的情况。
对于酒醉之后的故事,通常他是不会存留任何记忆的,所以他不喜欢喝醉酒,没有人喜欢自己的时间里突然插上一段莫名其妙的空白,事实上,他从大二之后就不曾喝醉过了。
“是泰德通知你的?”他猜测。
桑念竹颔首。“他要我在你醒来后把这个交给你。”
讶异地看着手中的篮球,“他给我这个干什么?”他茫然地问,再疑惑地打量她忍俊不住的笑。“你笑什么?”
“他说……他说希望你能接受他用这个代替他的……头。”
“耶?他在说什……啊!”记起来了!“他想用这个代替他的脑袋?”单手扶着篮球,他也禁不住笑了。“也就是说,他承认他的脑袋跟这颗篮球一样是空心的啰?”
在桑念竹的轻笑声中,于培勋把篮球扔到角落里,顺便看了一下时间。
“老天,十点了,没想到这么晚了!”
“你饿了吗?我煮了一些罗宋汤,不过没有加肉和奶油,这样对你现在的胃比较好,你要喝吗?”
“土司?”
“果香土司。”
非常完美,完全没有肉!
“我快饿死了!”
用过餐后,因为太晚了,泰德又躲在自己房里不敢出来,桑念竹不放心让于培勋送她回去后又单独自己回来,而于培勋更不放心让她自己回去,正好她翌日下午才有课,所以决定让她在这儿的客房留宿一夜。
“他妹妹以前穿的衣服对你来讲可能大了一点,不过暂时将就一下应该没问题。”
“谢谢。”
“那么,晚安。”
“晚安。”
于培勋愉快的回到自己房里,一想到他是跟她在同一栋屋子里睡觉,他就不由自主地升起一股异常的兴奋,兴奋得他再也睡不着,只好打开电视视若无睹地看了一会儿后,突然想要知道桑念竹是如何陪伴在酒醉昏睡的他身边,于是把手放到床头上,片刻后,他的脸蓦然呈现惊诧的表情。
天,他吻了她!
立刻,他起身走向浴室,把手贴上镜子……
幸好,她很害羞,但是好像没有生气,而且看她的样子……她很开心吗?
她……喜欢他吻她?
没有错,她喜欢!
好极了,他最喜欢做让她开心的事了!
***
这天,一大早天空中便压着重重的阴霾,这种雨要下不下的天气最令人讨厌了。
泰德出门上班后,于培勋决定要开电脑看看有没有人委讬他设计程式的工作。不料才爬上楼梯一半,电铃叫了起来,他下意识停住往楼下大门望去,管家打开门,他一瞧见大红胡子便不由自主地脱口大叫。
“打死我也不要再去看尸体了!”
“不是,不是,”麦尼忙否认。“是瓦平区的事,你记得吧?”
“嗄?”于培勋一副茫然的样子。“什么瓦平区?”
“就是……”麦尼急步走到楼梯底,拚命挤眉弄眼。“瓦平区的事嘛!”
于培勋皱眉,想了又想,还是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只好提脚慢吞吞下楼,不甚情愿地看了麦尼一眼,再把手搭上麦尼的手臂,片刻后,他收回左手。
“原来如此,”他喃喃道。“真糟糕,不是吗?”
“培迪,就是今天了,可是你还没……”
“我知道,我知道,我还没说完,那个瘸子还有……”于培勋叹着气把右手搭过去。“哦,那个瘸子还有两个同伴和……一个人质……哈,那个人质还会被你们自己人用枪误伤,不过没有死……”
麦尼听得大吃一惊。“培迪,你……”
“……咦?原来我也……好吧!”于培勋万般无奈地放下手。“陪你去就陪你去!”
那个瘸子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他还在摩拳擦掌,条子就先摸来了呢?
亏他那样辛辛苦苦的计画、安排、进行,还扭断了一个狱警的脖子才得以逃出监狱,却连一枪都没有机会发射便被手铐铐住了,这样未免太不公平了吧?
到底是谁出卖了他?
麦尼非常满意,甚至有点得意地看着瘸子被塞进警车送回监狱,这是他这辈子逮捕一个持枪并有同伙还有人质的逃犯最顺利的一次,顺利得简直有点可笑,好像在看卡通影片一样,不但一枪不发,而且半个钟头不到就可以收队了。
还有那个瘸子的表情,他敢用下半辈子的薪饷打赌,那个瘸子现在一定在怀疑是谁出卖了他,而事实上,根本没有人出卖他,是他自己挑错了时机,如果他早一个星期逃狱的话……
“好了,没我的事了,我要回去啰!”
“哇!等等!”麦尼惊叫一声揪住他。“不行,你……”
“不去!”不待他说完,于培勋便断然拒绝。“死也不去!”
“拜讬,”麦尼低声央求。“这次你不用看太多,只要看看能不能瞧见车牌号码,还有车子究竟把他们载到哪里去了,后面的那些你就不需要再看了!”
“就这样吗?”于培勋迟疑了。“你不……不想看看他是不是有脱下面具的时候?”
麦尼摇头。“根据你昨天的叙述,那个家伙在……呃,动手的时候根本是沈浸在其中,完全没有感觉到自己是否戴着面具,这样的话,他不太可能会突然想要脱下面具。我猜他既然是在模仿开膛手杰克,动手的时候便要把自己完全抹杀掉,所以他才会戴面具,穿十九世纪时的服装,因此在‘工作’结束之前,他是不太可能取下面具的。”
“这样……”于培勋蹙眉考虑片刻。“好吧!不过我还是坚持不想再看到尸体了!”
所以他是蒙着眼去摸尸体的,这回他总算“看”到了车牌号码的一部分,还有地点,虽然他并不知道是哪里。
在盥洗室里起码花了半个钟头刷洗左手之后,他才甩着红通通的手回到麦尼的办公室里。
“你刚刚说的车牌号码虽然不全,但是……”麦尼看着手上写着车牌号码的纸条。“是苏格兰的车牌。”
“咦?苏格兰?苏格兰的车子跑到这里来做什么?”
“这个我们会去查,现在……”麦尼向阿曼达点点头,后者立刻拿起笔来摆好备战姿态。“你再仔细说说那个地点四周的环境,越详细越好,不管多小的细节都没关系。”
于是于培勋稍微想了一下后,便开始流水帐似的描述叙说,拉拉杂杂的一拖拉库,老太婆讲古讲了起码有二十分钟左右——“……大概就这样……啊!对了,有一座风车,至少有六、七层楼高……”
听到这里,围绕在四周众人突然相互交视一眼,异口同声的大叫,“博尼武器风车!”
被他们的大叫声吓了一大跳,于培勋抽着气。“说就说嘛,干嘛大吼!”
没有人理会他。
“终于有个精确目标了!”
“这回一定要抓到那个家伙!”
“谁对那边最熟?”
“我!”
“好,就由你来研究这些资料,然后画定区域个别搜查……”
嗟!利用完了就把他给扔到一旁去啃手指了吗?
他才不啃呢!他要回家了,嗯嗯,回家去准备下午的约会。
悄悄的溜出了麦尼的办公室,于培勋快步走向出口,然而在重抱自由前的那一刻,有人唤住了他。
“培迪!”
停步,回首,询问的眼光注定匆匆追来的阿曼达。
“还有事?”
“那个……”阿曼达神情有些赧然。“我是想……想……”
见她欲言又止一副难以启齿的样子,于培勋突然伸手拍拍她的衣服,状似要挥掉衣服上的异物,然后才说:“你……不能因为你母亲老是被男人骗,就认定你一定会被骗。”
阿曼达咬住下唇,没有说话。
于培勋摇摇头。“我看不见人的心。”
“你只要看看他有没有其他女人!”阿曼达脱口道。
于培勋眉峰聚拢,片刻后,他才叹息着说:“我只帮你这一次,因为虽然你终究还是会和他结婚,但是因为你一直不信任他,因此你们生活得很痛苦,所以我愿意帮你一次,希望你能相信他,这样你们的情况才能有所改变。”
“谢谢你,”阿曼达感激地说。“那么,现在?”
于培勋看了一下手表。“十分钟。”
于是阿曼达又把他往回带,左转右拐来到组织犯罪组,把一位高大漂亮又爽朗乐观的督察介绍给他,仅只数分钟后,他们又离开了。
“真看不出来啊!”于培勋颇为感叹地低喃。
“怎样?你看到什么了?”阿曼达迫不及待地追问。
于培勋瞟她一眼。“他是个相当开朗的人……”
“而且非常能干!”阿曼达以引以为傲的口吻补充。
她爱他!
于培勋扬起有趣的笑,但即刻又消失。“但是……”
阿曼达皱了一下眉。“但是什么?”
“但是……”于培勋顿了顿。“你们认识七年了,而他也向你求过四次婚,可是你每一次都拒绝了他……”
“他曾经有过很多女人……”
“但他不爱她们,他只爱你一个。”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每一次拒绝他之后,他就会回去喝个酩酊大醉,然后抱着你的相片哭诉:他明明那么爱你,为什么你就是不肯相信他?”
“啊~~”阿曼达惊讶又感动地站住了脚。
于培勋只好也跟着停下来。“还有,你曾经送他一把非常昂贵的名牌手枪。”
“因为他很喜欢,可是自己舍不得买。”
“我知道,但是……”于培勋叹息地摇摇头。“他很宝贝那把枪,因为是你送他的,而且……而且他还准备继续向你求婚下去,直到你答应为止,但是如果有一天你厌烦了他,决定甩了他时,他打算用那把手枪自杀……”
“天哪!”阿曼达惊呼,捂住嘴,眼眶迅速渗出晶莹的湿润。“他真的……真的……”
于培勋再次把右手搭上她的肩,然后笑了,为她高兴的笑。
“改变了,阿曼达,你们会有非常美满的婚姻,他会爱你到死,也不曾背叛过你,你们还会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你偏爱儿子,他则宠溺女儿,等你们退休之后会在湖区养老,而他会比现在更爱你,你们会非常非常幸福……”
话尚未说完,阿曼达已然啜泣着奔回组织犯罪组的办公室去了,于培勋在原地等了一会儿,随后听到一声男性狂喜的欢呼。
他露出满意的笑。
转身,他又踱向出口,笑容消失,神情转为深思——他终于懂得要停下来思考了。
信任。
原来在男女之间,除了爱之外,信任也是如此重要到会影响一辈子幸福的事,这倒是他从未曾考虑过的,或许从现在开始,他也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了。
首先——他,欺瞒过她吗?
答案是——一直都在欺瞒!
真令人尴尬,好吧!看看下一个问题答案是不是会好一点。
他,值得她信任吗?
答案是——既然他一直在欺瞒她,怎么可能值得她信任!
……真是糟糕,这个答案……好像比刚刚的答案更不堪,那么下一个问题的答案呢?
他,打算继续欺瞒下去吗?
答案是——不知道。
真是见鬼了,这是什么该死的答案!
算了,略过,最后一个问题。
他,是不是打算欺瞒她一辈子?
答案是——或许他最好也去买把手枪准备随时都可以给自己一枪吧!
“但是……”
“他没本事找到线索也是他家的事,与我何干?”推开面前的挡路椿,于培勋迳自住外走。“总之,我说不去就不去,他有胆就来抓我啊!我保证告到他自己去上吊!”
“不要这样说嘛,培迪,”泰德追在后面。“他也是急疯了才会那么说,你不知道他又……”
“谁说我不知道?”于培勋停在路边的车子旁。“他又被上司削了一顿,还警告他说如果再找不到半点蛛丝马迹,就要把他赶到苏格兰去冰天雪地一下,那又怎样?是他冰天雪地又不是我!”
“培迪……”
“好吧!我让你自己选,是要我帮他,还是帮公司?”打开车门。“你不要以为现在公司没事就选他,告诉你,很快就有事了。”
泰德再次抓住正要钻进车里的于培勋。“培迪,你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