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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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 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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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我不解的是,大胡子对记者说方湄之所以到云南去采风,是小粉桥公司的安排,是为了下一张唱片的创作寻找灵感。我想,这固然是大胡子无奈之下的缓兵之计,作为朋友,可以理解。但他对方湄的行动这样解释,还是多少让我感到有些不快。大胡子还说,上次邀请旅美小提琴家周佳音小姐回国演出取得巨大成功,在不久的将来,他还准备把方湄推介到国外去演出,而且,将聘请国内顶尖的民乐高手为方湄的新唱片配器,对了,这张唱片现已决定以翻唱中国各地的民歌为主,目的就在于向世界介绍,传播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 
他妈的,我想,大胡子的脸皮还真厚。 
我觉得这纯粹是瞎扯。 
但是我的结论下得太早了。这篇文章里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大胡子居然还真的背着我找到了方湄。 
半个月后,当我接到云南的那个记者朋友转来的方湄的来信时,我还没有看完就明白了大胡子对记者说的那些是真的。如果不是怕方湄反感,他甚至亲自去找方湄也有可能。方湄对我说,尽管她有些内疚,但还是再次拒绝了大胡子的邀请。她告诉我,因为她已经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过去的那些,就让它成为过去吧。 
55 
在信中,方湄解释了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没和我联系的原因,因为她所在的山村太偏僻,电和电话都没有,邮差半个月才来一次,再加上她刚来,有许多事情需要打理,所以就没有及时和我通信。 
她对我说,这里的孩子和村民都很喜欢她,经常给她送吃的东西,虽然那些东西很难吃。在描述了一番自己的日常生活后,她忽然笔锋一转,告诉我离她所在的村庄不远的另一个村子里,竟然有一座用石头砌成的小教堂。据说,这还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的传教士建成的,除了那些石头和脚下的土地外,里面从流光溢彩的彩色玻璃到至今仍保存完好的地砖,还有十字架什么的,都是从法国千里迢迢运到昆明,再用马驮到这里的。也许是因为有了这座教堂,这里的村民有很多都信仰基督教,这让她感到既新鲜,又好奇。所以,有时候在星期天的早上,她也跟着村民一起到教堂做礼拜。 
“前天,”她在信中写道,她的字还是像以往一样,没有一点进步,歪歪扭扭的,很难看。“我在教堂里听牧师布道,他说的是本地的土话,你知道,开始的时候我老是不习惯,老是想笑,我原来以为上帝的使者应该说普通话才对。可当他讲到《圣经》里哥林多前书中谈爱的一段经文时,我的眼泪忍不住流了下来。真的,不是我脆弱,就是情不自禁。我好像长这么大,才第一次听见如此美好的劝慰,这些话像羽毛一样温柔地触动了我的内心,真的,不怕你笑我,我竟然不知何故泪流满面。” 
读到方湄信中的这些话,我感到有些难以置信,因为我不清楚为什么仅仅是一段话就能让她如此感动。过去我也和方湄去过上海的一些教堂,有一年的圣诞节我们还一起在教堂过的,我们听唱诗班唱诗,听管风琴奏出的浑厚的音乐,在圣诞到来之时互相问候、祝福。可我还从未听她像这次一样激动,我们在那次圣诞从教堂里领到的那本黑皮的《圣经》至今仍然放在我的书架上,从来没有翻阅过一遍,根本不知道方湄所提到的哥林多前书中的那段话是什么内容。   
琴声只献陌生人(9)   
我让自己想,什么样的话才能让我如此感动。可我想了一下午,也没想出来。 
下班后,我被几个朋友拉到一家闹哄哄的酒吧打了很长时间扑克牌,又喝了不少啤酒,一直弄到很晚才回去。也许是因为在今天知道了方湄的消息,有些高兴,每次,我都抢着喝酒,竟然不知不觉就喝多了。最后他们把我扔到了出租车的后座上,让一个朋友把我送回了家。他可能也醉得不行,把我架到床上后,也不管我就摇晃着向门外走去。这时我突然想起来方湄在信里提到的那段《圣经》的经文,想叫他把我的那本《圣经》拿给我,可我的舌头大得厉害,怎么也说不出话来。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砰的一声把门关上,离开了我。 
半夜,我醒了过来,感觉自己渴得厉害,喉咙也干得很。我挣扎着从床上坐起来,拍了拍自己发疼的后脑勺,压住醉后从胃里涌上来的恶心,摸到厨房的水龙头边喝了半肚子的自来水。 
窗外,喧嚣了一天的街道已经静了下来。路灯发出昏黄色的灯光。奇怪的是,我居然还能清清楚楚地看见马路上被无数的车辆磨出的发亮的车辙印。我想我大概是酒醒了。可一转身,还是恶心得差点想呕吐。我好像已经很长时间没有喝这么多了。甚至,比上次见到周佳音还要喝得多。 
我慢慢走到书架前,打开桌上的台灯,把它举起来在书架上堆得乱七八糟的书中间去找那本《圣经》。真是可笑,我竟然买了这么多奇奇怪怪的书,《陈氏太极拳》《股市胜经》《国际象棋初步》《大众川菜》《存在与时间》《辛格小说选》《肉蒲团》《中国地图册》《日常疾病诊疗法》《精神分析引论》《美国流行歌曲101首》《恶心及其他》《吹牛大王历险记》《王尔德童话选》《二战常规兵器大全》等等。 
这是我的书架吗?我问自己。这些书真的是我买的?我不是不炒股票吗?那么这本《股市胜经》是什么时候买的呢? 
我一手举着台灯,一手把这些书一本一本扔到地上,最后在书架的最底层找到了那本《圣经》。我疲惫地把它拿出来,转身坐到桌子前,我用手了拂掉了上面的灰尘。慢慢地翻到了《新约》的哥林多前书。我马上明白了方湄被感动的那一段话,也即《爱的颂歌》。我轻轻地翻动书页,默默地看了起来。 
我现今把最妙的道指示你们。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这段话使我想起方湄的困惑,它是如此真切和具体地出现在我的眼前,方湄所走过的道路也像一卷地图一样缓缓地展开。我感到自己正吃力地在这幅地图上行走,足迹纷乱,前路漫漫。在刹那间,我似乎变成了方湄,正在云南翻越山岭和溪谷,忍受干渴和日晒,疾风和暴雨。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读到这里,我忽然听见有人在跟着我喃喃自语,我闭上嘴巴,声音立即停了下来。我往身后看了看,除了我的影子外,没有别人,这才明白,原来是我不小心读出了声。我继续接着读。 
爱是永不止息。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我用双手来回抹了一下脸,凝神沉思了一会儿。我觉得自己的面孔不仅早已模糊,而且早就变得难以入目。何止是只把孩子的事丢弃了呢?我不禁叹息了一声,站起来找了一支烟点上,在屋子里走了几步。等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后,我重新坐到桌子前,坚持着把最后一节读完。我刚才没注意,以为剩下的文字还有很多,但其实,这最后的一节只有一句话。 
如今长存的有信,有望,有爱; 
这三样, 
其中最大的是爱。 
我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一下猝不及防地流了出来。我知道这并不是因为自己酒喝多后身体太虚弱引起的,更不是一时激动所致。我往后靠在椅子上,躲开台灯略微有点刺眼的灯光,闭上了眼睛,在黑暗中,让眼泪顺着我的脸庞流下来,一直到它自己停下来,不再流为止。   
琴声只献陌生人(10)   
而此刻,我也终于明白了方湄这么多年来一直朦朦胧胧所要寻找的是什么,在遥远的地方,她得到的又是什么。 
56 
我忽然很想去一趟云南,去看看方湄所说的那个地方,去看看那个在崇山峻岭之中带有浓烈的异域色彩的小教堂,还有那些贫穷然而却有信的山民。我向主编老刘打了个招呼,他一听说我是自费前往,不用杂志社的钱,立即就同意了。 
“可以。回来给杂志写篇文章。现在有很多人都去云南、西藏旅游,我们也要开个这方面的专栏,如果你有兴趣,就由你来弄。不过,最好能拉笔钱,搞个赞助什么的。要不老是掏自己的腰包就不好了。”可能觉得杂志社一分钱不出有些过意不去,他好心地向我建议。“我说,这次要没什么事,你也不用太急,先找笔钱再去。” 
“这次就不用了。”我笑着说,“下次吧。下次找个旅游公司什么的赞助一下,把我们编辑部的人都弄过去玩玩。” 
“很好。那我们就说定了,你回来就赶紧去办,把这个专栏开出来。”老刘拍拍我的肩膀,以示鼓励。 
订好机票后,我想是不是给方湄买个什么礼物,可在商店里转了一圈后,又觉得没东西好买。我就干脆又到药店买了很多瓶风油精,还买了很多治感冒的和治拉肚子的药,准备带给方湄。方湄在信中说因为交通不便和穷困,当地很缺这些日常用药,我已经通过邮局给她寄了一些过去,现在既然能亲自去,我想再给她带一些药过去,她一定会很高兴。 
天已经很热了。估计云南的天气会更热。我到理发店把头发剪短了些,可剪好后觉得还是不够短,就干脆让理发师给我剪成了个平头。自从离开学校后,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剪平头了,现在突然剪得这么短,感觉好像人一下年轻了许多。听说那边雨水很多,我又去买了一件蓝色的防雨夹克衫和一顶黑色的棒球帽,还买了几件圆领衫,打算一路上换着穿。 
等一切都忙完后,出发前,我特地全副武装,背着旅行包在镜子前晃了晃,感觉镜子里的自己好像一下回到了从前,重新变成了一个学生。我想起多年前第一次离家到大学报到的那一天,我的心里既惶惑又兴奋。我朦胧地意识到,自己只要迈出这一步,就再也不会回到这个地方。 
我记得那天下着大雨,天还没有亮,公交车也还没有开,因为雨太大,也不能骑自行车,我和父亲只能把裤子挽到膝盖上,趟着一尺多深的雨水走到火车站,和另外两个事先约好一起走的同学碰头。在黑暗中,雨是这么大,把雨伞打得砰砰作响,似乎我的雨伞是纸做的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在雨水的击打下变得千疮百孔。父亲打着手电筒背着我的行李走在我的前面,在模糊的夜幕中,我看见手电筒的灯光勉强照到前面很近的一小块地方,而路面像一锅沸腾的开水一样,水花四溅。除了刷刷的雨声外,远处什么也看不见。我突然很想回家,改天再走,或者不再去大学读书。我觉得自己身上的衣服好像都湿透了。我希望父亲能转过身,对我说让我们回家吧这句话。因为我看见,他在前面走得很小心,也很艰难。有好几次,因为脚踩着了东西,他跌跌撞撞地几乎要滑倒。每一次,我都以为,不,我都想让他对我说出那句话,甚至他只要说让我们到路边的屋檐下躲一下雨再走也行,我都会感到是一种安慰或解脱,可他没有,他只是回身告诉我要小心,就继续摸索着往前走。这也许是我这么多年以来所经历过的最大的一场雨,也是我所走过的最艰难的一段路。可我并没有因此后悔,因为就在我们抵达火车站后,雨终于停了。我顺利地赶上了这列开往南方的,也是开往未来的火车。 
如今,我忽然感觉自己又一次走在这样的路上,也产生了这样的心情,这种心情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到了,我似乎只在当年去凤凰寻找桃叶的时候有过一点这样的感受。可那次只是为了寻找一个我熟悉的人,这次却是为了寻找一个我所不熟悉的人。所以,也是为了寻找我一直在苦苦寻找和等待的那样东西。至于这样东西具体是什么,我却不清楚。也许,它就是方湄所发现的那种爱。 
但这条路我又觉得和以前是不一样的,因为这次只有我一个人。我将像方湄一样独自前往云南,独自去,是的,独自去。没有人做伴,也没有人催促,更不知道等待着我的是什么,我只是想去。 
也许,我回来后,镜子里的我将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我从旅行包里拿出照相机,支起三角架,给自己拍了几张照片。我想,最起码我一定会变得和现在不一样。就像方湄一样,她的来信让我感到如此陌生,又是如此新鲜,似乎一下子唤醒了我心中的某些东西。我觉得,它将使会我发生某些改变。而且,很有可能,这个变化已经产生。我突然渴望改变自己,让自己变得和现在不一样。我忽然发现,我原来如此不希望成为现在的这个自己。然而我却一直在让自己成为现在的这个自己。我感觉自己这些年来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充其量,我只是放任自流而已。   
琴声只献陌生人(11)   
在这一点上,好像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比我要主动,不说方湄,也不说死去的桃叶和生活在国外的周佳音,即使是大胡子,虽然他现在也让我感到生疏和隔阂,甚至使我觉得厌恶,也始终在努力改变着自己,以顺应这个世界。可惟有我,还停留在老地方,我问自己,我这是怎么了? 
我转过身,看了看房间里的东西,书架上的书,对面的电视机,尤其是桌子上那台386电脑,它花了我整整半年的工资,可买到后不久,功能更为强大的486的电脑就出来了,而且比我的那台要便宜许多,这曾让我懊丧了很久。不过,总算也用它写了不少东西,也算捞回了本钱。那台放在墙角的快老掉牙的三洋录音机,和扔得到处都是的磁带,命运估计将来也一样,因为,音质更好的激光唱片已经出来了。 
也许,只有铺在地上的草席子,不会那么快被淘汰。 
我情不自禁地摇了摇头,看了一眼墙上贴着的列侬的一张戴着圆形墨镜的照片,还有贴在一边的方湄的那张海报,然后回过头又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老实讲,我还有点不适应自己的新形象,但戴上墨镜后再看,我的感觉似乎好了一些。我觉得自己好像躲在了这副黑色的镜片后,顿时安全了很多。 
出租车再次把我送到了虹桥机场。几个月前,我就是从这里送走了方湄。想不到我现在居然也要从这里出发,飞到方湄所去的那个地方。机场里,三三两两的旅客拖着行李走来走去。节奏舒缓的轻音乐从高高的天花板上飘散下来。不时音乐声会被机场工作人员播送飞机航班起降时刻的声音打断。 
一切都和上次一样。不同的是,眼前的旅客们穿的衣服比上一次更单薄点罢了。有不少人都穿着凉鞋,毕竟已经是夏天了。因为时间还早,带的东西又不多,我就背着包在候机大厅里随意逛了逛。我在大厅的小卖部里买了听冰可乐,一边喝一边跨上了通往楼下的电梯。 
楼下是接机的人,感觉上比楼上候机厅里的乘客少不了多少。我忽然想给方湄发一个电报什么的,这样突然出现在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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