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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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灯-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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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重要,正如此刻高前在看守所内度日,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地行走和胡思乱想,都是一样的,因为,无论如何,我们都得把自己这一辈子——有时我觉得真长——消耗在这个世界上。   
见易别难(4)   
一个卡车司机愤怒地摇下车窗向我挥了挥拳头,我知道他在骂我,有一刹那,我站在马路中间,似乎怎么也找不到那条宽阔的斑马线,它好像突然不见了,从我眼前,从这条马路上,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周围的一切也仿佛,不,是真的不见了。我感到自己忽然孤零零地站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什么声音也没有,什么景物也看不到,只有一片空虚像大海一样平静地向远处铺展开去。 
我问自己,这世界是不是只有一个?如果真的只有一个,那我看见的又是什么,或者说,我想看见的又是什么? 
没有人能告诉我。 
方湄和我坐在鼓楼的高挑的大屋檐下,在明亮的阳光下,我们感到既温暖又惬意。鼓楼的高台下面,是往来的车辆和行人。瓦蓝的天空飘着几朵像棉花一样松软的白云。从中午到现在,我们已经在这里坐了两个多小时,一杯雨花茶也已冲得没有了茶味,当我又一次摇了摇空空的开水瓶,从桌子边站起来到设在鼓楼里的茶社去换了一瓶开水回来后,看见方湄还是像刚来时一样纹丝不动地坐在椅子上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我笑得这么厉害,居然都忘了把手里的开水瓶放在地上。 
“你是不是有毛病了?” 
看到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像抽风一样笑得浑身发抖,方湄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等我回来再说,”我指了指通往楼下的台阶,“我再上个洗手间。” 
我从鼓楼的高台上下来,一路笑到了下面的厕所,从厕所里出来后,我还是没止住笑,我知道,再这么笑下去,就要真的出事了。我合拢嘴,很严肃地伸出手指对一棵树摇晃了一下,不要笑了,我说,再笑可就真要出毛病了。我抬头看了看高耸的鼓楼的赭红色的台基,用手擦了擦笑出的眼泪,可不知怎么搞的,我的眼泪突然又流了出来。而且,似乎泪水也格外的热。 
几分钟后,直到我再次平静下来后,我才重又上了鼓楼。可能是这一次时间有些长,看到我从下面上来,方湄就很认真地问我是不是真的哪里不舒服。我告诉她还好,只是水喝多了而已。 
“那你说说你刚才笑什么?神经病一样。” 
“你真想知道?” 
“当然。” 
“我说了,你不要介意。” 
“你说好了。”方湄把瓜子皮放到面前的桌子上,不屑地看了我一眼,“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了,我说。有一次,我和高前在这里喝茶,”我看了看周围的一些喝茶的人,其中有不少是情侣,“就像今天一样,有很多人,高前告诉我说,他能一眼看出喝茶的姑娘哪些是处女,哪些不是处女。” 
方湄的嘴撇了一下,但并没有阻止我说下去。 
“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这很简单,只要看喝茶的女孩是不是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上洗手间,如果是,那就说明她不是处女,反之,她就是个处女。” 
方湄把喝到嘴里的茶一口喷了出来。我忙伸手扶住被她差点碰倒的茶杯,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餐巾纸递给她。 
“怎么了,这有什么好笑的,神经病。”看到方湄比我笑得还厉害,我真怕她会笑岔气,“小心点,小心把你的头笑疼。” 
过了一会儿,方湄才好不容易止住笑。 
“才不是呢,我是觉得你们这些家伙真可笑,哪有这种事?高前也真幼稚得可以。如果真是这样,他的这个理论用在男生身上不是更合适吗?” 
方湄说得对。这也正是我刚才把眼泪笑出来的原因,但我只是对方湄笑了笑,什么也没对她说。 
午后的阳光正在减弱,它就像一面闪亮的镜子一样悬挂在空中,虽然光芒四射,但却不再刺眼,而它的热度也在不知不觉地一点一点地消散。我觉得高前就像这轮冬日的太阳,随着令人炫目的热力的散去,也逐渐显现出了它原来的面貌。 
也许,在这个时候,再来谈高前,更真实,也更客观。显然,客观这个词用在这里可能并不一定合适,我的意思只是想说,当高前和今天的这个世界拉开一段距离之后,我们更能平心静气地看待他罢了。 
比如,以我现在的眼光看来,我就觉得,高前并不是我们中的另类,他实际上也是一个单纯的小伙子,除了有一些书呆子气外,还有着年轻人与生俱来的热情和理想,这热情可能会因人而异,但他的理想却和我们没什么两样,那就是既抽象又高远,虽然有些不切实际,可就是因为不切实际而让人充满了热情和向往。其实,说穿了,他在本质上和我,和方湄,还有别的什么人,并没什么大的区别。甚至,我想,要是当时我不去凤凰,或许,我现在也会和高前一样,在看守所里消磨时光。 
天空中,那苍白的镜子一样的太阳正慢慢开始变成一枚金色的分币,马上,它还会像一只红气球似的在风中摇摆。我不知道高前是否也在看着这轮即将逝去的太阳,此刻,会不会也像我这么在胡思乱想,如果他当初像我一样去了凤凰,也许坐在这里的就是他。   
见易别难(5)   
是的,就在这里,我们曾无数次地看着夕阳缓缓地从不远处南大北大楼的歇山顶的塔楼消失,留下满天的红光,我们也曾一次次地从这里下去,到楼下的厕所去小便,我们看到喧嚣的街道车水马龙,自己犹如站在云端,我们从上到下俯视着滚滚红尘,觉得远离尘嚣,遗世而独立。 
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这一切都如同幻影,我们其实早已身在其中,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这个世界。 
我盯着那轮似乎在发出响声的红日,有一刹那,我觉得,我就是高前,而同样,那个被禁闭在看守所里的高前就是我。只有眼前这个世界,它什么都不是,可又什么都是。 
甚至,我还想,这样一个世界表面上虽然千变万化,可它并不会真的发生变化,其实,它从来没变过,变化的只可能是我们自己,也只能是我们自己。不过,尽管想是这么想,我却搞不清楚是对还是错。 
“不一定,有时候世界的变化比个人的变化更快,也更真实,更本质。”听了我这番高论后,方湄立即开始反驳我,“而且,世界的变化力量更大,它让你不得不跟着发生变化。” 
我知道她为什么会这样说。她在为自己辩解。不,也可能她只是想说服自己。在考研究生之前的一天,她忽然告诉我,她不准备参加考试了。也就是说,她决定放弃考研究生。 
这天晚上,我们在学校的操场上一圈一圈地漫步,天气很冷,但月亮却很亮。我穿着一件厚厚的军大衣,方湄把手放在我的大衣口袋里,和我的手握在一起。她围了一条时髦的有着长长绒须的白色马海毛围巾,在清澈的月光下,像有一层蓝色的雾一样笼罩着她的脸,我们在铺着黑色的煤渣的跑道上走动时,她的围巾不时从她的肩膀上滑下来,一直垂到她的膝盖下面,被她穿着皮鞋的脚踢来踢去。所以,每过一会儿,她就会把手从我的大衣口袋里抽出来,斜着肩膀用力把围巾甩到身后。而每次,当她做完这一切,把手再放进我的口袋的时候,她的小手就会变得冰凉,敏感和有力,她紧紧地抓住我的手,似乎是想从我这里得到温暖,理解和支持。 
然而这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像,我觉得她并不需要我所能给她的一切。她显然有能力也有信心作出这个决定。事实也是如此。以方湄平时的成绩来说,考上研究生本来就是一件很有把握的事。 
“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还是去工作算了。因为,我对做学问并不感兴趣,那么再读个研究生干什么呢?” 
“放弃这个机会太可惜了。”我斟酌了一下说,“很多人想考还不让考呢。” 
“但我不能为了这个机会把我自己放弃了,你理解吗?之所以一直拖到今天我才决定,就是不想让自己后悔。” 
“你自己?你想干什么?”我随口问,和方湄认识以来,我好像从来没有听她谈过她自己。 
“是的,我自己,但是,”她迟疑了一下,又一次把围巾往身后甩去,“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想要什么,却搞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和你相反,我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却不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这句话一出口,我就感到有些不妥当,因为,很大程度上,我这样说只是为了和方湄的话形成一种修辞学意义上的对仗,而非真的如此。这也是中文系学生的通病之一,有时候考虑问题并不是从实际出发,而是从没有实际意义的修辞出发,为了美,而不是为了真,甚至不是为了善,去处理自己的日常生活。其实,我对于自己的那个自己究竟是什么,它究竟在哪里,又有哪些特征,并不总是很清楚,它像模糊的月亮一样在云雾之中忽隐忽现,忽明忽暗,让我感到既难以感知,又不好分辨,更无法把握。 
但方湄并没有接着问下去,显然,她已经陷入了她的思考之中。 
那么,她想要的是什么?不想要的又是什么呢?她真的像她所说的那么清楚吗? 
26 
春节过后,很多毕业的朋友带着眷恋的心情在学校的草坪上彻夜弹吉他,唱歌,喝啤酒,迟迟不愿离开学校,而方湄却早早地拿着上海图书馆的用人通知去报到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对方湄的了解有多么肤浅,又是多么隔膜。 
我觉得,我对方湄的了解程度甚至还比不上对自己的了解深。不过,也许正是因为我对自己并不了解或了解不深,也才无法理解方湄,或更进一步地了解方湄。我突然想起了大胡子过去曾对我说过的,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女人只有和她上床的鬼话,不禁哑然失笑。 
“上床只是开始,你想,要是连床都没上,还谈什么了解,那不是隔靴搔痒是什么?” 
“那你的意思是?”我拿起一盘盗版的莱昂内尔·里奇的磁带问。   
见易别难(6)   
“当然是反复上床了。反复上床,这样才能加深理解。” 
他厚着脸皮笑呵呵地对我说。这家伙一点也没有因我的指责认输,反而更加振振有词。这可能也与他的生意渐渐复苏增加了他的自信心有关。他的小店里,那些去年曾被从架子上收下的录音带就像小店门前的郁郁葱葱的冬青一样,又一盘一盘地冒了出来。 
“大家现在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胡子接过我递给他的磁带,“怎么样,听一听?” 
“不了,”我摇摇头,“你看,我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 
“一个男人。” 
“哎,我不开玩笑,你说说。”我严肃地说。 
“让我想想,”大胡子这才认真地看了我一眼。“你是个什么样的人?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只是想起来了,随便问问。”其实,我一点也不是这样,我是真的想问问他。 
“这我倒真还没想过,说不清楚。你能不能让我再想想?” 
我本以为大胡子和我相处这么长时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应该清楚,没想到大胡子会这么为难,我只好笑着摇了摇头。 
“可以,随便吧。” 
“怎么了,是不是方湄要和你分手?” 
这个乌鸦嘴,我看了大胡子一眼,真想像那些率性的足球运动员一样往他的脸上吐口唾沫,以表达我的愤怒。 
“你是不是希望我和方湄分手?” 
“那倒没有,我也是随便问问。”看我有点恶声恶气,大胡子忙向我赔不是,“不是你先问我自己是个什么人吗,我总要知道你为什么问这个问题吧。” 
“方湄今天去上海了,我刚从火车站回来。” 
“哦,我明白了,你明年毕业也去上海工作不就行了?”大胡子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原来是这样。张生,我没想到你还是这样一个多情小生,难怪每天迷迷糊糊的,像个没头苍蝇一样飞来飞去。” 
他说着说着突然看了我一眼,闭上了嘴。 
“接着往下说,不要停。”我对大胡子说。 
“那我就不客气了,”他说,“一个人是什么样子,即使是自己,也是很难知道的,只有走下去才知道。问别人一点用都没有。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只有以后才能弄清楚,也只有你自己才能弄清楚。要我说,你别生气,我觉得,你现在还什么人都不是,当然了,也不是什么人。因为很简单,你还是个学生,我的意思你懂吧,学生,我也经历过这个阶段,就是还可以选择,同时,也有很多东西等着你去选择。比如,你要愿意,将来可以像我一样,当个音像店老板,或者,你也可以像方湄那样,去当个图书馆管理员。” 
“你说得对。”我看了看大胡子,“可要是我什么都不想干呢?” 
“那就读研究生,在学校里再待两年。”他头也不抬地说。“一旦工作,就由不得你了。” 
如果放到一年前,我也许会想也不想就接受他的建议。原来我也不是没有这个想法,但现在我却对继续留在学校里读书这件事失去了兴趣。我说过,这和方湄离开学校没什么关系。但高前不在却是个很重要的原因,本来他是准备读了博士后留校的,而且,他在入学考试中也考得很好,他未来的导师,那个老头已经在他的录取通知书上签了字,但由于后来他被公安局拘留,这件事也只得打了水漂。俗话说,物伤其类,这不禁让我产生了兔死狐悲之感。 
还有别的一些过去经常在一起聊萨特和波伏娃的关系,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和诗歌的朋友,虽然不像高前那样连个影子也见不到,甚至,还是像以前一样经常碰头,甚至,比过去见得更多,可已是徒具形骸。大家有如古人所说的身在曹营心在汉,一到我的宿舍,不是喝酒,就是打扑克,而且,常常在宿舍熄灯后,把牌桌搬到走廊上迎着厕所里吹来的寂寞的穿堂风打通宵。似乎再也没有一个人能提起精神来谈过去我们喜欢谈的那些东西了。就像一盘磁带一样,那一段好像忽然被抹掉了。 
当然,这只是一个看得见的变化,校园里不知不觉发生改变的还远不止这些,往常兴旺的讲座没有了,诗歌朗诵会没有了,甚至连在校园里无所事事荡来荡去的人也没有了。我们似乎一下子都变成了山顶洞人,像穴居动物一样整日躲在宿舍这个深洞里,把自己呵护了起来。我们吃在一起,喝在一起,我们还一起做梦,一起上厕所,好像每一刻,我们都能彼此看见对方,找到对方。但是,我感觉,我们都已经不在这里,我们看到的人都是一些徒具形骸的身体而已。他们的脑子不是变成了一团浸满了酒精的海绵,就是一副乱七八糟的扑克牌,喏,缺了角的梅花和方块,花色不一的黑桃和红心,还有长得不一样的大鬼和小鬼,就这些。   
见易别难(7)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每天到操场跑步,早晚各一次。下午我会到健身房去对着墙上的大镜子挥舞哑铃,和来这里的人不同,我并不是为了健美,更不是出于自恋,我只是想每天在镜子前看一下自己,看看它还在不在而已。 
暑假我没回去。因为大胡子在夫子庙又开了个分店,事情一下多了起来,叫我给他帮忙。一天,听一个来买磁带的朋友讲,像高前这种问题不大的人有可能很快会放出来。这个消息让我和大胡子感到很意外。所以,尽管没到探视时间,我还是马上去看守所找老王打听了一下,老王一方面说他还没听到过这种说法,可一方面却又劝我等等看。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什么也没说,可从他的口气和态度上,我估计这件事十有八九是真的。 
我和大胡子立即把这个情况告诉了几个好朋友。大家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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