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口一般生机勃勃地冒着热气。
“强,你怎么到这儿了?〃 ”跑步,跟同学一起。跑散了。“儿子笑着。
翁怡心忽觉心里一阵刺疼,她想到应该马上带儿子离开这里。
“强,没吃早饭吧?〃 ”没有。“ “那边路口有一家广州酒楼,跟妈去吃早茶。”
“妈,我还想——”杜晓强心犹不甘地四下张望着。
“走吧,走吧。”翁怡心几乎是扯着,将儿子带走了。
那家酒楼很干净,茶点也算得上丰富和精美。侍应生把推车推到桌前的时候,翁怡心一样一样地点要着。虾角,凤爪、蟹壳黄、猪手,腊肉棕……小桌上几乎摆满了。
“妈,太多了。”儿子说。
“不多不多,都尝尝嘛。”翁怡心目不转睛地看着儿子,她忽然觉得儿子很可怜。
杜晓强津津有味地吃了一阵,才停下来说,“妈,你怎么不吃?〃 翁怡心用手捂捂肚子,”妈心口疼病犯了,吃不进去。“ “哦,”杜晓强把筷子掂了掂,然后又放下,“妈,你怎么会一大早跑到这儿来了?〃 翁怡心怔了怔,皱起眉头说,”吃吧吃吧,那儿来的那么多话。“ 唉,真是无话可说啊。
翁怡心那天上班之后时常走神,她想的几乎都是童年的往事。她是家里的独生女儿,从小父亲就把她当宝贝捧。她至今还能依稀忆起,儿时父亲替她穿衣服,替她扎小辫的那种亲情融融的感觉。她儿时最喜欢偎在父亲的怀里,对于她来说那里是如此的阔大和安稳,那里的气息是如此的温馨和亲切……
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她甚至觉得父亲比母亲还要亲。
可是,可是,父亲现在怎么会!——翁怡心真是苦闷极了,真是压抑极了。
这种事情不能对同事说,不能对朋友说,惟一能够与之商量的那个人就是丈夫杜选民。翁怡心中午在饭桌上把情况讲给丈夫,丈夫听完,不堪地连连摇头,“唉,你们家老爷子呀,你们家老爷子……”
翁怡心听了,便吵架似的提高了声调,“我们家老爷子怎么了?〃 ”你们家老爷子没怎么。“杜选民就把声音低下去。
翁怡心咬咬牙说,“急了我就告诉我妈!”语调是心急火燎的。
“唉呀,你就让你妈安安静静多活两年吧。”
“那,我就去找那个小贱货。”
“这事儿怪你们家老爷子,找人家小姑娘干什么,别自讨没趣儿。”丈夫有点儿义正辞严。
翁怡心还真觉得理亏心虚了,她闷下头没再吭声。过了好一会儿,翁怡心才咬咬嘴唇说,“看样子,只好找老爷子摊牌了,瞧他怎么办。”
“摊什么牌?你抓住什么了?你的证据呢?”杜选民向妻子伸出手,那姿态颇有点儿像辩护律师,“你只要这样一做,就会伤了亲情,只能把老爷子推得更远,让他做得更绝。”
“得了,你说怎么办吧。”翁怡心无可奈何。
“你看这样好不好,老爷子不是要过生日嘛,咱们这回就给他变变花样儿,让他高兴高兴。另外呢,再来点儿暗示啦,来点儿旁敲侧击啦,或许,他自己就会收敛了。”
“行,你说说,变什么花样,做什么暗示,怎么个旁敲侧击吧。”
杜选民将他的想法说了一遍。翁怡心别无良策,听了丈夫的主意,她觉得也只能这样姑且试试了。
于是,翁行天生日那天,女儿和女婿就把他请到了“顺水楼”大酒店。
“顺水楼”是一家颇上档次的去处,他们订下的包间名叫“松鹤园”。那个包间的装修显得古香古色,窗子是木格子的拉扇窗,顶壁吊着红灯笼,墙上挂着松鹤延年图。房间一隅的小柜上,还摆了一个老寿星。人一进来,就能感到祝寿的气氛是浓浓的了。
翁行天扶着贺榆坐下,环顾着四周说,“六十七岁算个什么生日嘛,还要跑到这么个花钱的地方。我看咱们每年在家里过得就挺好,你妈做几个菜,大家来热闹热闹。”
贺榆说,“我看这样也挺好的,难得孩子们有这片孝心。老翁啊,这亲那亲,还是自家的孩子亲吧?〃 翁行天笑了笑。
做女婿的接话说:“怡心和我都这么想,钱算什么呀,只要老人高兴,我们就高兴。”
说着说着,菜上来了。翁怡心就招呼儿子,“强,给姥爷点蜡烛。”
杜晓强“哎”了一声,敏捷地站起来,把欢乐和喜庆在蛋糕上点燃了。
贺榆亲昵地望着外孙,得意地打趣说,“瞧瞧,瞧瞧,这孩子比他爸和他姥爷都高了,该娶媳妇喽。”
“妈,急什么,晓强这不是正谈着朋友嘛。”翁怡心这句话是对母亲说的,然而目光却望着父亲。
翁行天的神色似乎很平静,贺榆的脸色却好像沉了沉。
“吹呀,老翁,外孙把蜡烛给你点上了。”贺榆指着蛋糕。圆型的蛋糕犹如城堡,那些明火执杖的蜡烛们在城堡上向翁行天挑战。翁行天稳稳神,鼓鼓气,“噗”地一口吹出去,将那些烛光一举翦灭了。
“棒,棒,”杜晓强鼓着掌说,“姥爷的身体真棒!〃 ”不行了,老喽,老喽。“翁行天虽然口里这样说,神情却不免有些踌蹰自得。他起身将蛋糕一块一块地分给家人享用,然后静静地坐下来,目光中透出老人才有的那种安宁和慈祥。
看着父亲那副神态,翁怡心心头蓦地一热,她脱口说道:“爸,你也吃呀。”
“孩子们吃,孩子们吃。”
“爸,我记得小时候,总是你过生日,我吃好东西。”翁怡心回忆着。
老妈插话了,“可不是,就是下一碗挂面打个荷包蛋,你爸也会把那个蛋拨到你碗里。”
上鱼了。嫩鲜的松鼠桂鱼。
翁怡心从鱼背上夹下最厚的一块肉,放进父亲面前的小碟里。“爸,你吃。
我记得小时候吃鱼,这块肉你总是夹给我。“ 母亲说,“可不是,鱼脊上的这块肉最好吃了。”
上鸡了。冬虫夏草煨乌鸡。
翁怡心把鸡翅夹下来,又送到父亲碗里。“爸,吃这个。我记得小时候吃鸡,你总是把鸡翅夹给我。”
翁行天笑了,“姑娘是要嫁人的哟,吃了翅膀好飞呀,飞。”
母亲说,“你爸那是心疼你,翅膀是活肉。最好吃啦。”
上虾了,油烹竹节虾。
“咱们家不常吃虾,我记得那年八月十五家里做炸虾,爸把虾肉剥出来给我吃,他吃的是碎壳……”
翁行天感叹一声,动容地说,“孩子,这些事情你都记得呀?”
“嗯,当然。”
贺榆忍不住又说道,“还有呢,你小的时候最爱吃肉包子,你爸天天上街给你买。拿回来都是你吃馅,你爸专吃皮儿。”翁行天乐了,“瞧你们,忆苦思甜啊。”
翁怡心就做鉴定似的总结说,“我知道,我爸最顾孩子,最顾家。”
杜晓强拍着手说,“怪不得我妈现在吃包子吃饺子还是不爱吃皮儿,原来都是姥爷给惯坏的。”
一家人都大笑起来。
这餐饭吃得很愉快,大家频频举杯,显得亲情融融。
渐渐地酒足饭饱了。
这时候,杜选民轻轻地咳嗽一声,用目光望了望翁怡心。翁怡心就对儿子说,“强,你跟姥爷再干一杯吧。”
“好。”杜晓强立刻起身举起酒杯来。
“不喝了,不能再喝。”翁行天摇摇头。
“爸,最后一杯了。这杯酒,你得喝。”翁怡心说。
“哟,听妞的意思,这杯酒爸还不能不喝了。妞,这最后一杯酒,有什么由头啊?”
“这杯酒,是请姥爷今后多关照。”翁怡心说。
翁行天微微一怔,即刻笑了,“这是什么意思嘛,我自己的外孙,我还能不关心?”
贺榆说,“可不是,这话我听着怎么也觉得糊糊涂涂的。”
翁怡心正思忖着该调遣一些什么词儿,杜晓强却已经开了腔,“嗨,有什么不明白的?妈还不是嫌我调皮捣蛋呗。以后要有什么事情惹着姥爷了,姥爷可千万别生气。”说完,“吱儿”地一声,先把杯里的酒喝净了。
翁行天没说话,他抬手喝干了自己面前的酒,然后站起身,打算离席了。
杜选民说,“爸,怡心还给你准备了一点儿寿礼。”
于是,翁怡心就把早已备下的东西拿了出来。一件质地和做工都很讲究的毛呢夹克,只是式样古板了一些,颜色太暗了一些。
贺榆伸手将那夹克拿起来,在翁行天身上穿着的那件花隐条衬衣上比了比,连连说,“好啊,好,这件衣服你爸穿起来才庄重呢。”
一双窄脸平底老头儿鞋,鞋面是那种老派的冲纹呢,鞋底是那种本色的硬牛皮。
贺榆拿在手里看了,再瞧瞧翁行天脚上那双牙白色尖头皮鞋,又说道,“哎,这才是老头们穿的鞋呢,你爸穿上这种鞋,脚底下才走得稳。”
有了衣服有了鞋,还有一顶老头帽。黑毛毡的,帽顶上缀着个圆球球。
贺榆看了,不住口地夸赞,“想得周到,想得周到。老了老了,就怕脑袋着风,感冒发烧,落下气管炎。”
这边正看着,那边杜选民又拿来了一根红木拐杖。杖身雕着一条龙一只凤,龙身凤尾虬曲盘绕,看上去俨然是一件工艺品。
“爸,还有这个。”女婿把拐杖递了过去。
此前翁行天一直沉默着,这时候他终于开了口。“唔,这个走路的东西用得着吗?爸爸每天早上还跑步呢。”
女婿故做吃惊地说,“哟,爸,你还跑步呀!〃 女儿很关切地说,”其实,老人还是少活动为好。世上乌龟最长寿吧?乌龟就是整天不动呀。“ 翁行天缄默着,翁怡心又招呼儿子道,“哟,差点儿忘了。强,把那个老寿星抱着,那也是妈买了送给你姥爷的。”
“哎。”杜晓强应答着来到小柜前,把那笑容可掬的泥偶抱在怀里。
贺榆上前抚了抚那泥偶,说道:“你们瞧,这寿星模样多好,多福态。老人就应该有个老人的风度老人的样子。老翁,你说是不是?〃 翁行天张大嘴,似乎凝在了那里。”贺榆,你们,都想让我老成这个样子么……“ 嗓音显得喑哑,声调也有些近乎怆然了。
第十三章你可真会吃
“我的大朋友,昨天是你的生日吧?〃 桑乐说这句话的时候,那只三叶虫眼睛在她的胸前深不可测地闪了又闪。
“不要告诉我,是谁告诉你的。”我摇摇头,“甚至也不要向我提起‘生日’这两个字。你是刚刚翻开的书,每翻过一个生日,读到的东西就越多。可是对于我来说,每翻过一个生日,可读的东西就越少了。”
她说,“不不不,大朋友,也许最精彩的东西都在后面呢。”
我说,“谢谢。谢谢你给我的没有摇出号码的希望,谢谢你给我的没有拆封的安慰。”
她狡黠地向我笑了笑,“你想很快就摇出号码么?你想很快就拆开信封么?
那你就跟我去拿吧。“ “去拿什么?〃 我说。
“去拿我给你的生日礼物呀。”
我摇了摇头。
“这礼物你不去拿,会一辈子都后悔的。”
她站在滨河道小园林的飞鱼雕塑前说这番话,她的头和飞鱼的头恰巧融合在一起,因而她那龇出的一排小牙就成了飞鱼的尖牙。那美丽的牙齿们朝向清晨的天空,似乎在嚼着一种诅咒,于是我不由自主地服从了。
她不是跑步来的,她那辆轻巧的自行车骑行起来就像一只灵动的蜻蜓。“上来,上来呀。”她说。
“不行,我会把它压瘪。”
“嗯,不会,有些东西是不怕压的,”她幽秘地笑着,“你试试嘛。”
于是我就跳了上去。蜻蜓在我的身下颤着,是那种极有弹性,极有活力的震颤,快得就像是在飞。
忽然,我闻到了街角小吃摊儿那边飘来的油条菜角和豆汁的香味儿,吃的欲望被撩动起来,居然难以抑制。
我说,“我饿了。”
她回转头会心地瞥了我一眼,“我也饿。”
“咱们一起吃早点吧。”我提议。
“嘻嘻,当然当然,”她忽然尖锐地笑起来,“咱们一起吃早点!等一等嘛,你再耐心地等一等,你会吃到的。”
那是老城区的老房子,一个被葱茏的藤蔓掩映着的小院子,她说那就是她的家。潮湿的麻石板甬道泛着黑褐色,边缘生出了斑驳的苔藓。院子里那些夹竹桃和海棠树苍翠欲滴,展示着它们那过于浓郁的生命。
桑乐家里没有人,她母亲参加学校组织的退休职工旅游团到外地去了。坐在她家的起居室里,恍如置身于一条矿道,它因为阴暗而显得寂静,因为幽秘而令人感到深邃。
在起居室的沙发上坐下,拿起桑乐递给我的矿泉水一饮而尽,肚子里就像被冲刷过似的,反而越发觉得空虚。
我说,“喂,女主人,弄点儿什么给客人填填肚子呀?〃 她眨眨眼睛说,”
别急别急呀,安安静静在这儿坐一会儿,我会来叫你的。“ 她离开了起居室,把我一个人撇下。我在越来越强烈的饥饿感中,混乱地猜测着她可能给我备下什么样的美味。
似乎过了很长时间,忽然听到她在喊,“翁,你来吧,来——”
声音是从旁边的房间里传来的,我走过去,推推门,门却从里边插着。
“喂,开门呐。”我说。
“不,你从上面的翻窗翻进来。”
“翻窗子?〃 ”怎么,没这个本事?生日礼物就在这儿呢,你快翻进来呀。
“她在里边笑。
我打量了一下这扇门和门上的翻窗。这是那种老式的门,翻窗半掩着,我踮起脚伸伸手,攀住了翻窗框。脚一蹬臂一拉,身体升起来,转眼之间就偏身探进了翻窗里。我在那处高地上俯瞰下面的阵地,只见掩着窗帘的房间里灯光幽幽,桑乐裹着一条提花毛巾被仰卧在小床上,正用火一般的目光望着我。
“下来呀,快下来。”
我愣住了。
“噢,胆小鬼,害怕了?小老鼠,上灯台,偷油吃,下不来……”
“咚”地一声,我跳了下去。
她在床上伸开双臂迎接我,她那裸露的双臂晶莹剔透得让人眩目,让人痴迷。
我在这种眩目的痴迷中被她圈搂着,进入了她的怀抱。
“我是你的生日蛋糕,你吃我吧,你吃——”她闭上眼睛,呓语般地喃喃着。
于是,我知道她要送给我的是什么礼物了。
是欲望使得饥饿变得难耐,还是饥饿使得欲望显得愈益强烈?我真的用牙咬了咬她。我是从她的小手指尖开始尝起的,那指尖柔软酥嫩,犹如恰到火候的小牛排,吃起来口感极佳。我用的是犬牙——那颗提醒着人类曾经是茹毛饮血的动物的标志,当那锐利刺压而下,我的心里涌满了用牙齿穿透猎物喉管时那种说不完道不尽的快感。
手腕吃起来则是另一种感觉,狠狠地一口咬下去,分明是吃到什么了,却仿佛什么都不曾吃。正因为吃不着什么,所以愈发要吃。被食者的悭吝刺激着食者的胃口,于是咀嚼不尽,于是不知餍足。豁然间,我懂得了为什么那么多人爱吃鸭蹼,爱啃鸡脚鸡翅。
……
细想想人类的“吃”,实在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人类是地球上食谱最广的杂食动物,在它的口腔里分布着一万多个味蕾,酸,甜,苦,辣,咸,涩,香,辛……。人类的味觉已经进化得广博而精细,然而人类还有特色呢,然而人类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