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阻止她往下说,同时也不禁笑起来了。
讨论会终于完结。秦同强表示满意地搓搓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手帕,在暴着青色血管的额上印几下,迫不及待地向眉贞和我走过来。他的那双“八”字脚,一左一右的在地面上踏着,配上他那过宽的肩膀和过粗的脖子,使我联想到庙宇里的黑脸孔的矮神,而对那宽与长不能相称的身材,生起像拉面粉捏成的人儿似的给拉长两三寸的念头。
“两位小姐,私话谈完了吗?”他咧着嘴问。“净华这一身的衣服真好看。”
“她身上不单是衣服一项好看吧!”王眉贞目光一抛说。
“呵呵……”他笑得额上的血管比蚯蚓还粗了。
我想问他们讨论的“怎样做个好父母”的结论是什么,又觉得还是不问来得妥当些。事实上我也知道他们的把戏,偏选这么个题目过过做父母的瘾,就像小孩子未长大,一心一意希望做大人。
“眉贞,告诉净华晚上给大家唱几支歌吗?”
“说过了,她不答应。”她又把目光向他一抛,立刻收回放在五香瓜子上。
秦同强的眼睛睁得像桂圆。王眉贞捏住瓜子壳的手兰花般的一张,咬着大牙说:“别急,她已经答应了。可是你的钢琴家呢?”
他满脸爱惜的轻拍王眉贞的一下,向前两步探首入我们背后的小书房。笑着说:“喂,水越,可以出拉了吧!”
王眉贞和我急切地交换了一下眼色,我说我一点也不在乎,却不由回忆一下刚才有没有说溜了嘴,说出过分冒犯的话被他听去了。
水越出现在门边,手里还拿着一册线装的想是秦同强父亲的古书。一件淡蓝色的毛线背心加在白衬衫上,一条深蓝色的长西裤。丰盛而漆黑的发落下一绺覆在广阔的前额上,使那过分成熟的神情添上一抹稚气。他的亮晶晶的大眼睛眨也不眨的,嘴唇抿得紧,嘴角勾起浅笑,一副提得起整个地球的气度。
“凌净华小姐。”他对我微微一弯腰。
“水越先生。”我板着脸孔说。
他笑出一列白牙齿,王眉贞和秦同强也笑了。
“嘿,水越,你今儿来了呀!”陈元珍的声音在厅的那头响着。
水越的眉心又那么样的结起,长睫毛帘子样的向下一垂,又向上掀;黑眸子向厅的那角只一溜,满脸的不耐烦。
我的背后已飘来一阵奇香的气息,接着是那特殊而又熟悉的笑声,两个盛装的女同学已闪到我面前。看到这高个子、象牙色的皮肤、浑身曲线如一颗熟透的苹果的陈元珍,我不禁又想到那日树底下她的眼睛。现在她向着水越望了一眼,眼梢立刻扫到我身上;憨笑的尾巴没收尽,眉心嘴角都燃起怒火,使我抱歉之余不折不扣地打了一个寒噤。另一个也是教育系的,叫周心秀,是秦同强地姑舅表姐妹。她和陈元珍不但模样儿相彷佛,连服饰几乎也相同;一齐是彩花的低胸洋装,腰肢束得像树皮包着树干,雪白地胸部看得见乳沟,那两只吹满了气地“皮球”,时时又破衣弹出地可虑。我眨眨眼睛向下看到她们地脚,脚趾甲上涂着蔻丹;在绿色窄条高跟鞋相衬下,使人有寒冷、恶浊、惊险地感觉。特别是陈元珍地足踝,正随着厅上地音乐扭,那钉子样的绿跟半倚着地面;我担心这可怜的不成鞋子的鞋子,随时有折成两截地可虑。
“元光的信看到没有?后天晚上的事怎么样?”陈元珍又向我眼角一扫,随说随走入书房里。看水越没什么反应,又问道:“你听见我说的话没有?水越,请你过来一下好吗?”
水越伸手把额前地发向上一推,漫不经心地踏着四平八稳地脚步走进去;边举起手中的线装书向秦同强一照说:“我想向你借这本书,同强。”
周心秀的手搭在王眉贞地肩膀上笑着说:“让他们去说悄悄话,我们到那边去吧。”
同学们鼓掌催我唱歌的时候,水越已经弹了好几个曲子。他旁若无人地抚弄着琴键,比起刚才的落寞神情,这时又加上一层懊恼,好像什么人都触犯了他似的。他地指头却和他的态度完全不相符,随着他的臂力在动荡。我吞咽一下口水,轻轻地清一清喉咙,微微地昂起头,开始唱了。我小心的,平静地,把胸中地力量有节度地托出来;像一个内行的登山家,留着充沛地力量登峰造极。围住我们地“肉屏风”肃静无声,水越地眼睫毛向上一掀,闪着满眼惊讶地光。一曲唱完,同学们的掌声震聋了人的耳。接下去是一曲又一曲,再来一个又再来一个。唱到黄自的《长恨歌》里地“山在虚无飘缈间”,秦同强找面锣来敲着大呼晚饭全冷了。
“参不透镜花水月,毕竟总成空。”一个女同学随着这样唱一句。
“参不透净华水越,毕竟总成空。”秦同强用锣锤指着我和水越唱。
一个男同学抢去秦同强手中的锣锤,在他的特大号的屁股上敲一下,嚷道:“铿铛锵!吃晚饭啦!菜全冷啦!”
晚饭后,大家七手八脚地移走了厅中的地毯、沙发、茶几等等地障碍物,双双对对的开始跳舞。秦同强带走了王眉贞,边向我这十八世纪的小老太婆挤挤眼。这红色绿色的小灯泡,使前一刻过分明亮地厅,笼罩在神秘浪漫的气氛中;那沉重而柔软的时代舞曲,锤子样地捶着我的心。我忽然想离开这里,到一个安静无人地地方去呼吸几口新鲜的空气。
我悄悄地穿过小书房,打开通着凉台的门,踏上那冰冷而坚实的凉台地面;迎面吹来冰冷的风,我深深地吸了两口气,倚在彩色瓷砖的栏杆上。夜花园一片漆黑,只有园丁的小屋里亮着橘红色地灯;除去一朵朵黑暗无法掩没的白边地花儿,什么都瞧不出来了。天上许多星星,天空无穷的遥远;放眼望去,心也随去无穷的遥远。如果每颗星星上都有人类,他们都是我们的好邻居;我愿意借给他们白糖和酱油,或是把送错到我们家的邮件送还去,像我们对待老教授一家人一样。这使我记起昨天大白从他们地厨房里偷回一大尾鱼,他们那口吃的烧饭老妈子结结巴巴地嚷着没有人听得懂的话;那也许是那一颗星星上的人的话啊,我忍不住发笑起来了。
“什么事这样好笑,凌小姐?”
我吓得一跳,一看,却又是那位水越先生,不知道什么时候也到这儿来了。
“你——不冷吗?”他迎上我的目光。
我轻微地一摇头。
他倚在我身旁地栏杆上,两只手合拢着搓着什么,却是一朵黄蔷薇。我低头看自己胸前,王眉贞为我加在粉红色毛线衣上的那朵,不知道什么时候失落了。
“这儿地空气好极了,是吗?”他一面深呼吸着,“为什么不说话呢?还在怪我‘愚昧得自以为了不起’吗?”
“不,我在想,像你,应该在里面继续当你的舞王才是对的。”
“我讨厌跳舞,刚才在下面跟园丁老王谈天哩。你呢?为什么你也不跳呢?”
“我向来不敢讨厌什么,只因为我不会跳舞。”
“你不会跳舞?为什么要说假话骗人呢?”
“我真的不会跳。从前,我的父母不赞成我学跳舞,现在又不好意思乡下佬儿似的从头学。”
“是吗?”他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的望定我,“其实,那是一点儿也不难的,像你这样的喜爱音乐。”
“不,不,”我一叠声地说,他相信我不会跳舞后,又使我觉得相当不是味。“我不要学,我根本不喜欢跳舞的。”
他一迳地笑,把黄蔷薇凑近鼻尖,我看出那就是自我襟上遗落的,因为花瓣已见萎弱,显然被人踩踏过。虽然我前一刻还在气恼他对我过分的批评,现在已是忘怀了。第一,我没有理由希望人人都当我是个“天仙”。第二,如果他要那么说,却也没有哪句话完全不正确。第三,他的弹钢琴的妙手,使我开始崇拜他。第四,我不喜欢见了女同学便无所不奉承的男同学;对他独特的作风,至少也有五分欣赏。他的瞳眸深处有道光芒,那是不属于这世间的,那其中掺杂着冷漠而又有抑郁和哀愁。为什么?是什么使他这样呢?
“这朵花你从哪儿来的?”我想了想,想出这么一句话。
“晚饭后你的座位旁边儿,差些没让我一脚踩得稀烂。”
他自然知道这是自我襟上遗落地,但没有还我的意思,也许因为已给踩坏了。
“你,还在怪我出口鲁莽吗?”他转过脸来问我。
“没有的话,我应该先问你胸口上的一块瘀紫怎么样了。”
“一点事也没有,那根本是我信口夸张的话。”
“还有那把女人用的伞……”
“又丢了。一个同房间同学前几天拿去用,忘记遗失在哪里。”
我开始笑,他也开始笑;越笑越好笑,笑个不停。笑停了,他又开始默默地把花儿凑近鼻尖,好像刚才的欢笑本不是发自他心中,而是向人借得的,现在归还去了。
厅内播送着我喜欢的《维也纳森林舞曲》,我听着那轻快美妙的旋律,整颗心愉悦的给拥到云端上面去。
“你喜欢这支曲子吗?”我问他。
他没有答应,好像这曲子是根魔针,已把他从头至脚的扎住了。
我惊异地望着他,晶莹的泪水在他的眼中闪烁着,长睫毛向下一覆,大颗的泪珠,沿着挺直的鼻子旁边滚下去。
他迅速地抹去泪,告诉我当他十三岁的时候,一夜,他家里举行着一个盛大的舞会,也就是这支曲子,他的母亲和她的宾客们跳着舞,楼上传来了枪声,他的父亲倒卧在血泊里;自杀,用手枪射透了他的胸膛。
“我从小生性孤独,怕羞,也没有兄弟姊妹;我的父亲爱我,我也爱他。他常常借酒浇愁……小时候我夜夜祈祷上天降福给我父母,我对这世界祈求的只是这一件事,但是不能够得到。”
我心里十分难过,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安慰他。
“原谅我。”他咬着下嘴唇低下头去,长睫毛向上掀起时目光触着我的目光,微微地抿起红润的嘴唇,一份无法描摹的纯朴和羞涩;好像他的成熟和冷漠只不过是掩盖在上面的一层表皮,现在已被揭去了。
“我……我同情你。水越。”我满心不忍地说出这一句。
“不要同情我!我不要任何人的同情!”他大声嚷着,双手敲拍着栏杆,那朵花掉到园中去了。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移转眼睛观看“影子戏”。一对对投射在玻璃窗上的幢幢人影,正像漫步在迷濛的云雾中,轻飘飘的这边荡来那边晃去。我记不清这是一支什么曲子,这样的感心动耳,荡气迴肠;我的心中并无悲哀,不由得眼圈儿也湿了。
晚饭送来寒冷,我说我该回去了,因为我答应祖母不至太晚回家。
“你怪我吗?”他伸出手来和我握着。
“一点儿也没有。”我笑了笑。
“本来我想找着你,告诉说你的歌唱得好极了。”
“我应该说你的钢琴弹得更好。”
“不要对我说这样的话。”
“是你自己先说的。”
他笑了,流过泪的眼睛像水底的水晶球。
“我送你回去好吗?”
“不,眉贞会和我一道走。”
“让我送你回去,就算我对自己的愚昧行为作一个补偿。”
“谢谢你,我很高兴你要送我,但我和眉贞约好了的。”
三
星期一的中午,王眉贞和我都得在学校里吃中饭。因为出发得迟一步,学校里的食堂已经“客满”了,只好到附近一家小食店去。这食店也是我们经常去的地方,这时候,一间成凸字形的大厅里闹哄哄的,座客也有六成了。我们找着靠近角落里的一只小方桌坐了下来,王眉贞搓过每天得搓上十来次的手,眯起眼睛开始研究菜单:“猪肝面、虾仁面、十锦面、鸡丝面……”她皱着双眉摇摇头,把菜单递给我。我来这儿总没有什么选择,因为不管什么面,味道都是差不多的。
最主要是找着辣酱油,而且还得满满的一瓶,我们两人一口气的往面里乱浇,眼看什么都是酱褐色的,然后拿起筷子唏哩哗啦半咸半辣吞下算数。王眉贞说上馆子不看菜单没有派头,结果还是由她出马,到外面去索取辣酱油。但她去了足足五分钟,不但带回目的物,还把秦同强、张若白和水越也都带来了。
张若白躲在大家身后,遮遮掩掩地出现后,对我点一个极不自然但很友善的头,然后说这一餐应该由他请客。王眉贞很高兴,已在支使跑堂的把两张小方桌合并起来。秦同强说林斌也要来,刚好凑上六个座位。王眉贞又拿起菜单,肥指头点呀点的,炒猪肝脸上炸鸭肝,炒牛肉连上牛尾汤,还有蒸包、水饺和炒面。我说太多了,她的手只在我腿上暗捏;趁他们三个不注意,悄声说反正今儿有个“冤大头”心甘意愿地付钞,今天不吃,等待何时?说罢还怕我出口反对,又在我腿上狠狠地拧了一把。
静坐等菜的时候,门外又涌进一批人,果然当中有林斌;秦同强一挥手,这个有张浑圆孩儿面和两只蒲扇样大耳朵的人,飞步过来了。他穿着一件鹅黄色的毛线背心,满身的活力,两颗黑眸子溜溜转,双手按在张若白的肩膀上。
“蜜斯王和蜜斯凌,见过吗?”张若白问。
“她们俩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我是闻名已久了。”
“闻名已久,今天才开始三生有幸吗?”
打岔的人是“小老板”王一川,一个每天换一套新西装,梳着要滴下发蜡来的发,架着金边的平光眼镜,擦着巴黎香水的富家子弟;也就是那天在马路上对张若白和我炫耀红色汽车的人。可惜的是,他父亲的金钱不但不能为他买到智慧,反平添他身上一股俗气。他那过长的马脸,太小的猪眼,骆驼背脊样地鼻子;如果没有那自大自负的神情,多少还能招得别人的同情,更不用说那与生俱来的摇头的毛病。说起他这毛病,王眉贞总要掩着嘴笑上一回;看他说话时一颗脑袋钟摆坠般的动个不停,她说,就像看马戏团里的空中飞人,头要晕的。
一盘一碗的菜肴陆续上来了。王一川站在林斌背后,双手捏住林斌的肩,十个鹰爪似的指头只一收,像要粉碎人家地肩骨;林斌皱着眉,回给他一个肉不随皮的笑。王眉贞瞅了我一眼,伸出筷子便夹炒猪肝。其余三位显然对来客一点不恭维,视若无睹的只管开始吃东西。这时一阵风,一股直贯脑门的香水味,大家的鼻子不约而同地喷着,像一群发性的马儿一样得。王一川的感觉并不灵,拖来一把圆凳便加入我们这圈子中;那颗脑袋开始摇摆,猩红色的领结像一只展翅欲飞的蝴蝶。开始对和他并不相熟的秦同强和水越,作那名闻全校的自我介绍:这一次总算很难得,只说到他是某某业大王的独生子为止。
大家继续吃东西,却像闻到一个臭蛋地气味般的懊恼着。
跑堂的添来一副碗筷,王一川头手并用地摇着,用只有他自己听得懂的“京片子”说道:
“甭!甭!”
别人听起来明明就是“笨!笨!”那跑堂的到底也给“笨”走了。王眉贞忍不住要笑,桌上的人都没有笑意,只好低头喝牛尾汤。王一川伸长脖子把桌上的菜看一遍,不以为然的摇头和习惯性的摇头,合在一起大摇一通道:
“这儿的菜太坏了,太坏了,这怎么可以吃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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