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啊?哈哈,他最近很忙,忙到脑袋都昏了吧!」她笑了笑,还是帮阎肃匀泡了杯茶。「明天就有营业了,爸愿意的话明天可以过来,我们店里头的咖啡不错,如果爸爸喝咖啡的话,不妨尝一尝。」
芙宁发现他的态度改变了,不禁好奇地猜测刚刚他跟旭予之间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不管如何,这是个很好的进步。
「好啊,反正我老头子闲着没事。那小子肯定又要忙着上班,没时间理我的。
」阎肃匀整了整嗓子。「那个……」
「怎么了,爸?」芙宁讶异地看着他。
「是这样的,我之前说了些不中听的话,你别往心里放。」显然他很不习惯说这种话,所以扭扭捏捏的,仿佛很难过的样子。
芙宁足足楞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
「哈哈,爸,我猜你是看在未来孙子的分上,不想跟我计较了吧?」她发现合老先生的改变真惊人,或许他的固执没有他们想象的严重嘛!
「也不完全是这样。」他还是有点困窘。「早上你走了之后,旭予跟我谈了满多的,我才真的了解到他是怎么想我这个父亲的。老实说我真的不是个好父亲,这我得承认。可是我也不想老了跟儿子媳妇都没往来。关于你的事情他告诉我不少,让我重新去看你……」
「爸,你别跟我客气,这样我太不习惯了。」芙宁笑着说。「我们是一家人,家里人吵吵闹闹在所难免,没有什么不能沟通跟解决的,不是吗?」
「是啊,我也是这样想。」阎肃匀回答得可快了,仿佛之前在那边「番」的人都不是他。
「那么爸,你今天想做什么?要不要我陪你先去饭店把行李拿回旭予那边?」
「你怎么知道我行李在饭店?」这丫头比他想象的聪明。
「这不难猜啊,你昨天到的时候没有带行李箱,我想你一定不确定能不能顺利找到儿子,至少也会先找个地方把行李放好才出来,不是吗?」
「算你聪明。」阎老先生终于笑了。「不过我想晚上再让旭予开车过去拿,你就别忙了。等一下你就带我出去,看你们年轻人平常都做些什么休闲活动,我都跟你去。」他挥着手说。
「爸,你真的要跟我去……从事休闲活动?」她是真的满讶异的。
「对啊,这么难以置信吗?」他瞪她一眼。「旭予那家伙,说什么他以前只知道工作,认识你以后才知道去享受自己的生活,那我就很好奇,你们年轻人都是怎么享受生活的。」
「哈哈,原来是这样。可是我们做的事情很平常,跟一般人的休闲娱乐一样啊!不过你想去的话,我们可以先去看电影。」她想到阎旭予抱着爆米花进场的模样,真想看看合老先生抱爆米花会是什么情景。
「看电影?」他瞪大眼睛。「好……好吧,有何不可?」
「那等我一下,我换个皮包就来。爸,你想搭计程车去,还是要搭捷运?」芙宁回头问。
「捷运?台北有那种东西?」
「当然有。那我们去搭一次捷运好了,回来你要是累了,再搭计程车上芙宁说。
「累什么累,我才六十几岁,根本还不算老。」
芙宁闻言抿嘴一笑。
结果那天芙宁反而是比较累的那个人,阎老先生体力还不错,精神更是亢奋。
他跟阎旭予一样,硬要抱着大桶爆米花进场,结果看电影时都塞给她吃了。
看完电影,她在他的要求下又带他去唱歌。阎旭予打电话来时,她人正在包厢内高歌,差点没听到手机铃声。
「旭予,你忙完啦?」她拿着手机跑出包厢外接听。
「你在哪里?怎么那么吵?我爸跟我要了你的地址,他有没有跑去?有没有说什么……」
「爸很好,他下午都跟我在一起,我们去看了电影。」她笑着说。
「看电影?我爸?!」他的声音也很高亢。「你不可能是认真的,我爸跟你看电影?」
「对啊,不用怀疑。是他说想参与我们年轻人的娱乐活动,我跟你说,他也坚持要买大桶爆米花,下次你们父子俩一起去看电影,一人抱一桶,那画面一定很经典!」
「我爸跟我看电影?我妈看到可能会一直揉眼睛吧!」想象父亲跟芙宁坐在电影院的样子,阎旭予嘴巴都咧开了。
「对啊,我们现在在唱歌,你要不要来?」
「哪一家?我们上次去的那家分店吗?」他已经开始在收柬西了,真想看看父亲拿着麦克风唱歌的模样。
「对啊,三一五包厢,你快点来,我们等你喔!」芙宁对着电话甜甜地说。
「好,马上就到。」他笑着挂掉电话。
芙宁又转身回去包厢。
「是旭予打来的,他工作结束了,现在要过来。」她笑着报告。
「现在才来,我们都唱到热了。」没想到阎老先生对KTV真是太欣赏了,猛点老歌出来唱。
不过他的歌声比儿子好多了,至少不会荼毒到芙宁。
「爸,我跟你说,旭予唱歌真的很难听,你等一下别让他唱太多。」芙宁赶紧说。
「好,没问题,你去把歌点满,等轮到他唱时我们就说肚子饿了,叫那小子请吃饭。」阎肃匀一放松,整个人都年轻了起来。
「哈哈哈,好主意。」芙宁拍着手说。
于是二十分钟后,当合旭予抵达包厢时,看到的正好是这一老一少拿着麦克风猛唱的一幕。
他靠在门框上看着这历史性的一幕,觉得感动极了。
他没办法做到的,芙宁都帮他做到了。不仅开始跟父亲沟通,甚至能跟父亲一起欢乐。在今天之前,要是有人告诉他,他会跟父亲一起唱KTV,打死他都不会相信的。
他何其有幸,认识了这么一位可爱的女子。
他的眼眶悄悄的红了,内心满是感动。
「你来啦,要来请我们吃饭了吗?我们决定不让你碰麦克风了。」她抱着麦克风,笑意盈盈地说。
他回以一个温柔的笑容。「好,我们去吃饭。」
人生至此,有没有抢到麦克风唱歌又有什么重要呢?
全书完
编注:在《先生借过》里戴芙宁遇见阎旭予,很幸福。接下来轮到席维亚,在花蝶86《麻烦让一让》里,她遇到一个打不跑的男人喔,爱情离她愈来愈近了……
尾声
我家有贼。
我家有个家贼。
每天才出门一下子,回来就会发现这个贼把家里翻得乱七八糟,连垃圾桶也不放过,垃圾通通咬出来散了一地。我边收拾善后,扫地拖地,一边寻觅凶手的落脚处。
「饭团,你给我滚出来!」
某只白色波斯猫,蓝眼睛可爱得不得了,现在长得像只小白熊,简直就是惹人怜爱的小家伙,可是这个白毛小姐居然是个热爱垃圾的臭小姐!
她最大的乐趣就是把垃圾桶的垃圾偷出来玩。
两脚搭上垃圾桶边缘,然后伸出一只前脚去挖垃圾,挖出来后再把垃圾当球踢,咬它、踢它、揉它,最后再把这一团(通常是卫生舐)咬到她的水盆里去也。直到她再挖到另外一颗垃圾为止,她的贼眼都会到处溜,等我们没注意,就动手偷垃圾。
天哪,怎么会有这种猫?!
为了这个贼,我们把家中里里外外的垃圾桶全部换成有盖子的。这下她偷不到,郁卒好几天。接着清小妹开始感冒,她又有机会了。每当妹妹把用过的卫生只放在桌上,人先去上厕所,回来就发现卫生纸被偷了。
天哪!如果人猫的病毒会共同传染,她大概早被清小妹给传染感冒了!
话说回头,这一波又一波的寒流可其是把人折腾死了。
某一天某编在电话那头咆哮。「稿子勒?为什么二天都没写一个字?」
这头的某人用着僵尸般的声音吐出一个字。「冷~~」
「这种拖稿理由没办法接受!」
喔,这位阿季,我哪个拖稿理由大人您可以接受呢?告诉我吧、告诉我吧,下次我一定用。
不过这几波的寒流加上阴雨绵绵的可怕天气,碰上没办法拖稿的状况,对作者来说大概跟死差不了太远了。
我惯有的工作时间大多持续到半夜二点,寒流一来,入了夜简直是种折磨。我脚前摆着电暖炉,我吹吹吹,身上穿着厚睡抱,我包包包,可是我的手指头很可怜,戴了手套又不能打字,只好冻成十条僵硬的甜不辣,继续在键盘上咚咚咚地跳舞。
其是冷到读人想骂脏话!
好,抱怨天气的话到此告一段落,容我回头就说这本稿子。
这个故事我个人还满喜欢的,在这里我改变了一点写法。以往我大多会把最大的冲突点放在第七、八章,但是本书最大的冲突点则出现在前两章。阎旭予与戴芙宁认识彼此时刚好是人生的转折点,而这个冲动下的婚姻则影响了他俩住后的人生。
我觉得这是个好玩的尝试,希望大家也会喜欢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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