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一千八百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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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一千八百年前-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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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芳: 
我答应让锦儿做皇后。 
我是天子。天子原本因为一言九鼎,应该驷马难追。 
可是有一个人能够力举九鼎,手挽宝马。 
一个消瘦和高挑的女人。太后,我的母后。 
看上去她甚至比我还高一些。当她站在我面前时,很自然地遮挡了属于我的全部阳光。太后曾经是个美人。在她白皙的面上有一颗细小的美人痣。如果强迫我将目光只停留于她眉间的这点朱红上,我会忽然的砰然心动。 
可是不行,我总会接触到她冷淡的眼睛。她的眼神将我距于千里之外,而又将她的手伸向了千里,规定我全部的路途。 
将一个姓张的女人塞进了我的被子里。 
这个女人顶着皇后的冠戴。 
我伸手抚摸她的时候,她紧张得全身收缩。 
但是即使是这种收缩也使人觉得索然无味。 
在她单薄的脖子下面,生长了同样单薄的身子。 
我记得锦儿滚倒在我身上时,曾经咯咯地笑着,说她是“门板皇后”。 
——锦儿: 
有一种女人,一生下来就老了。 
张皇后就是这种女人。 
第一次见她时,我正和皇上玩弹弓。她从外面进来,一个石头打在她身上,她当时就跪下了,呢喃着一些“社稷为重”之类的我所听不清也不愿听清的词语。 
当皇上一脸沮丧地告诉我,那个姓张的女人必须成为皇后时,一种大笑的冲动又突如其来地占据了我的身心。我无法想象那个门板一样的女人站在他身边时,是多么有趣的一个情景。 
我没有表示出一丝不满,只是继续安心做我的美人。 
我想这是我唯一一点被太后欣赏的地方。可她不知道,我不去争夺皇后之位并非因为她所想的“美德”,只是因为我对这一切没有兴趣。 
在那个姓张的女人成为皇后之后,我们的生活仍没有改变。依旧每天歌舞,用弹弓打人。有时当我们在床上作乐时,她就穿戴整齐地跪在床下。很多时候她成为我们弹人的靶子。可她只是垂着眼,跪在地上,默默承受这一切。 
她以沉默能让她活得更久。 
她以为长跪不起,就能挽救这个行将没落的家族。 
——曹芳: 
每三天她要为我整理一次冠戴。 
她清理着我从冠冕到天子靴的每一丝灰尘。做这些事情她非常拿手,沉默得驾轻就熟。她为我扶正朝冠时,我能清晰地闻到她身上缺乏特色的气息,宫中有各式香料,可是她永难找到适应自己的那一种。她纷乱的使用完全缺少一个母仪天下的女人的风度。每当想起这个,我就会沉默地嗤笑一声。因为厌烦她,我学会了“母仪天下”这个荒唐的标准性词语。我可以厌烦她,却不能责备她。 
因为没有任何人责备她。没有人能在她身上找到任何诉说的把柄。即使我蓄意在她身边安排了些碎嘴的小太监,他们能告诉我的也是一成不变的程式。比如她几点起来,吃的什么,看的什么,吩咐了什么,又几点睡下。 
她整个人都像是从风干的《女戒》中压脱出来的一道影子,摸上去也是凉凉的。包括我和她在床上的时候,她也是凉凉的。这种凉与甄儿截然不同。我碰上甄儿的皮肤时,她的凉可以冻伤我的手,可是即使是冻伤我也要一次又一次地纵身而上。即使抚摸会粘脱、撕烂了我的皮肤,也不能稍减于我决绝的、无望的胆量。她呢?她使我每周要应付一次艰难的差役,将我的身躯与一个干燥的女体纠缠一个时辰。我们往往能顺利结合,因为我想她怀孕了我就解脱了。 
——锦儿: 
每次他要去皇后那里时,我总把“临幸”这个字眼听成“临刑”,因为我觉得用“临刑”来形容他当时的样子似乎更贴切一些。 
我把这个想法告诉他,他一下子就笑了。 
随手在我身上捏了一把说:“看我回来怎么收拾你。” 
他从来不对别的女人说“回来”,这个词只用于我们之间。 
的确,在宫里的时候,他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都和我在一起。 
我想如果没人管他,他会把所有时间都放在我身上。 
我曾经笑着问他,怕不怕我会是大魏的妲己。 
他也笑着答我,说就是因为我是妲己,才要和我在一起。 
“国家要来有什么用呢?能让我更开心么?” 
这是每次张皇后跪在榻前时,他和她说的一句话。 
我听说蜀有个皇帝叫刘禅,也是如他一般爱吃喝爱歌舞。可惜他们离得太远,否则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当他们的长辈和老山羊们在痛哭流涕地追忆先祖的功德时,他们都在榻上寻欢作乐。我想如果那些老山羊用他们的身份过一天,就会明白这一生浪费在痛哭上是多么的可笑。
金弹弓 第七章
    ——曹芳: 
如果可以,我希望国家是游戏。 
我不厌倦我的冠冕,因为我喜欢天子冠十二琉,每一颗珠子都是真正的东海鲛人泪。我在皇帝的位置上抚摸我的珠子,很谨慎地装做思考的模样。其实很多当臣子的赞我很聪明——聪明是一个奇怪的词,当一个皇帝被人用“聪明”来形容的时候,往往说明他还没有成长。我不想成长。我摸着我的珠子,希望有一天能够将我弹弓的设备全部换成这种昂贵的奢侈。 
有一个人知道了我的心思。 
那个人叫司马师。 
他用上等的盒子装了六十九颗东海珠给我。 
它们被固定在红色的丝绒中间,颗颗都适合我的弹弓。 
他真是善解人意。 
善解人意得我第一次露出了一个皇帝的微笑。 
我挥挥手说:“爱卿辛苦了。” 
我将这一大捧珠子抱去给锦儿的时候,我笑着握住她的头发说: 
“锦儿,我想杀一个人。那个人叫司马师,你说好不好?” 
——锦儿: 
六十九颗东海珠,在我面前发出璀璨的光芒。我轻轻地抚摸它们,它们在我手下散发着丝一样的感觉。不知这些珠子打在人身上,和了人的血会是怎样的感觉呢?这个想法让我发狂。 
那个司马师,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知道送什么样的东西,能让我们中意。 
可惜他的聪明,却永远无法让他体会到这些珠子的精妙之处。 
杀了他,听起来象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皇上只是说要杀掉一个后宫的小太监,我会觉得没意思。 
可是要杀的是司马师,还是能让我兴奋起来的。 
于是我媚笑着对他转过头,问道:“好啊,我们要怎样杀他?” 
——曹芳: 
我大笑着将珠子打翻了一地。 
我在滚红的地毯上又一次索要了她这个女人。 
每一次要她都有奇妙的、不同的感觉。 
我每一个剧烈的行为都能得到她嘻嘻轻笑的、有点狂乱的回应。 
她在珠子中间笑着起伏着,我亲吻着她身躯的每一处,告诉她她摸上去比那些珠子更加圆润和光滑。我们赤身裸体地在红毯上翻滚和笑闹,我们好象从未沉默和认真地做过爱。我们尽情地追逐快乐,纵使这短暂的瞬间会使我们放弃未来长久的幸福——我们放弃,只因从来不曾想象世上还会有长久,或者还会有幸福。 
癫狂的快乐是生活的意义,即使生活除了享乐之外一无所有。 
我攀在她身上,压着她的腰肢,嘻嘻笑道: 
“皇后怀孕了。皇后的老爸还有点用处。让我们来看看那个老不死的究竟有多大用处,如果他想让他的女儿继续当皇后,如果他想让他的外孙当上太子,嘿嘿,他会把他一身老骨头都交给我。”
——锦儿: 
我也笑了。 
我见过那个老头说起司马氏当权时涕泪横流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哭,为国家?为自己?还是为了这个昏庸的皇上?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浊泪。 
如果是为了国家,我相信这个国家由司马氏带领和由曹氏带领,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也许还会更好。 
如果是为了自己,他就应该擦干他的老泪,好好看看真正的快乐在哪里。 
如果是为了皇上,那么他就更不必哭了。皇上现在比谁都快乐。 
我们是这压抑的宫中最后两个快乐的精灵。 
我们象朝生夕死的小虫,在暴烈的阳光下擢取最后一滴露水。 
我们因为快乐而短暂,我们因为短暂而快乐。 
可惜他们都不会懂。 
——曹芳: 
我叫来了皇后的父亲,一个名叫张缉的老头。 
我在他面前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末世皇帝的形象。我为自身的演技深深感动。在切齿控诉的时候,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献帝,他咬破手指写下了血诏,流血很疼,我不希望当一个疼痛的戏子。于是我用更加逼真的口气对他说:“朕……寄厚望于你张氏忠烈……”然后我说留下文字的话,万一事情泄露,会更加不好收拾。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头跪在地上一个劲地点头,他说我真是英明。当然我怀疑他还在打抖,可他确实是忠烈之臣,只有愚蠢的烈士会去拨弄司马一门。 
我建议他买通刺客,如果他听取我这个聪明的主张,也许还能有千分之一的成功之望。可是他巍巍颤颤地说天子当行正大光明之举,他坚定而颤抖的声音使我知道这个老头儿完了。我想我的皇后大概也完了。 
当我迅速地将这件事告诉我的皇后时,这个女人向我发出了她的第一声叹息。那时候我依旧装做了踌躇满志,少年风发的样子,向她诉说着清扫司马的大业,和作为一个见鬼的天子,应当如何政权在握。她听了我唠叨、兴奋的话,抬起少神的眼睛看着我,低声说: 
“宫中耳目太杂了。这事情只怕会泄露啊。 
到那时候,第一个将被株连的,只怕就是臣妾了。” 
我忽然愣住了。 
我说了两句不知什么话,就急忙离开了。 
走得很远了,我还能感觉到她两只眼睛正望着我走开去的背脊。 
那天之后,我的第二位皇后开始为自己缝制丧服。
金弹弓 第八章
    ——锦儿: 
“知道我告诉皇后准备谋杀司马师时,她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当晚,他凑在我耳边对我说,脸上带着狡黠的笑。 
“是什么?”我以更狡黠的笑回应着他。 
“她说会连累她。她很怕死呢。” 
“哈哈哈哈!”我为这句卑微而无聊的话笑得全身乱颤。 
“你不怕死?”他的呼吸就在我耳畔,弄得我直痒痒。 
我转身抱住他,以一个热烈的吻封住了他的嘴。 
他压上来,然后我们象以往一千次一百次那样,带着用不熄灭的热情相爱。 
他的睫毛长长的,在我脸上投出浓密而美丽的影子。 
我感觉我的身体象花朵一样在他身下绽放。 
我始终没有回答他的问话。 
因为我知道他能懂。 
死亡对于我们来说,只是快乐过后的一场酣睡。 
总有一天,我的黑色眼睛,我的如花笑靥会成为腐烂的泥。 
可是没有人知道,我曾用这双眼睛,这样的笑容,与一个男人快乐过。 
——曹芳: 
她不怕死吗? 
我定睛看着我身边的女人。 
她竟然还是这样的年轻,像我一样年轻而富于弹性。 
很多人说放纵的生活会使人迅速凋零,他们说酒色过度会使我们像冬天的花木一样衰败。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实践着他们口中的警戒,却发现彼此的身躯倒像春季的野草一样疯狂生长。我们感受着两个交融的身躯里一切的秘密,它们潮湿和暧昧,散发出使人欢喜的气息。我们在金色弹弓口上欢笑舞蹈,她白莲花般的足踝往往和我浓密的黑发一样抖动个不停。 
我们尽情挥霍,因为我们来日无多。死亡是我很久以前,也许是一出生,就签定的承诺,在死亡来临之前,我们应该舞蹈和歌唱。 
在金色弹弓上,在红色美酒白玉杯缘间! 
跳吧,唱吧,舞蹈吧! 
用弹弓击碎人骨,击碎美酒! 
我贪婪地抱住了她,贪婪地吮吸她嘴唇上美酒的香味,一面密密地对她说: 
“快到时候了呢,锦儿,时候快到了。可是我们将留下我们的头颅,我们不会有她那么悲惨,我们的头颅将留在我们的身躯上面,和我们的骨头同时烂掉。” 
我记得,张后的头颅是被一刀斩下的, 
此前她要求使用白练,可她最后的要求被拒绝了。 
——锦儿: 
那个可怜可笑的女人。 
她想活下去,可她死得比谁都早。 
她想做一个贤德的皇后,可她既没有太后的魄力,也没有我的魅力。 
到最后,她连个全尸都没有留下。 
她的葬礼十分简陋,一口薄薄的棺材便装下了她门板一样的身躯。 
当简陋的马车带着她的尸体经过许昌的街道时, 
没有人知道那里面装的是大魏的皇后。 
而现在,她的坟上,恐怕已经野草丛生了罢。 
——曹芳: 
我以为我早就忘记了张后的样貌。 
我以为我忘记了她滚落下来的头颅和面上死灰色的嘴唇。 
我的记性在很久以前就变得相当不好了。 
我总是记得那些我应该抛弃在万里之外的东西。 
在那女人死前,我从未注意到她的脖子竟然那么细,有个粗大的男人将手中光芒一挥,只一挥,她的脖子就裂开了。她披散的头发在午后暧昧的、湿漉漉的阳光下飘荡开来。终于和地上乱糟糟的杂物纠缠一起。 
那时候我远远地在宫廷上望着,我转过头来对锦儿说: 
“嘿,若早知道她脖子有那么纤巧,我倒真该多亲吻几次的。” 
“哼,比我的如何呢?” 
锦儿嬉笑着将她美丽的头颅放倒在我的手里。 
使我尽情亲吻,不倦不息。 
…………………… 
“锦儿,锦儿。” 
死亡动人心。 
我闻到了周围死亡的气息。 
这种味道并不叫人害怕。我相信锦儿一直以来等待的也就是这个了。 
我们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绽放。再像鲜花上面的露水一样在烈日下消失。 
我们用全部的力气嘶喊出最后的欢喜, 
再带着扭动狂野的魂魄,于鲜血的红颜色中完全泯灭。
——锦儿: 
其实死亡又是什么,死亡是多年来紧紧追随我的一个玩伴。 
幼年时在流离的战火中,他没有抓住我。 
在后宫那些妃子送来的毒酒里,他没有抓住我。 
在太后愤怒的刀下,他没有抓住我。 
在愤怒的司马师冲进后宫时,他仍没有抓住我。 
可是是游戏,就总有输的一天。 
我只会举起斟满美酒的白玉杯,庆祝我这位玩伴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胜利。 
——曹芳: 
张后死了不到一月,锦儿成为了我的皇后。 
这是我最舒畅的一次玩笑。 
在臣僚发现之前,在我母亲阻拦之前,我已将皇后的冠戴压在了她头上。 
我笑嘻嘻地对她说:“我说了吧,天子无戏言!” 
她将最好的丝绸和珍珠一条条一颗颗地弄乱弄混,大声笑着对我说: 
“胡说八道!你根本是在游戏!” 
对,我是在游戏。我和她在宫殿的每一个角落尽情放纵,我们跌打滚爬好象两个拥有无限权力的小孩。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没有人敢多说一句话,金弹弓在我们手里比王冠凤衣更加惊心动魄。 
直到太后站在我们面前。 
她冷淡的面孔比往日更加低沉。 
“她不配当皇后。”她淡淡地吩咐我说,“休掉她。” 
我大笑个不停,将锦儿抱得更紧。我的手臂几乎要将锦儿的骨头都掐折了,她仍在我怀里笑个不停,笑得像花枝一样颤抖着,生气勃勃。 
“她是个下贱的女人,”太后用眼角的余光瞥着锦儿,也扫过我的面孔,我分明看见了她对于我之“下贱”的肯定,“大魏没有她这个皇后。” 
“呵呵,大魏哪一位皇后不是身居下贱的女人?” 
我乐呵呵地回答道。 
太后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阴郁,我看见她眼睛里藏着我不能知的心计。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知道,因为那些心计很快就会变成行动,而那些行动都会是刺向我的锋芒。 
刺在我的身躯上,注定要使我在欢笑声中鲜血淋漓。 
其实这是我的选择。 
我只想做游戏,不想当皇帝。
金弹弓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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