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之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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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之诗-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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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题:如果你某天回家发现家里遭了小偷,你迅速地报警之后,还会做些什麼? 

我的回答:我会先看看掉了多少东西,列成清单,然后坐在门口吃汉堡等警察来。 

  

我的面试官是个大约四十岁的男子,他先是跟我聊一聊我的兴趣跟背景,还有我曾经有过的工作经验,然后他低头看了看我的笔试,「为什麼要等警察来要一边吃汉堡?」他一脸好奇地问。 

  

「呃……」我脸上出现几条线,「长官,那只是找点事做,你也可以遛狗或什麼的……」我说。 

「………」他听完后一脸无言的样子。 

  

然后他说因为应徵的人不少,所以隔天下午五点前才会电话通知有没有录取。不过在走出那家公司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完全没有机会了。 

  

第二间公司是一家蛮知名的NB大厂,叫做华○,○硕。在之前就曾经听过学长说这间公司福利好,薪水高,而且还有固定的年终,如果公司赚钱,每年还有股票分红。 

  

为了自己美好的收入,这次面试我非常谨慎,而且面试官跟我聊得还算愉快。他说我的反应跟谈吐都还不错,对新工作应该可以很快上手。然后我问了他一句「请问网路上说“华○品质,以卵击石”、“○硕电池,一个小时”是真的吗?」 

  

然后我就开始准备第三次面试了。 

  

第三次面试是一家光电厂,有了前两次经验,我知道这一次我不能再多话了。於是我当天西装笔挺,还特地把我的头发上了发胶,一整个就是帅到不行。结果面试官看到我的第一句是问「你刚从婚礼赶过来吗?」 

  

因为这次我真的没有多话,也没有乱来,於是两天后我接到录取的消息,是那个面试官打的。 

  

「你那天应徵的是制程助理工程师,对吧?」他说。 

「对。」我说。 

「但助理工程师已经满额了,我想把你转做程式测试工程师,你觉得可以吗?」 

「程式啊……」 

「你可以考虑一下,不用急著现在回覆我,因为这个部门的女孩子很多,她们……」他还没说完,我立刻就打断他。 

「好好好!」我立刻答应,「程式我在行,没问题,没问题。」我说。 

  

然后,我上班了四个月,就在一个非常晴朗的天气,一个微风轻拂的下午,这个该死的程式测试部门终於来了一个女新人,而且重点是,她没有男朋友! 

  

四个月前的那通电话里,我的面试官想告诉我的是「这个部门的女孩子很多,她们都有男朋友了,所以你考虑一下没关系。」 

  

一开始我跟这个女孩子没什麼交集,因为我的工作量不少,而她要学的东西还很多,所以交谈的机会少之又少。我的一个男同事告诉我说她叫做佩华,以前在某个封测厂工作,巨蟹座O型,喜欢跳瑜伽跟看电影,身高一百六十六公分,体重大概四十八公斤,目测胸围是33C………… 

  

好吧,我承认我说的男同事就是我。这些资料是我某天中午在餐厅里看见她一个人在吃饭,鼓起勇气过去陪她聊天时问出来的,当然体重跟胸围是猜的,她怎麼可能告诉我这些。 

  

在那之后,我们常在工作的时候互丢MSN,还有中午一起到员工餐厅去吃饭,不然就是在下班之后一起跟同事去酒吧喝点小酒聊聊天。我一直在找机会要约她单独出去,但她总会在我快要提出邀请的时候说「那我们找其他人一起去,比较好玩。」 

  

然后我就会很开心地笑说:「好啊好啊!这样比较好玩!」但是心里在骂干。
有一天,我记得那天的感觉像是夏天明天就要到了一样。下班之后我在停车场遇见她,她跪在地上找东西。 

  

「掉了什麼吗?」我走过去问。 

『钥匙。』她说。 

「掉在哪里?」 

她指著脚边的排水沟盖。 

  

「很大串吗?」我问。 

『这麼大。』她一边比一边说。她比出来的大小跟一团狗大便差不多。 

「干!」我骂了出来,指著水沟盖上面的洞,「这洞这麼小,这麼大串也掉得进去喔?」 

『所以你知道有多倒楣了吧?』她无奈地说。 

  

然后我开始在路边寻找可以用的用具,还爬到树上折了一根比较粗的树枝,天慢慢地在黑了,我越来越看不到那串钥匙。 

  

后来我跑回办公室,拿了我的长尺,然后在长尺的末端用胶带绑上一根打开的回纹针,当我跑回停车场的时候,太阳已经不见了。 

  

我大概用长尺在水沟里构了十多分钟,终於把她的钥匙救上岸来。 

  

『谢谢!』她开心地笑著,『太感谢了,昱杰。』她说。 

「不客气。」我喘了几口气。 

『明天我请你喝饮料当回报!』 

「不用了,」我说,「如果你想回报的话,有更好的方法。」 

『什麼方法?』 

「哪天放假,某个晴朗的下午,陪我散个步。」我说。 

  

  

* 是的,我很喜欢散步。*


忘了又过了多久,我们约了一个星期六,选了一个不是很适合散步的地方,那是一条防波堤,河里的水已经乾得快要看见底了。我想应该有很多人带狗来这里遛,因为我们时常闻到狗大便的味道。 

  

在电话里要约她出来之前,她还试图想说出「找同事们一起去吧,这样比较好玩」这句话,还好我事前有准备,不然肯定又要在心里骂干。 

  

「你看看窗户外面。」在电话里,我说。 

『外面?』她把尾音上扬,『你该不会在我家外面吧?』她说。 

「我不知道你家在哪里,怎麼会在你家外面?」 

『那你要我看外面干嘛?』 

「看看天气。」 

『唔………,不错啊!太阳不小!』 

「云呢?」 

『唔………,不多呀!应该不会下雨!』 

「那散步去吧。」我说。 

『今天?』 

「对。」 

『现在?』 

「是啊。」 

『喔!就我们两个吗?』 

「不,」电话这头的我早就想好对策,「还有一只狗。」我说。 

  

这只狗是我跟邻居借的,我的邻居其实就是我大学时的学长,住过同一楼层的宿舍,只是不同间。我答应他要替他带狗去遛,而且顺便帮他买晚餐回家,这种好康的事他当然立刻满口答应,不过他在把狗交给我之前警告我说:「我跟你说,它非常非常不喜欢别人看著它大小便,所以当它有“便姿”出现的时候,你一定要转过头去,因为它会看著你有没有在盯著它,如果你一直盯著它,它就会耍脾气不大小便。」 

  

「便姿?」 

「就是要大小便的姿势。」他说。 

「不给人看?」 

「对,」他非常确定地点点头,「它就是不给看。」他说。 

「干!」我下意识地骂了出来,还下意识地说「怎麼跟主人一样机掰?」 

  

它是一只哈士奇,身上有白和灰两种颜色的毛,站起来大概有我的大腿的高度,如果它把前脚举起,只用后脚站立的话,几乎就要构到我的肩膀。 

  

它的名字叫做「噗啾」,我第一次听到它的名字差点笑死在学长家门口。 

  

「噗啾!别乱跑!」我学长大声叫著。当时我正经过他家门口。听到他的名字我立刻停了下来。 

「啥?这狗叫啥?」 

「哈士奇啊。」他说。 

「我是说它的名字。」 

「噗啾。」 

「再说一次?」 

「噗啾。」 

  

然后我就哇哈哈哈地在原地笑到弯腰,「有这麼好笑吗?」学长扁著眼睛说。我则是连回他话的力气都没有。 

  

一只这麼大的狗取名叫「噗啾」,感觉像是在养小鸟。 

  

佩华在电话那头听到我会带一只漂亮的小鸟……啊!不,是带一只漂亮的狗去,整个语气都变得不一样,『狗?漂亮的狗?』她兴奋地说。然后就很快地跟我约时间地点。 

  

我有一种狗比我还有魅力的感觉。

那天我们在防波堤上走了好几趟,大概前三十分钟她都在跟噗啾说话。『噗啾!跳!』、『噗啾!跑!』、『噗啾!坐下!』或是拿起一跟小树枝丢出去,『噗啾!快去追!』。 

  

那三十分钟我像是隐形的一样,她连理都没有理我。 

不过让我感到欣慰的一点是她的反应跟我一样,当她听到它叫做「噗啾」的时候,笑出了几滴眼泪。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无法自拔地笑著。 

「有这麼好笑吗?」我开始有点了解我学长当时看见我笑成那样的感觉。 

『……谁取的名字?』她笑到捧著肚子说。 

「一个白痴。」我说。 

  

后来我们走得腿酸了,就坐在堤上聊天。噗啾好像被佩华整得很累,趴在地上就开始睡。 

  

我非常惊讶,佩华是一个喜欢散步的女孩子。她跟我说当她还在念大学的时候,学校占地不小,所以很多人都会买脚踏车代步,她也因此买了一台。但那辆脚踏车并没有真的发挥到功用,因为除非她在赶时间,否则那辆脚踏车永远都会锁在自己的宿舍外面或是系馆前面。 

  

『因为我的宿舍到上课的教室不会太远,所以我常用走的。』她说。 

「散步的那种走?」 

『嗯,散步的那种。』 

「不走直线?不赶时间?」我的下意识很自然地问。 

『嗯?会用走的就是不赶时间了呀。』 

「哎呀,抱歉。」对於我突然想起纷飞和某些事情,我有些不好意思,心里感觉有些怅然。 

  

『不用抱歉啊!』她笑著,『你说得没错,散步本来就该懒散地走,不走直线,不赶时间。』她说。 

「而且还可以想事情,是吗?」我说。 

『嘿嘿!是啊!』她半歪著头说。 

  

「你为什麼不交男朋友呢?」 

『我?』她停顿下来思考了几秒,『其实……』 

「其实?」 

『其实我很想交男朋友。』 

「喔?」我有些惊讶,「真的?」 

『嗯……有蛮长的一段时间没交男朋友了,距离上一个男朋友已经快三年了呢。在某些比较敏感的时候会有很深的寂寞感,甚至有时候我会想说,如果就在我感觉很脆弱的当下,哪个男生刚好抓到那一秒,然后跟我说“我们在一起吧!”我可能真的会点头答应,不管那个男生是高矮胖瘦,甚至根本不认识。』她说。 

「干嘛搞的这麼刺激?」我说。 

『刺激?』 

「对啊!」我转过头看著她,「你不觉得如果真的是一个不认识的人在那一秒钟刚好跟你讲了在一起三个字你就答应了,那不是很刺激吗?」 

『是啊。是很刺激。』然后她低下头说,『有时候,在那种特别的气氛和状况下,你才会有勇气去做那些事情,或是做出那个决定。』她说。 

  

「这麼说也对。」 

『这是我在散步的时候想出来的,很久很久以前。』她说。 

「散步真好用啊!」我看著她微笑著说。 

  

这时噗啾突然站起身来,然后小跑步跑向旁边的一棵树边,『噗啾,你要去哪里?』佩华也站起身来对著噗啾说。 

  

我在噗啾做出便姿的时候,一手拉住她的手臂,另一只手把佩华的眼睛蒙起来,「千万别看!」我说,「它不喜欢别人看它大小便,我们要假装没看见。」 

  

但其实我跟佩华都偷偷用眼睛的余光在看它的反应,它真的会一直看著你,确定你没有在看著它之后,它才会放心的大小便。 

  

我们把狗还给学长之前还去买了肯德基当学长的晚餐,然后我跟佩华相约两个小时后在市区的星期五餐厅一起吃晚餐。她终於没有再说「找同事一起去」这句话,我庆幸。 

  

那天晚上,我们在某间PUB里喝酒,在DJ放著慢歌之际,我们轻拥著对方并且随著节奏慢慢摇动,我不是个会跳舞的人,但她是个会瑜伽的女孩子,於是她主动带著我的身体,很神奇地,我僵硬的舞姿竟然开始跟著她的柔软而律动。 

  

这天夜里,在我家,在我的床上。我们热吻,我们无可自拔地脱光对方的衣服,因为无法抵挡的生理反应以及情绪反应,我们很自然地做爱了。 

  

要睡著之前,她躺在我的胸膛上问我,『我们……要在一起吗?』 

我摸摸她的头发,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找一天……,我们再去散步吧。」我说。 

  

  

* 或许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才能感觉到……你,或是爱……仍然存在。*

但是我跟佩华并没有在一起。我们在几个月之后回到同事之间的正常关系,在这之前,我们会牵著手去散步,牵著手去逛街,牵著手去看电影,当然也会牵著手把她带到我家,或是她把我带到她家,我们激情地在床上享受假装拥有的爱情。 

  

对,假装拥有的爱情。 

  

我们都认为在某些情境与气氛之下,没有人能进入我们的世界,在没有百分之百的确定彼此之间的互有关系之前,我们不去触碰这个可能会破坏默契的问题。 

  

什麼默契?简单而且直接一点的说,就是不要把徐昱杰当男朋友的默契。 

  

在这默契之下,她就是我的,我就是她的,我不会去拥有其他人,她也不会去揣想我会拥有其他人,这种不确定但互有所属的绝对让我跟她沉醉在这样的关系里。 

  

佩华有一个很聪明的特性,她是个知道该怎麼不让自己受伤,也不让别人伤害她的女孩子。 

  

『你不爱我,对吧?』曾经,她这麼问过我。 

「为什麼问这个?」 

『我觉得,我跟你之间好像有什麼在阻挡著。』她说。 

「什麼在阻挡著?」 

『嗯……』她点点头,『我相信你对我是喜欢的,跟我在一起的时间是开心的,而且这些喜欢和开心都是真的。但是,我有一种你没办法真的跟我在一起的感觉。』她说。 

「为什麼有这种感觉?」 

『这该问你,你为什麼给我这样的感觉?』 

「……」听到这里,我沉默。 

『我想,这只有两个原因……如果不是你有心跟我玩这种爱情游戏,就是你心里有一块连自己也没办法搬动的大石头吧。』 

「……!」听到这里,我有些吃惊。 

『我相信你不是个会跟我玩爱情游戏的人,所以我想,那块大石头,就是我们之间的阻挡了。』她说。 

  

「我……」我欲言又止的,但其实我不知道该说什麼。 

『我很喜欢你,我很享受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轻轻地抱著我,然后继续说,『如果你的石头需要时间搬开,我不会逼你非得很快的移动它。』 

「……」我依然不知道该说什麼。 

  

这段对话发生在我跟她刚做爱结束的某个晚上,而我们会拥有前面所述的默契,就是她这个特性让我们之间继续著「互有」又「不互有」的关系。 

  

「于你娘的王八蛋。」中诚这麼骂过我,当他知道我拥有著一个女孩子,但却不跟她在一起的时候。 

「骂得好。」我点点头。 

「这样很王八蛋。」 

「我知道。」 

「你只是要开心,你只是要爽,讲明白一点,你把她当成某种牺牲品,而你不想改变这种不公平的情况。」 

「我在尽力了。」 

「不过,其实你尽不尽力都不是重点,会爱你的人还是会继续爱。」他说。 

  

就这样,我跟佩华的关系一直在假装拥有爱情的情况之下持续了好几个月。有时候我们一起出去玩,她会故意拿著相机请路人帮我们拍照,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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