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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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聚好散-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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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

扶在她腰间的双手往上探抚,漫不经心的挑情举止,她没拒绝。

这样,算是一对情人吗?

不,不是。

至少,她不懂情,而他也没爱上她。

充其量,只能说是时下极都会男女的模式,各取所需,寂寞的身体相互慰藉。

抵在臀间的灼热,她不会没感觉。

这,也是他拼凑起来的其中一块区域——撩起人类本能的身体欲求。

欲望,也是情感之一。

他倾身啄吻她,起先只是轻吮住下唇,以舌尖描绘她的唇形,似吮似咬,直到她双唇痒麻,浅促喘息,他才密密贴吮,缓慢而悠长地细吻她。

阻隔在他腰间唯一的遮蔽物松落,他索性将她压至地面,方便以双唇细细品尝全部的她。

「杨……品璿。」吻与吻的间隙,她细细吐出声音。

在外,她喊杨医师,矜淡而疏离;在房里,她直呼姓名。

日间,他对她而言只是个陌生人,夜里,他可以是她热烈狂缠的情人;白昼与黑夜,冷漠与狂热,矛盾地共存,他也从不觉得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嗯?」挑开衣扣,寸寸细吻而下。

「我,是坏女人吗?」

一顿,他仰眸。「怎么会这么问?」

「没。」是她多言了。玉臂拉下他,主动接续未完情欲。

她不会不知道,周遭的人是怎么看待她的。

八个多月前搬来这里,最初日子是怎么过的,她已经记不起来了,而后来的她,若非生活上必须,她几乎是足不出户。

鲜少接触到阳光,她的肌肤白皙得几近透明,有时甚至称得上苍白。

有人说,她是富豪的私生女。

也有人说,她是死了丈夫的寡妇。

还有人说,她是被包养的情妇。

更有人说,她诡异得像幽魂。

不论哪一个,结论都一样——

一个见不得光的女人。

他总是夜半来,天明去,他们之间也没有任何听来俗套的承诺与誓约,确实像情妇,虽然她没用过他半毛钱。

她的户头里有笔鉅额存款,记不得从何而来,但却足够她后半辈子衣食无虞。

说不定,他们讲的是真的,谁知道呢?

阳刚体魄叠上她过于纤细雪白的身体,体息纠缠,煨暖她偏凉的体肤。

每当太多杂乱的梦境交错,夜里惊醒,有一瞬间会连自己是谁都忘了,身与心冷寂得教人惶恐。怕了这样的茫然,于是,会和他演变至此,倒无需意外了。

有双手愿意搂抱住她,惊醒时,抓得住一抹确定,她便心安,这双手,这沈笃的怀抱,令她度过不少无梦的夜晚,安睡到天明。

她只是,要人陪罢了。

他知道,也甘心让她利用。

然而,他又何尝不也在利用她呢?如果她柔软的身体,也能给他抚慰与满足的话。

他们,用着这样的方式相互依存,谁又能说,他们不是以另一种不同于承诺的模式,亲昵地牵绊着彼此?

「今晚,留下来吗?」

「嗯。」他模糊哼应,恣情需索柔软娇躯。

她扬唇,泛开浅得几乎看不见的微笑,舒展肢体迎接他的灼热。

她知道,今晚可以有个好眠。

第二章

第一次见到他,十七岁。

在那什么都还不懂的青涩年岁,少女芳心已然被那抹闯入眼界的身影所占领。

如果不是那日,她想起遗留在教室的国文课本,万万不该又多看了他两眼,他们也许一生都不会有交集,更不会有往后纠缠甚深的情缘。

匆匆赶回教室拿了课本,发现值日生大意忘了关窗,她顺手关上那扇靠近篮球场的窗户,目光留意到篮球场上的那抹身影。

她记得——出校门时,他好像就已经在那里了,一直到现在,足足有三个小时了,如果不是明天要交国文作业,她也不会在将近八点时又专程回到学校来。

空荡荡的球场上,只有他矫健的身影,以及篮球拍动的声响。

他的身形俐落、敏捷,像是要发泄过盛的精力一般,每一个动作都相当激烈,在一记跳跃,漂亮的灌篮之后,他跌坐在地面,将脸埋在膝上,动也不动。

世界,全然静止。

静到——她几乎可以听见他沉重而混浊的喘息声。

她仿佛,也同时听见了芳心随他而怦动、喘息的声音。

在那之后,她恋上了窗边最靠近篮球场的那个位置,恋上了在远处静静看他打球的身姿。

他不一定天天来,但每回来,总要弄到筋疲力竭才回去。

他来的时间时早时晚,并不固定。有几回来早了,班上的女同学心思浮动,目光纷纷飞往球场,早已无心于课堂。

在她们的谈论中,她才知道,他叫韩子霁,原是本校篮球校队的队长,去年刚毕业,在校时,平均每天要收到三封的爱慕信。

爱慕信吗?她从没想过这个,只是想,静静地看着他打球而已。

有时,他来得晚了,她会在放学后,静静坐在离球场有一段距离,不受注目却又能看到他的树下静静等候。

他不一定天天来,所以她让自己固定等一个小时。

他打球,挥发汗水与精力;她画他,挥洒的是心中幽晦蠢动的少女情怀。

他打了一年的球,而她,也画了一年的他。

直到有一天,她回家吃过饭、洗完澡,回房终于能够坐下来时,遍寻下着那本素描画,心想该是大意又遗忘在教室了,顾不得已经八点多,换了衣服就匆匆往学校去,在抽屉里找到时,这才松下一口气。

仰头习惯性瞥向球场的方向,意外他竟也在。

不受控制的双脚走出教室,往他所在的方向移,隔了段距离停住,不再向前。

他今天——球打得比往常更激烈,不知为何,她就是读出他纷乱的情绪了。

突然,他止住动作,仰头往地面一倒,汗水顺着脸庞滑落,隐没在发际,两道清亮的水光,分不清是汗是泪,无声跌落。

似是感受到异样的凝注目光,他倏地坐起,泛着水光的眸子冷不防对上她不及闪避的清眸。

心脏,在目光交会的那一瞬间揪紧,她无法发声、无法移动,直到他一步步朝她走来,在她面前站定,她才惊吓地回神,在慌乱失措的万分之一秒,无法思考地转身拔腿就跑。

他愕然,正欲张口,视线先接触到由她身上遗落的本子,他闭上嘴,弯身拾起地面的物品。

翻开第一页,他便呆愣住。

她失眠一夜。

想起自己在他面前那样的失态,他大概会觉得她是个很没礼貌的女孩吧!

懊恼、挫折的感觉纠缠了一夜,暗暗告诉自己,下回要是再遇见他,万万不可再如此失常了。

但是——他们还有机会,面对面站在一起吗?而他,又会记得她吗?

该满足了,她告诉自己。至少,他曾正眼瞧过她了呀——

只打算将这个属于自己的小秘密深藏在心底,从不敢有更多奢望的,但是,当她隔天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学校,沿路找着那本小册子时,满心只挂念着那样的东西可不能被任何人捡到……却没料到,他会站在原来的地方,状似悠闲地等她。

「等你很久了。」嘴角噙着一抹读不出深意的浅笑,睇视着她。

「啊?」等、等她?!「为、为什么?」再三告诫自己,万万不可再落荒而逃,然而狂跳不休的胸口,仍是泄漏出不由自主的慌。

「这,你的吧?」

不管事前给过自己多少心理建设,也全在看见那本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笔记本后化为灰烬,脑袋顿时空白一片。

「你——没翻开吧?」头皮一阵麻,费尽了力气才挤出这一句。

「看过了。」他一顿,不期然地弯身俯近她,半戏弄地扬起勾惑得人心魂怦动的笑意。「害羞吗?你画得很好啊!我还想请求你,将它送给我呢!」

「那个……不是……」

「不是?不是什么?不是你的?还是这里头画的人,不是我?」像是猫逗老鼠,他闲闲挑睨她脸红慌乱的少女情韵。

「那、那个……我不要了,你要就……拿去……」这不是她所知悉的他,几乎无法适应他过于轻佻的笑容,她转身要逃。

「等等。」反掌扣住细腕,留住她慌离的身影。「为什么急着走?我以为你是喜欢我的,难道是我自作多情?」

不为人知的隐晦心事教人一语道出,困窘、羞傀、无地自容等,种种感觉袭上心房,觉得自己像是剥光了衣服站在他面前,全然吐不出一个字。

「不然,为什么要画我?」这里头蕴藏着多浓稠的少女情怀,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分明。

「别……捉弄我,拜托……」她气弱地吐出声音,无助地几近恳求。

她知道他在捉弄她?他讶然挑眉。

他松了手,退开一步。她轻吐口气,忙不迭想走。

「等一下!」他张口喊住她,将册子交还给她。「知道我读哪里吗?」

将册子紧紧环抱在怀里,她下意识点头。

「如果你能考进来当我学妹,带着它来找我,我们就试着交往看看。」

她错愕。

「我等着你,亲手将它送给我。」

还没来得及分析他这句话是真心还是意图戏弄,他已转身,潇洒离去。

在那之后,他没再回母校打过篮球,一次都没有。

半年后,她考上那所数一数二的知名大学,向来成绩平平的她,着实吓破不少人的眼镜。

只有她才知道,那些个挑灯苦读的深夜,为的,不是携手并行,而是追随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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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忘了我?晚晚,你怎么可以忘了我!」

为什么不行?他很重要吗?

控诉似的语调,换来她的困惑。「为什么我该记得?」

「因为,是你先爱上我的。」

话语仍回绕在耳畔,意识已然清醒。

不用睁开眼,便知枕畔已然空虚。

纤白素手由被子底下探出,轻抚平整的床畔,就像不曾有人睡过那般,干净得连一根头发都没有掉落。

夜里做爱过后,杨品璿会抱着她进浴室泡澡,有时会再来一次,然后他会在浴缸放水让她泡十五分钟的澡,他则离开浴室,动作熟练地将干净床单换上,旧床单丢进洗衣机清洗。

她想,他一定是个相当擅长偷腥的男人,谨慎得连一丁点蛛丝马迹也不曾留下。

他们的关系并不存在于阳光底下,就像朝露,随着阳光的升起而蒸发,伴着夜晚的降临而蠢动,就算白天在路上遇见,也只是陌生人而已,对此,他也从没说过什么。

她想,这也是他要的吧!她知道他有个要好的女友——或者说未婚妻——她曾经在用餐时偶然碰到过他们几次,她没过去打招呼,甚至没有太多的感觉,就像全然不相熟的两个人。

她从没和他一起用过餐,也是在那时才发现,他对女伴相当体贴,会细心关照对方的需要,倒水布菜,沈稳倾听。

他的未婚妻——很美,拥有娴雅的气质,凝视他的眸光极温柔、眷恋,只要有眼睛的人,都不难由举手投足中观察出她有多爱他。

她不懂男人,拥有如此美好的未婚妻,而他又那么呵护她,为何还要出轨,寻求夜晚的放纵呢?

坐起身,拢了拢长发,穿了拖鞋下床,客厅已摆放一盘火腿蛋吐司,尚有余温,显示他刚离去不久。

打开冰箱门,有一瓶尚未开封的低脂鲜奶,保存期限还有七天。

这大概是他存在,唯一留下的证明。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只要他留宿,隔天早上必会为她准备好早餐,冰箱放着一瓶永远没有到期日的鲜奶。

等到她再度回神,盘内吐司温度已散,鲜奶褪去凉度,她盯着玻璃杯上滑落的一颗颗冰珠,轻蹙了下眉。

最近,似乎太常被他占领思绪,空无的脑海原本只想填入她遗失的过往,却不经意填入与杨品璿相关的点滴。

这并不正常。有时他消失大半个月,她都没有知觉,等到他再度出现,她才意识到又过了半个月。

时间对她而言,没有太大的意义。

后来,因为他的存在,让她感觉到时间的流动,生命不再只是永无止尽的空白,她逐渐能够记住一些事情了,这才意识到、并正视他的存在。

一口口毫无味觉地吞掉盘中的火腿蛋吐司,喝光一杯牛奶,呆坐了一个小时,太阳完全升到正空中。今天阳光似乎特别亮眼。她眯了眯眸,这才发现杨品璿将屋内所有的窗帘完全拉开,徐徐暖意洒上略显空凉的房子。

天气——似乎不错,适合出去走走。

不知为何,无感的心突然闪过这样的念头与渴望。

望向镜中长期缺乏阳光照拂、几近于苍白的脸庞,于是她换了衣服,稍作梳洗,头一回在没有特定目的的情况下走出大门。

该去哪里呢?

她直视前方,空茫的眸子没有落点,顺着红砖道步行,红灯便停,绿灯便走,由着双脚自有意识地支配行动,不去费心苦思目标。

然后,她发现自己停在一家正要开店营业的精品店前,凝视着玻璃橱窗内的各项摆设。

将盆栽移到门口,转身又要进去的店员不经意瞄她一眼,惊讶地喊:「咦!季小姐,你好久没来了,最近在忙什么?」

她意外地仰眸。「你记得我?」这个人,会是她遗落记忆中的一部分吗?

「怎么会不记得,你可是常客呢!」店员笑说。

「我以前——常来?」

留意到她怪异的问法,神情韵致大异往常,店员正色打量她。「你,怎么了吗?」

「我——生了场大病,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思考了下,拟着词汇回答。

「哎,难怪近一年都没看见你……来来来,别站门口,进来再说。」

季向晚在招呼之下走进店内,环顾四周,窗明几净,空间明亮,陈列雅致,简单的摆设,就是会让人感到舒心安适,这就是她以前喜爱的购物环境吗?

「我以前来,都买些什么?」

「不一定吧,有时是骨瓷对杯,有时是银饰、舒眠精油或男用皮夹、领带夹。最后一次,你买了雅致的花雕烛台,说是要培养情调,好好和男友吃顿饭。」

瞧见她目光停留在展示柜上的情人对表,店员会心而笑。「韩先生呢?怎么没陪你一起来?」

韩先生?听店员的口气,这男人似乎与她关系匪浅,是梦中那控诉的声音吗?

她买男用皮夹、领带夹以及培养情调的烛台,就是为了他?听起来,她似乎挺在乎这名男子。

「我不记得了,他是谁?」菱唇细细吐出话来。

「不会吧?你连韩先生都忘了?!你那么爱他!」惊呼,极度不可思议的口吻。这名老客户向来不多话,性情偏凉,但偶尔与她交谈上几句,总不难由那柔柔浅浅的音律及神韵中捕捉到满满的幸福。谁都不难看出,她生命中满满都足那名男子,偶尔他来接她,在外头耐心等候着,直到她走出店门,他迎上来,接过提袋、开车门——简单的动作,却是全然的呵护,远远看着,一直很羡慕这对情侣。

只是——连他都忘了,怎会?

那她的生命中,还能剩下什么呢?必然极端空洞吧?

这一刻,忽然懂了睽违年余,为何她的神情苍白又空茫了。

店员有些同情地凝视她。「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也不清楚你们为什么会分开,但我想,韩先生一定不希望你忘了他,因为那是你生命中很重要的一段记录,无论过程是苦是甜、结论是好是坏。你曾经告诉我,你们认识了十年。我常在想,十年来全心全意付出的爱情,会是什么模样呢?不论什么模样、至少我明白,抹去了那段记忆,不也等于抹去你那十年的人生吗?人生没有多少十年的,何况是真心真意去走的十年。」

「我,也想找回来,你可以帮我吗?」她也想知道,那夜夜纠缠的梦境、耳边魔魅般回绕的低语,究竟想告诉她什么?也许答案很简单,只是不甘被她遗忘。

那么,如果她找回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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