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是有想起一点。”望着她那双闪亮的眼睛,风玄煜不由自主地点头。
“你想起什么?”她有些兴奋地逼近他。
“我不记得家在哪里,只想起来我的父母都已经仙逝,还有我无妻无儿……至于其它家人,我没什么印象,或许没有吧。”
家人呀……如果那金碧辉煌却充满诡谲的宫殿算是家的话,他或许有家人吧。
想着,他的眼中不由得多了一丝落寞。
看到他黯淡的眼神不复原先的清澈,俊逸的容颜失去了笑容与朝气,沈凡玉原本听到他没有妻儿的喜悦心情顿时消失了,满心只有关怀。
“你不要这样嘛。没有家人,等你娶妻生子就有了呀!”她脸上微微一红,叹了口气,“其实我也没有父母家人,更没有亲朋好友。在朔风皇朝,我是孤孤单单一个人。”
“那我们是同病相怜罗?”收拾起一时的感叹,风玄煜重新展露微笑,故意调侃她,“看不出你这么凶悍泼辣、气势逼人,却和我这么温柔体贴、任劳任怨的人同病相怜。唉,境遇相同,脾气却大大不同。”
“啐,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她瞪了他一眼,撇撇嘴,“我一个弱女子独立谋生,如果不装得凶一点,气势强一点,岂不是要被人欺负!”
他扬眉打量她,笑道:“你的凶悍是装出来的?但我怎么看都像是天生的。”
“风玄煜,你皮痒欠揍吗?”她鼓着颊,佯嗔瞪他。
“你这么凶,当心嫁不出去。”
“才不会呢!再不济也会有个倒霉鬼得接收我。”她自信地昂起头。
“谁是那个不幸的倒霉鬼呀?”
“天机不可泄漏。”她才不会傻得告诉他,那个倒霉鬼就是他。
虽然目前他很明显对她没意思,但她多得是时间蚕食他的心,让他知道她的好。
不急,她会慢慢来,就像她练滑冰一样,努力再努力!
“你怎么这么多天机?”
“因为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嘛!”她轻笑几声,坐回了原来坐着的石头。
“天上掉下来的?我不信。”他摇摇头,继续洗衣服。
“早上你不是问我原本住在哪吗?我说你不会相信的。看吧,现在我明明说了实话,告诉你我是怎么来这边的,你却说你不信。”她一边说,一边拿着芦苇在水面乱划,模样自在得很。
“你的意思是,你原本住在天上罗?”他击打着衣服,不怎么认真地问。
“差不多。和这里比起来,我原本住的地方确实是天上,至少我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那你不就是仙女了?”他半是调侃半是开玩笑。
“你觉得我不像仙女吧?我自己也觉得不像。”如果说她是仙女,那真的会笑破人家的肚皮。
“原来你自己也知道。”他仍当她在说笑。
“那当然。谁教我沈凡玉人如其名,就是一块再平凡、再普通不过的石头。”她不甚在意地耸耸肩,笑着自我调侃。“我呀,普通家世,不富不贵,不贫不贱;普通身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普通脸孔,不美不丑,不黑不白;普通心肠,不恶不善,不好不坏;普通脑袋,不特别笨也不特别聪明。没有哪一点比普通人好,也没有哪一点比普通人差,实实在在就是个普通人,路上随便抓都一大把。”
风玄煜听着她绕口令似的“普通论”,忍不住扬起了唇角。能掰出这么一长串“普通”的论调,她实在不能算是个普通人了。
又听她击掌之后,下了结论。
“所以说呀,我沈凡玉再怎样也不会是仙女。你说对不对?”她一脸正经地询问他的意见,还一副他一定得同意的模样。
见她这般认真,他当然只能点头,心里却暗暗好笑。
哪有普通人会在贬了自己一顿后,还特地寻求别人的赞同呢?
“既然如此,你又说自己是从天下掉下来的?”
“因为那是事实,是我遇过最不普通的事。”想起自己从天而降的经过,她忍不住要叹气,“如果我没有莫名其妙从天上掉下来,今天就不用在这里当洗衣妇、做丫鬟了。”
“其实我觉得你一点都不普通,很特别。”因为普通人不会引起他这么大的兴趣。
“真的?”沈凡玉不由得眼睛一亮。
虽然她觉得当普通人其实不错,但是被喜欢的人称赞自己恃别,她自然开心。
“当然是真的。”他故作郑重地点头。
“那你说说,我哪里特别?”
“你嘛……”他装出认真打量她的模样。
“我怎样?”她紧张地追问。
“身材不胖不瘦,这叫秾纤合度,特别!”
“还有呢?”她心中欢喜,不由得笑逐颜开。
“皮肤不黑不白,这叫肌理均匀,特别!”
“然后呢?”她开始飘飘然。
“不善不恶,不好不坏,这叫中庸之道,特别!”
“呵呵……”她已漫步在云端,浑不知身在何处。
风玄煜学她击掌,为他的“特别论”下了总结。
“所以呢,你一点也不普通,反而很特别!”
“看不出你这么有眼光!”从她出生到现在,就属他这番话让人听了最舒服。
见沈凡玉似乎打从四肢百骸里透出欢喜,他也笑道:“那么……像我这么有眼光的人,你忍心让我继续洗衣服吗?”
她咯咯一笑,站了起来。
“好吧,看在你有眼光的份上,剩下的衣服就我接手罗。”
“多谢多谢。”他微笑作揖。
“喏,你把汗擦一擦,到一旁休息吧。”她从怀里拿出手绢递给他。
他道谢接过,坐在她原本坐着的石头上擦汗、休息。
风声,水声,捣衣声,在凉爽的早晨继续着特有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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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精彩内容载入中·时序悄移,不知不觉中,由秋入冬。
北方的冬天远比南方折磨人,又干又冷,西北风里还夹着飞沙,吸一口气都会让鼻子觉得难过。
对这样的天气,冰戏团的团员们早习惯了,练习杂耍时照样打着赤膊,任汗水被寒风吹干,丝毫不以为意。
但沈凡玉可就不行了。
她虽不至于冷得直发抖,但总比其它人多穿了两三件衣服,外表看来臃肿不说,行动也因此变得迟钝。
不过,这还不算什么,真正让她叫苦连天的,是她的工作——洗衣服。
秋天时,河水虽冷,还在她的忍受范围。但越接近冬天,河水就越冷,到如今已是冰寒刺骨,每次洗衣服前,她都得挣扎半晌。
没几日,她的双手已经冻得龟裂,十指青青紫紫的,动作再也不能像先前一般俐落,自然也使不出她的洗衣大法了。
即使如此,她仍倔强的不愿换掉工作。
她向来的原则就是有始有终,做事要做彻底。因此虽然会在洗衣服时向风玄煜抱怨河水太冰,但当着团里其它人的面,她却忍着手痛,哼都不哼一句。
看在风玄煜眼里,实在不知该赞她有骨气能吃苦,还是该说她脾气太倔太硬。
劝不动她,他只有换个法子,略尽朋友之义。
用完晚饭,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方绍轩已等候许久了。
因为那两名王府调来的仆妇也住在这间独立的院落里,在她们的掩护下,方绍轩出入不必顾忌太多,是以未到夜深便先行潜入。
“绍轩,你把药带来了吗?”
“带来了。”
方绍轩取出一只瓷瓶和一个小木盒,双手呈上。
风玄煜伸手接过,微微一笑,“你赶着到这边,只怕还没用晚饭吧?真是辛苦你了。”
“属下为王爷效劳,一点也不辛苦。”
“我没事吩咐了,你快回王府,吃饱一点,也吃好一点,才有力气帮我忙。”他拍拍方绍轩的肩膀,意甚嘉勉。
“王爷,属下先帮您上好药再走吧。”望着主人泛着红紫的手,方绍轩脸上不禁露出担忧的神情。
王爷向来养尊处优,如今却连洗了半个多月的衣服。这样冷的天气,河水不知有多冰,他如何受得住?
“上药?”风玄煜一愣,笑道:“你误会了,药不是我要用的。”
“难道是要给沈姑娘的?”方绍轩不由得皱眉。
“正是。”风玄煜有些无奈地摇摇头,“没见过像小玉这么倔的姑娘,明明受不了,偏又爱面子,为了她先前那番不做米虫的言论而死撑着。”
“那您呢?您又是为什么硬要待在这里受苦?”为了主人着想,方绍轩顾不得身分的差异,直言劝谏,“您之前说沈姑娘很有趣,所以才待在她身边找乐子;但属下看到的,只有您在替她做苦工。难不成洗衣服很有趣吗?”
风玄煜淡淡一笑,对方绍轩略嫌失礼的态度不以为意。
“洗衣服很苦,但在她身边确实很有趣;何况有个人把你当朋友,和你平起平坐,感觉很好。”
“王爷!”方绍轩的眉皱得更紧了。
风玄煜笑容不变,又拍了拍方绍轩的肩,“我自有分寸,你就别操心了。快回去吧。”
“属下还有一事要说。”
“说吧。”
“皇上新得龙子,传令诸王不论远近,元旦务需进宫参加大朝会。如今已是十月,若不及早准备,只怕会来不及。此事还请王爷示下。”
听到自己新添了侄儿,风玄煜露出了欣喜的笑容。
“既然是皇子出世,皇上后继有人,我自然得去恭贺一下。你传令各个杂技团勤加练习,我要带他们一同上京,在皇上面前献艺祝贺。其它的事情,你觉得怎样妥当就怎么办吧,等决定了起程的日子再告诉我。”
“是,属下遵命。”方绍轩躬身告退。
待他离开,风玄煜便拿着要给沈凡玉的药,带着愉悦的心情走出房门。
※※※
“小玉——”话声陡然中止。
风玄煜背转身子,急急忙忙掩上门,靠在门上,一动也不敢动。
他来到沈凡玉房外的时候,见房门虚掩,便直接推门而入,未料她居然正在换衣服!怕被当成登徒子,他才会赶紧退出房间。
不一会见,门被打开了,沈凡玉笑吟吟地走出来。
“阿煜,你找我有什庆事?”
“我是拿药来给你的。”他兀自有些不自在,觉得方才冒犯了她,不由得脸色微红。
“进来说吧。”
她退开一步,让他能走进房间里。
刚在桌前坐下,风玄煜便歉然道:“刚才真是对不起,我不知道你……”
“没关系,小事嘛。”
“小事?”见沈凡玉浑不在意,笑容依旧,他不禁一愣。
“对呀。反正我刚才衣服还穿得好好的,你什么也没看到,不用跟我道歉。”
她换衣服时,下身有裤子,上身则穿着窄袖小衣,了不起是让他看到小腿和膝盖,还有抬手穿衣服时露出一点点腰身而已,有什么好在意的?
“可是……”她方才只穿着衬裤和窄袖小衣,怎么想,他都算占了她便宜。
“不必可是了啦。”见他还是一脸愧疚,她半开玩笑地说道:“不然下次你换衣服时,让我看回来,那我们就算扯平了。”
基本上,她很乐意看帅哥跳脱衣秀。
面对她大胆的言词,风玄煜既感惊讶,又觉好笑。
她似乎总有出人意表的反应。
“好啦,你别呆呆坐在那边。刚刚你说拿药来给我,是什么药?”她轻推他的肩。
“是专治冻伤和龟手的药。”风玄煜将瓷瓶和小木盒摆在桌上,关心地望着她,“你的手弄成这样,如果不上药,这个冬天有得苦了。”
“谢谢。”她心里暖烘烘,感动不已。眼角余光瞄到他放在桌上的手,连忙问:“你把药给我,那你自己呢?你的手怎么办?”
“我没事。”他淡淡一笑,“衣服大半都是你在洗,我的手可比你好多了。”
“那不行,药是你拿来的,哪有光是我用的道理。”
“那好吧,我先帮你上药,等一下再处理我的手。”
“这还差不多。”
风玄煜无奈地摇摇头,打开了小木盒的盖子,沾了些乳白色的药膏。
“手伸出来吧。”
“喏。”沈凡玉顺从的将双手放到桌上……
轻轻执起她的手,见手掌和手指都龟裂得严重,又红又肿,还泛着青紫,他忍不住皱眉道:“先前有人要跟你换工作你不要,才会搞成现在这样子。”
她皱皱鼻子,噘嘴道:“话都说出去了,我也没办法。早知道冬天洗衣服会那么惨,我老早跟她们把工作换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跟她们换了工作,不就变成她们的手遭殃了吗?”
“她们都是老手了,洗了十几年的衣服,哪会像你这么没用,弄伤自己的手。”他小心地抹着药,头也不抬地回答。
“我也洗了快十年的衣服呀!”她不服气地反驳。
“真的?”他抬起头,双眼直盯着她。
“当然是真的。”被他看得心虚,她小声地补上一句,“只不过不是用手洗……”
他再度低头擦药,不怎认真地问:“不是用手,难不成是用法术洗吗?”
“法术……差不多可以这样说。”她可没说谎,科技本来就是现代化的法术。
“那你现在怎幺不用法术洗?”他一边说,一边换手涂药。
“我从天上掉下来,怎么还有法术呢?”她耸耸肩,一脸的无奈。
来到古代,她失去了现代化的科技,就像仙女从天上掉到凡间,失去了法术。
对她的说法,风玄煜一笑置之,仍旧当她是在说笑。
“你别光念我,也说说你自己。”沈凡玉微偏着头,纳闷地看着他,“都半个多月了,你都没再想起什么吗?我甩出去的那一棒子,当真那么厉害,让你到现在还只想起名字和你没有家人这两点?”
她越来越觉得他不像一个失忆的人。他的态度太从容,太轻松,丝毫没有惶惑不安或焦躁。
“脑中是常有一些模糊的景象飘过,可是我还是想不起来其它的事。”他叹口气,装出无奈的模样,“只能顺其自然了。”
因为身分,他难得有朋友,而她就是珍贵的朋友之一,所以他绝不能露出破绽,让她知道他的身分,否则她一定会对他避而远之——初识那天,她听到手下叫他王爷时的反应已经证实了这点。
“也只有这样了。”见他已抹好药,她收回自己的手,又道:“换你了,手伸出来。”
他顺从的伸出手——
看着他红肿起泡的手,她既心疼又心虚。
都是她害的!不然他的手也不会变成这样……
怀着满心的愧疚,她偷偷地抬头瞧了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闷闷地问:“阿煜,我问你喔,你会不会怪我把你打到失忆?”
“不会。如果你没有打到我,我们怎么会变朋友呢?”他微笑回答。
“真的?”她欣喜地抬头。
虽然他只说是朋友,但她还是很高兴。
“当然是真的。”他语气十分诚恳。
“那……”她微微一顿,有些踌躇地问:“我说要养你,可是却害你和我一起做苦工,你会怪我吗?”
“不会。不过……”他微微一笑,握住了她的手,让她停下抹药的动作,“我们俩是同甘苦共患难的朋友,你能不能别再说要养我?”
她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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