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雅的半趴在软榻上。
这是一间特别改建过的书房,本是三个女子闲来无事闲磕牙的卧室,完全符合“实用”——也就是懒人专用房,在这里或躺或趴随心所欲,一切以舒适为主,谁理他道德不道德,反正关上门也“这个嘛!”莫迎欢笑得眼都眯成一条缝。“做人何必太计较,没人嫌银子碍眼。”
杜丫丫真想揍她一拳。“云云的终身幸福比不上你的臭银子?”
“当然……比不上。”银子。她邪邪地一笑,“杨广琛虽然年幼些,但是笨笨的好驾驭,咱们只要多传授云云几招闺秘……”
“欢欢娘子,你的闺秘用在我身上好了,别忘了我们才新婚三天。”咬牙切齿的应嘲风似笑非笑的提醒着。
闺房情趣怎好道与外人知,何况他才刚尝到一点甜头。
莫迎欢懒懒的眼波一送。“相公,此闺秘非彼闺秘,只不过是一些持家之道。”
“是吗?我还以为是驭夫之道呢!”她那些小心思,他岂会看不透?
“呵……呵……相公真是爱说笑,你认为我需要驭夫吗?”丈夫不乖,甩了便是,谁有工夫记挂其他。
他为之一哂地听出话中话。“我很会赚钱。”
全扬州城的百姓都知晓小气财神下嫁北方袅雄,为的就是他的生意手腕高人一等,金滚银的钱财难以计数,自然得抓牢。
不过这其中当有爱喽!不然谁理他。
“你们夫妻要恩爱请回房,别教坏了我的丫丫。”
“嫉妒呀!尉堡主。你大概忘了丫丫在哪里长大,她带坏我还差不多。”
她们脚踩得全是泥,无一人幸免。
“死欢欢,我可没像你一样窝在窗口看人家亲热,还批评人家衣服剥光了没看头。”
杜丫丫一口撇清。
“哼!下流人趴在屋顶上偷看,嫌人家太猴急没看到重头戏就软成一摊泥,还差点失足滑下屋顶的不知是谁喔!”
“那是你推我才滑了一下。”
“原来你承认自己下流呀!”
两人荤素不忌的说着在妓院里“参观”人家办事,比较着谁无耻、谁厚颜,全然忘却两个男人握紧的掌心和逐渐泛青的脸色。
有哪个丈夫气量宽宏到让妻子去看其他男子的裸体?更逞论是看那种见不得人的事。
“欢欢——”
“丫丫——”
一个低咆,一个高喊,莫名的莫迎欢和杜丫丫微微一楞,停顿了一下,接着又自顾自地谈天说地,丝毫不把丈夫的怒气放在眼里。
一声细微的叹息声隐隐传来,似乎出自于闭眼休憩的好哭女子,只是没人注意到。
离家出走?!
这四个字可以冠在任何人身上,但绝对扯不上正在官道上漫游,看起来像个瘦不拉几的小乞丐。
他手上拿着一根跟他一样营养不良的瘦短竹竿,大概只有两尺长、纤细如小指般的绿青色小竹,腰间系着一只陈旧的小布包。
他浑身脏兮兮地垂着头走路,不时用手中的细竹翻弄地下的泥土,走走复停停,瘦小的身影显得孤零零,让人心头微酸。
走路对他而言并不是难事,他常上山采药草,在江边捡拾由上游流下的云石,和他此刻沉重的步伐完全不符。
“要是欢欢和丫丫知道我离家出走,一定会把我骂到臭头。”好热。
这人不是“他”而是她。
云日初走到一棵大树的阴凉处,随手取出包包裹有些发硬的白馒头,有一口没一口地撕咬着。
因为食量并不大,再加上肚子不是很饿,所以她吃得很慢,很斯文的一点一点撕,纯粹是在打发时间。
四方都是路,条条通天际,她微红的眼中泛出茫然,不知该往哪边行。
一直以来,她身边有两位好姊妹护着她,凡事不用动到脑,顺顺畅畅地过了十七个年头,现在她不要再依赖旁人,想试着活得有自己。
如果欢欢听到她这么说,一定会高兴得鼓励她出走,而丫丫则会不赞同的直摇头,要她再考虑考虑。
她不是天生爱哭,只是控制不住情绪,动不动就泪流满腮,老是落得人前人后一阵取笑,她已经习惯当个泪水娃娃。
如今不是她刻意要逃婚,而是想在出阁前见见扬州城外的世面,充实一下贫瘠的过往。
书中千般美景,不如双眸亲见,因此她离家。
云日初十分清楚一件事,她若将心中所思告知莫迎欢和杜丫丫,就会被两个爱妻心切的大男人追杀,只为她“勾引”他们的娘子离家出走。
她们比她还不安份,若是她起了个头,恐怕她们会玩上一年还乐不思蜀,苦的可能是她这个想暂时脱轨的人。
“小兄弟,你可不可以分我一口馒头吃?”
一位庄稼汉模样的落魄老头吞噎着口水,用着饥饿的目光直盯着云日初手中尚存一半的硬馒头,饥肠辘辘地发出令人窘困的腹鸣声。
在这种情况下,心存仁善的云日初二话不说地把馒头送给他。
瞧他似乎很饿的样子,她从包包又掏出两粒大馒头,不在乎自己是否会饿着。
这若是被她好姊妹瞥见,定要怪她一番,然后讲解一堆人性本恶的大道理,要她千万别相信陌生人。
可是……她不忍心呐!
“老伯,你打哪来的?”她好心地拍拍他的背,避免他吃太快而梗住。
“我从前儿个鼓山村来的,小兄弟贵姓?”又是一个颠沛流离的可怜娃儿。
“云。”她顿了一下有些难以启齿地问道:“老伯家境不好吗?”
他怔了怔,吞下一口馒头。“是村里来了一群大人物,他们抢光村里的食物,我要到隔壁打些粮。”
“怎么有人那么可恶,一抢就是整个村子?”要是欢欢遇上这事,恐怕会破财又伤身。
“唉!咱们小老百姓哪能跟尊贵皇室中人斗,人家一句话下来没人敢迟疑,马上全村动员搜刮食物,还得恭敬地捧上前。”
老头感慨的叹了口气,手中的馒头变得又沉又重,咬得牙酸齿摇。
“好可怜喔!他们有没有拿银子补偿你们?”这种有钱又有身份的恶棍是欢欢的最爱,她……
唉!老想这些有的没的,老实说她没有欢欢的胆子和机智,才不敢去教训这些坏人。
“我……”老头哽咽了。“你想怎么可能,我身上只剩一些碎银,买不到一石米养全村人呀!
“这些还是全村人偷偷凑出来,准备买些米粮熬成粥喂小孩子,大人们忍忍吃些野菜山芋里腹倒也还过得去,他们待不久的。”
云日初忍住不掉泪,但是积满泪液的眼眶是瞒不了人的,她悄悄用比较不脏的反面袖口拭去眼角泪滴。
她告诉自己,一定要戒掉好哭的天性,不要让周遭的朋友头痛不已?
但是好难哦!她已经拼命在努力少喝点水了。
唉,真是知易行难。
“老伯,我这里有张银票,数目不是很多,你拿去买些食物回村子吧!”
“你……你有银子?”他惊讶地张大嘴。
这小兄弟明明很潦倒、很乞丐化,怎么会有银票救济人,而且一出手就是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不要担心,这绝对不是偷来的,是我的朋友……
呃……允许我使用。“云日初心虚地说道、既然要出来见见世面,路费占很重要的地位。
家里虽然算大富之家,但是爹不可能将银子全放在家中,大部份全存在钱庄里?
她胆小,不敢学丫丫那样偷窃财物,还一副理所当然的骄傲样,所以她写了张借据放在欢欢的银柜中,“自动”地取用一叠银票和几锭小银子。
毕竟女孩子力气小,带太多的银子不但招摇又重得要命,为了省麻烦,她就带了些银票上路。
问她怕不怕一人独行,云日初的心头还有点毛毛的感觉,不太自在,扮起叫花子是图个心安,在遇到事时可以向丐帮求助。
至少他们帮主连祈风不会弃她于不顾。
想想,他挺可怜的,受三个奇怪的小女人蹂躏十来年,却无处可诉苦。
好心行善未必能得善报。
好想哭的云日初一直假装鼻子过敏猛抽气,其实她把泪全往腹里吞。
吞不进去的残存泪滴硬是在即将滑落前被她用力抹去,旁人见了当她在拭汗。
“崔老伯,你们的村子还有多远?”她手酸、脚酸、腰骨酸。
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处不酸痛的地方,每根骨头都发出尖锐的抗议声。
“就快到了、就快到了,路的尽头就是鼓山村。”
他的粗糙嗓音中有一丝喘息。
路……的尽头?
云日初举目眺望,那路根本见不着尽头,要不是崔老伯一脸敦厚,她真当自己遇上贼子被人坑了。
一时的善心大作竟惹来筋骨劳累,这是她始料末及的事。
养在闺房的女子哪知道一百两可买多少粮食?她又不是锱铢必较的爱财女欢欢,银子全用在刀口上,一分都不许别人多占。
因此她在这条杳无人烟的荒野小道,用五两银子买了辆破破的木板推车,为她的善举付出代价。
那就是帮忙在后面推一车民生用品——好事果真做不得。
“崔老伯,我们为何……不走大路?”抽抽鼻头,云日初低下头好叫人见不到她“又”落泪。
太没用了。她在心里责备自己。
她没那么爱哭,都是被宠的,每回欢欢和丫丫一吼,她就猛压抑,结果长期下来,就养成好哭的习性。
她也很唾弃自己的无能,但是戒不了也没办法。
“不行啦!云小哥,大马路有些大内高手在那出入,我们若光明正大的走进去,食物一定会被掠夺。”
“噢!原来如此。”官竟然比土匪还恶霸。云日初请求道:“崔老伯,休息一下吧!
我推不动了。“
崔老伯气喘吁吁地往后望望被麻布袋遮住的小人儿。“好吧!就歇一会,再赶个把时辰就入村了。”
“个把时辰?!”云日初睁大了圆亮双瞳惊呼。
“为了避开那些人,只好绕小路走,是远了些。”
他不好意思地露出抱歉神色。
“送佛送上天,是我的福气。”她苦笑地抹掉腮边泪,坐在大石上咬唇不哭出声。
距离村落是不远,但一老一少推着数百斤的粮食就吃力些,尤其是有位柔弱的女子,路的确是远如登天。
医者的嗅觉总是相当敏锐,一阵淡淡的血腥味传人云日初的鼻间,她下意识地蹙起两眉,抬足顺着味儿往路旁的林子走去。
崔老伯的叫喊她听而未闻,好奇心凝住了她无沛的泪水。
拨开眼前比人高的芒草,云日初只露出一个小小的脑袋瓜瞧着,她那对满是灵气的黑白杏眼有几分疑惑,不太了解是谁闲得发闷,竟动起刀枪。
“哇!好冷的男人,和尉堡主及应庄主有得拼,连剑都冷得泛寒光。”
别离剑应嘲风、绝情剑尉天栩,他们人如其尊称,在外人面前俱是冰冷无情,剑起血落、不留活口,冷酷阴狠到不近人情。
但是在心爱女子面前,全是一反常态的深情,温柔得叫人反胃,直道见鬼了。
“剑法好像不错,他们是在练剑还是厮杀?看不懂耶!”
底下有三个男子迎战数十位身穿银衣的侍卫,虽有伤口却不见有人死亡,她分不出谁恶谁善,只知人少的三人似乎有意在退让,出手在于吓阻不夺人命。
因此云日初太好奇了,想靠近去看个分明,认为不是每天都有人愿意耍剑娱乐她?
头一回,她忘了哭泣,专心地找路上前,一个没注意,脚底一滑,顺着草势一路溜向剑光血影中,她急着大叫!
“别杀错人了,我只是个看戏的小乞丐。”
第二章
“该死,哪来的乞儿?”
虚晃一招剑式,鲜少有慈悲心肠的凌拨云低喃了几句,以连自己都诧异的飞快身影,接住一边尖叫、一边大喊别杀错人的乞丐。
那恍若无肉的重量让他眉头一皱,这乞儿是个风筝吗?轻得风一吹就飘上天。
“好……心的大爷,你杀你的敌人不用管我,把我往草丛一扔……就行了。”她快吓掉那颗小小的胆。
云日初并不是真那么善良,而是刀来剑去太危险,担心他万一刚好少了良心这玩意拿她挡剑,那她岂不死得无辜?
欢欢说人不自私天诛地灭,该当小人的时候就不要强出头,命只有一条,要好好珍惜,千万别死得莫名其妙,做鬼都不知找谁申冤。
丫丫也说,做人自私是天性,为不必要的陌生人送命是蠢事,没人会夸奖义行可风,只会笑人笨而已。
所以就算他有良心,可刀剑无情的道理她背得很牢,一个没注意就挨上这么一下,她一定会痛到哭死为止。
“闭嘴,小乞丐。”这声音真像女人,惹得他有些不安。
普天下只有女人有本事叫她云日初闭嘴,但不包括他。
“大爷,我很想……闭嘴,可是我怕死呀!”唉!剑差一点划到她的脸。
虽然她不是啥国色天香,好歹长得不吓人,她还要……嫁人,不,还债呢!此刻她心中浮起的不是指腹为婚的未婚夫,而是担心该怎么还莫迎欢的银子。
私逃没通知欢欢已是天理不容,借钱不还便犯了她的大忌,云日初想想就忍不住发抖,眼泪扑簌簌地往下掉。
“要命,男子汉大夫夫哭什么哭,你娘没教过你英雄有泪不轻弹吗?”凌拔云抱着她闪身,避过好几道剑光。
娘只教过她女子要格守妇道。“活得了才叫英雄,死了……就不值……呜……值钱。”
云日初的哭声让一干银衣侍卫气血逆流,当场有人口吐鲜血。
“我警告你,小乞丐,再哭出声我就一剑了结你。”
他当敌人是久战伤了内腑吐血,全然没料到是她的因素。
“那你下手要准些,我很怕痛……”一个剑光扫过,她下意识地抱往他的颈项。
“小乞丐——”凌拨云的怒气中有一抹很缥缈的无奈。
这不像他的行事风格,竟为一名全身脏得无一处干净的小乞儿心软,使得他生起自个儿的气。
依照他以往的狠劲,阻碍他的人在不到近身十步内必定溅血,身首异位从无例外,因此江湖人士给了他一个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