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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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群消失-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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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自己的日子,我没别的要求。说实话我……你那篇文章我读了一半的时候,我就认准你是我要找的人,我们在一起是合适的,所以我加了你的号码。但我没料到的是,你竟然没有准备好。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才会打定注意结婚,也不知道你感觉我怎么样,但我很希望我能给你留下好印象。我这个人演技很差,不会粉饰自己,我只是表现一个真实的样子,不加技巧,让你了解我。我知道你也很真实,你对我的表现都是你的想法,你真的很执着、很坚定,我总是在想,想如果你把这种坚定用在我身上,我该有多幸福。我最喜欢你的这种坚定,但我现在最恨的也是它。因为你太钻牛角尖了,你总是认定没有做好准备就不能结婚,而且你自己都不知道怎么才算是准备好了。”
我站在他对面,手脚冰凉,他的话虽然蠢钝,却像一截粗砺的木桩,撞上我这口笨钟,一切的积腐的砂木泥石都酥裂开来,随风落尽,露出铮亮的本色。
是啊,我每逢这个话题都会这样回答:我还没有准备好。然而我是否给过自己答案,到底怎样的情形才算是准备好了呢?
对于峰,我确实想通了,毕竟一切都已过去,这期间我长大了,少女时期的浪漫气质也在岁月中点点销蚀。所谓爱人必定要是有血有肉肝胆相照的两个人,我又莫不是一直在寻找这样的人吗。我从未在内心悄悄画过梦中王子的蓝图,从来没有,包括情窦初开的少女年代,我心中设想的那个他,身高几何,面貌几何,理想几何——我从未在意识里勾勒过,我要的爱人不是那些可以勾勒的线条,而仅仅就是一个我值得去和他生活的人。
我瞧了瞧眼前这个人,他抹了抹眼睛,漂亮的眼窝深深的,却蓄满了孩子样的委屈。
我心里一疼。
那颗硕大的孩子头就这样在我怀里静了好一会,我们像尊雕塑一样,凝固在奇静无比的早晨。
他从我怀里抽出头时,房间里已经浸满了阳光。
我慢慢走到窗边,拉开厚重的窗帘,万物都蘸上了一层薄雪,世界散发着一股奶油般的甜味。
“我们结婚吧。”
对着窗外,我说出了这样的话,虽然声音不大,但我想他足以听见了。
没有回声。
我转过身,看到他直愣愣地望着我,眼睛异乎寻常的大,好像我身上某个部分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
“我没逗你,结婚吧。”对于面前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强调一下,同时也是一时头热,感觉这句话说了一遍不足以释放我的情绪,好比第一次开枪的人总是一口气把子弹都射光。
“你还愣着,是不是得做点什么?”我开始觉得他差劲了。
他反应过来似的,快步走到外间,息索了几声,然后捧着那个戒指盒走了进来,径直在我面前双膝跪下,打开盒子朝向我。
“你娶我吧。”我说。
“我会的。”他直盯盯看着我,这个大胖孩子。
两个月以后我们就登记结婚了,没有仪式,没有请帖,仅仅就是去登记,然后我搬到了他的家里。
这会我已经成功爬到酒店的顶层了,我穿上鞋子,沿着地毯走向走廊尽头的那扇雕花对开大门,就像一年以前的那个晚上,只不过,这次没有侍者引导。
总统套房,我停下脚步,取出钥匙打开那门。
门扇很重,向内用力才可推开,然后又是一道同样的木门,然后又是一道。我逐层打开、关闭它们,然后步入房间。
夕阳已经完全落下,只剩下大窗里映出的火烧云,那么铺张,那么壮烈,好像在昭告着什么。
借着这最后一点自然的光亮,我循着记忆找出几根香烛,点燃,插放在银制的烛台上,就像我从女孩走向女人的那晚,一共五个房间,十八只烛。
他脱下西装,找到保养柜放进去,然后脱下皮鞋,干净的白袜无声地踏过地毯,走向我。
“你先去冲澡吧,我去弄酒。”他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这会他的语气前所未有的自然。
花洒淋下一片雨幕,让人分不清是在淋浴还是在春雨中漫步,身体很快被浸湿,我正视着落地镜中的身体,奇怪于自己这会没有丝毫的眷恋之心。
洗好后出来,他已经关了所有的灯,把房间里都点上了香烛。
那个大孩子新剪的平头略略地垂着,好像在看自己的脚尖,白色的衬衣下摆留在腰带外面,两手攥着一瓶芝华士。
看到我穿了浴衣出来,他给我斟上酒,然后说,我去洗了。
我坐在床沿,手里捧着酒杯,看着他背对着我走进浴室。
突然间很想笑,因为他的可爱。
他出来时,裸着上身,腰间系着白色浴巾,还端着一个宽阔而别致的水盆。
“我们泡脚吧。”他端着盆请示,“我找到一瓶足盐。”
方型的足盆墩在屋中央,两把沙发椅面对面。
一双大脚和小脚,并排泡在热水里,惬意地摩挲着。
“这足盐好吧,新西兰的。”
他的肉脚掌滑滑的,粗短厚实,不太像有四十一码的样子,很温暖地覆在我的脚背上,一下一下地轻叩着。
这是我们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肉体接触,双方都有些怂恿,彼此看得很清楚。
我总想笑,看着对面的胖孩子,我的合法丈夫。他戴那眼镜很精巧,很好看,比睡态更温存。胖圆的脸沉静,他借着四面八方笼过来的烛光盯着我看,那白色的浴巾围在腰上,在两腿间绷成一个平面。
“酒不错吧。”他问我。
“一股煤油味。”我有些消受不起。
“你总看我脚干什么。”他提出异议,没话找话。
“我高中素描课上最得意的作业就是画一个男生的胖脚,老师说,这是人身上曲线最丰富的地方,比较难把握。那个男生是被老师选出来的,就那么露出一双脚丫在讲台上,让我们画了一节课,十分难为情。”我笑着回忆说。
“女生都喜欢看我的脚,高中体育课之前,都要在教室换胶鞋,每次左右的女孩子都夸我脚丫好看。你们女人是不是都恋脚?”
“为数不少的女孩子都有这个倾向,一方面也许是美感,另一方面,大概每个人都对隐秘的东西有好奇,所以就要去看,毕竟脚和手一样不是每天都露在外堂而皇之的。”
“记得西方神话里,冰霜巨人的女儿冬之神来到众神之中挑选丈夫时,就让大家蒙上头,露出一双脚供她挑选,她认为脚好看的男人,一定面貌英俊。”
“想找个帅男人,看脸不就可以了?”我笑道。
“想结婚的女人就爱搞怪,谁知道呢,这个故事我记不全了。”他也笑,笑得很温存。
“结果怎样?”
“她选的最美丽的一双脚的主人,是夏之神。”
“冬神嫁给夏神,冷若冰霜和热情似火,绝配。”我举起酒杯,和他碰一下。
喝下酒,他又开口了,看架势他才找到一个合适的提问时间。
“我们就这样结婚,你真的不觉得委屈么?我是说,没有典礼,而大家也都不知道。”
“我结婚不是为了给别人看的,即便今夜之后有人问起我,我就实话实说,也许会落得个埋怨,大不了请对方一顿饭。不知不觉做完一切是我的一贯作风,大概熟悉我的人都会理解。”我摸着杯口,看着水里的两双脚。
“你不觉得委屈就好,反正我无所谓,很多认识我的人还都误以为我结婚了,毕竟我都这个岁数了。”他像放松了一层似的说。
水凉了,他自告奋勇去倒水,让我先休息。
外面的城市没有丝毫光亮,也没有月色,我拉上窗幔,观赏着那上面层层叠叠的波澜,退到床边,躺在一片烛光当中,自然地回想起那夜的始终。
那白色的浴巾从浴室晃出来,无声地来到床边,他移了移烛台,让那光更近一些。
掀开被子,他躺了进来。
我感觉到他厚实的肩膀,还有淡淡的男性荷尔蒙气味、成年男性干净的皮肤味。那气味让人骨血舒坦,然而内心澎湃,他的手探过来,拉着我,轻轻地摩挲着。
我把腮抵在他肩头,想吸入那气味更多一些,侧身的刹那被他捉住两只手臂。
他有力的前臂揽住我的肩背,左手勾住脖颈,我们肚腹相贴,感受着彼此的热力,他颤抖着深吻我,笨拙而实在,一种语言从他每一颗细胞里轻轻流露出来,通过皮肉汗毛和我的细胞融合,这种交流迅疾而神秘,我们全身每一寸土地都在对话,那种意志流过来,又流过去,悄然无息,如月下林间的碎语。
男人完全匍匐在女人的身上,俯视着这个最真实的她,女人嫣然闭目,承受着这个三十一岁生命的重量,在震彻肺腑与灵魂的颤栗中摸索着完成一次生涩、笨拙、羞赧的承诺和拥有,女人迸发出最原始的爱和母性,紧紧包容着这个明天就要长大的孩子,任其在自己的怀抱中调皮妄为。
他停下时,我看到最真切的面红,他几度不敢直视我的眼睛,额角透出几颗倔强独立的汗珠,他平静了,害羞了,退缩了,把滚烫的身躯贴在我的一侧,任我一遍又一遍抚摸着他柔软的肚腹与浓密的体绒,延伸下去的还有再一次的热度与怂恿。
那是一个阒静无比的夜晚,三重厚门隔绝了尘世,只留下我们两人。然而现在,世界上只剩我一人。躺在仍然是这一张大床上,内心的孤独与恐惧又回到了六日前那个醒来的午后。
突然发现我内心依然爱他,许是触景生情,许是在这个被蓦然净空的世界里得以思考的结果。抹去泪水,我又在烛光下摊开本子,记录下今天的心情。
第三章
    三、
醒来时是第七日,我离开了这间大房子,在酒店里找到了食品储藏区,得到了一些新鲜保存的食品,我觉得比那个鲁宾逊唯一优越的地方就是这个孤岛足够大,可以在很多地方不费力地觅食,只要不出意外事故,生存就不成问题。
外面的世界依然空荡,然而干净许多,天空居然显露出我七岁记忆中那般的明澈,西风里带着一股奇香,并非植物的香气,也非人工合成的任何气息,我坚信我的记忆库里没有这个气味的存根,整整一日里,我都飘忽在这种若梦若换的气味里。
我想到有可能是我在这种特殊环境里产生的幻觉,然而我不想追究它,因为这个世界已然够怪。
来时的那辆车子还停在原处,发动它,然后开到前夫的楼下,哦,这里曾是我和他的家。
步梯至十二楼,我摸出当初离婚时他执意要留给我的钥匙,虽然我不想如此,但他说,你知道我爱丢东西,钥匙放在你这里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我就没有把钥匙圈上的不时之需卸下来,就让它在那里,尽管它的存在一度让我感到伤逝。
这是之后我第一次使用它,像过去那样,插进门锁,转动两圈,我开启了记忆中那个和他的世界。
熟悉的空气迎面扑来,我身心一颤,一把难以名状的解剖刀把我面前的空间划了一个口子,让我得以走进。
铝制的鞋架上放着一叠白手帕,以及他常穿的皮鞋,还有那双我买给他的白跑鞋,记得他清早晨跑回来死活都不让我碰他的鞋子,只是以最快的速度放进干鞋机里处理。沾有汗水的衣服袜子也是就地脱下,然后倏地钻进浴室。
第一次在灯光下完全面对他的裸体就是在浴室,我平静地看着这个人,有血有肉,真实可鉴。他是那种养尊处优的家伙,精心保养的身体焕发出一种年轻的光泽和磨砺过的沉实,无坑无疤,血脉开通,一派健康的红润。
当即我给他起了个爱称,叫他小熊,这实在是太贴切他的外观和气质了。他忽闪着大眼睛接受了这个爱称,说他妈妈也是这么称呼他长大的。我有些惊异。
为了省水,浴缸是不常用的,平时就是淋浴。浴室间洁白而不耀眼,石料也是他精心选过的,视觉触感上都很舒服。那空间容下两人刚刚好。
丰富的泡沫在他的背肌上翻动着,我的双手拂过在这世上屹立了三十载的肉身,有一种强烈的阅读感,好像在读他走过的路,读他的所有心思。他不置一词,颔首体味着那感觉,静悄悄的,十分听话。
他很健壮,所到之处,都是肌肉作为根基,外贴一层柔软的膘肉,头发永远干净,指甲永远清洁,那闲时总散发着冥冥体香的身子,确实很有诱惑。浴霸的灯光罩下来,给他融上一层温度和光泽,那唯美的男性裸体,愈发的可人。
他给我搓背的时候,是一种认真和平和。
我们在水珠中从未拥抱,也未吻,只是单纯地打理,互相鉴别,互相欣赏。我可以顿悟到为什么他一直都是单身的原因。他需要的更是一种真诚相伴,而非欲望的满足。他有能力把他的任何追求者都领到这间浴室里来,但是,他从未这么做。
水半干了,他让我躺到床上,在那里摊开了一块洁白厚实的大号浴巾,我面朝下伏着,他给我涂抹乳液,那个过程我看不到,我感觉他是在完成一件雕塑。待乳液完全吸收,他又开启一瓶澄明温香的按摩油,用他有力道的双手给我做了一次全身心的按摩。
“你怎么还会按摩?”我很好奇。
“我父亲为了照顾我奶奶和我妈妈,特地跟人家学的,我也跟着学会了。”小熊说,“我读高中的时候,看书累了,他也给我按摩的。”
这会的浴室依然像从未使用过的整洁,白色的浴巾和毛巾干燥地卷在台子上,瓷砖上没有半点水渍。
我步入书房,想起他常说的话:生命要用书来滋养。
这个书房里的书都值得一读,他是个很好的书籍捕手,亦是一个很好的老师。和他走到一起之后,我消除了浮躁、迷茫、孤僻和不自信,以及之前对所谓掌握财富的人之种种成见。他就像一支火苗,我能感觉到那辐射,我的一切愚蠢和不洁都在它上面渐渐融化,用我妈妈的话讲,这个胖子让我女儿获得了新生。
他相当一部分的收入都用来买了这精神食量,他清点过放进书房和地下车库里的就有三千册之多,如果加上“散见于各处”的盲流分子和叠放至天花板的CD光碟,连他自己都点不清个数目。
赚钱、读书、去爱人。这是小熊人生的主流。之前我对他无所了解的时候,我和其他人一样,就以为他是个所谓“资产阶级暴发户”。大学毕业的时候,老师曾经给我们读过一则资料,显示我们“80%的财富都掌握在20%的人手中”。大概就是因为那时的涉世尚浅和浮躁以及叛逆,我对这样的人群总有一种内心的仇视,毕竟依照传统来说——有钱人的钱都不是好来的,有钱人的的心都是黑色的。
和小熊相知相遇以后,心里这种偏见一扫而空,如同妈妈打扫过的房间。
小熊拒绝承认他是那三个字,他讨厌这种标签。他更喜欢别人说他是个读书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深切怀疑他倒是是个商人,还是个学者。
说书房是他读书的地方不确切,因为他随处都带着书,时间随时都用来阅读。相对来讲,书房更让他喜欢。
小熊是文学学士和美学硕士,理所当然,他运用所长把自己的房子装修得随心所欲。卧室、厨房、浴室、阳台都不敢慢待,何况书房。墙纸的颜色是一种温存而庄重的紫色,据说,那是他在居家广场挑了三个小时未果后,自己动手调出的颜色,送到厂家定做出来的。
“在保持最基本的优雅基础上,达到尽可能的精致。”——这是他的生活宗旨。
精致的书房有四架手工书柜,满满盈盈,这是他随处出差或者旅行的收获。他更喜欢纸质媒介的阅读,喜欢阳光透过阳台的玻璃温润到纸面上的质感和香气,阳台上有一架他买来的靠背秋千,日头合适的时候,那就是一个三十岁男人的阅读摇篮。
我抽出一本相册,坐进那秋千,在温存得像父亲会心笑容的天光里,翻动着我和他的短暂岁月。
我似能感觉到他那永远干净厚实的大手在同我一起慢慢翻开相册。
这是他三十年来的记录。婚后不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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