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世花》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浮世花- 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清源看着他,咬字清楚地念完三遍“化肥会挥发”。

    这时,他才抬起头看了眼清源:

    “单清源,学生会的副秘书长是吧?”

    待清源点了点头,他说:

    “我知道。”

    清源后来在熟了之后常常追问李锐,那句“我知道”是什么意思。是知道她是学生会的副秘书长呢,还是知道她这个人?只可惜,李锐向来不说废话。他干脆的拒绝了这个无聊的提问。

    反正,清源进了广播站,开始了和他的合作。

    反正,两个人彻底认识了。

    反正,校园里开始流传起校花校草在交往的谣言。

    风花雪月(2)

    冬瓜大名董放放,因喜食各种瓜类,故名。

    冬瓜对帅哥的花痴可是闻名于全寝室的。但看她床边墙上贴满了帅哥的海报就可以作证。她常常一边咬着筷子,一边白痴状的对着空气发呆道:“如果上天给我一个机会去意大利看巴乔,我死一万次都值了。”

    那时候《大话西游》刚刚开始在校园里流行,那时候星爷的威力刚刚初露端倪,那时候那些小屁孩子们刚刚学会用“一万年”来装饰他们的爱情宣言。

    冬瓜一向是领导他们寝室娱乐时尚的先锋人物,就算在两个新闻系美女面前,她也是经常了解到这位明星如何了,那位明星又出了什么事情了。所以,此时她已经学会将“一万年”这个词举一反三到作为万能形容词的地步。

    清源面无表情的将一条小青虫从自己碗里挑出,同样面无表情地看了眼冬瓜。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是他们这些新生刚入学就该学会的事情,特别是在对待食堂的伙食上面,在经历了一年的尖叫训练后,单清源已经和他的师哥师姐一样出色了。

    “喂,我听说你和李锐是一对啊。”冬瓜突然神神秘秘的凑上来。

    清源正喝汤,差点咳出来:

    “你还不清楚?”她鄙视的看了冬瓜一眼,上下课,吃饭睡觉都在一起,死冬瓜居然还相信那些传闻。

    “是啊,是啊。我清楚啊。”冬瓜将筷子往自己不锈钢饭盆里面的二两饭一插,“你也清楚我一向很欣赏帅哥锐的么,还不替我作介绍。”口气里近乎埋怨了。

    清源终于顺利地将一口汤喷出。

    “什么?”清源再问一遍。

    冬瓜扭动了下身子,坐正了:“我不是只有花痴的,我是觉着李锐同学真得不错的。单清源同学,如果你不准备近水楼台下,那么就让给你最好的朋友一点点的福利吧?”

    正如所有言情小说中所写的桥段,当我们的主角和主角需要进一步沟通的时候,配角们通常就会发挥很重要的作用。只是那时候的清源并不知道她就是其中所谓的主角。清源只是点了点头。

    “好,我帮你介绍。”眼见冬瓜献媚的要将红烧大排挟过来,清源加了句,“其他的要你自己努力啦。”

    于是,清源现在一个头两个大的站在了篮球队的训练场上。

    李锐身边的阿辉用手肘推了推他,然后朝场外点了点头。李锐顺着阿辉提示的方向看到清源站在那儿朝他挥了挥手。

    阿辉笑嘻嘻的说:

    “老大——”拖了长音。

    李锐给了他一拳,用毛巾擦了擦汗,朝清源跑了几步。

    “什么事?”李锐的高个子轻而易举将清源暧昧的挡在他的阴影里。

    “嗯……”清源沉吟了下,抬头对上李锐居高临下的眼睛,“我有个室友,一直以来都很崇拜你的球技。”

    李锐皱了皱眉,清源别开了眼,看向他身后的篮球场。

    “要不,下次做完广播我请你吃饭,顺便把她也叫上可以么?”她低下头,忽然看到了男生左手腕上的耐克灰色护腕。

    显然李锐是有些不耐烦的,他咂了咂嘴,本想拒绝。谁知道清源一幅小女人的委屈样,又不好拒绝,想了想,无奈道:“知道了。”

    “那就这么说定了!”清源抬头,笑容满面,毫无刚才一幅战战兢兢的小女人样。“周五下午做完节目后在食堂见!我请你去食堂二楼吃小炒!”她兴奋的捶了下李锐肩膀,开心的笑。

    李锐这才意识到自己中了计,他恍然大悟般的看着清源一幅得意样:“侬,强的。”

    “请你吃小炒你还这么烦。”清源笑眯眯的,眼光流转,却还是忍不住问,“手上的护腕是因为打篮球么?没见你带过。”

    李锐抬起手看了看,道:

    “是。”

    球场里阿辉开始叫他的名字,他应了声,看了看还盯着看他手腕的清源:“还有事?”

    清源回过神来,摇了摇头。

    李锐有些狐疑的跑进场地。

    清源隔着铁丝网,看见那些长胳膊长腿的男生们在水泥浇成的篮球地上热火朝天的打着。短打下露出不太结实的肌肉因为运动而偶尔贲发出来,身上的汗水闪耀着阳光的光泽。篮球打在地上发出“嘭嘭”的闷响,偶尔有人投出了几个好球入筐,周围的队友便开心的击掌庆贺。有几丝夹杂着夏日气息的风吹来,将清源额前的发吹起,她站在那里,久久的,凝视那抹灰色。

    天知道,她有多想那个人。

    在一次愉快而又尽兴的晚餐后,我们亲爱的冬瓜小姐垂头丧气的回到了寝室。

    清源正对着门背后的镜子抹上可伶可俐的化妆水,据说这个牌子还是挺清爽好用的,价钱也不贵,清源就买来试试。

    “怎么样怎么样,冬瓜?快来跟我们说说。”女孩子向来八卦,特别是对于这种主动出击型怀有无比的好奇心。寝室里剩余的正在做闲事的姐妹们以最快的速度将冬瓜包围,“帅哥锐很帅吧?他有没有说下次约会什么时候呢?”甚至于另一位大美人从之前早就存在的昏睡状态回魂,兴致勃勃地从温暖的床里爬了出来。天大地大八卦最大么!

    冬瓜一声不吭,一屁股坐在了凳子上。

    “不会他拒绝你了吧?”顿时有人惊呼。

    清源关上门,将毛巾挂好,从床上摸出她通宵看书的守护神——湖蓝色的充电电筒。然后过去拉了把凳子坐下来。

    正好,学校熄灯。清源将电筒扭亮,放在桌上。

    “来,冬瓜,跟我说说,怎么回事?”她拉过冬瓜的双手。“我不是特意避开让你跟他吃饭了?”

    冬瓜语气沮丧:

    “反正就是暗恋不成功,他到把话全说前头了,说还没见过我这么可爱的师妹,下次要是有什么事要帮忙,尽管叫他这个师哥。”

    众人皆叹世风日下:

    “谁说女追男隔层纱,那是因为那是个没人要的傻男!”

    冬瓜的暗恋到此就算画上了句号。虽然如此,也没见冬瓜经过感情的挫折长进些,依旧大大咧咧,依旧没心没肺,依旧热衷于收集各国美男得图片,依旧到处花痴帅哥,依旧幻想去意大利见巴乔。

    清源那晚坐在上铺听着斜对面下铺的冬瓜发出的轻轻鼾声,竟有些羡慕起她的洒脱了。

    如果她也能有像冬瓜那样的性格,痛得快也忘得快,那该多好。

    学校非常大,但清源他们常去的也不过就寝室,教室,食堂,当然还有这个巨大的图书馆。

    图书馆建造的年代据说已经很久远了,但还是保留了着比较完好的建筑风格,一看就是民国时的。红色的外墙,灰色的砖瓦,清源曾在逛徐家汇的时候发现这座建筑类似于那里的天主堂。

    也许是历史的沉淀,清源进去就会觉得安心。所以她很喜欢在图书馆靠窗边的位置坐下来自习。

    高高的屋顶,巨大的玻璃窗,五月的阳光照得她暖烘烘的。那些年代久远的木书架漆着上好的暗红漆,和那些同样久远的泛黄的古书,散发出一种奇异的清香。地砖是灰色的,方方正正的一块块衔接着。高而且大的书桌,让人不由自主地产生依靠。

    清源喜欢将所有的书和练习册都摊满桌子,然后让阳光洒的她全身都是。她眯起眼睛,就能看到窗外挺拔的玉兰。

    上海市的市花虽然是白玉兰,但其实上海很少见到玉兰花。学校里倒有几棵,其中一棵正对着图书馆外的窗子,五月的好日子里,浓郁的芬芳就从那株白玉兰喷涌而出。

    这样舒适的日子。

    5月的午后天气总有些善变,到了将近傍晚,下了些雨下来,校园内有些早的打起了昏黄的路灯,那些雨丝在昏黄的灯光下若隐若现的飘摇。

    清源抱着书站在图书馆高高的台阶上,看了下雨势,又抬腕看了看表。八面来风差不多就要开始了,从这里到广播站跑过去的话还来得及,但是她手上刚借的专业书……

    清源摸摸头,考虑着还是冲还不是不冲。

    图书馆门前是一条长长的法国梧桐小径。学校著名的情侣约会胜地,清源曾在去年秋季看过满树满树落叶纷飞的胜景。那时候金黄满地,非常夺目。只是现在,被雨打落得梧桐叶就颇有些狼狈样了。

    身后传来一声惊讶:

    “单清源!”

    清源回头,是郑函圣。郑函圣和她一样也考取了同一所大学。只是她是计算机系,他是建筑系,虽有见面,但这样的偶然遇见却是极少。

    “最近好么?”郑函圣没什么变化,只是那时候的男生不知为何都突然间都流行了剃平头,他也不例外,一头摸上去手感不错的平头短发。

    郑函圣见到清源当然非常高兴。

    “挺好的,就是计算机系作业实在太多了。”清源皱皱鼻子,指了指自己手上抱着的专业书。

    “是啊,我们建筑系也是,整天整夜的画图,都快把我画疯了。”郑函圣笑着。

    清源回应地笑着,抬手看了下表。

    “你是不是有急事啊?”郑函圣见状问。

    “是啊,”清源叹气,“我要去广播室做节目,可是这雨下的……”她皱眉。

    “我,”郑函圣发现自己也没带伞,“要不,你用我这件衣服先挡挡雨吧,来不及可不好。”他放下书就要脱身上的两用衫。

    “单清源,你要迟到了。”有人“吱”一声捏住自行车的刹车。

    清源回头,看到那个长手长脚的人撑着一把黑伞,摆出一幅千年不会笑得臭脸,仰头迎视着她的目光。

    “雨太大了没法过去。要不师哥今天就你帮我主持好了。”清源礼貌笑笑。虽然她承认感情的事情不能勉强,虽然她承认在处理问题上李锐还算是厚道的,但是冬瓜毕竟是好友,立场不同,心里还是有芥蒂。

    “上来。”清源愣了愣,看了看自行车后座,帅哥锐说话都是命令式且一幅让人不能反驳的气势么?

    “会很痛啊。而且你只有一把伞,我手上有这么多书。”清源还是不怕死的反驳了。

    帅哥锐一幅孺子不可教的样子望了望天空。

    他放下撑脚,走上台阶,拉过清源的左手环抱住书,再拉过她的右手将雨伞塞到她手里。

    “平衡能力还好吧?”他问。

    清源傻傻的被他摆弄着,点了点头。

    “上来。”他下台阶,继续拍了拍自行车后座。

    清源乐呵呵的下去,既然有人乐意做雷锋,她没理由不接受啊。

    “郑函圣,我先走了,改日再见。”清源扭过身体,朝一直被忽略在边上的郑函圣挥挥手。

    “走了,兄弟。”帅哥锐等清源坐稳了,一蹬脚,自行车就滑溜出去。

    昏黄灯光下,李锐车技不错的在润湿的水泥路上平稳穿行。

    清源有些发呆的看着他被打湿的背。

    “小姑娘挺聪明。”李锐忽然这么说。

    清源忽然间有些恍惚。

    “什么?”她怕自己从车上摔下去,拿伞的右手稍稍靠了靠李锐的背。

    “那小伙子还挺可怜。”李锐的背挺了挺,他嘻笑的口吻还是传了过来。

    清源呼吸的有些急促,她看了看李锐的背。打篮球的男生的背看起来有些伟岸了。

    小姑娘,小姑娘,那个人总摆出一幅比她大,又总是一幅能看穿她的样子,这样叫过她呢。

    99年的夏天,他们都不知道天气会很热。

    风花雪月(3)

    李锐其实很早就知道单清源。

    那天她来报到,而他作为学生会的接待干部之一,负责将新生引导至各系报到处。

    然后他就看见她了。

    在一堆马尾眼镜拖着巨大行李箱的新生中,单清源白净的皮肤,轻松的打扮,高挑的身材一下就把人的眼球牢牢抓牢。

    后来李锐从他那堆兄弟里了解到,报到那天看到单清源的男生,基本上都把她做为了自己未来大学生涯的梦中情人。

    那时候,李锐的女朋友也刚刚从外地考到上海,他已经是X大的校草了。他擅长弹一手吉他,唱歌学刘德华学得惟妙惟肖,打篮球跑步对体育也很在行。走到哪里都有一堆女生或前或后的谈论:“那是李锐耶。”

    他女朋友是他远房亲戚的表妹,在另一个城市。有一年暑假去亲戚家玩,碰到那女生,两人谈得不错,他便吻了她。

    他不知道那个时候为什么会作出那样的事情,他把那当作对那个女生的好感。于是便开始了和她的交往。

    他常常在宿舍的上铺坐着,手里拿了把吉他,用刘德华的嗓子唱着齐秦:“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狼,走在茫茫的旷野中……”

    那时候,阿辉总会在床下的被子里伸出头来,抱怨:“明明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搞什么来自北方的噱头?”

    他就会点一支烟,看着近在咫尺的水泥天花板发呆。

    后来,女朋友在来到上海三个月后,便提出了分手,理由很简单:“你吻了我并不代表我一定要嫁给你啊。”

    李锐那时候就会想,他和他女朋友在一起,难道就是为了解释清楚一个吻并不影响婚姻的道理么?

    这样也颓废过一段日子,逃课,混日子,在学校附近的网吧上通宵打游戏。后来校篮球队需要他,才慢慢振作起来。

    再后来,单清源进了广播站,成了他的搭档。

    做节目的时候,他负责调音,她负责主播。他喜欢背对着广播室的窗户,这样夕阳就能照在她明媚的脸上,她的一蹙眉,一展颜,她脸上肌肤的一点点跳动,他都看得清清楚楚。

    她常常在节目中说些自己的事情。比如是个独生女,刚到学校不知道如何自理生活,闹了很多笑话;比如老师告诉她高三生活很苦,大学生活很美结果她到了大学才发现,计算机系的作业多的吓死人;比如她喜欢养些小动物但却不喜欢植物。

    他将做节目的一个小时作为一天时间的座标。起床便开始计算离傍晚的节目还有几小时,然后一小时一小时的减少时间,到了节目结束后又计算节目结束了几小时。时间因此而飞快。

    阿辉总说他空长着一幅臭皮囊,其实却是个闷骚包。他也知道自己不大会说话,索性便不说,反而被人以为很酷。

    他知道追求单清源的人很多,他们寝室8个人,除了阿辉有固定的女朋友,其他7个光棍都把单清源作为终极追求目标。私下他们也讨论过,认为单清源对于男朋友的要求必定是很高的,所以即使到现在,她还没有男朋友也是件正常的事情。

    在作节目的时候,也常常会有人送花过来给她。他看她笑盈盈的接过,一脸无奈的对他笑笑,然后便把花放在一边,有时候回去的时候还会忘了拿。他直觉她不喜欢花。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