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手术室的灯不挺的闪动,我的心都是紧的。周雯趴在我身上哭,“你说陈晓不会有事吧?”我没有回答他,我回答不了。
四个小时之后,医生出来了。我从医生的眼神里读到了叹息,我什么都没有问。周雯疯似的喊叫:“他的怎么样了?我的陈晓怎么样了啊?”医生摇头,“我们尽力了。”我绝望的冲了进去,我又看到了熟悉的他,我的陈晓,曾经跟我说要给我真爱的陈晓。我什么都没跟他说,他就这么决然的离开了我。离开了这么爱他的两个女人,他是倦了么?
我拉着周雯的手,紧紧的抓住她。她瘫到在陈晓的床前,一遍一遍跟他说:“陈晓,是我害了你呀。”我看着她漠然流泪,我想这就是我跟周雯不同的地方吧。她的爱是感性的,而我的是理性的。
11
因为爱上了同一个男人,我和周雯成了敌人。可是没想到,又是因为怀念同一个男人,我们又成了最好的朋友。我和周雯分享着想念一个人的感觉,从这点上讲,她的就是我的,我的也就是她的。但是她的忧伤是海底的珊瑚,我的是水面的落花。
其实周雯一直以为她是赢了我的,其实陈晓找过我,他跟我说过事实的真相。周雯说自己得了很重很重的病,医生说她不会有超过半年的时间。所以她才来找陈晓的,她希望她最后的日子有他陪着度过。陈晓当时是相信的,当陈晓跟我说的时候我也是相信的。可是当陈晓离开我们之后,我才知道这根本是个骗局,因为如今已经过了一年了。但我已不想再提起这件事,人都不在了,还争执有什么意义?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陈晓始终是爱我的,但是他会想到我和周雯成了朋友了吗?
我没有输,我不要哭。周雯已经想开了很多,我呢?是不是因为她也听信了陈晓的那句话,只有傻子才悲伤?
七色女儿
七色女儿
文:马琳
一万年以前,天空是七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交相辉映,奇特美丽。这七色的光芒全因一个女孩,她叫芙瑞拉。芙瑞拉是自然之母依茉莉的女儿,自出生便有七色彩衣裹体。瞬间,整个天空都变成了七色。
芙瑞拉生性善良,冰雪聪明,5岁的时候就知道体恤人间疾苦,时常给穷人们送食物,助他们的农作物丰收。她总是化为一株小草,扎在最高的山头,静静的伫立着。她喜欢自然的味道,风,野花,麦田,土地。
芙瑞拉很得宠爱,与她年龄相仿的是堂叔善良之神的儿子克德尔。克德尔生就一头褐色的卷发,深褐色的眼球,血红色的嘴唇,一张如纸白的脸被映的如此生动和纯洁。那天,芙瑞拉在祈愿台前为自己的7岁生日许愿,突然看见了擦身而过的克德尔。克德尔跟她微笑,好看的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芙瑞拉一愣,羞涩的欠了欠身子。
克德尔惊讶于芙瑞拉身上所发出的七彩光芒,照的眼睛都斑斓了。他也惊讶于她金黄如缎的头发,琥珀般的眼睛,鲜艳似玛瑙的嘴唇。整个天空在她的映衬下是如此的美丽与祥和,她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力。
克德尔从此便经常出现在芙瑞拉的视线里,两个小孩子很快便熟络起来。克德尔教芙瑞拉变有趣的魔术,带着她到地上玩耍,和村民的孩子一起做游戏。他有时会偷偷的躲在她身后,看她美丽的身影。芙瑞拉好像知道似的也并不回头,就那么任由他看着。
12岁那年,克德尔拉着芙瑞拉的手说,我喜欢你。芙瑞拉羞的脸上一片红霞,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克德尔用双手托起了她的下巴,深情的看着她的眼睛说,永远不要分开好么?芙瑞拉的眼里盛满了少女温柔的情怀,浅浅的点了头。
随着芙瑞拉一天天的长大,越发出落的美丽了。地狱魔王戴利夫偶尔从看天镜里看到了13岁的芙瑞拉,便一下子心生爱慕,垂涎不堪。他趁芙瑞拉在地上摘花时用一阵风掳走了她,顷刻,七色光芒全失,天空只剩下了原来的蓝色。芙瑞拉的母亲极为恼怒,便告到了宇宙之神宙斯那里。宙斯命令戴利夫放了芙瑞拉,戴利夫不敢违背,谁料他却给芙瑞拉吃了一颗最恶毒的药,这使得芙瑞拉见不得阳光,无法在地狱以外的地方生活。宙斯也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戴利夫在下雨的时候放芙瑞拉回来。于是人们在雨后才能看见一道七彩光芒,就是今天所说的彩虹。
克德尔伤心欲决,最终抑郁而死。芙瑞拉在得知自己心爱的人已死之后,悲愤不已,情绪起伏不定,所以就有了今天的一年四季。处女座就是芙瑞拉美丽,纯洁和自然力的象征。
【都市夜归人】
七色女儿
文:马琳
一万年以前,天空是七彩的。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交相辉映,奇特美丽。这七色的光芒全因一个女孩,她叫芙瑞拉。芙瑞拉是自然之母依茉莉的女儿,自出生便有七色彩衣裹体。瞬间,整个天空都变成了七色。
芙瑞拉生性善良,冰雪聪明,5岁的时候就知道体恤人间疾苦,时常给穷人们送食物,助他们的农作物丰收。她总是化为一株小草,扎在最高的山头,静静的伫立着。她喜欢自然的味道,风,野花,麦田,土地。
芙瑞拉很得宠爱,与她年龄相仿的是堂叔善良之神的儿子克德尔。克德尔生就一头褐色的卷发,深褐色的眼球,血红色的嘴唇,一张如纸白的脸被映的如此生动和纯洁。那天,芙瑞拉在祈愿台前为自己的7岁生日许愿,突然看见了擦身而过的克德尔。克德尔跟她微笑,好看的笑容露出了洁白的牙齿。芙瑞拉一愣,羞涩的欠了欠身子。
克德尔惊讶于芙瑞拉身上所发出的七彩光芒,照的眼睛都斑斓了。他也惊讶于她金黄如缎的头发,琥珀般的眼睛,鲜艳似玛瑙的嘴唇。整个天空在她的映衬下是如此的美丽与祥和,她具有与生俱来的自然力。
克德尔从此便经常出现在芙瑞拉的视线里,两个小孩子很快便熟络起来。克德尔教芙瑞拉变有趣的魔术,带着她到地上玩耍,和村民的孩子一起做游戏。他有时会偷偷的躲在她身后,看她美丽的身影。芙瑞拉好像知道似的也并不回头,就那么任由他看着。
12岁那年,克德尔拉着芙瑞拉的手说,我喜欢你。芙瑞拉羞的脸上一片红霞,抿着嘴唇低下了头。克德尔用双手托起了她的下巴,深情的看着她的眼睛说,永远不要分开好么?芙瑞拉的眼里盛满了少女温柔的情怀,浅浅的点了头。
随着芙瑞拉一天天的长大,越发出落的美丽了。地狱魔王戴利夫偶尔从看天镜里看到了13岁的芙瑞拉,便一下子心生爱慕,垂涎不堪。他趁芙瑞拉在地上摘花时用一阵风掳走了她,顷刻,七色光芒全失,天空只剩下了原来的蓝色。芙瑞拉的母亲极为恼怒,便告到了宇宙之神宙斯那里。宙斯命令戴利夫放了芙瑞拉,戴利夫不敢违背,谁料他却给芙瑞拉吃了一颗最恶毒的药,这使得芙瑞拉见不得阳光,无法在地狱以外的地方生活。宙斯也没有办法,只好命令戴利夫在下雨的时候放芙瑞拉回来。于是人们在雨后才能看见一道七彩光芒,就是今天所说的彩虹。
克德尔伤心欲决,最终抑郁而死。芙瑞拉在得知自己心爱的人已死之后,悲愤不已,情绪起伏不定,所以就有了今天的一年四季。处女座就是芙瑞拉美丽,纯洁和自然力的象征。
说明
【都市夜归人】里发表的文章;都是我的一个女性朋友的作品。
所以在这里收集她的作品让大家鉴赏一下;虽然基本上都是很短暂的语言;可那却是写的一个女人的心灵世界。敬请验收。
(我不喜欢哪位朋友对这个专栏指指点点的;因为你可以指责我的一切;但我绝不允许你指责我的朋友;不想看的就不要看;眼不见为净。)
有的还会附上一些评论。
一个人的情人节快乐!
这个冬天,这个寒冷的情人节之夜,有人陪在你的身边吗?
你会想到某一个人吗?一个人的情人节不会孤单不会寂寞
因为有人可想……时间不会因为寂寞而太长,
却会因为想你而太短
漫漫长夜都知道我对你的思念
可梦中的你又在哪里?一只鲜红的玫瑰还在盛开
他永远不会有枯萎的时候,因为我会一只接一只地让他盛开
因为一个人的情人节并不可怕
我依然会情人节快乐……
让你宁静!
凌晨一点整,合上那本令人伤心的书,关上那早已疲惫的台灯。闭上眼,寻找孤独中的幸福。这份期待已久的宁谧竟在不经意间,闯入了我的心间。打开收音机听着华健那犹如天籁般的声音,泪水在不知不觉中划过面颊,咸咸的!的确,孤独太可悲。突然发现自己仍旧活在过去,活在那个被人爱的世界里。朋友,家人像海岸上的灯塔,为我导航,曾经的幸福绝对百分百。但在这事与愿违的世界里,昨天已是回不去了。那已伤痕累累的天真的灵魂,也不在被我所支配。来或去,有喜也有悲。聚或离,总在天地间。人与人,日与夜,转眼之间沉淀,云淡风轻。
深深的祝福思念中的你们,能够快乐。也希望你们在悲伤无助时,想起不远处的我,想起那颗牵挂你们的心。
夜,是悲凉的。夜,是个回忆的场所。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什么?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生与死
而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我就站在你的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
而是明明无法抵抗这股思念却还的故意装作丝毫不把你放在心里
世界上最远的距离
不是明明无法抵抗这股思念却还的故意装作丝毫不把你放在心里
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却的深渠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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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
我家楼下是一辆直达我公司的公车总站,每天早上,我坐第一班公车上班。
每次,都刚刚好有白领、学生、老人共30位在总站上车。而那公车,也刚刚好有30个座位。
不知道别人如何,我有自己固定的位置。
那是司机后面的座位,相对来讲,空间较小,而且可以在司机前面的反光镜中看到自己苍白的脸。
我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销售部经理,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外表干净优雅,27岁,单身。
其实之前是有过两个女朋友的,可是,却都没有多久就分开了,她们不合适我。
我喜欢桀骜不驯的女人,希望她的个性以及棱角可以刺破我身边麻木的保护膜。她要有敏感的心。也许女人傻一点会比较快乐,于是细腻,敏锐的女人必须为她们的性格付出痛苦的代价。
我愿意承受这代价。
但事实上,我周围潜伏着的,是一大群有心机、有目的的女人。她们白天一身职业装,显的成熟,干练。晚上却穿着性感的衣服去PUB跳艳舞,之后醉得一塌糊涂被送到自己家或是陌生人家里。
让我恶心,简直是一群披着人皮的野狐狸。
在公车上,我可以迷茫的回忆自己的过去,有时会弄得神经错乱。
这个季节,总是下雨。于是车窗被雨抽出打无数条斜斜的伤口,整片玻璃痛得颤抖不已。
好像我曾经的心。
17岁的时候,我爱上一个性格怪异的女生。她洁白光滑的手臂上总是有大大小小的伤疤。她说是她后妈打的。
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她自虐。
她是我的同桌。
19岁的时候,我们考取了同一所大学,她已经出落得如蝴蝶一般艳丽。她穿黑色的衣服,如同一只黑色的精灵。迥异的她得不到友情,于是开始一段又一段的恋情。
我始终不敢向她表白,因为她说过讨厌外表儒雅的人。
而我,是典型。
平均每三个月,她就会换一个男朋友,都是那种要么爱摇滚到疯癫的男生要么散着长发叼着烟的男人,总之都不是大学生。
每次她深夜翻过学校高高的铁门时,我都会在黑暗处目不转睛的看着她,直到她歪歪扭扭的身影消失于一片月色之中。
之后心开始流泪。
大二的时候,她怀了孩子。
我陪她去医院堕胎。
医生说孩子已经三个月了。
结果,她进了手术室,就再也没出来。
大出血,医生也无能为力,她的体质实在是太弱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身体里的最后一滴血流干。
她死了,我精神恍惚了整整半个月。脑中不断闪现出她生前的各种画面,直到头开始剧烈疼痛,像要裂开一般。之后心开始麻木,整个人都变得麻木不仁,而且,异常的低调。唯一不会无动于衷的是她冰冷的尸体。
那些小女生说我这样叫做“酷”。偶尔她们送来情书,食物的时候,我会歇斯底里的大喊:“滚!”
于是一些些爱情在尖叫声中销声匿迹。
公车上有很多让我十分温暖的画面,比如学生们拿着外语课本轻轻地朗读,老人们互相搀扶着坐下。
有时我会若无其事的向窗外望,一排排树木向身后跑去,急急的如同逃亡。一家家早点铺子的上空冒着热气腾腾的白烟,一天的忙碌一触即发。
七年来,我心中所有的孤独、失落、悲伤、痛苦如同一种毒渐渐侵袭我的神经,直至深入我的骨髓。我被巨大的寂寞折磨得体无完肤,但却从不留任何痕迹。
有一天,我上了车之后居然没了位子。我的座位被一个女人占据了,长长的头发慵懒的散在肩上。化淡淡的妆,眼睛很美,眼神却很忧郁。
也没有其它的空位子,很显然,她是新成员。
所以缺乏应有的默契——占了我的位子。
那时,我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买车,连我的下属都知道在车里冲着我打招呼于是,我想也应该有辆车了。
第二天,那女人依然坐我的位子。换了淡粉色的套装。优雅,恬静。
我依然是车上唯一一个站立的人。
可是今天,那女人的举动有些奇怪,先是肆无忌惮地啃着玉米,将一切所谓美好的形象瞬间击毁,后是听着音乐不住的晃头,嘴边还粘着玉米的残留物。
怎么回事?我皱了皱眉头,太过分了!竟然做出如此有伤大雅的事情,真是与外表不符。
此后的每一天,她都做着一些对于现代白领属于“出格”范畴的事情:声音不大的哼唱走调的歌呀,翘着二郎腿吃着瓜子啊,面目狰狞地讲电话啊,总像是在引起某人的注意。那种漫不经心的落拓模样,应该是令人生厌的。但我却仅仅是看笑话一般每天看着她。她给我的生活增添了些许乐趣。
后来,我开车上班。
几个星期后,开始十分想念她,那个穿淡粉色套装,坐我的位子的女人。
于是第二天,我依然坐公车。果然,她坐在我的位子上不停地化妆,一阵阵清香传过来,沁人心肺。
我走过去。
HI!能认识你吗?
恩!常瑞阳
天啊!男人名!这女人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她说出“常瑞阳”这三个字的时候,车猛的晃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