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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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 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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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在这个世界上,投降也有不被接受的时候啊。透过白茫茫的水汽,吴放歌看见崔明丽笑吟吟地端起了杯子,这可不妙,第一,杯子里盛的不是果汁而是酒了;第二,从吴放歌见到崔明丽开始,最多也只见她冷笑过,现在却笑了个面若桃花,甭问,那是要出招了。看来这个崔明丽要变催命丽了。

在酒桌子上很多女人都是这种招数,人家开始喝酒的时候,她们喝果汁一类的饮料,等桌子上的男人都醉的差不多了,她们才作为生力军杀出来,所过之处无不人仰马翻。

今天要栽了啊……吴放歌的心中出悲鸣,两眼只看见崔明丽的小嘴翻动,耳朵里嗡嗡乱响根本听不见她说的什么,只知道她喝一杯酒,自己就也往嘴里倒一杯,酒到了嘴里就如同白开水一样的没味了。

“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激流……”

一群年轻人,都醉的东倒西歪的,胡乱唱着歌,在寒冬的夜里相互搀扶着走在冷清清的街上。

人呐,就怕遇到诚心实意的人。昨晚跟何海珍一起大家都留着心眼儿,彼此算计着,自己装醉都装的游刃有余,可今天这酒却搀不了假水。就在吴放歌原本以为自己是必死无疑的时候,他期待已久的内战居然爆了,甚至周国江还在每次崔明丽敬酒的时候非要在旁边陪喝一杯,这么折腾下来,六个人里道最后已经没一个清醒的了。

“小吴哥,给练一个吧。”有个家伙起哄。

“练就练!”吴放歌推开扶着他的周国江,踉跄着打起了周海传授给他的形意拳。这拳打的,能惹的形意拳祖师从墓地里爬出来清理门户。尽管下盘已经软的一塌糊涂,大家伙还不断地鼓掌叫好,结果吴放歌真以为自己成了武林高手了,最后一个垫步拧腰,腾空而起来了一个无影脚,结果大家只见他飞了起来,却不见他落地,只觉得他影子一晃就不见了。

“好功夫啊,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轻功。”一个警察赞叹说。

“嗯……”周国江也点评道“难怪我们五个都弄不住他,果然厉害呀。”

其他两个警察也点头附和。惟独最清醒的崔明丽看的清楚,拍手笑道:“厉害个屁呀,不知道谁把街上的下水道盖子给偷走了,我看见他刚才落地的时候正好掉进去。”

第三十三章临时工

何海珍上了一个白班,又帮别人值了一个上夜班,才交接了班准备回家,路过医院大厅急诊的时候,忽然听见那儿乱哄哄的,再看时就看见几个浑身酒气的小伙子扶了一个人进来,正是吴放歌。

“这家伙!难不成今晚又装醉?”何海珍想着,脚下却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

吴放歌头上碰出了一个大包,表皮破了,往外沁着血,手臂也有几处蹭秃了皮,看着蛮吓人的,不过据何海珍的经验,并无大碍。

人熟好办事,何海珍和值班医生很熟识,当下就先帮吴放歌简单包扎了一下,弄了张病床让他躺着。他的人事不省和摔到下水道里没关系,主要是酒醉的。

伺候好了吴放歌,何海珍见送他来的那几个人也东倒西歪的好不到哪里去,就三言两语的打走了他们,自己只得再辛苦一下,留下来照顾吴放歌。

吴放歌睡到半夜,觉得口渴,醒了,一睁眼现自己躺在病床上,便暗骂道:“靠,不会是喝的酒精中毒了吧。”再往床边一看,一个年轻女人正把头趴在床沿上打瞌睡,觉得眼熟,正要悄悄下床找水喝,那女人却醒了,对着他甜甜的一笑说:“你醒啦,你最好别动,输着液呢。”

吴放歌一看,这不是何海珍嘛,想想昨晚装醉,今天却在她面前真醉了,不免有些尴尬,笑了笑说:“我怎么会到这里来?”说完又看了看挂着的液体瓶子又说:“我这么严重啊。”

何海珍嗔怪地说:“便宜你了,那是葡萄糖。”

吴放歌拍着脑袋说:“还从来没这么醉过呢。”

何海珍笑道:“这就是报应了,昨天你装醉,今天就真醉了,昨天你假装掉地沟里了,今天你就掉下水道里了,老天爷真是开眼了。”

吴放歌努力回想着,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但是影像极度的不清晰,自得喃喃自语道:“真是不能干坏事啊,这报应说来就来呢。”

何海珍‘哼’了一声,说:“你醒了,这液也不用输了,不然给你弄成个高血糖还是我的错。”说着帮吴放歌把输液针头拔了出来,拔的时候稍微使了点手段,疼的吴放歌不由得直皱眉头。

拔出了针头,何海珍又给吴放歌端了一缸子白开水来,显然之前凉过,此时温度正好入口。吴放歌接过去咕咚咕咚喝了半缸子。何海珍又说:“等会去个厕所,排一下身体里的废物。现在才凌晨三点多,你还能休息一会儿。”

吴放歌说:“真不好意思,要你照顾我。”

何海珍叹了一口气说:“有什么办法,孽缘吧,你以后别再害我就是了。”

吴放歌说:“只要你不再挡着我的路,我自然不会对你不利。”

何海珍说:“这不和没说一样嘛。”

吴放歌笑了一下,想转移一下话题,他扭头看看窗外,自然是漆黑一片,又对何海珍说:“谢谢你照顾我,不如我送你回家吧,外面挺黑的。”说着就要起床。

何海珍赶紧拦住说:“算了,不劳大驾,谁知道你又耍什么心眼儿啊,再说我今晚也不回去了,等会儿找个值班室将就一下就行了。”

吴放歌见她如此说,也不在强求,就又和她说了几句没营养的闲话,借口上厕所顺便送了她出来,然后又上传睡觉,一夜的好眠。

第二天一大早,吴放歌就起了床,毕竟是病床,睡着就是不如家里的舒服。然后谁也没见,在外面随便找了个地方把早饭吃了,又回去了红军院。

昨天把行李随便往屋里一扔就没管了,今天一来才算大开眼界,好好的房子被小蟑螂糟蹋的简直不成样子,说是个垃圾堆一点也不过分,而且地板上的油泥,看来要用刀才刮的干净了。

“我怎么老遇到这事儿啊,住哪儿都得从头收拾,收拾好了就住不了几天了。”他哀叹着。

埋怨归埋怨,事情还得做。他挽起袖子,先把屋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搬到屋子外头来,正好今天是个难得的艳阳高照,有些家具也可以见见光。小蟑螂的这件房子简直就是垃圾堆和杂货铺的结合体,什么破旧家具废纸壳子应有尽有,最离谱的在床底下还找出了至少七八件女孩内衣裤来,并且尺码都不一样,看来这个小蟑螂没少在这屋里糟蹋良家妇女。

把屋里的东西都搬了出来就花了差不多小半天时间,也把吴放歌弄出汗了,借着出去吃饭的功夫,他又顺便买了些清洁修理工具回来,继续大干。

这院子里当然不止住了他一个,见他在此干的热火朝天的,都纷纷过来打听,特别是那些老头老太太,有时候还假模假式的帮上两手忙,其中也有昨天看见他在院子里和警察打斗的,也变着法儿的旁敲侧击打听消息,吴放歌自然是实话实说是误会,但是也不能保证最后被传成什么样,坊间轶闻大多都是这般的练成的。

吴放歌在院子里打了几桶水,把房间的地板沁了一个透,然后撒上洗衣粉,正准备那硬毛刷子刷地的时候,院门外走进一个年轻人来,正是周国江,见了面就笑着说:“小吴哥,忙呐?”

吴放歌一看是他,赶紧放下手里的活儿说:“是你呀,快来快来……哎呀,也没地方请你坐呀。”

周国江一看这场面乐了,说:“小吴哥,你这大兴土木的是要干嘛呀。”

吴放歌说:“便宜没好货,这房子不收拾一下简直没法儿住人。”

周国江抬头往屋里一看说:“还真是。不过你先把手里的事儿放放吧,孙局一上午没看见你人,都生气了,问你为什么不去局里上班,也不请假。”

吴放歌一头雾水地说:“上班儿?孙叔没说让我今天也去呀。我以为昨天的事儿完了就完了呢。”

周国江说:“具体怎么回事我也不知道,反正孙局就问你上午为什么不去局里上班,这不,特地让我来看看你,他听丽姐说你昨晚喝醉了,可把我们一顿好训呢。”

吴放歌一听心想,这看来不去解释清楚一下还不行了,就放下手中的活计,说:“那咱们快走吧,我觉得这里头得解释一下。”

周国江指着房间说:“你不锁门呐。”

吴放歌笑着说:“锁啥啊,最多也就是收破烂的要。”

这时院子里一个老头说:“你去吧去吧,我们帮你看着。”

吴放歌回头道了谢,就和周国江一起出了门。

到了公安局,孙红兵果然没好脸色,紧绷着脸拿了一份合同书让吴放歌签,吴放歌一看,是一份合同工聘用协议,当即不敢签字,就问孙红兵:“孙叔……你这是……”

孙红兵一本正经地说:“我早知道你了,退伍回来没事情做,半夜去菜场扛大包,还摆烧烤摊子,你们家家教严嘛。现在正好啊,你缺零花钱,我这儿缺人,你就留在局里干吧,先在我这儿看看案子,然后就跟小丽那一组吧。哎对了,你年纪轻轻的,以前学过法律?笔录做的不错嘛,格式什么的都很规范,案子也抓的准。”

吴放歌这心里呀,别提什么滋味了,难不成这辈子真的要当警察了?只得敷衍地回答孙红兵说:“嗯……以前我们部队保卫处有个干事和我关系好,让让我去帮忙,教了我不少东西。”

“难怪。”孙红兵自以为找到吴放歌熟知办案程序的原因,又催促说:“快,快签了,签了从明天起就正式上班,你还不是正式干警,朝九晚五的,你自己不主动提出,不会让你加班的,再说了,有些工作,你也没资格做。”

吴放歌知道这一签字,后面的事情就不好办了,可是不签又觉得对不起这个正直热心的老头,犹豫再三,才鼓起勇气对孙红兵说:“孙叔,能不能商量个事儿?”

孙红兵忽然笑了:“你不说我也替你考虑好了。有些事要一步一步来,你先在局里干着,等民政和编委那边手续办好了,就以工代干是正式工作人员了,你这么聪明,一有招干考试铁定能通过,至于名额问题,不需要你考虑,呵呵。”

“不是,孙叔。”吴放歌咬了要嘴唇说:“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可我,我其实……我其实不想当警察。”

这话一出口,整间屋子都安静了。孙红兵的脸色生了轻微的变化。“对不起,孙叔叔,让您为我白操心了。”吴放歌最终打破了屋里的安静,有些事,如果你不开口,就永远也得不到解决。

“没什么,人各有志嘛。”孙红兵喝了一口茶,缓缓地说:“我其实很欣赏你呀,跟你说实话,我这辈子没求过人,可是为了你,我今天上午还是跟别人说了点好话的,所以呢,你说不愿意当警察,得给我一个理由,我听着合适绝不再逼你。”

吴放歌低下头,沉默了几分钟,然后又抬起头,坚定地说:“因为我不想再看见枪了。”

“是这样了。”孙红兵也沉默了一两分钟才说:“可是士兵的枪和警察的枪,作用是不一样的啊。”

吴放歌说:“可毕竟都是枪啊。”

孙红兵沉吟道:“你确实是个有脑子的……只是可惜了……有没有商量啊。”

吴放歌说:“有,如果只是在我找到正是工作之前在局里做点文案工作,我是可以接受的。”

“臭小子跟我讨价还价。”孙红兵从桌上抄起一本案卷笑着扔了过来说:“给我好好干活吧你。”

吴放歌心里一块石头落了地,这一关算是过去了。可是放弃了这个做警察的机会真的就是正确的吗?

第三十四章春节

孙红兵还是很有人情味的一个人,当听说吴放歌还需要时间收拾住处的时候,立刻就允许他每天只上半天班,上午收拾住处,下午来举例上班。其实吴放歌对能够在公安局工作一段时间并没有什么意见,既可以藉此认识很多的朋友,也能接触一点机密的事情,而这些在未来肯定是用的上的。

从此之后吴放歌的生活就分成了两节子,上午收拾房间,下午去局里上班,而周国江崔明丽等人也在闲暇时过来帮帮忙。慢慢的,也熟识起来。只是崔明丽有次现了吴放歌堆在外面的垃圾里还有女性内衣裤之后,对他很是鄙夷,尽管吴放歌指天誓那些都不是他干的也不行,字那之后崔明丽就不再来帮忙了。

小蟑螂可真够意思,那地板吴放歌整整刷了五遍,用了三大袋洗衣粉才刷出原来的颜色来,感觉房顶都高了不少。吴放歌一不做二不休,又买回涂料来,把墙壁和房顶都刷了一下,屋里的电路也重新布了线,总算是能住人了。接下来吴放歌开始刷洗家具,洗刷刷了两个上午才完工,缺胳膊断腿的椅凳也都修好了,剩下的实在没用的东西能卖的全卖给收废品的了,收废品的也不要的就都扔掉了。不过垃圾堆里海搜出不少照片来,什么年代的都有,这些东西吴放歌倒是都忙小蟑螂收好了,毕竟回忆这东西,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又想要了。

稳定了大后方,吴放歌就得上全天班了,不过孙红兵对他还没那么严格,只要一天八小时上满,从不要求他加班,对周国江他们就没这么客气了,由此周国江甚至抱怨道:“还是当临时工好啊。”结果让孙红兵听见了,笑着说:“没问题呀,只要你打报告,我立刻就把你的警官身份转成临时工。”

周国江当即吐了吐舌头,不再敢说话。

除了在公安局上班,吴放歌每个周末都会回家看看,并且在侧面想父亲提出了‘在公安局上班不过是权宜之计,还是想去五局上班’的要求。并且借着快过年的档口,去探望了金乌大学的校长,毕竟去五局还得这位老教授出面,这方面是不能放松的。

由于白天要上班,探望汤霞的时间就只能利用午休或者晚饭后的时间了,好在汤霞整天都躺在床上,也不存在影响她休息一说,不过眼见着年关将近,她也在医院里躺不住了,正和医生商量着,能不能回家去过年。这到也是人之常情,医院的条件再好,可毕竟不是家,在医院里过年,未免会觉得凄凉。

至于何海珍,吴放歌虽然和她常见面,但没有刻意地去找过他,对于这个女人,不求她助力,只要不起反作用即可,而且从父亲那里得到的消息,何副局长让自己儿子何海豹进五局的努力好像没以前那么迫切了,这就说明自己的办法起到了一点作用,但是吴放歌此时对父亲开始有了隐隐的愧疚。自己当年一直认为父亲在给自己找工作的事情上没有尽全力,现在自己操作了才现,要达成一个目的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自己占尽天时地利和先机,也没在这件事上占太多的优势啊,想想父亲当年,真的太不容易了。

时间就这么一天天的过去,严打也告一段落了,各部门抽调来的人也纷纷返回原单位准备过年去了,吴放歌这个临时工却还落不得走,孙红兵也不知道从哪里听说了吴放歌还是《明日先锋》驻金乌记者站的特约通讯员,就让他跟着局里的一帮笔杆子整天整理严打的先进事迹材料,尽管吴放歌几次解释说记者站还没建立起来,自己这个特约通讯员也没什么实际意义,可是老头硬是咬着不放,吴放歌也没辙,好在郑雪雯仗义,连着帮他了几篇短文,还答应一周的连载,这下吴放歌又在宣传方面打开了局面,金乌日报,金乌法制报等当地小刊居然上门来约稿了,这让吴放歌想起当初自己救了汤霞,自吹自擂的写了一篇新闻巴巴的送去,结果却让何海珍的假新闻给挤了,现在人还是那人,写作水平也没提高,却有人上门约稿,真是新旧社会两重天呐。

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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