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上次同学聚会的半个月后的一个夜晚,朱雨露像平时一样地捧着热茶看着吴放歌看一本自考书,看着,看着,真是越看越爱,这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儿啊,人长的英俊,又是战斗英雄,家境也不错,父亲还是大学教授呢,还经常在本地的电视台里露面儿,虽然也常常的感到有些自卑,可要是真的能嫁这么一个人,可真是前世修来的啊。而且虽然他打过仗,可说话总是那么不温不火的,待人和气,对自己也极尽温柔,就是……就是……还没有情侣之间该有的那些事儿,想着想着,朱雨露已经自己红了脸。
吴放歌看着书,忽然觉得一侧脸庞火辣辣的一样,扭头一看,朱雨露脸上飞着红霞,一双眼睛都快冒出火了,就笑着问:“看什么?没见过啊。”
朱雨露自知失态,便低头说:“才没看……”
吴放歌伸了个懒腰说:“哎呀,累了,歇会儿。”
朱雨露赶紧给他倒了一杯热茶,送到他手上说:“是该歇歇了,你每天都这样,多费脑子啊。”
“这里啊。”吴放歌指着自己的脑袋说“是越用越灵的。”
朱雨露说:“我就不行,可是我爸硬逼着我完了初中……”
吴放歌一听,觉得诧异:“逼着你?记得你是农村招工来的吧,记得农村就算是书,也是紧着男孩子。”
朱雨露说:“我是独女,而且我们家虽然在农村却不是农民,我们家祖传的是木匠。”
吴放歌拍了拍朱雨露给他钉的小桌笑道:“嗯不错,不愧是家传,手艺挺好的。”
朱雨露含羞一笑说:“我爸那才叫手艺好呢,只是现在都没人订家具了,都商场买了,我爸说让我多点书,好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世界不需要手艺人了吗?可是我笨,不进去,我爸没办法,托关系让我进建筑公司,说是让我见见世面。”
吴放歌听完,叹道:“你父亲……是个人物呢,真想找机会见见啊。”话一出口就现说错话了,可是往回收也来不及了。
朱雨露听了眼睛一亮,想当然地会错了意,当即惊喜地说:“真的?!”
吴放歌顿时哑然,自作孽,不可活啊,楞了几秒才结结巴巴地说:“是想见一下,可是不是那个……”
可话还没说完,朱雨露早就“哥”地叫了一声,一头扎进他怀里去了,果真是未经人事的纯情女孩子,只管把头往里面拱,身子却僵直着不知所措,不过她力气似乎比阿梅的还大,两手抱紧了,吴放歌轻轻往外推又哪里推得动?
在这一瞬间,时间彷佛是凝固了,对于朱雨露来说恨不得此刻永恒,可对于吴放歌而言简直就是度日如年了。
“雨露雨露?”吴放歌唤着,想扳回局势。
“嗯?”朱雨露的声音小的几乎听不见。
吴放歌咽了一口拉的自己嗓子眼儿生疼的口说:“雨露,其实我有话要跟你说……”
“嘘……”朱雨露抬头用手轻轻盖在吴放歌的嘴唇上,温柔地说:“什么都不要说,我什么都明白。”那说话的腔调,活生生就是港台三流爱情连续剧里学来的,看来这丫头书不行,学电视剧倒是蛮在行的,唯一的问题是她把电视剧里的东西都当成了真的,看着自己的爱情也如同电视剧里一样的展,更是心中暗喜。
吴放歌的心中出哀鸣,他知道,这个时候只要自己稍有动作,那么从未经人事的朱雨露必定会向一滩软泥一样的瘫倒,任自己摆布,可是他能这样吗?他敢这样吗?如果他真那么做了,可真是既对不起自己的胃,也对不起她的心了。
就在这个时候,外头忽然咣咣咣的响起了敲门声,吴放歌借机把朱雨露往外一推,而朱雨露也像踩到了炭火一般的跳了开去,满脸涨的通红。
其实吴放歌早就听到了外面又脚步声,只是没想到会是来敲自己门的,毕竟整栋小楼都是出租房,早出晚归和晚出早归的人多的很,所以也并没有在意。
“放歌!开门啊。”随着咣咣咣的敲门声,外面有人喊道。
“阿竹?”吴放歌觉得诧异,这么晚了她又来干嘛?
带着疑惑开了门,冷风夹着酒气,外带一个像钻进了盐巴里的泥鳅一样扭动的身体,踉踉跄跄地栽进了吴放歌的怀抱。
“嘿嘿,我看见了,我全看见了。”阿竹笑嘻嘻地说。
“我们……我们什么也没有做……”朱雨露做贼心虚,又不知道来者是什么来路,慌忙辩解道。
“我没说你!”阿竹近乎粗暴地对着她吼了一句,吓得朱雨露往后一缩,已经紧贴着墙了。
“哦嘿嘿嘿……”阿竹这个时候显然是行动的度快于思维的度,说完之后才看清原来吴放歌的房间里居然还藏着一个女孩子,她转过身来,手指点着吴放歌说:“你、没、干、好、事……嘻嘻……男人呐,真是男人呐。”说着又感慨起来。
“我们真的什么也没有做呀。”朱雨露辩解着,本想一跑了之,可是又看见阿竹那副狐媚子像,又衣着光鲜时髦,自己还真比不上,当下又不敢走了。
吴放歌连拖带拽的把阿竹弄到了地铺上,后者只顾一个劲儿地傻笑和胡说八道,拽着他的胳膊不松开,吴放歌只得对朱雨露说:“雨露,快,再倒杯茶来,不要倒满了,不然烫。”
朱雨露‘哦’了一声,赶紧去到了半杯茶水来,怕太烫,又一个劲儿地吹了半天。
“我全看见了,我全看见了,他们以为我没看见,其实我全看见了。”阿竹斜靠在吴放歌身上,不在傻笑了,开始哭泣。
吴放歌接了茶,又让朱雨露拿了瓷勺来,一勺勺的舀了茶水,吹凉了,喂给阿竹喝。
都说是酒醉三分醒,阿竹见吴放歌如此温柔的对她,居然没在撒酒疯,乖乖地喝了半杯茶,然后又把头枕在吴放歌的腿上嘤嘤的哭,哭了一阵,居然睡着了。
“她……她睡着了?”一直没说话,在旁边默默看着的朱雨露小心地问。
“嗯。”吴放歌说“不知道遇到啥烦心事儿了,喝成这个德行,看来今晚是送不回去了。”
朱雨露咬咬嘴唇说:“她是阿竹吧,我听见你这么喊她的,也听阿梅姐提起过她……她……她真漂亮。”
吴放歌没对此评价,在一个女孩子面前,是不能评价另一个女孩子漂亮的。
“我走了……”朱雨露很落寞地说。
“你别走。”吴放歌说“我还有事求你帮忙。”
朱雨露已经走到了门口,听见吴放歌喊她,停下来回头问:“你说吧。”
吴放歌说:“我想委屈你一下,今晚留下来住。”
“那……那怎么可以……那她怎么办?”朱雨露的脑子又想到一边儿去了,目光落到了阿竹身上,含羞说。
可接下来吴放歌的话让她的心很凉很凉。“我等会儿还要去菜场上班,想让你留下来陪陪她。”
其实吴放歌这么做也是没办法,阿竹已经睡着了,要是朱雨露再一走,这后面的事儿,就不好说了。
尽管朱雨露此时的心里是酸甜苦辣咸,如同打破了五味瓶,可是想了一想,留下,似乎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了,不然能怎样?自己一走,说不定吴放歌就不去菜场上班了,再看看阿竹那漂亮的脸蛋儿,简直就是女人的公敌嘛,所以思考再三,她还是答应了下来。
吴放歌第二天特地从菜场早走了一会儿,早饭也顾不上吃,急匆匆地赶回出租房,可房内却一个人都没有,无论是阿竹还是朱雨露全都踪迹皆无,被子却叠得好好的,房间也打扫的干干净净。
“走了好啊。”吴放歌自言自语地说,走了就清净了。
不过在那小桌子上,倒是留有字条,而且是两张,想必是阿竹和朱雨露一人留了一张吧,总算不是不辞而别。
第十章不能白在菜场干
打开其中一张留言条,是阿竹的。阿竹写道:放歌,感谢你昨晚的照顾,真不愧是老同学老朋友啊。不过也不尽然,老同学老朋友也有靠不住的时候,当然不是在说你了,不过具体的,我不想说。我今天上午就回北京去,处理一些杂务后,可能去上海,也可能去南边,总之,我会及时把联系方式告诉你的,你是个好人,有你找个朋友真好。
“上海?”吴放歌有点蒙,上辈子在北京不是展的挺好的嘛,最后一直做到河北片区的某个品牌的时装销售总监呐……看来自己的每一个决定无不改变着自己以及周边人们的命运啊。“你过的好就行了。”他一边想,一边放下了阿竹的留言条,又拿起了朱雨露的。
“哥,你好。我没把阿竹姐姐照顾好,也不知怎么的,我睡着了,醒了之后阿竹姐姐已经走了,我没看她给你留的留言条。还有,哥,阿竹姐姐很漂亮,我知道我比不上她。”
“这位比那位还不知所云。”吴放歌嘀咕着“不过要是能就此分手,到也不是坏事。”一边想着,一边随便下了点面条吃,洗漱后睡了。
可惜睡不清净。还没到中午,阿梅就哐哐哐的砸门,见面劈头就是一句:“昨晚雨露留你这儿了?”
吴放歌虽然睡的迷糊,但也明白这句话所包含内容的严重性,忙解释说:“阿梅,你听我说,我昨晚还是在菜场上班,没住这儿。”然后赶紧把阿竹昨晚醉酒的事儿说了。
阿梅听后笑了,说:“这疯女人……又抽的什么疯嘛。”这显然是说的阿竹,然后接着说:“那丫头也是,回来之后一直哭,问她什么也不说,我就琢磨着肯定是被你欺负了,你这么一说,原来是误会了,这丫头……小小年纪还知道吃醋!”
吴放歌笑道:“这吃醋可不分什么年纪大小。”
阿梅说:“也是哦,行了,我去帮你说说去,你继续休息。”
说着就要走,吴放歌赶紧叫住说:“阿梅,我看算了吧,别解释了。”
阿梅瞪着吴放歌很看了一会儿,目光凌厉,吴放歌以为要挨骂,却没想到,阿梅的目光几乎一瞬间变得柔和起来,叹了一口气说:“唉……你们男人啊,就是喜欢漂亮的,看不出女人的好来。”
吴放歌没辩解,只是尴尬地笑了一下。在某些情况下,解释反倒不是最好的选择。
打走了阿梅,吴放歌松了一口气,自觉的总算是摆脱了一个丑女孩儿,可到了晚上,炭火还得自己升,前几天随时都有的热茶也随着朱雨露消失了,于是又想起那个丑女孩的好来,然后又暗骂了自己几声‘贱’,逐渐地,又慢慢地习惯了一个人,自此一心一意的在菜场打工。
这个菜场其实也做零售,每天早晨总有四十往上去的家庭主来淘既便宜又新鲜的蔬菜,其中不乏吴放歌旧日同学的父母,而这个年龄的女人通常是很八卦的,回去后叽叽喳喳一说,这事儿就传开了。很多人也不理解,吴放歌好端端的一个家庭环境,为什么偏偏要去菜场做苦力呢?其实他们不知道,吴放歌这么做,当然有他的打算。
虽说城镇兵是包分配的,但是工作好坏还得自己努力,上一世能进五局,父亲出力不少,但自己也落了不少母亲的埋怨,说父亲为了他白头都多了很多。这一世要进五局,父亲的助力依然不能少,但不同的是,自己也能使上一把力气了。
金乌市原本是一个县,后来这一地区要升格,建立市领导县的体制,金乌县经过和周边几个县激烈的竞争,终于拔得头筹,由县升格成了市,并获得了冠名权,而原有的金乌县原有辖区,更名为金乌区,同时也是市政府的所在地。
金乌区现任区长叫王双,不过吴放歌知道这个王区长在春节后就要调到市五局做局长了,而且现在已经又口风放了出来,想要进五局,又或者今后在五局干出一番成绩,现在就得到王区长那里去‘加深印象’,正规渠道那一边到不需要吴放歌考虑。估计这几天父亲正为被文化局的那个‘朋友’耍了一道而烦恼,多亏了金乌大学的校长拔刀相助,而校长和王区长又是同窗,所以这层关系是用的上的,而重生前吴放歌能进五局,也就是因为有了这层关系。只是由于吴放歌本人不争气,才窝窝囊囊的当了一辈子普通公务员,但是既然上天给了一次弥补的机会,当然是不能走回头路的了。
在吴放歌回忆前世的各项记忆的时候,一条信息他认为是可以利用的。王双的妻子也是个居家的主妇,虽说她丈夫位居七品正堂,可她平日里却和其他家庭主妇没什么两样,喜欢造成赶早市,结果就在春节前弄断了腿。
领导或者领导的近亲有个三灾两病的,可是绝佳的拍马屁的机会。重生前吴放歌刚进局的时候,就看见局里的同事扎了堆儿的去探望,他那时不太懂事,只随份子出了一百块钱,就算了,本人并没有到场,惹得王双很不高兴,自此对他的态度也冷淡下来。其实原本看在金乌大学校长的面子上,对他还是不错的。
王双虽然不满意,吴放歌却也不在乎,而且他觉得王双虽然对他有知遇之恩,但他的那份礼也不算轻啊,才参加工作,基本工资才八十多,加上杂七杂八的福利也才一百一时块钱,相当的不错了,要不怎么说那个时候幼稚呢?所以吴放歌决定,这次王双的老婆再弄断腿,自己绝对要表现的好一些,一定要‘加深印象’
可是这么一来,问题又出来了,王双的老婆到底是哪一天弄断腿的?是怎么弄断腿的?这些吴放歌全不知道,他只知道王双的老婆是在春节前赶早市的时候把腿弄断的,至于是怎么弄断的,当时有人传说是踩在冰渣子上摔的,也有的说是运菜的车撞的,就是没个准信儿,但也没人在乎,只要她的腿断了,给了大家一个溜须拍马的机会就行了,至于是怎么断的,根本就无所谓。从这一点上来说,王双的太太还真可怜,左右两头都没把她当人,一方利用她敛财,另一方利用她拍马。
就因为信息不确定,所以吴放歌在找临时工作的时候,特地选择了菜场,而且越是临近春节,他早晨越是不敢走,生怕错过了这次‘救人’的机会。
至于王双的太太汤霞,吴放歌还真的几乎天天都能看见,她似乎把买菜这件事当成社交活动了,每次来时身边都有几个半老不老的妇人陪着,看来也都是一路人,吴放歌认识其中的一些,也都是为人还不错,尚未距离人民群众太远的官太太,估计命运也差不多,丈夫没日没夜地为国家和人民忘我的工作,难保不冷落床上的另一半儿,于是久而久之,就连赶早市买菜也成了这些太太们的消遣娱乐活动了,其实就算是买回去了,也大多慢慢的烂掉了,因为领导们一般都是不回家吃饭的。
慢慢的,吴放歌也摸熟了汤霞买菜的规律,于是慢慢地与她接近,因为做好事是不能留名的,不能留名还得能让人家记住,那就得平时‘加深印象’。所以随着春节的临近,吴放歌后来几乎每天早晨下班后都会换掉脏兮兮的工作服,认真的洗漱了,换上干净衣服,为此还专门在菜场放了一套毛巾牙刷,美其名曰的借口是:方便。
打扮齐当,就在菜场附近的小摊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就准备迎接汤霞的到来。开始的时候,汤霞进市场,吴放歌出市场,离的还比较远,后来就慢慢的接近了,终于有一天,吴放歌故意撞了她一下,撞的还比较重,把个菜篮子都撞掉了,于是赶紧说了声对不起,汤霞脾气好,自己揉着被撞疼的膀子,看着这个英俊的小伙子没说什么,倒是她身边的姐妹,七嘴八舌的把个吴放歌数落了一番,吴放歌自然唯唯诺诺的连连道歉。心里却暗想:“这下你们算是记住我了吧。”
随后的日子里,两人依旧一个进菜场的时候,一个出菜场,和平时不同的是,现在每次见面,吴放歌都会面带笑容地对汤霞等人打招呼:“阿姨早啊”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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