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高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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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高升- 第1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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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明丽当即就要拜他为师,被婉拒了。

从此后除了崔明丽除了任一灵,就是和鮑杰在一起呆的时间最久,发誓要学完他的功夫,由于在一起时间长了,以至于好多人都误以为鮑杰和崔明丽也有那种暧昧的准恋爱关系呢。

其实这两个人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年龄也相当,要是真的情投意合凑成一对也是无可厚非的。

只是日后结了婚,夫妻不在一起工作就有点麻烦了。

不过既然一开始就猜错了关系,这些担心也就成为多余的了。

由于余峰的“女朋友”经常来宿舍和余峰谈心,所以弄的吴放歌在很多时候不能安安心心地待在宿舍里书或者做自己的事情,所以他只得把一些事情带着去自习室或者图书室去做。

第九十四章豌豆黄

邱千重用手指着门,吴放歌见那门上有个虫洞,原本是用漆封住了的,可是因为年久,油漆脱落,那个洞就又露出来了。

邱千重闻言,笑容中带了三分诡异。

如此又过了几天,有一日吴放歌才进行完了社团活动,正要去食堂吃饭,迎头被余峰拦住说:“老吃食堂你不腻啊,走,今天哥哥请你吃个新鲜的。”

回到宿舍,老余那厮正在卫生间洗澡,邱千重就和平时一样,回自己的书桌那儿看书,吴放歌则脱了鞋,到了自己的床上躺着。

少顷,余峰擦着头出来了,边走边说:“咱们得跟生活班主任反应反应了,天越来越冷了,怎么洗澡水反到越来越凉了?”路上,吴放歌问道:“老余,你打算请我吃什么好的啊。”

吴放歌说:“我知道你心气高,不愿意接受别人的施舍,可是大家同学一场,就是缘分,有什么需要你尽管开口吧。

我也是苦孩子出身,只是运气比你稍微好了那么一点点而已。

所以你千万不要客气。”

邱千重休息了一两分钟,才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去卫生间处理后事,可要命的是,这家伙回来后也不上床睡觉,大冷的天,就披了外衣,穿着内衣裤,站在窗前抽他的劣质烟,而且这一抽就是半个多小时,最后还用夹着烟的手时不时的去抹眼睛,估计是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流泪了。

邱千重面无表情的把食指放在嘴唇上嘘了一嘘,然后又指指宿舍的门,并不说话。

邱千重显然给吓着了,但总算不太厉害,慌忙扔了烟说:“就睡,就睡。”

于是叫了四碗饭来,点了一个鸡蛋粉丝汤,又一小碟咸菜丝。

咸菜丝上面又滴几滴芝麻辣椒油。

两人各要了一个大空碗,用汤泡了饭,呼噜呼噜的吃了,鮑杰又说:“我得去准备论文选题了。”

邱千重笑了一下,并不答话。

看来他还是委婉地拒绝了吴放歌的好意。

其实象他这种人,看起来老实本分,其实是最最可怕的,他从不欠人的情,万不得已欠了,也是欠一分还一分,感恩之类的事在这种人身上是不会发生的,换句话说,这种人其实除了自己谁都不爱,也谁都不信。

吴放歌猜到了一两分,就说:“老余的那个“好朋友”又来了?嗨,那也不用在这儿干耗着啊,走!一块儿进去!”说着就要推门进去,却被邱千重一把抓的死死的,吴放歌的心一跳,压低声音坏笑着问:“不会是老余在干坏事吧……”刚才是没往这方面想,这一想还真好像隐隐的听到屋里传出了一点声音。

邱千重长叹一声说:“其实我真羡慕你呀,年纪轻轻,荣誉有了,钱有了,仕途也一片光明。

哪像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熬出头啊。”

余峰道:“今天哥哥心情好,想请你吃上一顿,咋?不可以?还是另有安排?”当晚没在说什么,吴放歌原本酒量不错,可不知怎么的,今晚喝了几两就觉得头有些昏,该不会是那家小店儿拿工业酒精兑酒卖吧。

想着越发的看不进去书了,于是干脆把书扔到一边,起来简单洗漱了一下,就睡了。

吴放歌笑着问:“干嘛?你生日啊。”

带着恶作剧似的偷窥心理,吴放歌凑近那个洞。

余峰的床铺正好对着门,只见他正弓着腰,把两条白生生的腿子扛在肩上,虽然还穿着衬衣,却没穿裤子,正在那儿“呼而嗨哟桃花开”扭着肥屁股玩的正欢。

想来那女人此时正坐在他的书桌上。

鮑杰点头说:“嗯,再点个汤,拌点儿咸菜丝儿。”

吴放歌笑道:“老余,你的桌子上怎么有水儿?”吴放歌又说:“那非年非节的,干嘛要破费呀。”

平心而论,吴放歌其实挺理解邱千重的,一个出身贫寒的人走到今天这步不容易,其间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心酸,可是现下自己可也是水深火热啊。

最后实在熬不住,只得装模作样地伸了一个懒腰,揉着眼睛翻身下床,还嘟嘟囔囔地对邱千重说:“老邱,怎么还不睡啊……”吴放歌回到宿舍,却发现走廊上的长椅上呆呆地坐着邱千重,便觉得奇怪,因为这个人是绝少在走廊或者操场上出现的,又加上喝了一点酒,就上前挺大声音地问:“喂!回来了不进屋,在这儿干什么?”说着,还用手在他的背上重重的拍了一拍。

吴放歌到了卫生间,早已按耐不住,当即就来了一个飞流直下三千尺,疑似“黄”河落九天。

然后自嘲道:火重啊,难不成也来一段校园恋情?也正好合了陶玉书的心意。

不过想完这些马上又想起珍珍那副黏人可爱的样子,便甩甩头对自己说,熬吧,最多元旦回去一趟喽……。

时间好像过了很久,终于,吴放歌听见邱千重闷哼了一声,身体颤抖了几下,算是完成了全套的工序。

可是吴放歌还是不能立刻起来,还得忍。

余峰神秘地说:“包你满意啦,我也是才发现这个地方的。

你在云南当过兵,吃过豌豆黄吗?”吴放歌又把头扭向墙笑了一回,余峰挺尴尬的,掩饰地说:“都不知道你笑什么?吃了笑和尚的屎了?”偷窥得逞,吴放歌坏笑道:“这也太高难度了,我都没胆子试。”

邱千重说:“他老婆挺漂亮的,家世也不错。”

吴放歌点头道:“是啊,常言道:贫贱夫妻百事哀啊。”

吴放歌见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再要拒绝就不好了,于是寄放了饭盒和余峰一起走出学校。

邱千重这才说了第一句话:“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这里可是书的地方啊。”

吴放歌也说:“原本想去上自习,现在晚了,还是回宿舍看书吧。”

于是两人又慢悠悠的出了小饭铺,在校园了分了手,然后各自去忙各自的事。

“在哪儿?”一句话把余峰说的挺紧张,目光也不由自主地往桌子上瞟了一眼,其实他早就把一切痕迹都收拾的干净了,这么做完全是做做贼心虚。

邱千重不语,只顾看自己的书,吴放歌却转过头看着余峰的书桌,诡异地笑,笑的余峰直发毛。

忍不住,掩饰着笑着问:“你笑什么笑?”‘文‘字‘阅‘‘由于没赶上在食堂吃饭,吴放歌酒喝鮑杰一起在校园外找了个小饭铺,点了两荤两素,鮑杰没穿军装,所有又一人打了四两白酒,也不说话,只是慢悠悠的吃喝。

这一吃喝就耗了两个来小时,期间小饭铺里又进进出出了好几拨客人,多数也是学院的学院,有三朋四友咋咋呼呼吆五喝六的,也有寂寞男女嘤声细语说悄悄话的,吴放歌和鮑杰也都只是旁观,若是别人主动认出来了上前打招呼,也就点点头。

最后酒菜皆尽,吴放歌说:“吃饭吧。”

邱千重摇头说:“找啥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上大学的钱也才还清呢,爸妈也老了,成家立业成家立业,我看立业得在前头才行啊,不然就算娶了媳妇生了娃,也是扯不清的口角是非哦。”

两人在操场上转了好大一阵子,实在是无聊了,吴放歌就说:“算了,咱们还是回去吧,我看老余那家伙的体格,也撑不了这么久。”

吴放歌说:“你也二十七八的人了,别这么死板嘛,人嘛,谁没个**?”难得一晚上没看书,吴放歌和邱千重都觉得轻松无比,两人也没去别处,就在操场上四下乱转,走着走着,吴放歌忽然问:“老邱,你有女朋友了吗?不如你就在学校里找一个吧,身份地位啥的都合适。”

吴放歌叹道:“这就是人性,不同的人,人性也不同。

行了,别坐着了,咱们出去走走,不然人家一会儿完了事,出门迎头就撞到我们两个,尴尬。”

“原来你也不是不是人间烟火的呀。”

吴放歌心中暗道。

余峰摇头说:“不是。”

在这之后,两人成了朋友,常常外出小聚,可就是彼此都很少说话,鮑杰怎么想的,吴放歌并不知道,但是吴放歌仿佛是又回到了在部队的那些日子里,和疯子相处的时光,那时两人就常常默默地看着血一样的夕阳缓缓陷入地平线,用残留的光辉抵抗着夜的到来。

邱千重虽然少言寡语,却不是那种死板没心计的人,不然也就不会有机会来这里深造书了,于是就站起身来和吴放歌一起下了楼。

可吴放歌还有个习惯,那就是酒后一旦觉得头昏,睡上三四个小时后就会异常清醒地醒来,要再等两三个小时才能再睡着,有人说这是酒量好的表现,但吴放歌可不这么认为。

今晚他也按时的醒了,而且觉得尿胀,正想去上厕所,却发现邱千重侧着身子背对着窗,弓着腰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在干什么。

吴放歌对这倒是挺理解,毕竟老邱二十七八的人了,又没有女朋友,和五姑娘发生点超友谊关系也在情理之中。

可是这样一来,自己到不方便起来了,虽说老邱干的这个也算不是什么吗好事,可是也不好就这么岔了人家,万一再弄出点后遗症来就不好了,所以只好忍着尿,盼着邱千重早点完事。

第九十五章天涯何处不相逢

余兴见两人都醉的不成样子了,就留他们当晚住下,余峰一挥手吧余兴弄了一个趔趄,说:“留什么留!你这儿又每人陪老子睡觉!要不……”他说着目光满屋踅摸,最后落在帮工女孩的胸脯子上,又笑着说:“现在的女孩子发育的真好啊。”

吓的那孩子啊了一声逃进里屋去了。

余峰这才心满意足的哈哈笑着和吴放歌勾肩搭背的出了店门,余兴送出来,却被夜风一吹,哇地吐了满地。

吴放歌听这么一说,到也觉得蛮般配的了。

不过他每次看到余峰那坏坏的眼神,总是觉得余峰没安好心,因为不管怎么看,余峰都不像是那种愿意主动助人为乐的那种人,就半开玩笑地问:“你不会是……想那个吧。”

吴放歌只得笑笑,以示同意,而余兴更是敢怒不敢言。

吴放歌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人的关系可不是余峰嘴里说的‘兄弟’关系。

有关这个话题也就就此打住了,之后两人又喊了余兴出来,三个人一起把酒菜吃了个干干净净,也不知怎么那么好的胃口,最后实在没菜吃了,又把咸菜捞了一碗,切吧切吧拌点味精辣椒油什么的,居然每人又喝了三两多。

这下都醉了。

两人又走过了几条小街,余峰忽然喊着要小解,吴放歌见这里虽然荒僻,却也偶有人路过,正要劝他忍一忍,这家伙却说忍不住了,实在不行就地解决。

吴放歌无奈,抬头一看不远处正是学院扩建的荒地,才围了围墙还未正式施工,有处围墙已经破了,正好可以进去解决水火问题,于是就扶了余峰过去。

吴放歌的脸有些阴沉了,但还是说:“他说的也没错,我要不是和珍珍恋爱,还真得不到这个名额呢。”

吴放歌忽然想起好像还没付钱,就从口袋里抽出两三张一百的票子递过去。

余兴虽然酒醉,却还认得钱,还没等吴放歌递到眼前就一把捏住说:“那怎么好意思,说好我请客的……”吴放歌一看:果然,这个余峰没安好心,不过那女人到很刚烈。

再看余兴,生的五短身材,黝黑的面皮,其貌不扬不说,看上去还给人一股子贱像,真是给劳动人民丢脸呐。

不过余峰这个人审美档次还是满高的,他说余兴的老婆漂亮,想必必有几分姿色,只是不知道怎么的,会嫁给余兴这样的又穷又不起眼的家伙呢?吴放歌见失了手,却也不怕,躺在地上又挥出一拳,又被那黑影挡住,那黑影虽然挡住了吴放歌的攻击,却没有继续向吴放歌攻击,反而一头扎进吴放歌的怀里,亲昵地叫道:“我的亲人呐。”

常人所说的豌豆黄是北京传统小吃,余峰显然说的不是这个,他既然说吴放歌在云南当过兵,那么他说的这个豌豆黄应该是云南靠近傣族聚居区一代所流行的另一种小吃,正确的说应该叫豌豆凉粉儿才对。

吴放歌在云南当了四年兵,这种地方小吃自然也是吃过的,听余峰又再度提起,便笑着说:“吃过,挺不错,只是那东西全是水,不顶饱啊。”

“你呀。”

余峰手往吴放歌肩膀上一拍说“好人呐。

喝酒!”余峰说:“等会儿?等会儿我可就饿干吧了。

弟妹呢?在厨房忙和呢?我去看看去。”

说着就往厨房里探头,结果啪的一声,被一个鸡蛋打的满脸花。

又笑着说:“弟妹就是疼我,每次见面都赏我一个生鸡蛋。”

转瞬间菜都上齐了,居然还有一道汽锅鸡。

余峰就对余兴说:“我说兄弟,菜上齐了,怎么不让弟妹也来吃饭?难道你们家还有封建传统,女人不上席?”整理出桌子坐下了,余峰看来是以这家的恩主自居的,因此大大咧咧地坐上上把位,显然是习惯了,而作为主人的余兴却只能在一旁作陪,吴放歌也算是贵客,但他对座位这东西向来不讲究也不懂,原想和余峰对座,但又被劝到了余峰的右手边。

坐定后,余兴开了酒,帮工的小妹端了些干肉丝花生米之类的东西上来下酒,余峰这家伙,在学校的时候还有个人样,这一出来了完全就跟换了个人似的,说话毫不顾及,连帮工小妹的豆腐都吃,不是摸人家手就是捏人家屁股,还笑着对吴放歌说:“放歌啊,其实女孩子就是这种懂得害羞的时候最可爱,一旦变成了老娘们儿,满嘴的粗话也就没意思了。”

吴放歌笑道:“翻天印?没那么严重吧。”

吴放歌也回敬道:“孔子都说了,食色性也,大家都是男人,有些事,理解理解,理解万岁嘛。”

好像是要应证他的话,话音还没有落,里屋孩子就呜哇呜哇的哭了起来,余兴也不动,只是招呼帮工的小妹:“你还不赶紧的看看去?发什么愣?”两人边说的闲话边走,七扭八拐的来到一家店面前,那店门已经关了,吴放歌一看招牌:正宗云南豌豆凉粉。

余峰早就砰砰的敲门,大声武气地喊道:“客人都来了,还关着门干什么!”余峰进了店,比到了自己家还随便,还让吴放歌不要客气,而店主余兴也忙不迭地迎了出来,讨好地笑着说:“哎呦峰哥,我还以为你要等会儿再来呢。”

现在吴放歌有点蔑视这两位了,甚至有点后悔来吃这顿饭,但是出于礼貌,他还得忍着。

虽说坐着的喝酒的是三个人,但是余兴其实只是背了一个名,他不停的起来坐下,和帮工小妹一起端盘子上菜的。

看来做菜的女主人非常有本事,菜品美味不说,而且量也正合适,也仅够两三人吃而已。

吴放歌和余峰喝了几轮酒,余峰起了八卦的兴致,也看出了吴放歌的好奇,就断断续续,趁着余兴端菜不在的当口说了一下这家的情况。

原来余兴自小有眼有点残疾,家里又穷,自然是娶不上媳妇,出来打工之后就遇到了这家女主人,人虽然漂亮,但是拖着个孩子,又是个哑巴,所以也就将就着搭帮过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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