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的心砰砰直跳,带他到了仓库的深处,当他看着我问我:还有什么事儿?我低下头不敢看他的眼睛,接下来我做了一件既后悔又不后悔的事,我强吻了他。是的,是我强吻了他。然后我们都愣住了,几秒钟后,我哭了,也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接下来他很温柔的抱住了我,接着又很强势地吻了我,我当时都感觉到我要融化了。他就像风一样,时而温柔,时而狂暴,而我,就像是暴风中航行在海面上的帆船,不能控制自己的方向,就让他引领着我,时而冲上天空,和云雾一起舞蹈,时而冲向大海,让海水把我打个浑身湿透。珍珍,不知道你能不能明白,我在放歌那里知道了作为一个女人的幸福。要不是我清楚自己差不多要大他七八岁,我恨不得马上就嫁给他,在他的身边,永远做一个温温柔柔的女人。可我又害怕,怕我和他之间的这种关系会给他带来麻烦,前车之鉴啊。
放歌是个平和的人,他最大的理想就是熬完这几个月的服役期回到他的家乡去,然后找回他前世的妻子,叫林婷。怎么样?他这话说的很怪吧,他还对我说他是重生的人呢,在另一个时空里他有着另一样的生活。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表情一点也不像开玩笑,说的我也半信半疑的。但是我看得出来,在和我有亲热关系之前,他确实有很矛盾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该如何选择的表现,所以我想他在他的家乡应该是有爱人的。这让我当时非常的生气,或者说是妒忌吧,然后我赶走了他。
可赶走了他的人,却赶不走对他的思念,他走时闯入我的梦中,在梦中爱抚着我,醒来后的那种失落是别人无法想象的痛,我哭了好几次,也怨了无数次,但最终我明白了,爱一个人是应该让他幸福的,不是吗?我开始反省自己,不错,我爱他,希望能和他长相厮守,可现在我如果这么做就是害了他,他是一个好人,却时常被命运捉弄,而我不能成为他追寻幸福路上的阻碍……其实呢,想来想去我觉我还是离开的好。所以我选择了逃离,或许这样,对我对他都好。
珍珍,如果你也喜欢他,你会恨我吗?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六封信珍珍你好!
我太高兴了,说不定再过一年或者更短的时间,我就能结婚了!放歌说:他这次会去省城或者上海为我找最漂亮的婚纱。婚纱,以前我可只在电影电视上见过哦。对此我非常非常的期待的。
不过我也挺后悔的,我懦弱的性格差一点就让到手的幸福飞走了。
我现在还在野战救护所。军人嘛,总有些身不由己的事,不过我在想办法尽量早点调离这里,不过也不用太着急,放歌的服役期还有好几个月,我就算等他退伍了再回去也来得及。
你肯定会奇怪我为什么会生这么大的转变吧,其实我也很奇怪哦。前几天侦察营拉练,放歌也带着新兵来了,然后特地请假来看我。我对他非常的冷淡,看得出他很伤心,我硬着心肠对自己说:不怕不怕,他的爱人还在家乡等他呢,和我在一起只会给他找来麻烦。可是我的心呐,开始莫名的绞痛,最后痛的居然都站不稳了,只得回我自己的帐篷去休息。我的身体一向很好,心脏也没什么疾病,这可能就是所谓的爱之痛吧。我想,放歌此时会不会也像我一样的痛呢?于是我下决心,一定要找个时间好好的补偿他,爱他。
这个机会不久就来了,或许这就是上天给我们的缘分吧。我们又见面了,在县城的招待所我们不期而遇,颤抖的嘴唇说出的居然都是一样的三个字“对不起”,然后我们就又都笑了。随后我们回到我的房间,这一次他比上一次更加柔情似火,勇猛善战,我在他的肩头上留下深深的牙印,又后悔这么做,他会疼的啊,我又撕咬枕头,用枕巾堵住自己的嘴巴,我害怕我会情不自禁的叫喊出来,说起来我怎么会是这样一个**的女人呢?不过我当时一点也不害羞,只要在他的面前,我是什么样的女人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快乐。
他很快乐,我看得出来,我也快乐,以后一定要找一个不会被人现的地方,我要痛痛快快的喊一次。
漏*点过后,我的心情好了很多,对放歌的愧疚感也减少了。但我还是有点担心,我就问他:“你还会去找你以前的爱人吗?”
他说:“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或许和你在一起就是我这次的人生。”
我听了之后,又哭了,真的,我不知道自从认识了他之后,我哪里有这么多的眼泪,但这是欢娱的泪水啊,我确定了他真的爱我。我又和他谈了很多很多,甚至谈到了结婚。我问他为什么想到要娶一个比他年纪大的女人,他说:他觉得我是他在这次人生旅途中最亲的人。
珍珍,你知不知道,当我听到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是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啊。
珍珍,写这封信的时候,他还在我的身边睡着,他最近很辛苦,很累,不过我马上就要叫醒他了,趁着天还没亮,我还想让他爱我一次,我是如此迷恋他啊,我的脸皮厚吗?嘻嘻。不过天一亮我们就要分别,各自返回各自的岗位,不过我相信,分别是暂时的,我们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永远幸福地生活下去,珍珍,你能祝福我们吗?
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卫艳即日。
第六封信是最后的一封。两天后,卫艳牺牲。
吴放歌完信,把那些信紧紧地贴在自己的胸口,蜷缩在沙的一角,他的心剧烈地绞痛,前情往事在他的脑海里闪现……哦……卫艳……你是我在这次人生旅途中第一个给了亲人般温暖的女人。
珍珍的眼眶里也盈满了泪水,她抱过吴放歌的头,让他的头枕在自己柔软的**,用种特别的母性将他包容。
“对不起……”她说“我让你难过了。”
吴放歌享受着那种柔情温暖,轻声问道:“你介意我们去看看她吗?看看卫姐。”
“嗯。”珍珍毫不迟疑地点头说“要去的,我们一起去。”
“我们一起去……”吴放歌脆弱的一面完全显现了,他重复着珍珍的话。
珍珍又柔声说:“放歌,我知道好多方面我都不如卫姐,可是我会好好的爱你,不光是我的,我会替卫姐把她的那一份爱也补给你。”
“珍珍……”吴放歌仰起头,珍珍脸上又增加了圣洁的光芒。“你是永远的珍珍,没人能够替代你,而你,也替代不了别人。因为你是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珍珍。”
珍珍呼吸再度变得急促,她闭上了眼睛,送上了自己的唇。
第七十九章恋爱秘籍
男女之间的那层关系就像是一层窗户纸,一旦捅破了也就一目了然了。自从珍珍和吴放歌有了亲密关系,又有了他的承诺,就如同一朵已经盛开的花朵,经过雨露的滋润后,开放的越的娇艳了。只不过在九十年代初,虽说已有大量的恋爱男女同居,但也并不是说没有一点顾忌的,因为‘非法同居’这个概念在一定的年龄段还是根深蒂固的,而偏偏这个年龄段和阶层是掌握了国家基层命运的那一部分。也就是说身为国家干部的吴放歌和珍珍一类的人还不能明目张胆的同居,即便是他们真的相爱。
不过珍珍的父亲是市长,她又自以为找到了真爱,不得不说在这一点上,女孩子比男人要勇敢的多。她倒也几次提着简单的洗漱用具到老西楼来‘小住’,但仅限于此了。
至于小林婷,自然还是常常跑到楼上来玩,和以前一样,在吴放歌这里待的时间倒比在自己家里的时间多。开始的时候珍珍还真的对这小丫头挺防备的,可后来又觉得自己好笑,什么重生呀,前世的小娇妻呀,虽然吴放歌说的有模有样的,可细细一想实在是太荒谬了,也许是他天性喜欢小孩子吧。珍珍这么一想,也就释然了。
珍珍对小林婷态度的转变,让吴放歌有点意外,有天晚饭后佯醉问道:“你不是一直怕以后小林婷抢了你的位置吗?怎么突然一下又对她好了?”
珍珍回答说:“我掐指一算呀,就算威胁道我,这之间还有十几年的好日子过呢,这能过的好日子不能让我自己给毁了。”
吴放歌啧啧称赞,这个珍珍,几年不见,变的多会算账啊。谁知没过几分钟珍珍又说:“等以后我给你生个女儿,保证比林婷还可爱。”
吴放歌笑着说:“你凭什么肯定你生的女儿会比林婷可爱啊。”
珍珍说:“那是当然了,长的像我,脑子像你,怎么会不可爱?”
吴放歌一听,就很达尔文地说:“那要是长的像我,脑子像你,那可就不好了。”说完塔拉着鞋,去厨房洗脸,洗到一半儿才听到珍珍尖叫着从卧室里冲出来,对着他的后背一阵捶打。
吴放歌一边笑着抵挡,一边问:“什么情况?”
珍珍一边打一边说:“我不干嘛,你拐着弯儿骂我。”
吴放歌狡辩说:“我骂你什么了。”
珍珍说:“你骂我笨!”
吴放歌说:“那我也不是说自己丑了吗?”
珍珍说:“还是不干,你一点也不丑。”
吴放歌捉住她的一对小肉拳,放在唇上轻轻地吻着说:“你也不笨嘛。”
珍珍说:“笨。你骂我,我这半天才明白过来。”
吴放歌说:“就算是笨,你也是我的小笨笨。”说着又纳她入怀,在她的额头上吻了一下。
珍珍又酥软了,她乖巧地倒在吴放歌的怀里,任由吴放歌轻抚着她的柔顺的头、丰胰的脸庞和柔软的**……直到敲门声响起,不用猜也知道是小林婷准时驾到她家里肯定又没人。两人这才匆忙忙穿衣洗漱,开门把小林婷迎进来下面条给她吃。
入夜,当小林婷又在沙上睡着时,珍珍却又要走了,吴放歌送她到楼下,珍珍不舍地说:“我又开始嫉妒她了,可以和你一起睡呀。”
吴放歌笑道:“你可别混淆概念呀,不然我就得进监狱了。《刑法》上说了,只要女方不满十四岁,男的知道不知道都得判强奸。”
珍珍的手指快划过他的脸庞说:“乱说!掌嘴!”
尽管吴放歌和珍珍也算是慢热和低调了,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特别是一个是领导子女另一个又年少多金的时候,就更加的惹别人的眼球。而这一切进展只要有一点点的风吹草动,自然就有大量的吹鼓手跟着吹风。特别是窦伟龙,更是以介绍人自居,拉着虎皮做大旗,很是跳的欢。也有不屑一顾的,比如何海豹就曾经扬言说:“不过是恋爱嘛,就算成了市长女婿又怎么样?提干还不是落在我的后面?”言语间,还是夹杂了几分嫉妒,也可能是因为这样吧,他姐姐给他介绍的几个女朋友也都没谈下去,气的原本就挺着肚子的何海珍肚子越的显得大了,就问他:“你到底要找个啥样儿的?”
何海豹说:“咱爸爸是正县级,怎么也不能低于这个吧。”
何海珍说:“弟弟,不是我说你,真是有你也服不住。”
何海珍的话,何海豹自然是听不进去的,气的何海珍最后干脆不管了。当她把这些话说给吴放歌诉苦的时候,吴放歌安慰她说:“反正海豹还年轻,不着急。”
“着急我也不管了。”何海珍气鼓鼓地说:“这孩子怎么就不让人省心呢。”何海珍这么说,倒不像是在说自己的弟弟,而是在说自己的儿子。而且说着说着又没好气地对吴放歌说:“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你这么有本事又有女人缘,当然不操心啦。”
吴放歌被责怪的差点失语,心说你们家的事儿怎么还怪上我了?就说:“海珍呀,我以前看过一本书,说是男孩子都有恋母情结,你们母亲死的早,是你姐代母职,可那时你自己才多大?好多事你自己也不动,多半是有些事做得过了,给你弟弟童年的印象太深。我看呐,你的比着自己的性格模样给海豹找女朋友。”
“我这样?”何海珍想了想,摇摇头说:“不行不行,我弟肯定服不住她,以后有她罪受。”
吴放歌暗笑:我其实也是这么认为的。脸上却正色道:“你别急呀,那书里还说了,这种男孩子找另一半儿啊,要么就是刚才说的,找那种和自己母亲姐姐特别像的,还有就是逆反,就是特别不像的。”
何海珍眼睛一亮说:“真的?”
吴放你歌说:“书上说的总不会有错吧。”
好在这个时候人们还是比较迷信印刷品的,何海珍也不例外,当然了心细的她还是要求吴放歌找找那书。吴放歌虽说满口答应了,其实却没往心里去,可是事情却是偏偏的那么凑巧,一次上街看见一个国营工厂处理内部图书室的旧图书,就上去翻了翻,恰恰就翻到了,于是掏了一块钱买下,转手送给何海珍,看着她跟拿着圣经似的拿着走了。
其实相比之下,在婚恋方面吴放歌自己的烦恼也不少。因为他有两段人生,或是放弃其中一段,或是让两端人生完美的融合成了他当下最该解决的问题,原本以为退伍后来个升官财就什么都能解决了,现在看来不是这样,虽说官还没生,但是钱倒也有一些了,这个问题就越的要提出一日事成了,虽说现在自己的生理年龄只有22岁,可是自从母亲看见阿梅和阿松骄傲地挺着个大肚子之后就不停的在他的耳边絮叨:什么你同学都快生孩子了等等。在这方面父亲虽说表现的比较开明,说:男孩子嘛,不着急。可也只是说说而已,骨子里也是想早日抱上孙子。况且他那句‘男孩子不着急’的名言,在遇到吴放歌另一个同学赵延年牵着挺着肚子的妻子阿瑶之后就被老伴儿批了一个体无完肤。
但是对于儿子和珍珍恋爱这件事,母亲倒是显得异常的头脑清醒,多次提醒他说:“儿子,和珍珍你要小心哦,人家可是大小姐。”说到底还是怕吴放歌弄不过人家吃亏。所以说母爱真的很矛盾,又想让自己孩子好,又怕自己孩子吃亏,真是纠结的情感啊。
在吴放歌还没有想出完美融合两段人生的办法之前,又一件麻烦事找上了门,而且这麻烦还是珍珍找来的。
这一晚吴放歌正在辅导小林婷做作业,就听见珍珍在外面敲门这丫头,虽说吴放歌特地给她配了钥匙,可是她从来不用,据说就是喜欢有人给她开门的感觉。
吴放歌一开门,珍珍一扬手说了一声“嗨”
吴放歌大奇,不是奇怪珍珍,而是奇怪珍珍背后还站了一个人,那人活活的比珍珍高出了差不多两个头,甚至比吴放歌还高了不少,并且是一头柔顺的金色长,碧绿的眼睛,就是个如假包换的俄罗斯美女。
“嗨”俄罗斯妞儿也招着招呼,语调怪模怪样。
尽管有些不明就里,吴放歌还是马上请她们进了屋,一个洋妞站在门外毕竟太扎眼。
这洋妞性格开朗,还真没把自己当外人,一进屋就把看的愣愣的小林婷抱起来转了几个圈儿,嘴里还嘟噜嘟噜地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话。虽说她这是一种表示友好的做法,可惜小林婷却不买账,‘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把这个洋妞弄了一个不知所措。
吴放歌赶紧上前哄林婷,但林婷却真的给吓着了,第一次看见外国人就这么亲密的接触她可受不了,吴放歌只得送她回家。
回来后,看见那洋妞从旅行包里拿出一盒桶装方便面和一个苹果,看来是准备要开饭,珍珍正忙着帮她倒开水。看见吴放歌回来,那洋妞又招手“嗨”
吴放歌也跟着‘嗨’然后拉过珍珍到卧室说:“怎么回事?”
珍珍说:“我在楼下花园看见她的,在那儿瞎转悠,估计是迷路了,所以给你带上来。”
吴放歌苦笑道:“你给我带上来干什么?”
珍珍说:“你本事大呀,又在自考,当个翻译什么的指指路也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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