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格外怀念井台上“乒乒乓乓”,马桶掷地的声音,洗衣盆、白铁皮铅桶和搓衣板的声音。那就是我青年时代的恋情,我的恋人身体的一部分,隔着三层楼的距离,我们家那只白色搪瓷盆轻放在水泥井台边的声音,我听得逼清!一阵寒天头的阳光紧随着这些妇人们的在冰冷井台边的打情骂俏声音升起来,太阳宛如冻僵了的,有白色霜迹的青菜叶子。英子从楼下跑上来时楚楚动人的模样也像乡间的青菜叶子。她的两只手因为浸到井水里过而被冻得通红。她满脸通红,不敢抬眼睛看我,“哎哟鬼天气冷死啦——”一边往衣袖里缩扔下尿盆的小手,立即又举起来,拿到嘴边去团着拳着呵热气——
脚踏车怎么骑呀链条都快冻住了
不会吧,车子在不在楼下?
在的。我要去上班了。
再亲一口……
快点!晚上胖胖用什么来慰劳我?
用一泡热的尿。用……你想吃什么,晚上?
哎呀,吃你屁股……
她把头靠在我胸前,身上的衣服冷得籁拉籁拉。她又用头撞几下我。然后抬起脸凝视我:胖胖,好好在家晒晒太阳,啊——她一付要我听话的表情。
我那一年做什么?弹琴,和朋友吹牛,满城乱窜。可说什么也不做,却又很忙。读读《外国文艺》,我每期都读的。从邮筒订的,偶尔写首诗。写得很有耐心。总之一句话,和一帮狐朋狗友鬼混。那是清贫鬼混的年代,有时候还有外地朋友来看我,南京、上海。来看我的诗。听我弹琴和朗诵诗。我可以身无分文一个月,活得好好的,每天嘴巴子还吃得油光光。还有这么好的爱情!人年轻时候真奇怪。你几乎可以呆坐不动,你拥有一切。我那时《卡尔卡西吉他教材》一套四册已经弹完了。我今天弹的这几只曲子,那时就弹得很熟了。1986年弹完了《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1987年弹完了《阿拉伯风格奇想曲》。90年,也许我在弹奏《魔笛》,莫扎特的。塞戈维亚改编。也许我记错了。我忘了。我轻飘飘地过日子,几乎不懂得艺术,不懂什么是爱情——但这两样绝世的宝物我当时手头都有。不对,我前面确实说错了。《魔笛》不是塞戈维亚的,它的作者应该是索尔——何塞·费尔南多·马卡里奥·索尔(Jose Fennando Maca…rio sor)。他在修道院里学的吉他。某种程度上,他把吉他这种乐器引入了俄国。拿破仑军队侵入西班牙,他流亡到法国巴黎,又从那里去了彼德堡和莫斯科。他晚年贫困潦倒,很不幸。在他去俄国之前,俄国人中间普遍流行有一种七根弦的吉他。是他改变了这一局面。他死于1839年。死后被称为“吉他史上的贝多芬”。我上次弹过的一首《月光》,也是他作曲。《魔笛》的全称是:《魔笛主题变奏曲》。
还有,我猜想,他在俄国那么轰动,普希金一定见过他。
这首曲子,苏州的黄东井,南京的赵长贵,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都会弹,他们俩都是那个年代小圈子里的名人,古典吉他高手。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1)
掘墓人,凝视城市的废墟很美;但凝视人类的废墟更美!
——洛特雷阿蒙
这一段时光几乎是停滞的,像一堵墙。我生命中的第一堵墙。我习惯了用它遮避风雨,虽然墙顶上并没有屋梁,我习惯任何时候一抬起眼睛,就能看见它——三年半四年的爱恋,不!说爱恋,就是!说爱恋并不确切,因为时隔15年之后,爱恋仍在延续,从未中止。应该说:将近四年的同居,和一个叫英子的女孩,已经像正式的夫妻一样子。这三年多,我每个礼拜至少要有一天去看儿子,抱他玩,带他回到我们三楼的家里。英子待他也就像妈妈,一个小妈妈。她带他去浴室洗澡,别人一定会认定他们是母子俩。她面无愧色,回家后兴致勃勃,跟我讲小家伙在浴室里如何好玩调皮。儿子睡在外面床上,我俩睡里间,或者反过来,儿子单独睡里间,我们睡外间。里间毕竟感觉安全一点。那段生活,是的,我抬起眼睛就能够看见,虽然随着人年岁的渐长,记忆力不再活跃了,那段墙体,更像是大面积瀑布形的玻璃幕墙——那其中的影像,显得越来越斑驳、苍老、风化得厉害。显得影影绰绰。事件一个个基本全消失了。我现在已经不可能想得起俩人当时的谈话,贴耳朵说的悄悄话,知心话。这是多么遗憾的损失呵!人与人相爱怎么能没有话语呢,一个长相好的小姑娘,怎么能没有眼睛呢?但当时说了些什么,关于什么?我不可能再复原了。我讲的这么多,全部讲完,跟当时的生活内容相比较,也只好说是连一鳞半爪也及不上的。每一天我都可以写一本书啊!乔伊斯的《尤利西斯》不是基本上只讲了6月16日这一天的故事吗?1904年6月16日。此后英国政府把这一天定为布罗姆日,为了纪念作者伟大的艺术创造。更何况,我和英子在一起共渡了三年半的时光!三年半啊!她是19岁到23岁。我这边,则是从27岁到30岁。人说“三十而立”,我则是“三十而垮”。垮台,倒掉!真要说立的说,那么这个垮就是我个人惟一的立足了。当时并没有想过要留住。也知道珍惜啊,认真看待啊这些道理,但真的没想到就会这样白白地逝去,一个流水帐,平庸而俗气。人都脱不了这时间的俗,记忆和生存之间很具体有一个差距这样的一种俗!真是俗不可耐。等到后来分手了,天空仿佛要倒转了,果真也就这样子慢慢倒转。我已不再往前走了,因为我已没有正常的空间、地平线。我生存在一个颠倒过来、颠倒了的世界上。一切都往回、往后面流。一切都只面朝向昨天!这一古怪的情形好像江河水,打个比方:长江里的水,不再往东面流了,而是倒过来,往西,往青藏高原那个荒无人烟,有六千多米落差的源头倒贯而上,这还算什么一条伟大的长江?我就是这样子,头在下面,头扎在地面上回忆,不停地靠回忆过日子。也可能全身的血脉也是倒着流的,从生理上实现了一种反叛。《红楼梦》里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好一个当初和今日呵!用头走路,而不是脚。我等着它重新再倒转过来呢。再倒转过来肯定也没有用!冯建英不可能还站在那里站在三楼房门口的水池边上,站在教室黑板前,夜校门前,站在料峭春夜的汽车站广场路口。不可能还在原地的——她甚至不大可能还在那座去往她老家的铁路桥下。夜间隆隆作响,黑古隆冬的铁路桥。她已经没有那时候的身体,那时候的惊讶和羞怯啦!她在这样静谧的夜空飞跑,以一种非人间的速度消逝和再生,她19岁时的美也许已经变成了植物,变成了太空深处的某颗小行星,某一块陨石,划破长空和茫茫黑夜。她的发育是一朵浪花,在大海湛蓝的天幕下。她笑盈盈的黑发和脸。她19岁的春天是让田野中的马兰花足以止步的春天,现在她自己就变成了马兰花了!谁知道?上天造物太过奥秘——没准,她已幻变成了我手里的几个和弦呢!这段和弦多美啊——请听:月亮的铿锵,夜露水的坚硬颗粒……全在这精致柔美的吉他声音里。而她本身,又何尝是音乐可以换取的呢?音乐也许能够永垂不朽,代代流传,她一名活生生的女孩,也许短暂和不幸,真实得像一个太虚幻境——可是我宁要这刹那间的两性相悦,两手相握,也不要那种抽象的不朽。我要真理干什么呢?我要这些和弦干什么呢?一个人惟一最高的真理,不过是为了自由快乐地说一声:不我不!
对真理说不——然后才能对爱的人说海枯石烂。
才能够说:天长地久……
和弦?我每次拿起吉他就像又拿起了以前生活中的什么旧东西,什么声音和影子。就像拿起了十六七岁时冒着被学校处分的危险抄写的手抄歌本。那首乌克兰民歌《黑眼睛的少女》,当时抄了多少遍?好几遍。似乎我抄下这首歌时我一生的命运已无可更改。我有这样奇异的感觉。我为这种命运而热切地献身,无论任何代价。我甚至没有时间坐下来考虑一秒钟关于这个代价的事情。这种命运,当年曾被一名少年以直觉窥破过。我拿起吉他就像拿起了火焰,就像端起了年轻时候我和英子共用的那只尿盆。盛满了的尿液味道,黄黄的。我吸着烟,一大清早起来,人还坐在床上就习惯叨一枝烟。脑子突然通了电似的亮了一下,就顺手拿了起来。英子睡在边上,经常总是被我的吉他琴声弹醒。她要未沉沉欲睡,太劳累,心情烦闷了,会自顾自睡,不理我。只要那天她心情好,一副孩子气的开心样子,她就会爬到我身上来,趴到我肚子上,或者在我的两腿间依偎着脸,抱紧我。她一脸温存和知足,就像我手里吉他的另一只发音箱。她听我弹吉他,眼睛里闪烁着孩童般似懂非懂的表情。我一直很怀念她大清早钻到我身上来这份感觉。对别人来说,世上的空虚只是说说而已,更多是虚无缈缥的;对于我,这份空虚却是沉甸甸,实实在在的,非常的具体,因为我的身上确实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心爱的女人的静静依偎。它就在我肚子上,小腹附近这个部位,我的空虚就在这里。再没有人在我的琴声里快乐得落泪了,也不说话,不表示什么,只是落眼泪,就像季节,只是起风。多么舒畅的,一扫人平常抑郁的风啊!
第二部分黑眼睛的少女(2)
就像一个人登高以后,忘不了那山的高度,高原稀薄清新的空气,那里有助于人类心灵的山巅风光。此后我习惯了在平原上,在山脚附近的村落做名默默无闻的樵夫村民,但并不表明我年轻时候并没有很高尚的经历和志向。我只身一人,有过一番探险,用手触碰过那高山海拨那高海拔山地上的白云积雪呢。如今我只满足于一些田野间蜿蜒的小道。我甚至不大跟人交往,宁愿自己多动几下耕地上的锄头。春天多种点山芋苗,豆荚蔬菜和谷物,秋天好多收获些粮食。我总盼望着那些美好的收获季节,那迷人的天气。我不大回头往很高的山顶上看,当我低下脸在飒飒吹过的秋风中走过,我知道我曾领略过天空之美,远方的美,云朵的洁白柔软,大地美如画,世界美如斯,这一切都是真的,对于布满伤疤的朝圣者的脚踝来说。
英子带我儿子去洗澡,我记得很清楚,是在一个五月的黄昏头。走之前我们在三楼的窗口说了会话,洗完澡回来我们又玩得很晚。我独自在家专心致志给这“母子俩”烧夜饭。我炖的海带排骨汤,炒菠菜,红烧土豆。全是她爱吃的小菜。屋子里一锅饭烧得香喷喷的排骨汤沫沫沸出沙锅,立即有被煤球炉烤干的汤里一层油和肉汤汁味道。小小厨房间热哄哄的。等天黑以后,她抱儿子回来我在门口迎接她,她那脸蛋通红通红的多么像刚喝下喜酒的新娘子。我们三个人的肚子全都饿得咕咕叫了。我们的房子空气周围全是老的街巷,老弄堂天井的声音味道,热哄哄的夕阳光。走之前她用塑料袋整理要带去换洗的小孩衣服,她自己的内衣。伏在我肩背上嘀咕,能不能改主意啦?我在家里帮他洗吧。
一会儿,手里叠着小孩衣裳,又走过来自我解嘲,用她那种小男孩式的哑嗓轻轻笑着说:人家肯定要问的,这孩子像是她养的吗?
胖胖,我们俩长得像不像?——天天不像我……
浴室里那些人,全会说三道四。
天天是我儿子名字,她骑脚踏车带他去,车的后座架上有一只婴孩专用的座垫,孩子坐上去,体积嫌小了。
……小胖胖,你要用手抱着阿姨的啊!她喊着笑着,用手扶好。
路上当心点,下坡路刹车……我一直追到楼底下,目送他们消失在街巷深处的暮色中。她骑的那辆女式脚踏车,车身前没有三角架。我有点担心。
她回来大声叹息:哎呀小家伙累死了,掮上抱下的重死了。小家伙倒蛮乖的,天天?乖不乖,阿姨帮你擦背好不好玩?
我儿子叫天天,他那会一定还不懂擦背。
我在一旁看着,忍不住吻吻她红扑扑的脸蛋,她那一头黑发湿淋淋,有一种新生儿的逗人爱怜的香味。1991年,中国人弄头发还不大会火局油什么。她头上有种舒坦的年轻、精致的情欲的香味,春情荡漾、温柔大方。一个人做对了一件事体以后,会比原先更大方。
我不央求她做什么。我给予女人充分的自由,我对她们向来是这样子。我记得那一晚上,她坐下来吃东西胃口特别好,一声不响地吃着,像是饿了有几天几夜。她不节食,从未听她说过要什么减肥。这类字眼像是天生跟她无关。也没见她长胖。她一般胃口很好,稍稍显得精细。吃饭时颇有种大家闺秀的教养,比如绝不开口说话,绝不让食物在嘴里发出声音。轻轻地抿,总是细细地吞咽。这也是我爱她的一个侧面。她可以挟了一口菜在嘴里,人坐起来,坐直了看你,眼睛里并没有半点食物的动静。她吃饭斯斯文文,非常爱干净,缓慢镇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感觉?多少女人是这样子的?别人大声大口地吃,她也从无怨言,我就是属于那类的吃饭桌上全无教养的男人。她往往瞪着我,好多次我发现她抬脸看着我,不欣赏,也不痴迷,平静地接受,最多轻声地提醒:胖胖吃慢点,你吃饭太快了……。她有一种轻巧的风度,也许是轻盈,跟人交往,做事体,总是不出声地先去做了,做好,而且对好坏不予评价。我印象中间,如果不是从小家教很好,也是她家族的血统一般人及不上。我听她说过她的家世。冯姓是北方来的大族。她最爱形容她的爸爸,说他如何如何是个美男子,村上公认的好脾气,勤劳聪明,爱帮助别人。说到这里我想起来我后来的女友严红,在这一点上她俩很相似,都是有个出色很理想的父亲。她们对男人的感知多半出自一个好父亲。我的体验是:好的女孩子一般从小都有个非同一般的好父亲。她们的身影后有个做长辈的好男人支撑着,这是女性品质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上绽开出来的鲜花,格外纯洁,勇敢、大方、心性高尚,自尊。这种论点,我在冯建英那里只是惊讶,发现,只是一时地体验;到了后来认识严红,就很清楚了。这是大小和弦之间必然的关联,人与人之间,上一代和下辈之间。也存在着一种音程和音域的自然连接,也类似一种音乐上的学问,一门歌唱的发声学。这是A转G调,或B大调转E调的诀窍,在明眼人那里,并不奥秘。
嘴轻轻抿着,不出声吞咽——这是一种罕见的贵族举止。文明就体现在这里。文明就是你本来可以大口大口地吃,因为你实在很饿了,但是你不。你让贪婪离你而去,让粗野无礼在你这儿找不见市场,发现没有它的地盘。你如果吃相粗野,也不见得不文明,但是你在已有的文明基础上,体现出种种自然和独到——那是真文明的美了。文明是一盏灯,但是灯也有亮和不亮。而文明这盏灯,是摆放在人类的大白天里。
那晚的英子,却略略有反常态。真的像只饿坏了的小猫咪,突然从睡梦中清醒了,发现一盆食物。
我喜欢她抿着嘴吃东西的模样,一种冷性感,不出声的性感——甚至可以说:拒人以千里之外。我后来再没遇见过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多半是大大咧咧,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