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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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罗曼史-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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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有一个孩子?这是你儿子吗?”


第一部分月光(3)

    她那声音像是房间断电一样失声喊出了口。不,不全是惊慌。无疑我们不曾有过机会单独好好说话。她不知道我的过去,我的婚姻状况。她那是第一次到我家里来,也没有特别的身份——我们相恋的秘密尚没有公开——只是作为一般的学生到老师家里探访、作客。很多当时在场的同学因了她的这句话纷纷扭过身去,争抢相框里的照片看,大家七嘴八舌祝贺我,啧啧称赞起婴孩的长相,场面一片年轻人的好奇喜悦。她也面露喜悦,看得出是真诚地为老师的幸福家庭高兴。不知为什么,这喜悦却使那天在场的我暗暗忧虑、忧悒起来。我是不是讲乱掉啦?知青唱歌的那一晚,突然回到英子去我家这里了……    
    我想着她身体的温存绵软,想着她的好。那天一帮同学的开心令我暗自羞愧。我满面笑容,可内心却有种失魂落魄感。我知道下面该怎么做,我暗自庆幸没有既成事实的婚姻纠缠,心里有点感恩,又有点伤心。前妻虽然是离婚,但仍旧对我很好——,而且那几个月还住在我家里,已经预备着要住厂里集体宿舍,但还没有完全搬走。那天她正好带着儿子去她小姐妹家了。我准许学生们去我家里认认门,也是暗存着这份私心的——我知道那天不会碰上我的前妻。    
    我不知道能否解释得清:那个年代里人们的住房普遍紧张。我家住的公寓楼是归属我妈名下的,但是我那位前妻跟我妈妈又在同一家工厂。而我们是协议离婚。厂方自然要另外解决我前妻的住房问题,可是,很长一段时间,大概有大半年,厂方又以住房紧张来搪塞这件事,仿佛是要暗示我们家三房一厅的大户面积,完全足以分出一小间来处理另一个住房名额,也且是我前妻。虽然我下定了决心离婚到底,但离婚协议书生效那天,孩子毕竟才刚满八个月。我妈妈已在上一年去世,父亲病重。而孩子确实需要父母双方的照顾。有时我想,那个节骨眼上如果冯建英没有出现在我生活中,我是否能将离婚的事实贯彻到底?我自己也不太能肯定。我心灰意冷,并没有左右动摇。而且认识英子以后,对自己前一阶段的婚姻状态更加心冷了。但这一切仍旧改变不了我家里当时那种暖味尴尬的局面。我想这让刚刚19岁的英子心里一定打了个冷颤,虽然表面她什么也没说,她却把头抵得更低了。她看上去神情更加倔强不快,郁郁寡欢。我是指那晚去我家以后的两次见面她内心受伤的样子。但这让我更怜爱她了。她越是一声不吭,不喊难过。我这方面也越是热切肯定地想跟她在一起,好好爱她。“我早已经离婚了!”那天,我几乎是大声喊叫着告诉她,期望她注意到我的真心,定下神来,这是我第一次不太明白女人的心。很多年之后,我通过另一个女人,才恍然大悟,约略明白了英子当时的心情,她一定已经在偷偷地想照片上那个一脸憨态的男婴了,我可能成为他妈妈吗?要知道,她那一年毕竟才19岁,自己还是一个孩子,我跟她年龄上相差8岁,现在看看不算什么,可年轻的时候,在相对保守的那种年代里,男女相差8岁已经像是很过份了。那还是个各人拿着电影票经介绍人之手忸怩相约的半开化年代,虽然距今不过十数年,可是,中国人的性风俗,在1990年之后的十年,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啊!


第一部分魔笛(1)

    请在我着火的眼眶里投一点灰烬。    
    ——洛特雷阿蒙    
    我们住在三楼上,那是一幢孤零零的公寓楼,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主要以水泥为特征的旧楼房,没有卫生间,厕所在楼下围墙外靠马路边的地方,厕所旁边就矗立着一根(架)庞大的变电闸。几乎就紧贴着我们三楼朝西的窗口。我们到处可以看得见水泥:外墙水泥(没有任何涂料粉刷),楼梯间的水泥,房子里做地平的水泥。最后,一个向东狭小的水泥阳台。进入房子的过道,通过有扶手的外走廊,走进房门的第一个房间是没有窗户的厨房间,那里面无法安置窗户。三面围墙,隔壁都有房间,或者是你自己的房间,或者是邻居家的卧室。过了厨房到达第一个房间,北面靠墙放了一张较为简便的棕棚床。西边窗子底下放了一张摇晃不平的写字台,是厂工会办公室常用的那种式样无特性的写字台,抽屉很大,实用。台子被漆成同样无个性的淡黄色,整张台子,仿佛刚从一大堆文件纸页里叛逃出来。这个房间往东走,进入我们的卧房,也就是一张可张挂蚊帐的木架子床,床上的被褥床单,比西面那张简易床显得略为干净考究些。再就是一张塑料面子的破沙发,人陷坐在里面就会不想起来,一只褐色玻璃茶几,一顶书柜。一两把靠墙倚放,有时也会堆在床上的吉他。卧房之外就是那个狭小的东阳台了。太阳每天从那里升起。英子一住进去,就张罗着挂起一块长条形的布窗帘,那窗帘的花色,图案,至今还在我眼前晃动,同时晃动着的还有她那双挂窗帘布时努力往上踮起的胖乎乎的纤手,她那妩媚要强的腰身。等她挂好窗帘,我记得我静静搂抱住她,亲了她一口,她像睡梦中翻了个身的人一样继续把身子扭过来,有几份抑郁困倦地把头埋在我臂弯里。    
    住在这里好不好,开不开心?    
    哎,这是我们的小窝。    
    这样的房子竟有人空着,真奇怪!    
    等礼拜天,我再回乡下带两条棉花胎来……    
    我喜欢住楼上。我还从没有住过——    
    阳台望出去就是山,胖胖,这下礼拜天我可以陪你爬山了!    
    礼拜天?我要睡一整天。    
    睡一天?懒鬼,你天天睡觉!睡不醒你。    
    嗯,睡不醒——我们到山上去睡,你晓得吗?松树林里厚厚的一层松针,比什么地毯都要舒服,还有股香味——    
    清香味,我小时候乡下烧柴烧过的……    
    不过没我的英子香,没新娘子香……    
    新娘子当然比你的松树针香啦——你究竟要哪样?    
    两样我都要,要山,也要老婆——    
    老婆不理你,新娘子理你。    
    理我,不理我,反正全叫英子……长的这样的眼睛眉毛,小鼻子。馋嘴巴子。哎,英子,馋不馋,你说是不是馋嘴巴子……    
    嗯……馋什么?    
    你说馋什么?馋你的人,馋我的心。好啦,炉子上炖的排骨快好了,要加只煤球了。    
    炖排骨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即使在回忆里。我也仍旧食欲大增,仍旧像在当年那间静悄悄的小房子里。临近中午的阳光已经从墙体的一侧半移到那张床上的半床被子里。我们因为冬天畏寒,时常呆在屋子里不太出门,在卧室靠阳台的地方找个明亮的角落晒太阳。她有时央求我替她弹首曲子。她把上衣衣襟解开。“我帮你暖暖手……”她身上那件蓝色米黄色相间的滑雪衫在太阳底下悉卒作响,那还是我替她在苏州观前街买的。买了滑雪衫,我就没有住宿的钱了,那一晚我是在火车站的候车室长椅上捱了一夜。我一直没把这件事情告诉她。我仍记得她穿上那件时新的滑雪衫后的体面雅致。她脸蛋的肌肤嫩嫩的,像名婴孩。她几乎从不用什么化妆品,我吻她脸和颈脖时闻到的都是女孩子身子自然的肉味道,自然的香味,一种初恋的分泌物,少女的体香。比冬日的晨曦朝露还要来得清新,而且好像有种冰冻的感觉,仿佛树身上的一层冰翳,很难形容。人有一种瞬间掉落在了冰晶里的感觉,一种穿墙而过的感觉。“胖胖,我欢喜听弹琴,你弹给我听,你要多练练,将来好开音乐会,各位观众——许建建个人吉他独奏音乐会,现在开始!”她站起来,看上去显得有点臃肿,可笑地举起一只滑雪衫的衣袖,模仿着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我将来要是开独奏音乐会,一定是你帮我报幕,说好了啊——”屋子静悄悄的,气温已经降到了零下五、六度。90、91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那一年冬天也特别冷。我们的屋子里没有火炉,那时候空调几乎看不见。城里面有几只空调,大概可以数得清爽。那时候我们从未想过将来的中国人还能享受到空调。我们在那样的寒天头呆习惯了,呆久了,早已经对寒冷麻木了。从小到大过的就是这样的冬天。屋子里惟一用于御寒的就是热水袋,英子从医院带回来的盐水瓶,也就是病人输液用剩下的空玻璃瓶,回来洗干净灌上热水。我们睡觉都是用这个暖被窝。她有一大一小两只,显示出她在医院工作的特权,她跟我闲聊时袖管里就放了一只小的,时不时地拿出来在自己的面颊上捂一捂。“别这样捂,会容易得冻疮的!”我时常要提醒她,她可不管。因此屋子里有三种味道:她的体香,手,头发,耳朵的香味道。太阳晒进来的空气味道。热烫的盐水瓶上玻璃和水的味道。最后一种味道里有时搀杂进来盐水瓶的橡皮塞子,那种橡胶被水捂热了的特殊气味——我俩就是在这样一种完整的空气气息里相互静静地厮守,守着我们青春岁月里那个洁净的冬天——那个冬天散发出我一生中的爱的贞操气息。它由冯建英和我坐着晒太阳时手指的相缠绕(有时能绕出湿热的汗)以及不小心碰着的吉他琴声音,阳台外面静静的山麓风景——组成,组成一个爱的灵魂的和弦。我一生中最初一个完美的和弦,大三和弦。是的,我可以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我的爱,我俩的爱当初就是在这个和弦里活下来的。这个和弦外面,有呼啸的寒风,干枯、萧索的郊外的冬天,那些农田,冻僵了的菜地。有城北一带最后一大片城区,那些清代的井,石牌坊、石头做成吉祥物的岸边的系缆桩——石板弄堂的地面人走过会发出“空通”的瓮响,仿佛古旧城区的身底下还有一个面积更加广大的看不见的迷宫,说不定是一个地下皇宫呢,建置于黑暗地底下的金壁辉煌的宫殿……


第一部分魔笛(2)

    那年冬天,英子就是我钟爱的公主。我恒古的美的心脏。这颗心脏在我胸膛里跳动,于是我的生命世界,我的身体充满了人类纪元所有的美。一切人类的过去和未来都在我身体上活过来了。一切歌曲、骄傲、狩猎、劳动、战争和舞蹈,一切黑夜和白天——我都在她身上找到了的那个我自己体内看见并记住了。我发现了,我得到了。有时人一辈子,只能在爱里面睁开眼睛一两个瞬间。那年冬天,对我来说,就是那样的一次睁开眼睛,那是一个永无尽头的世界,光彩夺目,一个人可以化费几辈子去苦苦寻觅的机会。通过这样的机会,你就会得到人们通常所说的——幸福。    
    我们那时是烧煤球炉的。记得后来分手不久,城乡间的燃料才普遍改朝换代,变成了煤气。但是90和91年,县城大多数人家,仍旧是烧煤球炉。小家庭过日子,我觉得烧煤球比后来的烧煤气,更有味道。那是日常生活的节奏之一,体现在煤炉上,要来得缓慢、稳重些,也就是说,更加从容;煤气再方便,再轻易不过了。“啪”地一声在灶具点燃,整个过程都火烧火燎的,仿佛催着人快去炒菜,休息,忙碌,快去直通通地做爱和离婚。与此相反,一只小小的煤球炉则显得悠闲保守多了,像一种旧式的人与人之间的温情。我们炖一锅排骨,先用一只烧剩下一半的红煤球把那锅排骨烧开,烧的时候,煤球还蛮发火的——你听说过这个词吧:“发火”,现在一般很少人用了吧,我意思是用在厨房间里。——烧开,撇掉锅上那一层泡沫,放黄酒、生姜以后,就重新夹一只新煤球加上去,加到旧热煤球上面,叫做“过煤球”。煤球过好,炉门关小,只剩一道透风的缝,就把这锅排骨慢慢炖熟,整个这一个过程,都更加富有人情味,甚至可以说,更为雅致。不要说吃了,过程本身也很养人。人们必须谦卑地对待这一烹制食物的过程,必须经常性地弯腰,鞠躬,朝炉子上的火眼火头行注目礼——那里像煤气炉这样粗暴、没教养?这样简便到不当一回事情?恐怕,恐怕有人不会同意,这是我个人的观点,它源自1990年那一场爱情。我和英子常围着一只煤球炉子忙碌。一个在底下劈木柴,生火,扇炉子,一个在上面倒豆油,炒菜,她在厨房里不及我的,缩手缩脚,只能炒几个最简便的菜。她生于1970年,身上已经有那新一代人的普遍习性。例如不擅长做饭做家务什么。她还算是勤快的,除了下厨房,别的方面都很能干。还会结绒线衣呢。狭小的厨房间暖烘烘的,她喜欢呆在里面,就是煤气味道太重了。她爱看我炒的菜,也爱吃我烧的菜。我们总是手挽着手,一起去楼下面不远的菜市场。她欢喜吃的菜肴有:豆苗、胡葱烧豆腐、油面筋塞肉、韭菜春笋、腌笃鲜、新蚕豆、红烧带鱼。全是我的拿手菜。过几天她就要在我耳边嚷嚷:好久没吃到胖胖烧的红烧肉了!于是我们就会结伴去菜场,称两斤最精肥的五花肉。回来,放点慈姑进去,慈姑烧得酥酥的,又硬实,又酥又粉。放土豆、山芋也行。一般是冬天放笋干慈姑、萝卜,夏天头放海带和菠萝。我至今仍记得英子爱吃的这道菜谱。女人和我在一起,我都能养得她们白白胖胖。    
    冬天,更经常的是炖排骨,用菱角剥出来的肉。精心拣挑一番,挑肉质厚实的菱角,炖小排骨,汤味道绝对鲜美。蔬菜,只一只:水芹豆芽。清清爽爽。    
    我们在三楼的房子,仍是一个朋友热心出让的。是他在港务区工作的叔叔一家三口分到的公寓,叔叔家另外又有了新房子,让给他住,他再让给我们。所以,我们住在里面,最初一阶段,常常被左邻右舍误以为我也是在港务区工作。江阴是长江航远的重要港口,港务区这样的国家单位,也许是县城里最早有实力造自己职员的公寓楼的单位吧。可惜常年难得修膳,到九十年代,港务区的效益也不行了,开始搞市场经济,走下坡路了,公寓楼就更加冷落。    
    搬来住之前,作为朋友,我还到这个人家,朋友的叔叔家里作过客。你知道那时候,他们一家三口还和睦亲密地住在这里。小夫妻一对,外加一个不足10岁的儿子,那是1986年世界杯,马拉多纳横空出世那一年。我到这个三楼人家看过几场电视转播。这一家的主人很客气,给我留下过热情好客的印象。转眼间我自己也像一户人家那样住进来了,原先的户主留下的生活过的痕迹,一下子无影无踪了。    
    我们没有卫生间,我们用一只白搪瓷的便盆。说起来好笑,这类搪瓷便盆,我们那时还叫“夜壶”,实际上早已经没有壶的外形。 这玩意也是我情爱生活的一个秘密。在那之后好几年我不大瞧得起光可鉴人的卫生间,或带有浴盆浴缸的盥洗间。我开始讲和冯建英的恋爱故事时,讲到过江阴的青果路,那是我们住过的第一个房子。港务区三楼的这个,是第三处,中间还有一处,在郊区,现在已经成了新城区的市中心了——我还没有来得及讲起。我的思绪是跳跃式的。这三个住处,数后来三楼上的这房子我们呆得时间最久。我们在这里熬过了1991年中国南方的大暴雨、大洪水,以及1992年整整一年,也就是我外出寻工作上班的那年。有时我混淆不清,把一些经历过的事情都弄糊涂了。不过有一个问题多年来我一直问自己,一直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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