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罗曼史》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的罗曼史-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分如此残缺的记忆——我的一生也将随之而去。我一切的一切,都将不复存在——我的存在就是依赖这一段过去年代的、多侧面、多方位交叉反复着的爱的回忆。她已经在我体内设置了一个古老的迷宫。    
    她就在我身边。多少年了,我的回忆一点一点陈旧。我住的房子已经改变。但我仍以原来她熟悉的姿式坐在那张椅子上。椅子的式样变了,换成了更为舒适的铁管弯制的扶手椅,可我端坐其中模样一点没变。我的脸仍冲着房子朝阳的窗户。黑夜、白天,窗户的朝向不变。窗框上依旧系着她喜欢的那只铁制风铃,风铃的外壳已锈蚀得不成样子。房子也暗暗老旧,像人的年岁一样被时间的流逝更改着容颜。有时,我从梦中醒来,回忆她身子的轮廓肌肤熟悉的馨香,用手抚摸她光裸的背脊上那颗细小的黑痣,似乎一伸手就能碰到她。我躺在床上,感觉她慢慢走进我的屋子,像七年、八年,十年前的某个晚上,我们分手时那个雨天的晚上。外面是寒风凛洌的冬夜,可是,室内的我却仿佛可以随心所欲步入一年四季中任何一个节气的天气,时辰。早晨、下午、光线朦胧的晚上,她都可能走进我的房间。她熟悉这里每一种摆设,书架上的书、厨房院子里的水池和烧开水的壶。昏暗中我听着她的脚步声由远至近,在前厅和卧室之间跌跌撞撞,用手摸索墙上的开关,当她进门时她随身带进来的一股户外的寒气。她那件米黄和黑蓝相间的羽绒服在大门口发出“悉卒”的声响,疲惫并因一天紧张的工作结束而对外界的事物反应迟钝的脸上浮现和善的微笑。她侧身关好房门,随时准备着我在房间某处的角落喊她名字,有时我会突然放下手里看的书,走上前去和她亲热。她手里还拿着上班用的背包。一件预防天气骤变的雨天的塑料雨披。她把它们举在手里,仿佛对我猛烈的示爱动作感到不知所措,时而嗔怪,时而开心地笑着,她笑起来眼角已有细小的皱纹,脸上肌肉整个都往额眉上挤,那样笑的时候她的样子真像拿到什么意外礼物的乡下开怀的小女孩。她那模样虽然不像成熟的女人,可也已经不是以前我认识她时那个19岁的少女,从那眼角细小的皱纹中仍飘逸出一丝女孩子特有的清纯秀美。那一会儿,我们相互搂抱那一会,无论前者的皱纹,还是后者的秀美,都深深打动我,使我感到一种主要由她,由我们相爱所带来的特别的温馨。于是,我的心深深地沉醉在她从户外带来的那股潮湿的寒气里,我由这寒意马上联想到她的辛劳。短暂的问候变成了长久的搂抱……孤寂中我的肩膀感觉到了重量。她把头依偎在我肩上,整张脸都深埋进我的怀抱。我回忆自己昔日的怀抱,我无可奈何生活在她离我而去之后形成的孤独生活中。此地有一个双重怀抱,一个是她可爱、信赖的身体置身其间的怀抱;另一个怀抱里只有那永世不变的、空虚而惆怅的孤独。大多数日子,我不仅透过有关她的记忆,也透过这记忆带给我、无法更改的,无人相伴的孤零零的孤寂看到她。如今,有关她的记忆是一面多菱的视镜。在三年多的相爱里我们居住的房子也不止一个,我现在坐着的不过是无数个宅邸房间里数不清的椅子中的一把。不过,容我直言,我感到骄傲,因为我保留了最主要的一把。我可以确定她对我现在坐的这把椅子的熟悉程度超过其余所有那几把。她也曾在那上面坐过,至少在相似的位置上,她曾和我促膝相对,长久而无言地相依偎。一张大床就在她身背后,两旁是摆满了书的书架。书架就是我的摇篮,我的床,我的墙壁。


第四部分伟大的独奏(2)

    回忆接着回忆,一个夜晚衍生出无数的夜晚,而且都有着不同的视觉的侧面,我确信,相对一个人的过去和未来,人们生活在前者的时间更为久远,内容也更加奇异多变。一个人慢慢地营造他的生活,在现实中不放过每一个得以抓住未来的意味的机会和瞬间,他这样做也仅是为了拥有一个更加丰富翔实的过去。在北门街的住地,走廊朝南向的房子里,我渡过了一个又一个不变的春秋。我的居住环境虽然不变,可是我对每年春天来的感觉仍是那么敏锐,或许,它应归功于我在其他寒冷的月份里对它的暗暗的祈求。一个人总是渐渐走向他的梦境,有时候,女人就是我们的梦境,而当梦境醒来,我们仍呆在原来的屋子里。这地方也就是睡觉之前我们呆的地方。我们再也回不到那里,虽然我们仍在同一个地点呆着,可是我们的手再也触摸不到相同的事物,甚至同一本书的不变的页码上也有着不同的内容。故事不变,读故事的人却变了,不一样了。虽然它作为书籍,摆在书架老位置上,积满了经年的灰尘。时间交错而过,时间也在重叠,最终却是空无,而空无本身却具有了最温柔充实的内容。    
    我从楼梯上向教室走去。那一年,我27岁,要去夜校的文学课上做一名老师。我毫无教学经验可言。不像现在坐在这里弹吉他这样随便,相对稔熟。第一次拿粉笔往黑板上写字,粉笔头“咭咭嘎嘎”轻微的声音令我感到恐怖,听见教室外面未来的学生们嘻笑着拥上前来的喧闹声,浑身上下有种说不出的紧张。别看我是一位长相魁悟,身高1。76的大男人,我一定被不知名的学生脚步声吓得面孔发白了。我努力僵着自己的颈脖,不朝教室的台位那边看。同时拿出浑身的解数劝慰自己镇定下来。我的心里仿佛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但最后还是那个最不出趟,最羞怯脸红的人占了上风。    
    “嘀铃铃……”    
    第一节课的铃声响了。我朝下面的课堂勇敢地转过脸来。只觉得眼前晃现的是一个浩瀚缥缈的宇宙……一排排尚显稚嫩、齐刷刷的目光朝我扫射,使我耳朵里一阵“轰”的声响,然后是彼此陌生和猜疑的,死一般的寂静,仿佛夜晚四楼上的那个教室,随着那天晚上的第一遍上课铃声而轰然沉入了千年海底……。我听见自己本能地往前走动的声音……手去摸索讲台上的书稿……开始说话。声音从遥远的头顶上方传来,而我是那名浑身装备齐全,脚上戴着巨大的橡胶足蹼的在漩流中竭力保持着身体平衡的潜水员。    
    “同学们,我给大家讲——”然后一扭头又重新面朝黑板,仿佛权衡再三,还是认定那块从不开口的黑板是我在那样一个奇特之夜的救星。我没有意识到自己拿粉笔已经在黑板上嚓嚓地写起来。    
    我写的是自己的名字、笔名,我需要一点小小的自我安慰。    
    “首先,请允许我自我介绍一下……——”    
    听得出来,台位那边的空气和声音略有改观,课堂比前一秒钟多了一份壮严寂静。不过,我的表情一定仍旧过份死板。在再一次面向学生们时我心里面稍许有了点勇气。我甚至能感觉到课堂某处学生中间不满的情绪,可是我对授课内容充满了自信。我的脸红了,与此同时,我开口说话时与之相伴的手势更确定了。我明白了一定得把这一学期课程教下去。我没妥协的余地,没有退路。我自己的文凭(从未拿到手)只有初中学历,在自告奋勇来夜校授课之前,我只是一名失业近五年,以四处闲逛为“职业”的标准“社会闲杂人员”。我必须努力把握好手里的这根暂时的教鞭。课堂上空十二支眩目的日光灯管“滋滋”作响,我已不再受它的盅惑。我脸上紧张的热气正在和亮如白昼的光线电流相互厮打。    
    我讲授的内容是诗歌。我的讲义在一周之内草草撰就。所涉及的诗人和其诗作,几乎包含自荷马以来的全部诗歌,以及“五·四”后的中国新诗,惟独不讲汉语古诗。后者在当时,是我的弱项。课讲到第二年春天才知道,学生中间随便挑一个,在古代汉诗方面恐怕都要比我肚皮里的货色多点。我真是耐着性子表演了一次绝无仅有的走钢索。当时的情形是,谈论起茨维塔雅娃、布勒东或哈代来,我不能说头头是道大概也能凑合着八九不离十,但一旦同学中有人问及李清照、杜牧,往往就有点瞠目结舌——我所了解到的绝对不会比提问者多。驱使我走上讲台的只是那一股热爱诗歌,热爱文学的青年人的激情。    
    那份手写的讲稿在我手里“哗哗”作响——那上面全是国外诗人的名字:弗罗斯特、阿赫玛托娃、庞德、狄金森、勒内·夏尔、弗朗西斯·亚默、里尔克、兰波……。来听课的学生确实大部分没听说过。他们中间年龄最大的20岁,最小的17岁。大多是些高中刚毕业的待业青年,前几年辍学者,高考落第者……。很多年之后,通过不断的反省和再学习,我意识到当年的课程一个明显的弊端:在文化闭塞的小县城,我把欣赏和讲学的调子定得太高了,而我自己对传统的教学之道认识得太过肤浅,这就好比让一名饥饿者过量地进食反而会引发各种病症乃至生命危险……。我自己当年是暴饮暴食,也试图把这种可怕的热心和嗜好加予到别人头上。时隔多年,我才明白过来我是一个多么不称职的老师。    
    我往教室里走时,我有一种偷盗的感觉,仿佛在光天化日之下,在琳琅满目的超市货架上拿东西而不被人窥见。这是一种陡生出的全新幻觉,以前,我在自己身体里从未碰见过。我低着头手臂弯夹着讲义,愈走近那幢夜色中的教学楼愈感觉一种兴奋和难为情相夹杂的自鸣得意。在别的过路人眼里,我一定显得特别一本正经。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当教师呢?小学5年,我以逃学著称。初中两年,我是全班级出了名的捣蛋鬼。老师见了我总要远远皱一下眉头,像吃饭看见饭碗头上的一只苍蝇。时过境迁,我这只苍蝇何以变成向人传授知识的蝴蝶?相反,我这只苍蝇此刻还意志坚定。我感到教学大楼那扇定时亮灯的窗户显得朦胧而神秘,在夜色中远远地泛现一团纯洁无遐的光亮来,这光亮足以一言不发证明一个人的青年时代,是何等清纯圣洁,何等饱满而温暖。这光亮里流动着的仿佛全是年轻的莘莘学子、全是少男少女们轻盈的血液……电灯的光晕里有着粉笔灰和新发放的课本上新鲜油墨的气味,新跑鞋和黑板的气味;也有同学们吵吵嚷嚷中稚嫩的嗓音,也有上课前的汗味道,香水橡皮、钢笔尖、笔盒、校服的味道——这教室窗户多么像夜色中一块新绿的草坪——上面的草皮——亮如白昼的灯光——已被修剪整齐,灯光里隐约浮现夜自修的朗朗读书声——漫漫长夜何处再去聆听如此年轻湿润的人世上的声音?我感到很满足、很幸福,同时又有些微的惶惑不安。我甚至弯腰爱惜起了这种惶惑不安——我检查一遍讲义夹里的课堂稿子,再一次仰脸享受一遍初冬的习习冷风,高远天空的闪烁的星光——下一步即要跨向大楼下的门厅。我听见夜风中有人喊我的名字,那是我新近结交的一些学生。他们的目光掠过我排列出来的课程表时一下子从好奇转入了惶惑的深沉和严肃。


第四部分伟大的独奏(3)

    狄金森,我使用的是湖南人民1984年版的江枫译本。兰波,我用《域外诗钞》上的施蛰存先生译。我反复对照过不同诗人的中文译本。认为里尔克的数杨武能翻译得最好。而波德莱尔则要首推戴望舒的旧译本。那年秋天,我满脑子的外国诗歌。我的儿子才一周岁,而且我刚跟前妻离婚。房间里全是哺乳期小孩的奶尿味。床上、凳子上、书房、堆满了婴儿用的尿布、玩具、脏衣服。但这些丝毫也没影响我躲在自己睡觉的小房间里的用功——看书写作。我住的房子属于前妻所在的棉纺厂工房,因此离婚以后的最初三个月,我们仍住在一起,在同一个楼道门洞里进出,只不过她睡她的大房间,我则蜷缩到偏北的小房间——课堂讲义、作业、自己在稿子上的涂鸦,全是在那里面没日没夜弄出来的。我也不觉得多么累。我老抽四毛五分一包的无过滤嘴“大前门”,弄得小房间乌烟瘴气。我睡觉很少,负责厨房的一日三餐和给儿子洗尿布。喜欢往一只破录音机里放崔健的歌带。我失业的日子跟我头发一样长。我有不少爱好文学的朋友,却绝对没有一个有钱人。那些年里,人人都傻乎乎地摆出一副蔑视金钱的神情。街头开店做生意最初的一批小业主小老板,全是监狱里放出来的劳改犯。人们紧抓住国营单位的一张工作证,还认为很了不得,旱涝保收,有社会地位,一切都像一场太过荒唐的闹剧。    
    报名听课的人数很多,大大超乎我们最初的想像。但第一节课上完,到第二节课,坐在台位后面的听众就少掉了一半。由此可见我第一节课讲得有多么紧张糟糕。也许我想讲好的心情太过迫切,也许讲义内容太过高深。主要还是我这位“老师”,在课堂上一出现,太没有为人师表的风度和精神。我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实际上心里还是有自怨自艾的阴影。那天晚上,连教室两边的过道也挤满了人。我似乎完全无法应付那样情感强烈的场面,我讲话时低着脸,不敢抬头看底下的课堂。我一次又一次地转过身去,求助于后面的黑板——大段大段拿粉笔往上面抄写诗歌选章和课文。有些时候,教室里只听到“咭咭嘎嘎”粉笔头划动的声音。第一节课就这样糊里糊涂被我硬捱下来了。    
    我回到家里,脸和脑袋仍像在课堂上那会一样发热发胀,无论我用什么办法,用冷水洗脸,听音乐弹吉他,蒙头睡觉,都无法消除那种胀热难受的感觉。我仍沉浸在那种走上讲台的新奇遭遇里。我检查底下的备课笔记,半夜起来,把自来水龙头开得像在大白天那样哗哗作响,我几乎没有信心第二次再迈入课堂。但我知道我会再去受这份罪。我没有退路。    
    夜校座落在县城唯一的一个体育场边上。从四楼教室的另一侧窗子可以看到中间那片足球场草皮,空荡荡的木头球门,停车用的林荫道,一直到体育场朝北的大门,甚至看到城郊以外的紧邻长江的山麓。夜晚空气十分清新。教学大楼位于县城所谓的工人俱乐部内,是那里面主要的建筑物。两侧还有很多房子,分别属舞厅、溜冰场、桌球室和一个小型图书馆。无论夜晚还是白天,楼底下生意都十分繁忙。那时还没有日后随处可见的游戏机室,机器的声音还不那么嘈杂,但舞厅高分贝的舞曲音乐,溜冰场内大冬天头冰鞋的划动声,以及棋室茶楼里惯常的人声鼎沸,仍在教学楼附近组成一层层经久不变,如此动人的已习已为常的娱乐声浪。外面那条街的名字叫司马街,四周布满了旧城格局,曲里拐弯的窄弄堂。司马街向东,也就是出了工人俱乐部大院不久,就是那年冬天里县城的中心。窄窄的马路两侧布满了陈年的店铺,一家本地较大的医院就在街的对面。店 面房子大多为上世纪二十年代西洋别墅的建筑风格,二层楼面,木头楼梯、房梁和后门,老式柜台,屋顶还有积满灰尘的老虎窗。从东往西的店铺依次是:食品南货店,一家白铁匠铺,一家茶馆,中药房、照相馆、王兴记馄饨店……。那家中药房,当时已改为一家县里最早注册的广告公司,后者一定是看中了它颇为气派的老式西欧风格的房子,上面的楼层全是陈年的地板房,人跑上去非常舒服。照相馆呢?已另迁新址,这成了可安置县城历史上最早几台四通打字机和复印机的一家街办印刷厂。那些年里,我常带着文稿到那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