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这两年登峰发展很快。可是要跟大信争天下,不是那么容易吧。”程欢含蓄地提醒他,“我们老板也不会坐在那里等着你来撬墙脚。”
“谁说要撬咱们的墙脚?”有人在他们身后插话,程欢抬头看,忍不住吓了一跳,是乔。
乔挽着穿银粉红色礼服长裙的女伴,他身边一向都不缺美女。“我还当是谁,原来是裴总,什么风把你都给吹来了?”“美罗百货新厦一落成,整个东岸商业圈都跟着沾光,我怎么能不来庆贺庆贺呢?”裴桐懒懒一笑,“再说,傅宪明送出来的帖子,没人敢不给面子吧。”
“傅宪明送了帖子给你?”乔看起来是多喝了两杯酒,脸色红红的,身上有酒气,“他请了你,我怎么不知道?”
“我听说大信现在还是傅宪明当家,所以你不知道也是应该的。”裴桐淡淡收起笑容,他知道乔不欢迎他,可是没想到这么不客气。
乔脸色一变,谁都知道,他最忌讳别人在他面前提起傅宪明。“我也听说,你在打清泉别墅地皮的主意。我劝你还是收手,因为这块地是我看中的。”
“你看中的就得给你?”裴桐斜睨他一眼,“真不愧是大信的少东家,一出口就这么大气派。”真不懂,乔老爷子怎么放心让这么一个儿子来跟傅宪明搅局。
“乔,他是谁啊?”乔身边的女伴看不出轻重,还在旁边好奇。
“这就是登峰的裴桐,你没听说过?”乔冷冷一笑,“本市最有名的hardhat。”
程欢忍不住一扬眉,他说裴桐是个建筑工人?太失礼了吧。
“什么,他……”那女伴看了裴桐一眼,“嗤”的一声笑出来,她用英语说,“你们还请了这样的客人啊?开玩笑?”标准的牛津腔英语,看来也是在国外念过书回来的。
“不要用英语跟裴总说话,他不习惯。”乔的语气很讽刺,他知道裴桐是建筑工人出身,英语很不灵光。
大概是乔说话的声音太大,周围已经有人看过来,程欢忍不住替裴桐尴尬。
“乔董,裴总是您的客人。”她含蓄地提醒乔,何必闹得这么僵呢?
“哼。”乔冷笑一声,“我看傅宪明是糊涂了,别人都踩上门了,还要毕恭毕敬招待他。”
“一块清泉别墅的地皮,就让乔家的少东家恼火成这个样子,啧,真是开了眼界。”裴桐摇摇头,“把我的老底都给翻了出来。不过无所谓,我扛过水泥也早就不算新闻了,老掉牙的事,难为你还记在心里。”
顿了一下,他半真半假地笑了笑,“乔大少,你要当心,我要是跟你扛上,大信的日子只怕就没那么好过了。”
“就凭你?”乔拿过一杯酒,在手里把玩着,“十个八个我也能应付。”
“怪不得乔老爷子要把大信的控制权交给一个外人,乔,你实在是不够看的。”裴桐不再跟他纠缠,淡然转身,“下次清泉地皮竞标的时候,咱们再见。”
“你站住!”乔被他激怒了,原本喝了酒,脸色有点红,现在整张脸都涨成了猪肝色,“你给我听清楚,大信早晚都是我的!他傅宪明也配跟我争?”
周围的人已经越聚越多,这种场合下有人吵架,实在是稀奇。更何况,乔嚷得连大厅外头的人都能听得见。
裴桐厌恶地皱起眉,拉起身边的程欢,“我们走,不用陪着这种人出来现世。”
“怎么,怕了?刚才不是还说要跟我扛上吗?来啊!”乔越发肆无忌惮,前仰后合地大笑起来,“我还当你有多大本事呢——”
“乔!你也闹够了吧!”一声清冷的低斥,打断了乔的笑声。
程欢一抬头,正和傅宪明打了个照面。刚才他一直在外面招呼客人,听见这边吵嚷的声音,才匆匆赶过来。刚才乔说的那些话,刚巧被他一字不漏地听见,纵然再好的涵养,这会儿也忍不住心头恼火。
“对不住,他有点醉了。”傅宪明先跟裴桐赔不是,“裴总你别介意。”
“谁说我醉了?我看你才是糊涂了,对头都踩上门来了,怎么,还得侍奉大爷似的招呼他?”乔不依不挠,“傅宪明,你怎么越活胆子越小,咱们才是地产圈子里的龙头老大,他算什么东西!”
“你——”傅宪明也动了气,“乔,你不顾着你自己,也总得给大信留点面子。”
“连你也来教训我?别以为有我老爸给你撑腰,你就真的算个人物了!”周围的宾客们窃窃私语,乔脸上挂不住,伸手抓起一杯酒,就往傅宪明身上泼过来,“我忍你很久了!”
“乔董!”程欢一惊,她站的位置,离乔最近,本能地抢前一步想拦住他,可是没来得及,刚伸出手,那杯酒已经劈面泼了过来!
“啊?”程欢躲闪不及,满身都是酒水淋漓,呆在原地。
这才叫无妄之灾!她到底走了什么霉运,三天两头地出丑!从进了大信的那天起,只要碰见乔和傅宪明在场,就一定上演火星撞地球的戏码,她从不例外地跟着遭殃。
旁边的周锦唐一看糟糕,气急败坏地挤过来,一把拉走乔,“乔董,你这是干什么!”
傅宪明也想不到乔居然会借酒装疯,更想不到程欢会突然冒出来。站在那里和她面面相觑,一时都有点不知所措。
“有没有纸巾?”半晌,程欢才迸出一句话,真要命,上次是咖啡,这次是鸡尾酒,进了大信,才发现纸巾真的是一件很重要的东西。
“没有……我看,还是先送你回去吧。”傅宪明看了看程欢,她那件薄薄的丝质小背心被酒濡湿了一大片,刚好在胸前,几乎透明一样。
程欢伸手掩住酒渍,忙不迭点头,“好的好的。”巴不得离开这个是非地。
“我的衣服借你披一下。”傅宪明反手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程欢肩上,“你住哪里?”
程欢呆了呆,“啊,住——住湛山路。”还是第一次披上一件男人的外套。他抽烟吗?怎么衣服上会有一点淡淡的烟草味道。
“等一等。”有人叫住他们,是个酥脆的女声,一把好嗓子,真令人心动。
程欢转过头,眼前一个高挑的美女,穿帅气的瑞士蓝长裤套装,头发剪得短短贴耳,蜜糖色滑腻的肌肤,两只手插在裤袋里,纤细手腕上带着一只男装的潜水表。
“宪明,我听见乔在那边发脾气。”她回头指了指被拉到另一头的乔,“又怎么了?”
“他喝醉了。”傅宪明看看旁边冷眼旁观的裴桐,“刚才在裴总眼前,有点失礼。”
“哦。”那女子微微一笑,“这就是登峰的裴总吗?出了名的不好欺负,乔真是发酒疯。”她说着话,眼睛却一直看着程欢,连眼角也没往裴桐那边瞄一眼。“宪明,她是谁?”
“程欢,我们自己的人。”傅宪明转过头对程欢介绍,“这位是乔瑞。”
呵,乔瑞,程欢心里一震。这就是乔惟一的妹妹,傅宪明的准女友乔瑞?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她。
这么明艳骄傲的女子,连裴桐都没看在她眼里,称呼自己的哥哥也连名带姓,真少见。
“你留下来招呼客人,乔在,我不放心。”傅宪明拍拍乔瑞的肩,“我送程欢回家,她刚才被乔泼了一身酒。”
程欢看着他们,一个英挺,一个俊秀,难得地配衬,要是拍张照片,都可以放在摄影店的橱窗里当范本。
“找个司机也就是了,”乔瑞扬起眉,“还需要你自己去跑一趟?”
“我很快就回来。”傅宪明挽起程欢,“走吧。”
程欢临走的时候,匆忙间看见乔瑞的脸色,好像隐隐罩了一层霜。
“喂,老板。”她小声叫傅宪明,“乔小姐好像不太高兴……不然我自己叫车回去就行了,你还是留下来好些。”
“不碍事。”傅宪明只是一笑,“她经常闹脾气。”
程欢闭起嘴巴,他们之间的事情,还是少搀和的好,随便哪一个,她也得罪不起。
“湛山路在哪里?”上了车,傅宪明问身边的程欢,原来她住的地方离公司也很近。
“中段,新闻大厦附近。”程欢侧头看着他,难道刚才乔瑞的脸色,他一点都不在意?
傅宪明发动了车子,一只手扶着方向盘,一只手摇下车窗,“打开窗子透透气,你冷不冷?”
“还有你的外套呢。”程欢把自己这边的车窗也摇下来,沁凉的夜风拂面而来,脸上一阵清凉,“其实你真的不用亲自来送我,还有很多客人在里边。”
“是我自己想出来。”傅宪明仿佛叹了一口气,“天天对着这些人,腻了。再说要不是你替我挡一下,这杯酒就该泼到我身上。”
“那,我们扯平了。”程欢忍不住笑了,“上次我毁掉你一件衣服,现在轮到我自己。”
傅宪明一转脸,看见她笑起来脸上一个圆圆的深酒窝。不知道怎么的,心里轻轻一荡。
“不过话说回来,乔真的很过分。”程欢丝毫没有觉察傅宪明在看她,一手支着额靠向车窗,夜风拂面,她享受地微微闭起眼睛。
她的发丝在风里温柔地飘起来,那种白色花香又隐约浮动,傅宪明忍不住差点问出来,到底是什么香,这么幽静迷离。
“何必跟乔争论,明知道没结果。”程欢一半像是自言自语,一半像是在开解他。虽然傅宪明没说话,可是,她知道他心里不舒服。
“我也不想,可是总不能眼看着乔得罪裴桐。”傅宪明淡淡地解释一句,“目前这种状况,不适合跟登峰正面冲突。”
“大信的实力,在登峰之上吧。”程欢心里一跳,难得的机会,可以从傅宪明口中套出几句话。她刚进大信,知道的东西还是太少。
“表面上看是这样,可是现在不是比拼的时候。”傅宪明当然是毫无防备,“一连几个大项目都刚刚动工,人手、资金都有点紧张,马上就要竞标的星河广场,又是一块人人想要的肥肉。要是这个时候跟裴桐斗起来,公司不知道又要损失多少。”
“这就是今天你请裴桐来的目的?”程欢眼睛一转,“你打算跟他化敌为友?”
“现在这个时候,能跟大信分庭抗礼的,也就只有登峰一个。我们要是拼个你死我活,就有人趁机拣便宜,又何必闹个两败俱伤。”傅宪明一打方向盘,车子流利地顺着路口转了个弯,“比如荣泰的谢荣昌,华亭的麦中基,早就在旁边虎视眈眈等机会了。”
程欢听他提起谢荣昌,心里又是“咯噔”一下,原来傅宪明不是完全没防备的,他心里很清楚。
“你会不会担心,经过今天晚上这一闹,裴桐会跟大信过不去?”程欢问。
“应该还没到那个地步。”傅宪明摇摇头,“裴桐这个人,我打过几次交道,他是个人物,怎么可能因为乔几句醉话,就贸然跟大信宣战。你知道,我们就算吃亏,登峰也要付出点代价,裴桐不是那么冲动的人。”说到这里,他沉吟一下,开玩笑地加了一句:“不过要是他够狠的话,这个时候跟谢荣昌、麦中基他们联手对付我,胜算应该很大。”
他是随口一说,程欢却呆住了,怎么以前没想到?利用大信和登峰之间的矛盾,趁现在裴桐和乔刚刚翻脸,把裴桐拉过来帮谢荣昌,那对大信的冲击就远远大过现在了。
“怎么不说话?”傅宪明提醒她,“你忘了系安全带。”
“哦。”程欢回过神,“我平常都没有系安全带的习惯,总是忘。”
“学校老师没教过你,坏习惯要改掉?”傅宪明一边教训她,一边空出右手,探身过来给她拉上安全带,“万一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程欢禁不住朝座位里缩了缩,离他那么近,两个人中间的空隙只有0。1厘米,她的心脏突然跳上喉咙口。没出息啊程欢,到底有什么好怕的?
“好了。”傅宪明靠回自己的驾驶位,“再过一个路口就到新闻大厦,你家住哪里?”
“永乐公寓。”程欢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那只是一个租住区。
“那里……”傅宪明是做地产的,本地的各个区域自然了如指掌,听见不禁一怔,“那里好像品流很复杂,常常有人闹事,恐怕不安全吧?你一个人住?”
“其实习惯了都一样。”
“你的家人都不在本地?”
“嗯。”程欢淡淡地说,“我父母几年前就分开了,我是自己留下来的。”
傅宪明有点意外,“对不起。”
“有什么对不起?”程欢笑了,“都什么年代了,白头到老才是稀罕的事。男人和女人,在一起生活几十年,不厌也烦了。”“这也不一定,”傅宪明温和地看了她一眼,“有人可以相爱一辈子。”
“那真的很幸运。”程欢也不跟他争辩,只是心里觉得好笑,看不出傅宪明居然会说出这种话。他在商场打滚这么多年,什么人情冷暖没见过,难道还相信所谓爱情的存在?
他一定生长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一帆风顺地成功,所以不知道月亮还有背面的阴暗。
“你的家人呢?他们在哪里?”程欢顺口问。
“我父亲病故,母亲现在在加拿大。”傅宪明微笑,“她在那边另外有家庭,不过常常打电话回来。”
程欢睁大了眼睛,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他的背景,居然也跟她这么相似!好不到哪里去嘛。
“你——一直就一个人,自己照顾自己?”程欢脱口而出,立刻又觉得说错了,“对不起,忘了还有乔小姐。”
“我们只是朋友。”傅宪明的声音很平淡,“你知道,我经常在乔家进进出出。”
“啊。”程欢再次哑口无言,他干吗否认?大家都是这么传的,再说,刚才酒会里乔瑞那种神色,说只是朋友,鬼才相信。“可是乔小姐的条件很不错,你应该抓住机会。”程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八卦。
“什么机会?”傅宪明一笑,“我这个人,看见喜欢的东西,就算贵一点,也会买下来,然后用很久,坏了也舍不得扔掉。可是不喜欢的东西,就一定不会买。”
“这跟乔小姐有什么关系?”程欢莫名其妙。
“你不觉得,要爱上一个人,才能跟她面对面一辈子?”傅宪明问。
“可是我觉得她好像很喜欢你。”程欢脱口而出,不是吗?刚才乔瑞表现得太明显了。
“她只是觉得我优点比较多而已。”傅宪明不承认。
“那还不是一样?”
“傻瓜,”傅宪明笑了,“你不懂。要是因为理由充分才决定要喜欢谁,那就不是真心的。”
“胡说。”程欢嗤之以鼻,“喜欢人家,又不知道为什么,那才傻。”
“等一等。”傅宪明突然在路边停下来。
程欢莫名其妙地看着他,怎么了,就快要到了。
傅宪明推开车门下车,“等我一下,很快就回来。”
程欢纳闷地在车上坐着,两分钟之后,傅宪明回来了,递过一只冰淇淋,“奖励你的。”
“你下去,就是买冰淇淋?”程欢傻傻地接过来,“奖励我什么?”
“刚才你见义勇为,帮我挡掉那杯酒,总该谢谢你。”傅宪明发动车子,“这家冰店很有名,卖的冰淇淋有几十种,是家老字号了。”
程欢看着手里的冰淇淋,胖胖的蛋筒,当中一大团草莓冰淇淋球,还插着支小小的粉红纸伞做装饰,老土又可爱。这个——是她收到的奖品?有人会拿草莓冰淇淋做礼物吗?
这片刻之间,真不敢相信,身边这个人,就是大信的龙头,天天坐在27层会议室里发号施令的那个傅宪明!他要送礼物的话,至少也应该是钻石名表嘛!
可是,是她的错觉吧,为什么握着手里的蛋筒,会有种快乐又欢喜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