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想一想,还是有些不忍心,火灵王虽然算我的敌人,但确实还没给我造成过什么损失,他自己倒是吃了几次亏。火灵王人品不好,但二十年前自私的我,大概也比他好不了太多吧,何况跟他一样的玩家,这世上还有很多,难道我都去替天行道?我吃饱了没事干么?
我缓缓道:“你不是我的对手,不战也罢,其实我也不需要你献城,你只要打听一下就知道,其他玩家城主,在合入自由国后,他们的地位照旧,收入不但不会降,还会提升不少,所以,我们只是请你加入,而不是夺取你的利益。”
我自己都有点佩服自己,居然对曾经的敌人,用上“请”字,而且说得那么轻松,这,或许就是身处优势地位者特有的大度风范吧,嘿嘿。
火灵王哼了一声:“利益?利益算个鸟?我现在可不再是以前那个落魄的穷人了!与天争锋,现在,我在无限世界里唯一的目标,就是当众击败你!”
火灵王以前落魄?我怎么没感觉到呢?不过他真的给了我一个意外,他居然把击败我,看得比金钱还重要!
火灵王继续道:“与天争锋,我知道你以前一定很瞧不起我,觉得我为了利益不择手段!是的,我承认,因为从前的我,家里很穷,穷得买不吃食物!我和剑下无情的游戏设备,都是偷来的!我不惜一切,抢怪爆人,只是为了生存!”
“现在,我已经挣到了足够的钱,我需要找回自己的尊严,抹杀我从前的那些阴影!而要做到这一切,只有与你一战!”
我终于收起了笑容,第一次,我没有再瞧不起火灵王,甚至,还有了一点点共鸣。
是的,每一个穷人,在经历了黑暗的奋斗历程后,他们最需要做的,就是找回尊严,就象人们所嘲笑的那些暴发户,把钱花在正常人觉得很无用的地方,但对他们来说,不这么做,他们真的很难抚平心里的黑暗记忆。
我也是一样啊,为了恢复正常人的生活而开始无限世界的奋斗之路,而当我已经正常后,仍然这么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既然在游戏里惨痛失败过,那就要用更大的成功去遗忘过去,这或许是人类的一种本能吧。
“那么。”我抬起头:“我接受你的挑战!火灵王!”
“不过,为了决战的公平,你必须答应我的条件:一、我们都不用宠物。二、你和你的兄弟剑下无情,一起上吧!因为,我已经120级,我的武器和装备都已经是日级的,我足够,以,一,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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