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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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与光同尘作者:谦少- 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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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

    “如果到时候我想打你的话,我会提前一个月提醒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欠你们两章。

    下章请你们吃糖。

    放心,程大少虽然耍得一手好帅,打还是要挨一顿的。

☆、第101章 阳春

    相比于林妈妈来说;林爸爸这一关实在是太容易过了。

    虽然知道家里有客人在,但林爸爸仍然埋头在厨房对付牛肚,一点出来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等到他终于忙完了出来了。事情都谈完了。

    他眼镜度数和林郁差不多,两个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他更不修边幅些,头发乱糟糟的,皮肤苍白,穿一件皱巴巴的衬衫……这和林妈妈没关系;林妈妈虽然厨艺很惊人;但是衬衫还是会熨的;只是林大教授忘了换而已。

    程曦反应很快;立刻站了起来:“伯父好。”

    林爸爸走路像梦游,被他吓了一跳,扶了扶眼镜:“哦,你好。”大概是不知道要不要握手,紧张地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这是林郁的朋友。”林妈妈在旁边说:“你们坐一会儿,菜很快就好了。”

    程曦已经两次尝过林妈妈的手艺,出于对健康的考虑,他及时地挺身而出。

    “我来帮忙吧,”他笑得温良无害:“我朋友是开餐馆的,我跟他也学了点菜式。”

    要是南仲远听到这段话,只怕下巴都要掉下来。

    要知道,程曦这些年在他店里,别说动手,碗都没伸手拿过,更何况是自己动手做菜了。

    不过更让他吓掉下巴的,是这个大年夜他接到的那个电话。

    彼时南家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候,南家老太太尚在,一家人和和美美热热闹闹,父辈都在一起喝茶聊天谈时事,小辈们都躲到楼上或者坐在客厅里玩手机,当透明人。

    南仲远在小辈里算比较讨喜欢的,一个是因为他排行第二,不像他大哥一样早早进了公司;苦大仇深,少年老成。但是在长辈面前,他又比后面那些叔伯家的小孩多些存在感。另外他性格也算温和,算是小辈和父辈两边都吃得开。

    程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听自家叔伯谈论最近商场新锐,结果手机一震,新锐中最耀眼的那个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接了起来,往龙血树后面走。

    “程少,新年好啊?”他笑眯眯问。

    “少废话,”程曦站在厨房里,环视流理台上的食材:“这里有牛肚,整条鱼,牛肉,鸡肉,鸭掌鸡爪,各种蔬菜配料,给我把能做的菜谱发过来。”

    南仲远惊呆了,看了一下手表:“你准备开餐馆吗?”

    “别卖萌。”程大少爷翻了一下洗好的层层叠叠的蔬菜,更加不耐烦了:“我要做饭,快点发过来,你的店不想要了?”

    “别别别!”南大店主连忙说好话:“你拍个照过来,我好判断一下。”

    程曦拿着手机开始拍照。

    在他发图片的时间里,南仲远一直在絮絮叨叨:“程少你怎么沦落到要自己做饭啊,你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大过年的……”

    “闭嘴。”程曦态度不很耐烦,但心情显然是不错的。

    南仲远也不生气,絮叨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小鱼家吧?”

    程曦的眉毛挑了起来,“嗯”了一声,这一声并不算默认,而是尾音上扬,带着点反问的意思,大致可以翻译为“你好奇心这么重是不是不想要你的店了?”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南仲远连忙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图片,思索片刻,灵光一现:“你就做火锅嘛!”

    “什么火锅,配料多少。”程曦认真得很。

    “你别挂电话,我指挥你做。”南仲远身为厨师是很合格的:“有电磁炉吗?好,弄口汤锅来,现在开始找东西,小鱼家是川菜口味,你找菜油,就在流理台最右边,干辣椒挂在挂钩上,葱姜蒜,豆瓣,最好是郫县豆瓣,我看刀架下面的就是,其余的大料用五香粉代替就好……”

    程大少爷虽然态度不甚好,做事还是颇积极的,按着南仲远吩咐,在炒火锅底料之前先把鱼抹好盐,用料酒和葱姜蒜腌着,五花肉也腌好。鸡肉就剁碎混好配料扔进高压锅里,等出锅再加盐,鸭掌鸡爪都焯过水,时间紧迫,要糟要卤都来不及,南仲远让他烧一锅水,放好葱姜老抽,盐和冰糖调好味道,然后中火放在锅上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只要入了味,还是好吃的。

    南仲远在厨艺上确实成了精,程曦悟性再高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厨艺深浅,其实不在于菜式,而在于火候,所以南仲远选的都是不怎么需要火候的菜,火锅自然不用说,配料他都是按勺子算,几个干辣椒几勺盐,一丝不苟。鱼可能麻烦点,煎熟就好,不强求。鸡肉只要不烧焦,怎么炖都好吃。至于鸭掌鸡爪只要不煮到烂熟,都算好吃。

    指点了半天,他八卦心又起来了。趁着程曦在炒火锅料,心情好,旁敲侧击地问:“是你自动请缨还是上面的旨意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程曦炒着火红的火锅底料,根本不回答他。

    其实这两个答案都不对。

    最开始是程曦自动请缨,但是林妈妈不知道是要给这个上门的“儿媳妇”一点下马威,还是干脆就是自己懒得做菜,看程曦态度诚恳,说了句“要帮忙叫一声”,就当了甩手掌柜。

    可惜林郁一点不配合林妈妈。程曦刚刚把火锅底料炒好,在南仲远指挥下找到油烟机的开关,还没打开,林郁就推开了厨房门。

    “要帮忙……阿欠!”林郁被厨房浓烈的香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仍然坚持不懈:“要帮忙吗?”

    “不要的,”程曦眉头紧皱地盯着情形似乎有点不妙的火锅底料:“你先出去,这里味道太大了。”

    “没事的。”林郁反正聊天从来没抓到过重点:“我现在穿的是旧衣服,等会吃完饭就洗澡穿新衣服。”

    程曦被呛得咳嗽了两声,手机里南仲远终于大发慈悲:“可以了,把电饭煲里的汤倒进锅里,电饭煲不用洗,把米淘好放进去就好。”

    “我来。”林郁小心地挤了过来:“我会淘米。”

    程曦勾着嘴角,朝他笑了笑,林郁顿时红了耳廓,躲开程曦的目光,躲到一边淘米去了。

    南仲远的方案可行性很高,除了鱼被炸得过于焦脆了之外,其余菜的水平都很高,尤其是林郁阻止了程曦然后自己戴着面具和手套去开高压锅的时候,鸡肉的香味已经飘到客厅了。

    火锅确实是很省事的选择,程曦把切好的牛肚火腿牛羊肉都装盘,看见林郁正蹲在地上,认真地把莴苣叶一码一码地掰下来,表情认真得可爱。

    火锅汤底滚沸,他舀了一勺汤,吹凉了,叫林郁:“过来尝尝汤。”

    他身上仍然穿着阿玛尼的衬衫,整个人俊美得犹如神祗,身前却系着一条林妈妈给的嫩黄色的小鸭子围裙,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得无可救药。不知道为什么,林郁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有这样温暖平淡的时候。

    如果林郁有林妈妈一半的文学素养的话,他应该就知道怎样形容此刻的程曦。

    宜室宜家。

    他身上那些锋利的,阴郁的,玩世不恭的东西,似乎都已经被磨掉,剩下的只有温暖的,平静的,站在这里朝林郁微笑的程曦。

    林郁像被蛊惑了一般,站了起来。

    他一凑近,锅里的热气就冲到了他的眼镜上,眼前一片模糊,他正要擦眼镜,鼻梁上却忽然一轻,世界都模糊起来。

    “张嘴。”程曦低声叫他。

    被摘去了眼镜的小理科生,就像失去保护壳的蜗牛,满眼都是对这个世界的茫然。程曦把汤递到他嘴边,他迟疑了一下,张口喝了。

    “好喝吗?”

    “好……好喝。”明明说的是汤,脸却红了。

    下一秒,下巴被捏住了,有柔软温暖的东西覆盖上来,眼前一片模糊,但是鼻腔里满是某人独特的气味,林郁茫然地睁大眼睛,看见近在咫尺的程曦的眉眼。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就算背着光,仍然像藏着一片星空一样,墨黑又深邃,看得人几乎要沉溺下去。

    “闭上眼睛。”程曦惩罚地咬了咬他的唇。

    林郁无措地闭上眼睛,感觉程曦结实修长的体格覆上来,本能地想往后退,却被搂住了后腰。

    唇舌交缠,林郁青涩得不知所措,程曦接吻的风格像极他这个人,极具侵略性,勾住林郁的软舌,只是稍一玩弄,未经人事的小理科生连腿都软下来,还好程曦捞住了他,在他耳边轻声笑:“好不好玩?”

    林郁整张脸通红,窘得头上都要冒烟,正准备说话,程曦又把眼镜给他架了回来。

    林郁皱了皱眉头,把脸别开了。

    “你很熟练……”他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晰。

    程曦一眼就看穿了他心思。

    “小鱼,”他揉了揉林郁头发,低头抵着他额头,唇角带勾,眼睛带着温暖的笑意,一直看到林郁的眼睛深处来。

    “别生气,以后只会和你一个人练习。”

☆、第102章 白鸿

    程曦把火锅端出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大年夜,外面一片喧哗;万家灯火;鞭炮烟花响个不停;林家的窗帘半挽着,外面偶尔有极漂亮的烟花绽放,照得半个客厅都是流光溢彩。那些黄花梨家具沉静地摆放在客厅中,有一种中式的温和而隽永的美感。

    “好了,菜做好了。”程曦端着汤锅上桌;林郁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跟着;大概是怕他摔着,程曦看得笑起来:“小鱼去拿碗筷吧;小心被我撞到。”

    他笑起来的样子太过灿烂;连对他有些许成见的林妈妈都被融化了,眼睛里也带上点笑意来。至于林爸爸,更是从看到火锅的那瞬间就睁大了眼睛——单从外表看来,林爸爸大概就是那种“科学怪人”的原型,头发乱糟糟,衬衫也皱巴巴,一个衬衫领子还折在里面,整个人不知道是没睡醒还是在思考问题,反应都慢半拍,林郁在摆碗筷,他坐在桌子边上,两个对峙了大概两秒,他才反应过来,把林郁放过去。

    林郁认真地把碗一个个摆好,然后摆上酒盏,筷子,林郁家的筷子很漂亮,莹白如玉,细腻如脂,筷头上雕了一朵半开的牡丹花,雕工精致得让人垂怜,在灯光下,整双筷子带着温暖的光泽,看上去十分柔和。

    “象牙筷?”程曦看了一眼。

    “不是,”林爸爸扶了扶眼镜,眼睛仍然盯着正沸腾的火锅汤底,目不斜视地解释:“是我在实验室里用羟磷灰石和磷酸钙那些东西模拟象牙的结构做的,其实严格来说,也可以称之为象牙。”

    “是因为妈说非洲偷猎野象的情况很严重,她身为一个玩古董的,应该做点什么。”比林爸爸“更懂人情世故一点”的林郁给程曦解释:“所以爸爸就用仿生学做了这个,现在关键是要把成本给降下来,如果有和天然的象牙一模一样的东西出现,而且价格还低于天然象牙,那么天然象牙就会慢慢被淘汰出市场了。妈说看问题要看到关键点,堵不如疏。”

    如果是个普通人,也许反应过来都要一段时间。

    但程曦毕竟是程曦。

    他把最后一个红烧肉放在桌上,然后微微笑了。

    “伯母确实是高人。我们经济学有句话,是说:资本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所以光靠法律,是阻止不了那些偷猎者的。从源头抓起就行不通了。”他态度谦虚,也不卖弄:“而且象牙的质地很独特,目前在奢侈材料里还没有可以取代它的,就像皮草,大部分消费得起的人不会因为保护动物而拒绝使用。就算有十分之一的人购买,都是可观的消费能力。所以从消费的这一端阻止也行不通。”

    “都说学术精进,一通百通,伯母竟然能想到从中间的环节去干预,”程曦笑起来无比真挚,赞扬道:“实在是大智慧。”

    有个笑话是说有个弄臣拍马屁,皇上勃然大怒,身边的近臣趁机奉承道:“陛下英明,亲贤臣,远小人,社稷有福,黎民有福。”皇上顿时龙颜大悦。

    这世上没人不喜欢听好话,你说好话别人却嫌你阿谀,只能说你说得不够高端,没说到点上。一般的“伯母真显年轻”“伯母的菜做得好吃”搬到林妈妈面前,实在不够看。只有像程曦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连林爸爸都在一边赞同地点头,被称为“大智慧”的林妈妈自然也心花怒放。

    “哪有什么智慧,不过是责任所在而已。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自己是收古董的,懂牙雕,也希望牙雕能够传承下去,又不希望破坏生态,自然要想个办法才行。”林妈妈语气淡定,嘴角却是翘起来的:“别光说话,生菜熟了,吃菜吃菜。”

    林家的灯是宫灯形状,灯光是暖色的,饭桌上满满一桌菜,毕竟是南仲远指导的,红烧鱼虽然尾巴有点焦了也还过得去,炖鸡香味四溢,红烧肉软糯弹牙,当中的火锅周围团团围着十几样材料拼盘,青翠的生菜,金针菇,蘑菇,冬瓜,一片一片的牛羊肉,毛肚,团团围住,一锅红通通的汤底,烧得正沸,一个个小红辣椒浮上来,刚下去的牛肉丸在汤里翻滚,金针菇都浮了上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麻辣的香味。

    林爸爸已经吃掉三颗牛肉丸,看程曦和自家夫人讨论完了,于是一边夹生菜一边没有眼色地发表评论:“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如果野象被人类灭亡了,也算是自然规律,毕竟人也是自然界的一种动物……”

    “自然界的物种灭绝,大多是基于食物链的断裂。”林郁被辣得耳朵通红,喝了一口水,也加入讨论中:“但是人类猎取其他物种,不是出于生存的需要,而是出于心理需求。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的心理需求是无穷尽的。如果使用象牙是为了炫耀,以后还会捕捉翠鸟,还会砍伐紫檀木,还会猎杀濒危鸟类做标本,那么就势必导致更多物种的灭绝。这不符合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因为每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都是有限的。”

    在林郁说话的时候,林爸爸一直在认真地研究自己夹上来的生菜,看到林郁快说完了,赶紧吃了下去。

    “心理学是伪科学。”他直截了当地说:“心理学没有存在的意义。”

    和白小胥那种伪学霸不同,林爸爸和林郁这两个真学霸讨论起问题来,不是引用科学知识为自己的论点撑腰,而是在讨论中不断用科学知识去分析,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就算那个答案和自己的立场不一样。他们大概没有那种“我的立场就是对的,我一定要证明这一点”的执着,他们更喜欢真理。所以两个理科生只会讨论,吵不起来。

    “我没有否认这一点。”林郁认真地说:“科学应当有真理可循的,所以心理学应该归入人文,和八字星座那些通过总结规律得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但是,这个问题是关于心理学的,所以我才用心理学分析。”

    “用心理学分析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用化学解决?心理学能造出象牙吗?”林爸爸面无表情地说。

    “其实我觉得你用的解决方法不属于化学的范畴,”林郁认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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