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钟小魁看着他父亲,在他跟他老妈砸场子的时候,他必然是去了程家,把什么都弄明白了。
“真是禽兽不如的事。”钟晴摇头。
当年,半边村全村人全部病死,但翌日,他们发现他们又活了过来,那个黑袍人带来了一个不说话的小姑娘,说,只有她守着半边村,你们就能永远活下去。大家当时都很惊诧,当然更加惊喜。死而复生,多么不可思议!渐渐地,他们发现自己的身体有了奇怪的变化。复活时,所有已成年的村民,都保持着当时的模样,不再变化,而那些孩子,虽然再长大,可是外表也永远停在十八岁。村子里变得风调雨顺,每年都丰收,大家再也不用挨饿,只是,他们永远也走不出这里了,顶多走到村外十里之外的地方,再往前一步,身体就会痛痒难忍。黑袍人说,这是他们为永生必须付出的代价。没多久,他让村里所有年轻男人来抽签,程明抽中了红头签,于是他说要交给他一个最伟大光荣的任务。
谁也没想到,他居然是把一杆秤化成一道光,埋进了程明的心里。
然后,程家的噩梦就开始了。黑袍人命令程妈,以后每一年,到了他指定的时间, 就要由她亲自操刀,把程明心口剜开,把那道光取到手里,就会变回秤的原样。不过程明不会死,到事情结束之后,这杆秤依然放回他的身体里,他便可以活过来,而且对这段经历毫无记忆。程妈程爸起初当然是不肯的,可黑袍人说,不答应也可以,那么他就要带走那小姑娘,没有了她,半边村所有人都会重归死亡,无数尸体在空气中腐烂。
以村长,也就是程明二叔为首的人,害怕了,他们软硬兼施,逼迫程妈他们同意这件事,原来,玄眼秤不但要保存在人心中才有效,取出时,还得由保存人的生母动刀,才能取出,极其邪门。程妈生性软弱,为了孩子丈夫,全村人的生命,每一年,她都要重复一件事,给程明吃下让他昏睡的药,再动手拿出玄眼秤。
黑袍人自称判官,从玄眼秤埋到程明身上的第二年,他就迫不及待的在半边村开始“供销会”。然后,每年这个时候,就有脚跟不着地的人,带着另外一些走路正常的人,往半边村里来秤命卖命。可是,黑袍人似乎只想当买卖双方的中间人,他自己并不从中牟利,他只是要程爸他们,将卖了命的人,扔到那具棺材里。年复一年,从无间断
可是,天下间有哪个母亲可以眼见儿子受苦而不心痛的?哪怕程明会再活过来,可一年之后,他身上又要重复相同的惨剧。程妈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去年,她死都不肯再动刀,是程爸跪在地上给她磕头,求她别毁了一村人的性命,她不堪重击,才出了手。
“畜生……”钟小魁听了,拳头握得死紧。
“谁才是畜生,这不好说呀。”黑袍人冷笑着站起来,对程妈道,“你看,现在你面前的女人已经把玄眼秤收到符纸里了,它回不到你儿子的心口里了,那表示,这个洞将永远在你儿子的心口上,而他,再不会醒过来。”
“为什么你要这样对我们?”程妈缓缓抬起头,“当年那颗该死的,画着奇怪符号的鸟蛋,是你投放到村里的!你杀死我们全村人,又将我们复活,逼我们帮你存放玄眼秤,逼我们每年都参与那个害了无数人的供销会,逼我们活在你给我们圈定的范围内,究竟是为什么?我多希望明子有一天能逃到外头去,哪怕在外头做一只自由的流浪猫狗,也比留在这里,让你玩弄我们的命运强!”她松开程明,站起来,突然疯了一般朝黑袍人扑去。
黑袍人根本不躲,抬手一指,一股灰气从他的指尖窜出,扑向了连天瞳手中的女娲印,这白白的尤物顿时枯萎,在连天瞳手里化成了一缕碎屑。
与此同时,程妈,还有程明,包括被连天瞳冻住的村长和程爸,都与那枯萎的女娲印一样,化成了一摊黑灰的碎屑。
尾
“好好活着不好么,非要逼我这样。”黑袍人摇头。
冷风很快吹开了这些轻飘的黑屑,钟小魁呆看着眼前的空地。
“我现在开始存钱,到时候你把我送到外头去吧!带上我妈!”
程明的声音,还活生生的在耳边响着。
钟小魁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把地上仅存的纸屑粘到纸上,包好,收起。
“虽然跟你不太熟,但这次快递免费。”他站起身,自言自语,“不过我还可以答应你,额外送你个优惠。”他昂起头,手指黑袍人,“就是把他快递到十八层地狱去”
“哈哈哈,果然有气魄呀。”黑袍人拍掌。
此人不除,枉生为人!钟家一家三口,形成了史上最完美的包围圈,朝他逼去。
“跟我动手之前,都不想看看我是谁么?”他阴冷一笑,慢慢掀开了遮住他面容的袍子。
温晴天,果然是你!钟小魁的牙咬得咯咯响。
钟晴的牙齿也咯咯响,但他和连天瞳显然将他当成了另一个人。
“温青疏……你这老妖怪竟还没死!”钟晴怒吼。
他们夫妇和半边村,其实早有渊源。如果要讲仔细,那就是另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了。简单说,许多年前,连天瞳还是个江湖女侠医,钟晴还是个愣头小子,两人都还是未婚青年的时候,曾在半边村里住过一段日子,并且从一个颇难缠的敌人手里,救下了全村人的姓名
而那个敌人,叫做温青疏。他不远千里来追杀他与连天瞳,还以当时整个半边村村民的性命为威胁,而他跟连天瞳几乎是拼了一条命,才打败这个已经疯魔的男人,亲眼看着他的尸体从万米高空坠落。
“错了。”温晴天笑起来,“我是他们的儿子,原名温博,在我开始在重新建造半边村的那一天,我改名叫温晴天。位的就是纪念你们二位。”
夫妇两一愣。
“不过,你们现在看到的,也只是我曾经的脸。”温晴天一笑,右手在面前一抹,再露出的那张脸,让他们一家三口当场石化——那张脸,分明就是钟小魁的。
就在他们震惊失神的刹那,温晴天纵身一跃,竟跳进了身后的那副棺材里。
钟晴见状,闪电般追过去,大喊:“你休想跑路!”
连天瞳与钟小魁也飞速跟上去,而钟晴已经跟着他跳了下去,无数利剑般的白光从白光下射出,根本看不出里头是个什么状况。
但,就算是龙潭虎穴,也要去!
钟小魁一吸气,抢在连天瞳前头跳了进去。
温晴天,这笔账,今天怎么也要同你算个明白!
第十二章 晓魁
我爸爸叫钟晴,姑姑叫钟旭,曾祖父叫钟晨煊。
钟家的人,每个人的名字里都有一轮骄阳。
我的名字,不叫钟小魁,是——钟晓魁。
1
出乎所有人意料,棺材之下,居然别有洞天。
钟小魁跟他父母简要交换了一下意见,确定他们三个看到的是同样的景色,宽阔的黄土之上,一条石子路蜿蜒向前,这里的光线跟“上头”的漆黑深夜不一样了,像是傍晚,一切都昏黄老旧,像埋在尘土里的老照片。
死跟着他们的倾城,左右看看,目光警惕地看向石子路的末端。
他们远眺过去,看似空无一人的路上,远远地,似乎有几个缓慢移动的影子。
三人放轻脚步,沿着石子路追了上去。
走近一看,果然有人在行走——正是刚才在上头被卖了命的小丫头,跟那五个痴傻孩子。
他们垂着手,不快不慢地走在石子路。
“喂!你们等等!”钟小魁脱口而出,跑到他们面前。
谁知他们对钟小魁的出现毫无反应,依旧不停下脚步。
钟小魁扭头一看,大吃一惊——这几个人,都没有了眼睛。眉毛下是空白的一片。
“别喊他们了,卖了命的人都会变成无目魉,他们听不见,也不会有任何反应。”连天瞳拍拍儿子的肩膀,“跟着他们走就是了。我想,温晴天他不会无缘无故收集这些无目魉。”
果然,走了不多时,一阵暗黑阴风突然自前头猛刮过来,竟将这几个“无目魉”拦腰卷起,飞速朝前拖去。
三人跳上倾城背脊,一路追去,风声呼啸中,竟追到了石子路的尽头。一面玄黑高墙巍然而立,怪风正是从这墙里而出,最后竟拖着这几人穿墙而入。
在倾城撞到墙壁的瞬间,一种神奇而强悍的吸力扑面而来,将他们一行人毫不客气地拉进了墙里。
眼前闪过奇怪的光线,胸口被一股力量压得发闷,等到眼前再亮起来时,钟小魁发现他们已然身在一条起码有四车道宽阔的笔直通道内,一些幽幽暗暗的绿光,在通道里飞舞,勉强照亮了四周。
很普通的通道,四面光滑,一片均匀的深黑色朝前无尽延伸。
“这里,跟半边村的气场完全不同了。”连天瞳左右环顾,“不属于阴阳系的范围了。”
“什么是阴阳系?”钟小魁不懂。
钟晴用力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恨恨道:“早让你好好开始学钟家的本事,你反对,你不学。这么基础的概念都不知道!阴阳系就是处于人界跟冥界之间的三不管畸形空间,上头的半边村,就是一个庞大的阴阳系。”
“往前走。”连天瞳招招手,边走边跟儿子解释。“冥界与人界,分属阴阳两极,两界相悖又相依。但这分管生死的两界,在某些力量有意或无意的影响下,会产生部分重叠。重叠的部分就是阴阳隙。这里的一切,都兼了生与死两种属性,而且因为它本身的特殊性,普通人不会发觉它的存在。大多数阴阳隙都是空茫一片,不足为患。但那些内部力量很强的大阴阳隙就不同了,如果被高人发现,就可以利用这个地方为所欲为,做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而不用担心被人发现破环。比如上头的供销会。所以,冥界的管理者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大阴阳隙存在的,以冥王的能力,可以感应到所有不该存在的阴阳隙并加以毁灭。”
钟小魁不解:“那半边村为什么能存在这么久?我那位伟大的姑姑都不管的?”
“不是她不管,是她根本不知道。”连天瞳小心地挪着步子,越往前,浮在空中的绿色光点就越来越多,“因为这个阴阳隙根本不是天然生成的,而是温晴天人为制造出来的。他杀光半边村的村民,然后用女娲印来复活他们。这种大批量的‘速死速生’所激发的力量,足以破坏半边村本来的性质,让它变成一个独立于阴阳两极之外的,不生不死的鬼地方,住在里头的人,他们既是活人又是死人,连植物都是这样,彼岸花和向日葵可以共存。最关键的是,女娲印这种神物,所散发出的生命力,完全可以掩盖想半边村这么大的阴阳隙的异常气场,所以,冥王根本感应不到。”
听起来,真的是一个极大的工程。温晴天搞得这么大手笔,到底是为了什么
2
这通道实在是很长。
漫天的绿光,像夏天四处飞舞的萤火虫,乍眼看去,其实很漂亮。
行走的过程中,钟小魁总算知道他父母是怎么出现在这里的——一条发自他号码的假彩信。内容说,他在半边村发现了怪事,还拍了照片,照片里就是彼岸花和向日葵在一起的样子。
因为本来跟半边村就有旧缘,他们火速赶到,却发现原本半边村所在的地方,已经变成了一片荒土。可是连天同时绝对不会记错半边村位置的。他们用灵力四下搜索,结果在半边村原址上的某个土坡上发现了一朵彼岸花和一只向日葵,一层结界横在他们与花朵之间,他们破掉结界走进去,方才发现这里有另一条路,而且,不只是他们,还有别人也在这路上走,还是脚跟不着地的无常。
所谓无常,是冥界里官职最低的公务员,平日多在人界游走,为死灵指引前往冥界的道路,他们每个无常走路,都是脚跟离地的。一个打扮得像花母鸡一样的女无常引起了他们的注意,因为她带了一个人类的小男孩,边打边骂,十分凶恶。于是钟晴跟连天瞳出手将这女无常收拾了一番,将不省人事的她扔到结界之外,又把这孩子也送出去,放在了安全的地方。至于他们俩,就用换颜咒变成了女无常与小男孩的模样,跟着其他无常往前走,结果,在青云梯前竟遇到了钟小魁。
而钟小魁也将贪狼的往事扼要讲给父母听,而连天瞳二人,也将当年跟温青琉的恩怨大概说了一番。一家三口无不诧异,只叹这温晴天必然比他父亲温青琉更难对付。
“现在看来,或许已经很明显了。我们一家人都是被温晴天故意引来这里的。”钟小魁若有所思,“或许连程明,都是温晴天暗中安排在那里,带我进村。至于你们,他冒充我摆明了是要请君入瓮。如果他只是想报父仇,可以有一百种别的方法,而且没必要等到现在才动手呀。而且,他现在怎么有一张和我一模一样的脸?”最后一句,他是吼出来的。
“确实想不透这个人。”连天瞳摇头,“先不管那么多,既然那厮下来了这里,我们随机应变。”
又走了几分钟,最前头的倾城突然站住了。
通道前方,出现了一群人,男女皆有,以孩童为多,也有些成年男女,从衣着上看,从民国时期到现在,都有。但,他们之中没有人注意到钟小魁他们的到来,只是埋着头,缓慢地朝前走,之前被拖进来的小丫头也在人群中。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没有眼睛的。
可奇怪的是,他们每往前走一段距离,最前面的一群人便消失了,通道中便多出了一片绿色的光点,前面的人消失了,后面的人走上去,又消失,前赴后继,滚动前进一般。而刚刚消失的人,散发出的绿光是最亮的。
“这些人,为什么要卖掉自己的命呢?”钟小魁看着这些没有眼睛的人,心头很不舒服。
“大概没有人会主动卖掉自己的命吧,那等于是斩断自己的未来。卖了命的人,躯体还会活着,但眼睛一定是没有的,因为,他们能看见的,永远只是没有止境的黑暗跟空白。他们的生命,已经形同虚设。”连天瞳道,“玄眼秤能称命,并将之剥离出来,前提是当事人自己同意,或者……”她顿了顿,“或者当事人至亲之人的同意。只有得到这两种承诺中的一种,玄眼秤才能发挥作用。这也是袁天罡自己给他的宝物立下的限制。大概他觉得,没有多少人会同意把自己的至亲‘卖’出去吧。”
“他是对的,的确没有多少人能干出这样禽兽的事。但依然有。”钟小魁从这些无知无觉的无目魉中穿过,说不出的滋味,“既然玄眼秤已经被封印到了冥界,为什么又在这里?”
“这就只有冥界里的人才知道了。”钟晴哼了一声,“最无耻的就是那些无常,为了中饱私囊,加上他们又知道玄眼秤的来龙去脉,所以趁自己游走人间之际,到处去搜罗愿意出卖至亲之人的禽兽,许以报酬,带走这些被卖掉的人,然后再到半边村过秤转手,卖给出价更高的人。而这个阴阳隙又如此隐蔽,他们真是如鱼得水,根本不用担心被上头发现。”
他们小心地从人群里穿过去,钟小魁不小心撞到了一个扎辫子的小女孩,一个破旧的小本子从小女孩的口袋里掉出来。
他拾起本子,打开,露出纤秀的字迹,非常简短的日记——
“下雨了。妈妈走了一百九十七天。爸爸喝酒去了,没回来。我怕他回来又要打我。”
“爸爸说家里没钱了,今天没有饭吃。”
“家里来客人了,一个穿得好漂亮的阿姨,她走路时脚跟不着地。她跟爸爸聊天,爸爸很害怕,后来就不怕了。我听到他说:成交!”
“漂亮阿姨来带我走,我不走,爸爸打了我。我头好晕。刚刚我醒了,我好害怕,从窗口看出去,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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