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把手里的香蕉皮扔了下来,砸中钟小魁的脑袋,然后拍手大笑。只属于天空与海洋的蔚蓝色,在它们的身边舒缓流动。再看,又不止是动物了,也有人类,大都是年轻的男女,朝气蓬勃,有的唱歌,有一边写作业一边偷看小说,有的抱着洋娃娃说话,有的拥抱在一起,男孩青涩的吻着女孩的额头,还有的站在高处,英雄般挥舞双臂,对着头顶大喊大叫。总之是许多人年轻时都做过的事,在那片干净的蔚蓝里盛大上演着。每一个出现在头顶的角色,身上都笼着一层淡淡的青光。
“噢,我的上帝啊!”一旁的胡克目瞪口呆,一边揉眼睛,一边拼命在胸前画十字。
倾城也看呆了,仰着脑袋,一边转圈一边阿呜阿呜地叫着。
“顺利送到。”青蚨笑吟吟的走到钟小魁身边,把他拉了起来,“你果真是最优秀的快递员。”
钟小魁甩开他的手,冷冷道:“不算,签收人还没见到,你仍然是我的货物。如果无人签收,根据公司规定,我会把你退回原处。”
“你又没幽默感了。”青蚨一撇嘴,看向前头的喷泉,突然认真的问,“你觉得我是个坏东西对吧?一路上都在骗你,还偷袭你,害你到了这么个怪地方。”
“无所谓。我的职责只在于送货,签收,货物本身如何与我无关。”钟小魁环视四周,除了他们三个,还有头顶上那些亦真亦幻的男女之外,再无人迹,他略一沉思,突然上前卯足了劲大喊,“蒂姆?米尔斯,有你的快递!滚出来签收!”
声音太大,又有回响,震得胡克捂住了耳朵,青蚨只是嗤嗤地笑。
哗哗的喷泉突然凝固了,半天高的水柱就像极地的冰块一样停在半空,然后,开门一样朝两边挪去,露出一张悬浮在空中的月白大床,上头斜躺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唇红齿白,青色长发垂在身后,拖曳到了床沿,一身青翠衣袍,仿若从土里长出的嫩芽。
“我听到了。”少年睁开半闭的眼睛,打量了钟小魁一番,叹息,“又被找到了。真是讨厌,想好好睡一觉都不成。”
“你是蒂姆?米尔斯?”钟小魁走上前,狐疑地问。
这小子除了头发颜色不对,怎么看都是个中国人。另外,他还在对方白皙的手指上,看到了一枚闪闪发亮的戒指,铜钱造型,跟他手上的那只,一模一样。
“那是我曾经用过的名字之一。”少年坐起来,“谁差遣你来的?”
“一只叫青爷的僵尸。”钟小魁指了指身后的青蚨,“他让我把这个家伙快递给蒂姆?米尔斯。你如何证明你是收货人?”
“青爷……”少年微微皱眉,抬头看天,似在搜索什么东西,半晌才低下头,笑道,“就算这只僵尸把他送来,也拿不回他想要的东西。”
青蚨脸色一变,飞身跃到少年面前,道:“不可能。你不是替人们保管这些东西的神么?你不是立下过规矩,只要……”
“嘘!”少年示意他收声,手指捋着一缕长发,站起来,不疾不徐地从青蚨身边走过,一直走到钟小魁面前,伸出手:“快递单呢?我看看。”
钟小魁掏出那张皱巴巴的单子放到他手里。
他看毕,笑问:“知道为什么当年我的哈尼马戏团最受欢迎么?”
钟小魁不打算回答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一言不发地抢回快递单。
“你看他们。”少年也不恼,反而热情地抓住他的手,指着空中那些欢乐的动物,“它们就是当年马戏团里的演员。比别的马戏团里的动物聪明多了,它们甚至会笑,会思考,表演出来的节目自然也比别家的好看。与众不同,非常有趣。”
“用妖术驱策而成的,自然比普通货色精彩。”钟小魁断定这少年不是神,而他又不是死物,只能是妖。
“呵呵,我是妖,但它们不是。”少年突然朝空中纵去,抓着钟小魁一道。
凉凉的风从耳畔擦过,还没看清过程,钟小魁已然身在一头大象的背上了,少年坐在他背后,骄傲又愉快地看着脚下的动物与人类,是不是还朝他们挥挥手,说大家好。
“那它们是什么?”一种言语无法形容的,鲜活又快乐的气味扑面而来,钟小魁愣愣地看着身边的一切,在下头仰望的时候,还不觉得这“天空”有多大,上来之后才发现这片它的面积实在很辽阔,数不清的动物植物,数不清的男男女女,数不清的各色场面,密密麻麻铺陈开去,看似杂乱,又互不影响,大家各得其乐,悠哉游哉。
“青春。”少年笑道,“我是个喜欢收藏并且保管人类青春的妖怪。别误会,这不是你们看的那些玄幻小说,说妖怪们吸食人类的青春来修炼。我只是个收藏家,以及保管员。所有的这些,也并非我用妖术强夺而来。事实上,这些东西随处可见,找到它们就像从河边拣一块石头一样容易。”
“青春?”钟小魁不能把这个名词跟眼前这些活生生的东西对等起来。
“你以为青春是什么?无聊时喊的口号?词典里的名词?”少年反问。
钟小魁一时竟答不上来,青春这么一个俗词,他还真是从来没去细想过,人年轻的时候,不就是所谓的青春么。
“把早餐钱攒起来去买的漫画书;夏天午后,那只陪你度过半天无聊时光的蚂蚁;第一次在动物园里看到的狮子老虎,带回家养的第一只小猫;从同桌男生手里抢来的游戏机;夜夜都写,写完又撕掉的情书;隔壁班那个女生头上的发夹;或者还有那个冒雨给你买来热腾腾饭菜的傻小子。太多了,我说不完了。”少年摇头直笑,“在你们人类那里,青春是用来遗忘的。长大的人,当他们在尸横遍野的名利场里笑傲江湖时,绝少能想起年少时与初恋情人共享的那包方便面。”
这家伙说的话,听起来似乎不知所云,可稍许一想,却又有点意思。
“这些,是人类生命中里最心无旁骛,简单干净的美好。所以我的动物演员们比别的有趣,我的男女演员们,比别的漂亮。每隔一段时间,我就会出去,从垃圾桶里,荒废的院落里,床底下的杂物箱里,总之任何有人类出现过的地方,轻易找到这样的青春。”少年站在大象背上,放眼望去,问,“你知道你所在的地方是哪里么?”
钟小魁想了想,道:“尼斯湖底下。我能想到的只能是这个。”
“对了一半。”少年拉着他回到地面,“这里还是三界之中,最冷的地方。就像个优秀的冷藏库,将我收集的一切,完好地保存着。有时候我也会带它们出去玩一玩,比如组个马戏团。不过么,从哈尼马戏团消失之后,我们就再没有离开过了。”
“为什么?这么长的时间窝在这里,不会无聊?”钟小魁听他这么讲,疑问更浓,说这里是最冷的地方,为何自己一点感觉都没有?反而还觉得温度适宜。
少年耸耸肩:“因为我出不去。有人将我锁在了这里。所以,你的闯入让我有些吃惊,不知道你这么办到的。”
钟小魁看了满面愁云的青蚨一眼,说:“这小子偷了我的血滴进湖水,我们就来了这里。”
“你没发觉他是什么?”少年笑问。
“反正是活物,不是人类就是妖怪。”钟小魁如是道,“他身上有真切的生气。”
“他也是‘青春’哪。”少年一语道破天机,“不管是僵尸还是人类,到了生命渐老的阶段,总有那么一时半刻,迫切地想要拿回点东西。比如,一去不回的青春年少。”
“你的意思是……”钟小魁看向青蚨。
“我是青爷仅剩的青春。”青蚨挤出个调皮的笑容,“我没有骗你。他虽然是一只僵尸,但仍然有年轻的时候。僵尸的确不死,可也会老,只是老得缓慢。我说过,他是我的仇人,杀死了我的亲人。你现在明白我为何这样讲了么?”
“他的生命越往前,青春就越少,直至消失。你的亲人,就是这样被他‘杀死’的。”钟小魁叹了口气,“可是你的存在……”
“我是他唯一的,最后的希望了。他本来没有你看到的那么老,那么虚弱,顶多五十来岁的摸样,是他将仅剩的我从生命中剥离出来,才变得风烛残年。”青蚨低头看了看自己,摊开手,“他年轻的时候,就是我现在这般模样。一只努力的僵尸,攻城略地,建立了他自己的王国。”
“黑社会……”钟小魁不屑于“王国”二字。
“呵呵,虽然不能说是多么光彩的事业,但毕竟是他打来的天下。”青蚨有些尴尬,“最近,社团下面有些动荡,他曾经一手提携的部下说他太老了,应该让贤。对方是一只年轻又有实力的僵尸,社团里拥护他的人越来越多,青爷的地位岌岌可危,他只恨自己青春不再,诺还是年少力强时,对方哪里是他的对手。那天,一个看似青爷旧识的男人来找他,说能救他,给了他一枚叫青蚨的戒指,让他把仅剩的我剥离出来,寄托在这枚指环上,又叫他绑了你,说你是最优秀的快递员,一定能找打尼斯湖17号,另外,他还嘱咐说,离开了生命的青春只能靠着戒指才能凝聚成型,我与青蚨戒算是栓在一起的,只要你戴着这枚戒指,无论你走到哪里,我就能跟到哪里,不用怕你跑路,找到尼斯湖17号后,将你血滴进湖里,就能敲开门,见到那个保管青春的‘神’。他说,这个人能将青爷失去的青春交还给我,等我拿到之后,再回到青爷的生命里,他便又是当年那个身轻力壮、意志风发的首领了。”
青爷的背后,果然还有别人。有人知晓这湖底的秘密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钟小魁的血为什么能打开千里之外的世界?这个尼斯湖,包括它下面的世界,跟他十七年多的生命扯不上任何关系。
“这枚戒指……”少年托起钟小魁的手,轻抚着戒指的表面,“咦,被人下了勒骨咒?你是不是摘不下来啊?”
“能摘下来,你就不可能看到我了。”钟小魁瞟了那戒指一眼,“打发我来的人说,只要完成任务,这戒指就能取下来。我……”
他话没说完,少年已顺着他的手指一捊,那戒指听话地滑了出去。
钟小魁只觉手指上日益加重的挤压感瞬间松开,舒坦无比,他揉着指上的红印说:“这个老家伙倒没有骗我。”
“这是好东西啊!它有凝聚青春的力量,你若夜里带了它出去,仔细看看,你屁股后头少不得跟来许多无主的青春。哈哈,不是无主孤魂哦。它们很可爱的,就是长得有点像五颜六色的幽灵。不过可惜啊,这么好的东西,却注定是要从生命里失去的。在意的人,失去得晚一点,少一点,不在意的人吧,稀里糊涂就全没有了,直到快入土时才垂泪怀念。”少年举着这枚指环,“我曾经送过几只出去,说,谁带着戒指来找我,我就把谁失去的青春还给他,如果他想要的话。”
“这是我的!”青蚨抢先一步站到了钟小魁前头,“还请您履行诺言。”
“我非食言之辈。”少年笑道,“只不过还有个条件。”
“什么条件?”青蚨问道。
“我说过我被人锁了在这里。条件是,你们替我解脱束缚。可同意?”少年正色道。
“你们之间的交易与我无关,既然你就是蒂姆?米尔斯,那签收吧。”
钟小魁将笔与纸递给少年。少年接过来,爽快地签下大名,笑道:“以后如果我要快递什么,一定也找你。”说完,他顿了顿,“不过,你要怎么离开这里呢?”
嗯?!钟小魁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
“只有我能离开这里。如果我走不了,你们都得在这儿陪我。”少年很抱歉地说。
变相的威胁最有杀伤力。
青蚨连声答应帮忙,钟小魁想揍人又忍住了,反而是老胡克最平静,只问了一句:“这里,也有我失去的时光么?”少年盯看他骤渐苍老的脸,笑而不语。
“如此,就说定了。”见没有人提出异议,少年松了口气,“跟我来。”
6
“这是什么玩意儿?”青蚨皱起了眉头。胡克更是一阵干呕。
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卧着一只足有两三头大象那么大的黑蜘蛛,毛茸茸的八条腿霸道的伸着,最前面的两只,抱着一块清莹莹的、半人高的石头,似乎睡得正沉。
“有人折去了我的翅膀,将它给这怪物看守。没有翅膀,我就不能离开。”少年眼带渴望的盯着蜘蛛怀里的绿色石头,“我试过抢回,但完全不是这家伙的对手。”
倾城厌弃地吐着口水,显然它也不喜欢这个恶心的家伙。
“拿回那块石头就可以了?”
“是。翅膀就在里头,拿回它,我就能带你们离开。”少年点头。
“你到底是什么?”钟小魁还是问了。
“我才是真正的青蚨。”少年笑笑,“传说中,将子母青蚨的血涂在铜钱上,把母钱留下,子钱用出,不消三日,子钱会自动飞回,由此钱财用之不竭。虽然这传说不算太准确,但我族最初的用处,的确是在钱财上。”
“这传说我听过。到没想到你会不务正业,跑来当收藏家。”钟小魁揶揄道。
“青蚨一族的异能并非只在钱上,也不是要子母血才能见效。青蚨的真正能力,在于‘寻回’,它可以为人们找回失去的任何东西,但凡被青蚨血沾染了生命的人,那真是幸福,这辈子什么都不会丢。”少年看着那绿石,“偏偏我自己倒霉,丢了自己的翅膀。”
“你只要遵守诺言,带我们离开就是。”钟小魁吸了口气,朝黑蜘蛛走去。
“等等。”少年突然叫住他,把那枚青蚨戒重新交给他,“这个送你吧。青蚨戒是我族信物,本身也是个吉祥之物,你戴着它,将来必然财源滚滚。另外,这戒指也是我送你的一个承诺,将来你若有求于我,我必帮你,不过只有一次。算是我对你的一点私人感谢吧。如果你能救我出去。”钟小魁略一犹豫,将戒指装到衣兜。
从一只蜘蛛手里抢石头,应该不会太难。他从包里摸出一张符纸来,对付这种看起来笨笨又在睡觉的大家伙,定身咒是最好用的。
他示意身边的人都不要作声,以他现在的能力,对付这蜘蛛不成问题,只要它不被吵醒。所有人屏息静气。
就在钟小魁的符纸离蜘蛛的脑袋不到半尺的时候,一颗尖锐的小石子从他身后飞了出来,端端砸到蜘蛛头上。
这怪物的背上,顿时张开了八只血红的眼睛,更有八股银白的蛛丝从这眼睛里射出,将钟小魁缠了个严严实实,两只镰刀般锋利的肢脚更是凶悍的朝他砍了下来,至于它抱在怀里的绿石头,早没了踪迹。
与此同时,轰隆一声巨响,这房间的大石门闪电般落了下来,将钟小魁与青蚨及胡克关在里头,当然,还有蜘蛛。
少年自然全身而退,门后隐隐有浅浅笑声。
顾不得他,动弹不得的钟小魁眼下要应付的是那两只蜘蛛腿,被砍中的话,半个脑袋肯定没了。这赝品青蚨只是一抹跟幽灵无二的虚无物体帮不上忙,胡克一介凡人,除了拿鞋子砸蜘蛛以及大喊大叫之外,毫无攻击力。
两只蜘蛛脚眼看就要落下,却又没落下——变回原身的倾城跳上蜘蛛背去,一口咬住这怪物的一只脚,有一爪抓住另外一只,暂时保住了钟小魁的脑袋。
可是,这大家伙的力气竟比倾城还大,就地翻了个身,将倾城甩了下来。困在蛛丝里的钟小魁用力挣扎,却不奏效,蛛丝比钢丝还要坚韧,被对方一拉,整个人眼见着朝那腥臭不堪,流着涎水的蜘蛛嘴里而去。
倾城大怒,一跃而起,狠狠踩到蜘蛛身上,又撕又抓,那怪物的三只眼睛被它扯得血肉模糊,痛得嘶嘶怪叫,旋即竟从伤口处喷出几道蓝黑汁液。倾城躲闪不及,右腿上被汁液染到,烧出了一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