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弥林城统治区域内总共也就40万子民,将近一半的人口堆积在城市中,不说卫生什么的,光是吃饭问题就很难解决。
而且城市人口太多,治安环境与就业也是个很大的问题。
幸好弥林城是个商业城邦,并不是靠种地养活这么多人,否则。。。只能吃土了。
所以为了更加科学的规划人口,马慎计划把一半的居民慢慢安置到其他地方。
等大军攻占凯渊,然后就有时间慢慢解决散布在奴隶湾的小城邦,不怕没地方安置。
工作终于搞定了,马慎潇洒的把羽毛笔往桌上一扔。
“砰砰”一个侍从轻轻在办公室木门敲了两下,然后抱着一叠文件走了进来,“殿下,这是希伯来大人刚刚传上来的。”
“我知道了,放在桌上吧。”马慎无趣的挥挥手,政务太多,暂时又没什么可信之人。
三分钟热度过后,一切都变的很疲乏,到底什么时候自己才能够活的像劳勃国王一样潇洒。
算了,少做一点又不会死,这些事情拖一会也没事。
这么好的天气,怎么看都适合带着一大群骑士出去装逼,然后还可以扮猪吃老虎,来个英雄救美,惩恶扬善。
不能整天都沉迷于公务,偶尔还是“放荡”一下的,马慎随便给自己偷懒找了个理由。
(希伯来:殿下,您才处理了几天公务,我也想“放荡”。)
想到就做,去干什么呢?事到临头,马慎开始认真思考自己可以干嘛。
带上几十位强壮的骑兵,然后帅气的在城外纵马奔驰?
一大波迷妹被自己的勇武所吸引,在旁边嘶喊着自己的名字,里面有情窦初开的少女,初为人妇的少妇,风韵犹存的熟女,霸气外露的大妈。。。
额,稍微有点傻,这里不是君临城,外面是黄风天气,策马奔驰的时候都是粉尘,不但吹的人脏兮兮的,就连谁是谁都分不清。
冰火世界的贵族与西方中世纪的贵族差不多,他们不用像普通人一样担心吃,担心穿,可是真正的娱乐活动却不多,造人是其中一项,开宴会也是一项,剩下的就只有打猎了。
经常有贵族号称打猎才是真正的贵族活动。
当然,真正霸气点的贵族就直接举办骑士竞技大赛,比如被野猪顶死的劳勃国王。
造人适合晚上,举报宴会白白浪费钱,举办骑士竞技大赛。。。你手下得有骑士吧。
想来想去,马慎决定去逛逛弥林城的集市吧,看看有什么奇特的商品。
“把那身定制的白色长袍拿过来。”
“好的,殿下”侍从点点头。
不一会,侍从就带着一位女仆走了进来,这位女仆手中拿着一件白色的长袍。
这件长袍如果东方人见到都会觉得熟悉,因为它就是古装剧中常出现的君子装。
白衣胜雪,青丝如墨,目光顾盼,流丽无双,温润君子,长袍由上好的布料制成,精巧的扣带,紧致的束腰。
马慎在女仆服侍下穿上白袍,略微在一面铜镜前摆了个poss,好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不过好像还差点什么。”在铜镜前摆弄了一会,马慎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对了,我家好像还蹲着三头龙,偶尔还是要带出去溜溜风的,不然要变宅了。”
别人溜狗,我溜龙。
第四十二章 三只龙()
幼龙在弥林城的临时居所是在一所地窖里,根据地理位置来说差不多就在大金字塔的底层,另外这座地窖还有个别称:深坑。
深坑有40英尺(12。19米)深,大小足以容纳500人,曾经伟主们把这个深坑作为监狱使用,在冰火剧情中,这个深坑就是丹妮莉斯将她的两只龙:韦赛利昂和雷哥,套上锁链关进来的地方。
不过在马慎看来,虽说丹妮莉斯的方法不可取,但是她的地点还是选的挺不错的。
深坑空间宽敞,没有任何压抑感,足够让三只幼龙没事的时候随意晃悠。
至于采光也没问题,只要把地窖的长灯全部点亮了,照样是灯火通明,毕竟不能像原本丹妮莉斯那样不假思索的将两只龙关押到黑布隆冬的深坑里,而且连一根灯都不点,就这么用长长的铁链把两只龙限制在一个窄小的地方。
幸好西方龙对环境的忍受力比较强,后来小恶魔又把他们放出来了,不然要是时间长了,任何智慧生物都会变得极其狂暴。
此外,深坑还有一个最重要的优点,就是坚固,一到晚上只要把石壁门关上,里面就可以随便三只龙折腾,反正他们也出不来。
这样就少了很多的担心,免得一不注意这三只正处于青春期的幼龙又想不开,挣脱限制后不知道飞到哪里晃悠去了。
说到这里,其实有个问题马慎一直很好奇,冰火世界的龙怎么长的这么快,就像吃了生长激素一样,在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就肉眼可见的长大了一截。
现在展开翅膀差不多有近三人的宽度,可能三四个壮汉都控制不住他们。
你说哪怕是普通人,你也得花近20年才能够完全发育完成。
那这些传说中寿命极长,一觉能够睡几十年,成长期都有百年长的西方巨龙怎么可以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蹿过幼年期,经历成长期,不久变为成熟体,仿佛他们把吃进去的食物充分转化为了肌肉,吃的多,拉的少,咳咳。。要这么说,那还是符合能量守恒定律的。
对于这不科学的情况,想来想去,只能说明是为了剧情的发展,作者乔治rr马丁,外号长命百岁的马胖胖自作主张改变的,不然如果等正常意义上的龙长大了,花儿也谢了,美艳的丹妮莉斯已经变成风韵犹存的老婆婆了。
好吧,一不小心又扯开去了,总而言之,相对于优点,深坑不多的缺点就是环境略微有些潮湿,气味不是太好闻,不适合人类长时间居住,当然,对于皮糙肉厚的龙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此时打算带龙出去散散步的马慎就带着十几个侍卫往临时龙穴走去。
走着走着,还没走到深坑入口,远远望见六名无垢者手持长矛站在石门两侧警戒。
那是一扇巨大石门,有四人的高度,在石门不远处还有一个端着大木盆的男仆正在石门门口来回徘徊,显得十分犹豫。
就像没看到男仆一样,守卫深坑的六名无垢者两眼直视前方,对于男仆的行为熟视无睹,没有任何驱赶的行为,显然他们也认识这个男仆,应该是熟人。
随着距离的接近,怀有心事的男仆听到身后传来的密集脚步声,转身一看,马上从装扮上认出了马慎的身份。
“殿下。”这名男仆连忙把木盆放在一边,恭敬的跪倒在地。
“起来吧。”马慎挥挥手,然后瞄了眼地上木盆中仍带有一些血丝的肉块询问道,“这些都是幼龙的食物吗?”
“是的,殿下,现在正是喂龙的时间。”男仆低着头慢慢站了起来,看起来有些紧张。
“喂龙?”马慎奇怪的摇摇头,“我记得平时都是丹妮莉丝殿下来喂的。”
“今天丹妮莉斯殿下在新建的学校里听课,没有时间过来,所以就委托我来喂龙。”男仆解释道。
事实上这是他第一次负责喂龙,平时一般都是他准备好食物,然后端着盆子站在一旁看着丹妮莉斯喂食就行了。
可就算如此,每次喂食的时候,他都会瞧见这三只恶龙一边咀嚼着口中的肉块,一边还直溜溜盯着自己,眼神就像看到了食物。
一直都生怕他们下一刻就会咬过来,因此这也是之前他一直在石门前徘徊的原因,并不是每个人都有以身饲龙的勇气,在他心里恐怕也就丹妮莉斯殿下才会笑容满面的给这三只恶龙喂食。
看着男仆额头上的汗水,马慎语气和缓的说道:“不用怕,我们一起进去吧。”
听到马慎这么说,男仆大松了一口气,不过想了想,还是犹豫的提醒道:“殿下,请小心点,这三只龙。。。这三只龙的脾气可能不太好。”
“没事。”马慎摆摆手,向前走了几步,来到石门前。
站在两侧的两名无垢者见此,立刻走到石门一侧用力拉动一根像是铁棒的东西,然后在无垢者们的操纵下,石门在精密机关帮助下慢慢被移开。
“吼!”
“吼吼!!”
听到石门移动的声音,里面早就饥肠辘辘的幼龙发出了几声沉闷的咆哮声。
气势不错,看起来这几天你们过的还不错,听到龙吼声,马慎一点没有在意,一脸淡定的往里面走去。
不过马慎不担心,他身后的侍卫却完全不敢掉以轻心,一个个都拿着一块事先准备好的巨大精铁盾牌,小心包围着马慎往里面走去。
“吼!”还没走几步,突然所有人就感觉一阵热浪伴随着龙吼声迎面扑来。
“保护殿下!”
“竖盾!”
“竖盾!”
龙吼声挑动了侍卫们本就紧绷的神经,他们一个个怒吼着将盾牌竖立在马慎前面。
气氛一下子变得十分紧张。
“不要紧。”被保护的马慎拍拍挡在自己前方的侍卫肩膀,探头向前面望去。
只见不远处有三只全身覆鳞片、双翼双足的爬行动物,也就是龙,正虎视眈眈的看着自己这里。
三条龙的外貌都很好辨认。
中间最大的那只,正在展开巨大羽翼的龙叫做。。。卓耿,丹妮莉丝以他已故丈夫卓戈卡奥命名,拥有黑色的鳞片,密密麻麻的锐利牙齿,是三只龙里个头最大、性格也最好斗的,就像脾气暴躁的人很容易就能够被人辨别出来一样,任何见到他的人第一眼就能够感觉出他身上的暴躁。
然后就是匍匐在卓耿右边的龙,那是一只偏绿色的幼龙,他的名字叫做。。。雷哥,丹妮莉丝以他已故兄长雷加坦格利安命名,这只龙长有碧绿和青铜色的鳞片,这种绿比较深,如同暮色中深林里的青苔。
鳞片如玉一般反射光泽,它的牙齿和爪子都是黑色的,眼睛也是青铜色的,比打磨光滑的盾牌还要明亮,因为自身的热量而闪闪放光,而且就如身体的颜色,他能从绿色的喉管中喷出橘色和黄色交织的火焰。
接着就是昂首站立在伊耿右边的龙,他是一只乳白色幼龙,他的名字叫做。。。韦赛里斯,是丹妮莉斯为纪念哥哥韦赛里斯而命名的。
与其他两个兄弟不同,他大多数鳞甲是都乳白色,但它的角、翅骨和脊冠则是金色的,两排闪亮黑刃的牙齿,双眼是两汪熔金,喷射出的赤橙火焰中夹杂着淡金色光芒,据说韦赛利昂的龙吼能把百头雄狮吓得仓皇逃窜。
不过不得不说,丹妮莉斯的取名水平也比较有限,都是自己熟悉人的名字来给龙来命名,马慎摇摇脑袋,心情沉重的叹了口气。
(“啾!!”长长的马鸣声回荡在马厩里,原本乖乖在吃饭的黑兔不知为何突然变得格外活跃。)
第四十一章 训龙()
“呼呼呼呼呼”面对传说中的三只龙,侍卫们胸膛上下浮动,有节奏的呼吸着,随时准备听候命令战斗。
他们知道眼前这三只龙是丹妮莉丝殿下的龙,但他们更知道他们的职责就是保护解放者,无论前面是刀山火海还是悬崖峭壁。
沉重的呼吸在密闭空间中特别明显。
面对敌意明显的侍卫们,原本只打算吓唬一下的幼龙们也开始躁动起来。
不就是一场友好的会面嘛,干嘛要弄得剑拔弩张,马慎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尖。
而且就这么僵持下去也不是个办法,想了想,马慎搭在侍卫肩膀上的手一用劲,直接来了一个360度完美空翻,越过前面手持精铁盾牌的侍卫。
“接下来就交给我吧,你们都出去。”
“殿下?”侍卫们吃惊的望过来,尤其是带头的侍卫长,焦急的张了张嘴巴试图劝诫道。
“这是命令。”马慎轻轻用脚踩了一下湿冷的地面,“你们知道我的实力,这三只幼龙伤不到我。”
在强制命令下,侍卫们终于不情不愿的开始往石门外离去,男仆也在马慎的命令下,小心翼翼把木盆放在地上后离开。
等到侍卫们都出去了,马慎便回过头眼光温和的看着眼前的三只龙。
既然丹妮莉丝教导不了这三只龙,那就由我来教导吧,马慎心底想道,同是脸上还露出了一丝自信的笑容。
他原本家里养了只哈士奇,这只活泼的二哈就被他驯养的好好的,堪称二哈界的一股清流,跟在网吧里看教学视频的好学生有的一比,还有什么能把一只二哈驯养成一条礼貌的文明犬来的更加有挑战性。
还记得刚开始去宠物店的时候,初始的想法是打算买一只可爱的狗狗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力。
根据马慎的作息时间,善解人意的宠物店长就力荐一只金毛幼犬。
金毛是最常见的家犬之一,因为它很容易养,有耐心并且对主人要求不多,只要定期的运动,食物和兽医体检就可以了。
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讨人喜欢的性格,是属于匀称、有力、活泼的一个犬种,身体各部位配合合理,腿既不太长也不笨拙,表情友善,个性热情、机警、自信而且不怕生,对小孩子或者婴儿十分友善。
可正当马慎打算接受店长建议的时候,一只二哈闻到他手中热狗的味道。
之后就不用多说了,这只二哈以超乎想象的力量突破笼子的阻碍,死皮赖脸蹭过来试图夺食。
恰巧马慎与这只二哈看对眼了。
所以问题来了,很乖很温顺的金毛与痴呆,喜欢闹腾,拥有各种奇葩外号,看起来还这么凶的二哈相比较,还用想什么,我当然选择。。。哈士奇啦啦。
也不知道当初是哪根筋搭错了,总之二哈看起来够凶恶了吧,粗略一看跟狼也没什么差别,照样被自己训练的文明礼貌,到后来还会把自己的食物分给自己吃。
因此马慎现在心中信心爆棚,我连号称“撒手没”“家具破坏者”的二哈都能训练好,更不用说聪明程度比二哈还要高无数倍的西方龙了。
话不多说,马慎露出一个柔和的笑容,开始有经验的慢慢弹出脚步向5米外的三只幼龙靠近。
驯龙第一式:用笑容与行动放松幼龙的紧张害怕,用爱去感化他们,用胸怀去融化他们。
“吼!”面对步步靠近的马慎,原本站立不动的幼龙们眼睛闪烁着红忙,凶恶的攻击姿势,尤其是中间脾气暴躁的卓耿。
“放轻松,我没有恶意。”马慎摊开双手,一边放松幼龙警惕的同时,一边还试图用瓦雷利亚语试图与他们沟通。
“你们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你们最爱吃的牛肉。”说着指了指地上的木盆。
“吼!!”
仿佛从眼前这个男人身上感觉到了危险,卓耿一点也没给面子,只见它把嘴巴张的老大,远远就给不断接近的人类一个咆哮。
伴随着咆哮,一股带有浓烈腥臭的口气吹拂在马慎脸上,让他整个脸都绿了。
这家伙多久没刷牙了。。。马慎眼角不断颤抖,是不是丹妮莉斯一直都没给他们刷过牙?
可惜教龙学会刷牙想想应该是一项。。。。很不科学的任务,但是教会他们漱口应该没问题吧。
不过不管多么嫌弃,笑容还是要保持的,马慎保持着一脸僵硬的笑容,颤抖的伸出手心,想要去摸一下卓耿的脑袋。
“噗”卓耿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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