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总要失去一次才懂得珍惜。
可是她却屡教不改。
——末世一年后——
“白浅!快过来!”
听到尹千语的呼喊,白浅两下解决了眼前的三阶丧尸,噔噔噔跑了过去。
尹千语正认真地逗弄着一只小小的螃蟹。小螃蟹挥舞着两只小钳子模样可爱极了。
白浅不由笑出了声,“学姐,你可别欺负了它,说不定这也是只变异动物呢。”她跟着蹲下身子,圆圆的脸颊上带着两个小酒窝,眼眸清澈如水。
尹千语不满地瞪了白浅一眼,手掌展开,一丝乳白的光从指尖溢出,慢慢地笼罩住小螃蟹,可见的范围内,小螃蟹一点点地溶解,消散在空中,只剩下一个小小的结晶,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这是和风系异能有关的元素。”
一年过去,林可卿的雷系异能已经6阶,精神系异能已经7阶,尹千语的冰系异能也是6阶,光系异能无法判断。唯有白浅的风系异能还是5阶,几个月了没有升阶的迹象。
于是三个人领了任务出来猎取结晶,如今集市上除了积分可以兑换物品,结晶也可以,甚至比积分更流通。
没料到尹千语是如此的目的,白浅伸手接过结晶,默默地吸收着,却是无言相对。
尹千语到是满不在意,抬头看到一个气质如兰的女子向她们走来,她开心地跳起来,不停地挥着胳膊,“小卿卿,这里这里~”
林可卿的手上提着一只变异的兔子,是平常兔子的3倍大!
她不紧不慢地走过来,将兔子放下,冲着尹千语意味深长地笑了笑。
尹千语缩了缩脑袋,嘴巴撅的老高,心不甘情不愿地运用异能清洗兔子的内脏,还不时小时嘀咕:“兔子啊兔子,谁让你倒霉要勾引我家小卿卿呢,看我不吃了你,哼哼”
林可卿看见尹千语一副哀怨的模样不禁觉得好笑,她似乎想起什么了,道:“尹尹,陈队长又来拜托你了,你去不去?”
“……”尹千语衣服如临大敌的惊恐状,双臂下意识地护胸,“不要!我拒绝!”好不容易可以和小卿卿甜甜蜜蜜过日子,怎么可能去答应那货清理变异植物呢,万一搭上自己的小命怎么办!
林可卿稍微一琢磨便知晓了尹千语的想法,自从上次自己醒来后,尹千语便很粘自己,起初几乎是形影不离,后来才渐渐好一些。
她抿唇一笑,尹千锊辉缸龅氖虑樗嵌喜换崆科鹊摹
还记得第一次见这个骄傲的人儿,从此将这个深深放在自己的心里,后来这个小人儿是那么的厌恶自己,她曾经绝望到想要自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让自己喜欢的人厌恶更绝望的事了,曾几何时她也渴望过能有这么一天,每一天和这个人儿在一起,用自己的所有去宠她,爱她。如今一切都实现了却是那么的不真实,如果这是个梦,就让她再也不要醒来,她不能离开这个人儿。有人问她,为什么喜欢尹千语,这个丫头什么都不会,脾气差,十分要强,性格差到极点,反复无常,小孩子气,可是她就是爱上这么一个人儿,从第一眼,就已经万劫不复,有时候爱一个人真的是没有理由的。你却可以为她赔上一切,哪怕是自己的生命。
“嗯,那就不要去了,可是我已经答应了,所以我去就好。”林可卿眸光一闪,狡黠道。
尹千语立马不干了!“唉?不要不要,小卿卿不要去嘛!”然后开始各种没下限的撒娇。整个人都钻到了林可卿的怀里。
还好不算晚,小卿卿,我曾经那么的伤害你,这都是我不敢说出口的事实,我只想你知道我是爱你的,我害怕你知道我曾经那么对你后会讨厌我,原来被喜欢的人厌恶是那么痛心的事情,那么,你又是怎么熬过那么多的日夜,忍受着我的侮辱,对不起,小卿卿……这会是我唯一对你的隐瞒。笨蛋,傻死了。
拥有强大的能力,有爱人的相伴,还有比这更幸运的事吗。
那些阴谋诡计,人性贪欲,看的多了便也淡了。
珍惜眼前人,不是每个人都有重生的机会。
尹千语是幸运的。
正午的阳光正盛,两个女子相依坐在一片废墟上,旁边还有一个女孩带着甜美的笑容。身后是被拉长的三道影子,摇曳着。
番外*付凉城
我原来的名字叫林萧忆。我有一个很荒唐的父亲。
我有一个大我两岁的堂姐,那年,我的父亲接到一个电话,之后匆匆出门了,回来时带着一个很秀气的女孩,剪水双眸柔柔地看着我,父亲说,她是你堂姐,以后会和我们一起生活。
我很开心,因为我没有妈妈,没有朋友,突然给了我一个姐姐,我是那么的开心。
后来我才知道她的父母出了车祸,我也知道了她父母留的钱都被我的父亲拿了去。
她叫林可卿,很好听的名字。
她总是很温柔地哄我睡觉,给我辅导课题,她就像太阳一般照耀着我的黑暗的世界。
可是有一天,我失去了我的太阳,失去了那金色的,温暖的光芒。
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一天,我放学回家,我看见父亲撕扯着她的衣服,屋子里昏暗无光,充斥着酒精的气味。
我颤抖着用酒瓶砸向父亲的头颅。
她慌张地离开了,满脸的泪水似乎在嘲讽我有一个这样的父亲,我知道,我永远地,失去了我的太阳。
五年,我都没有她的消息。
后来,末世到来了,我觉醒了罕见的精神系异能。我又见到了她,我才知道,原来我是如此地深爱这个人儿。
五年的时间,让我的爱沉淀到了血液,骨髓里。
可是终究是迟了吗……看到她满心都是别人,那个名叫尹千语的娇小姐,为什么心那么痛,好像有利刃在一道一道地割。
她那么爱尹千语,可是尹千语却将她的爱践踏在脚底,即使这个女人有着让我都自惭形秽的倾城容貌,可是我还是好恨她。她那么容易获得了那个人的爱,却从来不珍惜。
我跟随她们加入了萧何的队伍。
后来,我看到了转机,刘斯同告诉我他喜欢尹千语,他会帮我得到她,最终我还是同意了,可是我没想到这是一个圈套,看到王励将浑身是血的她抱走后,我才意识到,是我不配拥有这样耀眼的光芒,懦弱的我,甚至不敢说出我的爱。
当刘斯同的匕首没入我的心脏时,我只觉眼角一片冰凉,太迟了……
我以为我死了,可是我还活着,以一具行尸走肉的身体活着。我醒来时已经三年后,我变成丧尸,可是为什么不让我忘记曾经,为什么让我保留那痛苦的记忆。
刘斯同得到了她体内的蓝色晶体,很快成为了聚集地里的掌权者。
很快迎来的血月,我进阶了,我能感受自己可以控制其他的丧尸,那是一种绝对的力量。
可是当我赶到聚集地时,还是迟了,我看见她被一只丧尸断了一臂,她还拼命护着那个对她避之不及的人,我自私地想,她和我变成同类会不会分给我一点点的爱,可是,我看见她在异变时自尽了……
她瘦小的身体直直地倒在地上,在一片废墟中淹没。
我知道,我又她错过了……这一别,就是阴阳两隔。
我有一个很爱,却不能爱的人,她叫林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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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一天我重生了,回到了末世前,可是我还是丧尸,我还是没办法面对她。
我决定忘记那段过去。我给自己起名叫付凉城。
这一世,尹千语很爱她。
我对自己说我要祝福她们。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女孩,她叫席锦,一个很温柔的女孩子,就像她一样,像一个小小的太阳。
可是我是丧尸啊,我已经不能拥有爱。丧尸是惧怕阳光的,我是那么的惧怕她。
我是一个懦弱的人,我放弃了她,也放弃了席锦。
我没办法死去,没办法像正常人一样生活,我曾经想毁了这个城市,可是她也在,我想找到那个蓝色晶体,我希望自己可以恢复。
后来她们在一起了,席锦不知所踪。
这是我的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