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去品味一下心里越来越淡的伤感,直到半年前,天下传出苏澄位登顶尖武者之列,成为天下最巅峰的那小撮人,钟越当时心情很复杂,有为苏澄的高兴,有对苏澄资质的震惊,也有再也压不下的思念和心酸,还涌出了彻底放开的决绝,他清醒地知道,那个天资过人的女孩,这一下子,除了出了五服的表亲关系,跟他再不会有别的什么交集了,两个人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了。
那会钟越便想离开湮城,重回到洛城,干脆娶个贤惠的女子,然后好好帮家族、帮哥哥做事,现实让他连软弱的资格都没有了。
那是钟越自懂事之后头一次大醉、毫无顾忌地痛哭。
只是后来机缘巧合,他结识了郁向天,郁向天挺看好他,还指点他了不少武功修炼上的要点,钟越这段时间武功进步很快,已经隐隐快到了二流高阶的层次,便又留了下来。
可他也想不到还能在这里碰到苏澄,在他的观念里,苏澄现在应该稳坐苏家少族长的位置,各种要事缠身,尤其是婚事,苏澄的年纪太小,成就太高,便是这混乱而黑暗的湮城,也有许多人仰慕她,说是哪怕只要呆在其身边也是好的,其他地方的男子就更不必说了。
那苏澄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
钟越从椅子上站起了身,看着门口的苏澄,瞪大了眼睛,犹自不敢相信。
苏澄迈步走到钟越面前,弯起眉眼笑道:“表哥,不认识我了?”
钟越扯扯嘴角,声音从喉咙里滚出来,带着些许不可思议:“苏澄?!”
苏澄点点头。
钟越手足无措。
过了好一会,钟越才平静下来,安排好事情,带着苏澄回了他家里,一套三进的院子,两个门房,四个护卫,两个丫鬟,两个婆子,还有三个厨子,收拾的干净清爽。
路上钟越忍不住问苏澄:“阿澄,你怎么会来这里?”
“历练啊,不是你说的湮城混乱,人员组成复杂,适合历练嘛?”
“……我是这么说的。”钟越犯嘀咕。“可你现在的武功,还需要历练吗?”对钟越来说,顶尖武者便是世间最高层次的存在,再往上的层次他从志怪书籍里看到过,却从未在世间听说过,更遑论见过。
“我的战斗经验远远不足,这地方打斗很多吧?”苏澄一路走着,一路打量着,不过半刻钟,便见了五六场打斗,其中一大半还见了血,像是拼命一般,可旁边的人却只是看看,并没有拉架的,可见打斗甚至生死搏斗在这里十分常见。“这里没有武斗台吗?”
“想在武斗台打斗,还要交银子,这里的人都把钱看得比命重要,很多人都一面在山下做土匪,一面在城里做‘良人’,过的是有今朝没明日的日子,也只有在湮城站稳脚跟的家族子弟才会去武斗台比武锻炼,其他一般人都是直接打斗,死活不论。”
“湮城的城主之类的也不管?”按说进了湮城的人都是湮城统治者治下的子民,死一个少一个,湮城城主会不管?
“只要不是世家子弟打斗,一般不管。”
“哦,那这里不错。”挺混乱的,确实适合实战历练。
“阿澄你有什么打算?在这里做通缉任务是不行的,这里没有通缉犯,所有湮城外的通缉犯到了湮城,就会自动消除通缉身份,成为良民,只要不去招惹那些世家,就没有人可以以他们外面的通缉罪名杀他们。”
苏澄闻言并不在意,想了会到:“你帮我买一个院子吧,就我一个人住的那种小院子,不需要仆人。”不管湮城如何,她来此历练,首要得有个落脚点才行,否则其他都是扯淡。
“你可以住我这里的。”周围都是没脸没皮的人,跟他们相处了两三年,钟越的脸皮比起曾经也厚了很多,甚至说这话的时候都不带脸红的。
想当初他在洛城那会,别说邀请女子去自己家里住,便是多说一句带有隐性含义的话,都会觉得无措,脸红,多半还说不出口。
苏澄却没觉得有什么,朝廷势力范围内要求人们谨遵礼节,但在其他地方,男女之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苏澄也一向都把钟越当成哥们,听钟越这么说并没有想到歪处,只是就事论事。“我恐怕要惹许多麻烦,到时候不方便,如果出了事,咱俩不住一起,我到时候也好往你这跑。”相反若是钟越惹了麻烦,苏澄的地盘毫无疑问也会成为钟越的临时躲避处。
至于惹什么麻烦,苏澄没说,钟越也想象不出来,不过苏澄既然有自己的道理,钟越也没再继续邀请。
当天苏澄是在钟越家里住的,两人弄了些小菜,钟越特地买了一些烈酒,苏澄喝得很舒爽,不由得问起了进城之前的见闻。“那郁府到底怎么回事啊?听说郁府四姨娘是个绝色美人,有多美呐?”
钟越吃着小菜,闻言咽了嘴里的菜,一边嚼着嘴里的菜一边含糊道。“那个美人你也认识,还记得你在洛城斩杀安毅那次吧。”
“安毅?那个采花大盗?”苏澄想了想,恍然惊诧道。“不会是冬艳吧?”
钟越用筷子点点盘子,肯定道。“就是她,似乎当初在洛城过的不好,后来离开了洛城,路过湮山时,被底下那群土匪抢了上来,巧的是那天遇到了郁向天,后来嘛,我不是很清楚,反正没过多久冬艳就成了郁向天的四姨娘。”
“那她现在该过的很好呐,郁向天是天下少数的顶尖武者,她跟着郁向天,怕是没人会再欺负她了。”
钟越但笑不语,片刻道:“那不一定。”
“怎么说?”
“郁向天的武功走的是霸道狠辣的路子,人的性格也比较霸道狠辣,甚至对弱小的女子半点也不怜惜,不过他也好面子,因此之前娶纳的几个女子都是二流以上的武者,他便是在某方面不怜惜,那些女子身怀不弱的武功,也不会有事,但冬艳,你知道的,她没习练过武功……”能不能承受男女之事是一回事,便是能承受,怕也不好受。
这和钟越没什么关系,他只当闲事听听,此时再当谈资跟苏澄说说。
“那郁向天还挺混蛋的。”
“还好啦,至少在他对自己手下不错,做事很冷静,比起大多数的湮城土匪们要好很多,便是有女子被他折腾去了,他还会补一笔钱给人家家里,那些土匪,啧啧,就是不认识的人,也想方设法谋害他人,阿澄,那些土匪中不少面上都人模狗样的,你若是见了,可不要受他们欺骗了啊。”
“我是那么容易被欺骗的人吗?”
“你不容易被欺骗,但架不住他们专门做这个的啊,防不住惦记,何况他们手里有许多古怪无解的毒药,也就是在湮城里他们还不敢太乱来,但也禁不住他们,出了湮城更不好说了。”
“嗯,我会当心的,对了,你怎么会成为湮城的城卫啊?看你现在的样子,还混得不错哦。”
“嘿嘿,跟在洛城一样,有一身虎皮,行事不是比较方便嘛,我现在是千总,管着一千个城卫人手,每个月一半的时间轮班,还比较闲。”除了办事之外,他其他时间都用来修炼了。
“那挺好的,回来你帮我调查调查,这城里都有那些二流以上层次的武者恶人,我也要锻炼啊。”
钟越恍然,随即点头道:“行,这不是问题!”
次日苏澄还没起来,钟越就把苏澄的事情安排好了,买的院子就在他旁边,也算他强取豪夺的,不过在湮城这种事情太正常了,对方见钟越是千总,后边跟着的好几个人都是湮城略有薄名的凶残人物,也没有废话,在拿到房契所值银钱后,当即带着家人搬了家。
中午钟越把地契交给苏澄的时候,苏澄都忍不住感慨。“果然还是有一身虎皮行走江湖比较容易啊。”
至于她自己却是不想披上虎皮,湮城还没人值得她效命。
自此之后,钟越时常将一些人的资料给苏澄,这些人多半都是在湮城横行许久、恶迹斑斑,且有一些有不弱的势力。
其中也有是钟越的敌人,钟越现在脸皮厚,直接把事情都挑开了跟苏澄,哪些是他的对手、敌人,苏澄愿意顺便帮忙就帮忙,不愿意钟越也没任何意见。
苏澄全部都应了下来,觉得这样也不错呐,一面铲奸除恶除暴安良,做侠女该做的事情,顺便还能帮朋友一点小忙,而对付这些人,苏澄在钟越提醒后就比较警觉他们的暗器,除此之外因为自身内功往往比对手深厚数倍,为了更好地达到锻炼的目的,所以她在对招之时多会放水一些,直到对方黔驴技穷、没有新招,她才会出杀招。
有一次,苏澄碰到一个一流武者,名叫韩瑜,挺好听的名字,是个男子,长得也挺好看,清清秀秀的,表面看上去很是斯文,但做的事情却很不地道,在来湮城之前,是靠骗有钱人家的女子为妻夺取其嫁妆来积攒钱财,一个地方骗一次,仗着一流武者的功力,骗的还都是相对很有钱的人家,骗完结束了便将那个与他拜堂成亲过的女子杀了,然后卷款离开,到了新地方再将所有有标记或者不易携带的东西换做银票之类,若是对方纠缠到他,他就直接灭了对方满门。
如此几年也没谁怎么着他,直到一年前,他骗了一个二流世家的女子,对方家里也有一流高手,查出这男子对自家闺女做的事情后,发出了江湖追杀令,几次三番差点被捉,这人不得已才躲入湮城。
韩瑜的轻功十分精妙诡异,或者说他最精通的便是轻功,甚至单以轻功而论,他比起已经成为顶尖武者的苏澄也不逞多让。
苏澄一个漏洞,这人竟然能躲得过苏澄的刺剑,继而从城里逃到了城外。
苏澄出手,岂容对方逃脱,白白树立一个一流武者的敌人?自然追了上去,让苏澄意想不到的是对方竟然逃了半个时辰还没有力竭。
不过也仅仅如此。
半下午的茂密的树林里,阳光半洒,林中给人一种凉快却又有几分静得诡异的感觉。
韩瑜衣着有些脏乱,面色潮红,狼狈地站在地上喘着气,不甘心地问苏澄。“你是谁?你到底是谁?何家可没有你这样的高手!为何要追杀我?!”
☆、27第 27 章
何家便是韩瑜得罪的那个发出高级追杀令的二流世家,比起苏澄当初在洛城遇到的齐家要稍微弱一些。
韩瑜没问苏澄缺不缺何家的那几万两赏银,因为苏澄身上穿的是顶尖货色的天蚕丝绸所制作的衣服,他曾经有幸见过这样的布料,多看了几眼才确定,穿这样一尺几万两白银布料所制衣服的人,怎么可能缺那些赏银?!
苏澄诧异韩瑜现在的模样虽然狼狈,却有几分莫名的惑人,但她可没兴趣跟自己的猎物谈心讲道理,何况韩瑜做的那些事情都让苏澄十分不齿,根本不愿意跟韩瑜多说什么。
韩瑜在轻功方面下的功夫是最多的,轻功功法也是他所习练的所有功法中最好的,轻功自然厉害,内功也不错,遇上同阶层的人打不过,逃跑却没任何问题,可他现在遇到的是比他高一个阶层的苏澄。
苏澄如今习练的内功和招数都是青山派给顶尖武者配备的专层次功法,远不是一流武者所用功法能比拟的。
内力耗竭,轻功无用,韩瑜在苏澄手底下甚至撑不过十招,便被斩杀。
想了想,苏澄搜走了韩瑜身上的银两,又割下了韩瑜的头颅,反正白扔也是扔,不如让钟越找个渠道交给何家,又是一笔小财。
收拾完正准备走的苏澄,忽然听到一些很微弱又有些错乱的呼吸。
刚才与韩瑜打斗时,她没注意到这周边还会有人,此时凝神细听,时隐时现。
追寻声源,苏澄在一片厚厚的落叶底下找到了一个狼狈不堪、浑身是伤的清瘦男子,翻过男子的身体,不由得诧异:“颜煜?!”
颜煜是顶尖武者,苏澄完全确定,可这样的存在,如今身上多处大伤,三四条伤口都露出了连着筋肉的白骨,鲜血正在往外流着,但伤口边沿却有一些血痂,怕是在这里躺了至少有一个时辰左右了,所有伤口的大致切割面比较相似,应该是被一个人用一种武器所伤,其衣服破烂不堪,呼吸比较微弱,这是重伤不愈、随时丧命的预兆,由不得苏澄不惊讶。
原本以为不过是一个普通人,能救则救,不能救就算了,湮城地段少有真正的普通人,多半都是些犯了事躲不过仇家的恶人,死了没什么好可惜的。
但是这人是颜煜,苏澄觉得自己就不能袖手旁观了,一来和颜煜算是熟人,二来要知道顶尖武者放到这世间绝不算弱者,至少她自从进阶到顶尖武者层次后就再也没有受过什么比较严重的伤,连轻伤都鲜少,她还记得第一次跟颜煜见面时,颜煜就用了一个寻寻常常的小石子就逼退了她身为一流高手的杀招,那时的颜煜和现在的她的战斗力差不了多少,能将颜煜伤成这样,自然也有能力把她伤得这般凄惨。
苏澄没乱动颜煜的身体,思索片刻从挂包里拿出了一个青玉瓶子,里面只有一枚碧绿的药丸。“便宜你了,这可是百愈丸呐。”
百愈丸,在武林中又称救命丹,药如其名,能在人重伤不治、只剩一口气的情况,救下一个人,当然,这个救下也有条件限制,如果是中的剧毒,百愈丸只能延迟剧毒的发作,并不能救下,如果纯粹是物理伤势,就比较简单了。
被武林中人认为是江湖三大圣药之一,苏澄也只有这一枚,还是她进行完进阶礼后,掌门师叔慎而又慎送给她的,告诉她这种药在手,等于多了一条命,让她在关键时刻用。
颜煜虽然伤势吓人,但身上并没有中毒的迹象,苏澄喂完颜煜药丸,又拿出一瓶金玉瓶子装的药粉,洒在颜煜的伤口上,那些药粉遇血便溶解,不多时就在他伤口上结出了一层薄薄的血痂,止住了颜煜伤口的鲜血外流。
血痂太薄,一动就破,若拎着颜煜去城里,苏澄也不确定颜煜这口微弱的气能不能坚持到她找到医生并且给其灌下药,所以将颜煜身边的落叶之类的都清理干净后,她便一直守在颜煜身边,等待着颜煜至少清醒过来,中间遇到一条花斑蛇,被苏澄击毙,准备当晚饭用。
事实证明了苏澄的英明的,一直到天黑透,苏澄收拾了不小的一片空地,先以颜煜为中心点燃了四个火堆,之后又在颜煜身边点燃了一个火堆,颜煜都没有醒。
森林里的动物一般都怕火,而苏澄在守护颜煜过去的两三个时辰内也收集了足够多的柴火,至少五个火堆烧到天明没有问题,颜煜的气息渐渐地稳定下来,血痂也越结越厚,苏澄琢磨着,等天亮了若是颜煜还没有醒过来,她差不多就可以将颜煜带到城里了。
至于将颜煜打伤的人,苏澄一开始还有些担心对方会不会追过来,把腰间挂包里层的铁球特地放到了随手可触的外口袋里,随时准备着将对方炸成渣滓,可过去了这么长时间对方都没有找过来,苏澄稍微放心了些。
那铁球和当初炸死血冥子的铁球是一种武器,名叫震天雷,有些类似于手榴弹,但是手榴弹是拉环爆炸,这个东西则是用强劲的内力启动,制作繁复,也不是苏澄想出来的,而是这个世界独有的,数量和百愈丸差不多,都少得可怜。
苏澄之前用的那一枚是她突破一流武者层次要离开青山城闯荡时,青英殿的三大太上长老之一苏长老送与她防身所用的,并且告诉过苏澄,这个世界上能拥有震天雷的人,绝对不超过三十个,苏太上长老他自己作为顶尖武者一辈子也只有那一枚,还是曾经为青山派立过绝大功劳后才得到的,让苏琳一定要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