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上个礼拜五早上,在办公室里面,她就因为口风不紧,对几个女同事透露了这个好消息,甚至还把他俩的合照拿出来现宝。
「他是你的未婚夫?大学同学?长得很斯文,白白净净的,看起来蛮帅的嘛!」
虽说有些虚荣,但从她们赞赏的口吻,她就知道其它女孩有多么羡慕自己了。
绍辉的确长得很英俊,她从好久以前,就憧憬着要和他结婚;在每个女人眼中的「新好男人」,大概就是像他这样子的吧!在明天的同学会上,她相信消息一宣布,他俩一定会成为大家所艳羡的一对。
她翻过身,从皮包拿出聚会的邀请函,兴奋、十足期待地想:老同学们想必会以「何太太」这种称呼来取笑她的,到时她该怎么回答呢?
找到感觉对的人,终身大事就这么决定了!
其实美伦不喜欢左顾右盼,她晓得自己的条件虽然不差,却也还是个姿色平凡、接近卅岁的女人,因为时间有限,考虑太多只会流失自己的机会,还不如抓紧一个是一个。
她想在有限的时间内,跟另一个人过betterlife,而不是用自己的life,去找一个better的人。
心满意足地,她把毕业纪念册放在枕头底下,希望藉此能有一夜好梦。
第一章:所谓的「好男人」,应该是?(2)
女人的幸福,或许就是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将最美好的一面,无论是内在或者外在,都尽量修饰得最为光彩体面,展现在众人的眼前。
一大早,美伦便出门了。
她身穿一袭粉蓝色的合身短洋装,外套一件缕空的白色短袖上衣,看起来年轻而俏丽,也将她稍微粗壮的手臂和微胖的身材掩饰得很好;不自觉地,她自恋、挑剔地往镜中频频细审,确认妆点没有一丝瑕疵,作了离子烫的齐肩长发也刷得光可鉴人,这才收好梳子,蹬上高跟鞋,作战似地奔赴「台北最前线」。
台北的女孩子都走在流行尖端,华而不实的时尚战场,美白、保养、SPA、塑身、化妆、名牌的衣饰和所费不赀的行头……她们可以刷爆十张信用卡买一整套香奈儿产品,可以为了个LV的包包吃一个月的卅元阳春面,也可能为了拥有好身材,尽是花大把大把钞票去塑身中心或买健康瘦身产品当冤大头。
她们对此都抱着必死的决心,想成为万众瞩目的、名牌环绕的「美女」,但往往一个奚落的目光、一句刻薄的批评,就教女孩们身败名裂,输人又输阵。
在约定的地点百货公司门口,绍辉还不见人影,这个男人一向都会迟到个好几分钟,有时她很不喜欢这一点,但这只是他性格中诸多好处里的一个小缺陷罢了。
瑕不掩瑜,每个人都该有些小缺点的嘛!她从好久以前就喜欢他了,大学四年若有若无的单恋,视线总不自觉地飘向那个人,她也一直为自己的潜在意识感所迷惑;她总是远远地看着他,追逐着他的身影──只因为,他的身边总有另一个「她」。
大学四年之中,甚至没跟他说过几句话,顶多是打个照面;没想到,两年前的某个周末下午,她在逛西门町时,恰巧遇到了他,还彼此聊了一会儿。
这次偶遇,还是他先喊出她的名字;从那一刻起,她就知道机会来了。
「好久不见了,美伦。大学生活真是教人怀念,像我工作的公司都没有漂亮的女同事,如果你有认识的朋友,而且脸蛋也长得还不错的,就帮我介绍一下吧!」
何绍辉当时的口吻里虽说是开玩笑的语气,但她猜想其中或许也有几分真实的意味。
这男人一向喜欢美女,大学时代他的女友就是公认的校花──不过,显然他们并没有交往许久,那女的后来又跟其它人交往,听说被甩的还是绍辉──所以在这之后,她决定趁虚而入,开始倒追,并利用各种机会找他,借口是谈天、见面、喝下午茶、唱卡拉OK;为求制造「不期而遇」的机会,她甚至于也搬家到他租的公寓附近,趁机能「常常碰到他」。
她从未放弃过任何机会──只要能成为他的女朋友。
两年以来,她不知花了多少心思、下了多少工夫在他身上,对她而言,这种热衷、强烈的企图、渴望、心思和手段,的确是绝无仅有、前所未见的,以致于她相信自己已经无可自拔地爱上他了。
他必然是她此生唯一的真爱,是与她一生幸福相系的男人。
就算他没车、没钱、又没有房子,只是个平凡的上班族,反正,和他结婚也是迟早的事﹔和自己所喜欢的人结合,携手过一生,然后做一个平凡的家庭主妇,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因此.对于现在的他,她绝对不会放手。
一个女人所能拥有的总是这么少,无论是青春、美貌、才能……对于这种稍纵即逝的东西,身为女人.究竟又该如何保有真正的幸福呢?
「抱歉,美伦,我迟到了!」何绍辉一路跑过来,急忙道:「路上塞车,我又忘了带邀请函──」
理想的丈夫是不说谎的,美伦皱着眉沉思:也罢,男人天生是擅于撒谎的动物,女人又何尝不是呢?
完美的男人是不存在的,就像完美的女人,在真实的面貌上,总是会有一些小瑕疵,不然就是性格或者心态的偏狭,即使条件再怎么好,还是会有不尽人意之处,这是男人和女人的常态;如果说诳骗可以成为一种习惯,那么诚实就是这个社会中最难得的普世价值了,会说谎的不一定全是坏人,讲真话的也未必都是好人,毕竟,男人的整体价值是往上累计的嘛!
于是她说:「算了,绍辉,去叫出租车吧。」
他点点头,很快到路口拦了辆车,而后两人并排坐进后座。
美伦小鸟依人似地倚在他身上,心底的喜悦和期待似乎由胸口涌出来,她胸口满溢着幸福的预感。
「虽然不太好意思,不过等一下我想先告诉大家我们准备结婚了。」她喜孜孜地说,说开来是必要的,尤其是「结婚」这档事,也因此才能让他想起自己的立场。
「啊?」但何绍辉却一脸茫然:「干嘛?没必要吧?」
「可是──」
出租车正转过弯道,她瞄了他一眼,对于何绍辉的最深印象,让美伦始终停顿在这一秒;那一刹那间,既长如永恒,却又似只有转瞬之际,出于本能地,浮现在他脸上的,是相当苦恼、不耐的表情。
「我们已经到了。」他唐突地说。
她沉默地跟着下了车。
由于无法猜测他的真心,她仅仅默不作声地从他的表情中,读取他的心意;刚要走进餐厅时,她试探地搭着他的手臂,但绍辉却在下一刻把她的手拿开。
就这样,一个充满浪漫的、虚饰的夜晚结束了,她开始醒悟要面对逼婚的现实。
「反正我们不是要结婚了吗?」她直截了当地问:「你介意我们携手出席?」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尴尬地说,一时之间无法相信她会满肚子气。「美伦,我只是想先瞒着大家,等到宣布婚事之后,才能造成『震撼』的效果。这样一来不是更好?」
她屏住怒气,费尽心力地维持镇静。
可是,绍辉也没再搭理她,径自走进包厢里。
这一瞬间,简直长如永恒,美伦觉得像是被抛弃的小狗一样,只能面对未知的人生,她知道自己命定要嫁给一个能让自己幸福的男人,何绍辉是不是个好男人,一点也不要紧,重点是她已经认定了:这个男人应该要当她未来的丈夫,让她过着安稳平凡的婚姻生活。
如果不坚持下去,又怎能牢牢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呢?
振奋起自己,美伦终于走进了包厢,并且漾开寒暄的笑容,向众人淡淡地招呼道:「好久不见了,大家都还好吧?」
她说话时,还不忘向四周探看,只见何绍辉早已走到日式料理包厢的另一头,加入一桌由男人围成的小圈子里。
「还说我们呢!」陈盈秀是她以前的死党,昨天也才与她通过电话,此时率先开口道:「美伦,瞧你这一身,果然像是朝九晚五的单身贵族!」
「难道你们不也是?」她回道,扫视一桌子吱吱喳喳的老同学们。
「是啊!」另一个女孩说。「听那些男生讲,这些同学里面还没有人结婚耶!」
美伦暗自笑了笑,说道:「这就怪了,有你们这么多美女在这里呀!」
「那是因为隔壁桌的臭男生都不来献殷勤嘛!」陈盈秀意有所指地说,开始向对桌的男士们劝酒,打算邀几个瞧得上眼的男生过来。
美伦暗暗瞄向绍辉,他似乎正与一群老友乐不思蜀呢!他们就快结婚了,就算他现在不提,待会儿和酒友们喝够了,也一定会主动宣布,到时她再出面比较妥当。
。qidian。
第一章:所谓的「好男人」,应该是?(3)
下一秒,包厢里陷入了一片奇怪、绝然的寂静。
一名风姿绰约的美女走了进来,整个房间内起了一阵骚动,就彷佛是一群鸟中赫然出现了一只恶猫或是一条毒蛇;一瞬间,小包厢里突然蓬筚生辉。
卓于心由门口处打量着室内,一身墨黑的紧身裙装,包裹着她的曲线,低腰、贴身、式样简单的薄纱迷你裙,衬托得她更是妩媚动人,无论是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是沌然天成,老天爷实在太眷顾她了,除了给她一张几无瑕玼的脸孔,又赋与她一身冰肌玉肤及魔鬼般的身材,胸围傲人,纤腰细致,可能只有廿二寸,身材比例极佳,随便由哪个角度看她,都是一幅绝妙佳作。
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能像她那样,可以把黑色穿得那麽样好看;她肌肤洁白,脸上是精致、世故的装扮,艳红、亮丽的湿润唇色,以及黝黑危险的紧身短裙,正好成了强烈的对比。
她一向知道自己艳光照人,打从以前念书时,她就一直是男人竞相追求的对象、女人仇视妒恨的敌人,这许多年来,彷佛她一直不懂那种相对微妙的人际关系,但其实,却该归因於「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物种法则;在她的廿几年人生之中,女性的朋友,从来都是屈指可数,还甚至於远不及男性的追求者多。
她缺少所谓的「闺中密友」,并非是只由於自己眩人的美艳外表,而受到同性的排挤;相反地,女孩们讨厌她的唯一理由,是相当讽刺性的:每当她一出现,男孩们就傻眼了,她就如同一个巨大绚丽的发光体,遮蔽了所有女孩的微弱光芒,却反而凝聚了众人的目光焦点。
卓于心喜欢这种「众星拱月」的感觉,也很享受这股傲视群雌、目中无人的优越感,还常常可以享受到众多追求者的奉承、同时脚踏好几条船;女孩们看不惯她的行径,她又喜欢「校花」、「校园美女」这种象徵高人一等的光环,长此以往,她便成了众矢之的──男孩们皆以「射下她」为目标,她则「无的放矢」,习惯性地抢别人男友,并为此相当自豪,导致女孩们妒恨的流言、抱怨不断集中,年复一年,她都成了各种风暴的中心。
周美伦冷冷地打量着卓于心,怀着一般女孩都会有的些许敌意,略感嫉妒地瞄了几眼,心下暗忖:这女人不但长得美,头脑又好,以前在全系总是排前几名──当时,她就很清楚自己没有办法介入这女人和绍辉之间。
与其他的女孩子一样,她一直以艳羡的眼光望着那一对;只因为,她们心里所渴望的、向往的白马王子,条件不错的男孩子,潇洒的、独特的、英俊的、才子型的……各色各样的「好男人」,彷佛都在这家伙的「终极猎杀名单」上面,只消那女人搔首弄姿一番、甚至於单单只勾勾她的小指头,菲洛蒙的威力就直逼偶像明星,男人一见了就心动难抑、色授魂与,她一个媚笑,就能让那些男人浑身都酥了。
美伦不禁想着:绍辉会不会还喜欢这个女人啊?
各种混乱的思绪霎时飘过她的脑海,美伦又想:都过了这麽多年,还要担心什麽?时至今日,她再也不会输给卓于心,只因她的身心都已属於了他。
「好久不见啦。」卓于心嫋嫋婷婷地走向男生坐的那几桌,微笑道:「请问这儿还有我的座位麽?」
「这里,女王陛下,我们都在猜你什麽时候会驾到呢!」
有几个男的开始藉着酒兴起哄,纷纷邀她坐下来;有人识相地起身,也有的赶紧挪出空位来,每一个男生都想她坐在自己的旁边。
于心一向很得男人缘,虽说任性而自我,但她天生就有股吸引人的独特魅力,再加上个性开朗活泼、交际手腕高超,堪称八面玲珑,比起一些扭扭捏捏、虚伪造作的平凡女孩子,尽可以在群雄之中更吃得开。
虽则众男士都极力邀约,于心都只是浅笑着没搭理他们。
她环视众人,寻觅一个落座的最佳地点:坐哪儿都没个准儿,她想,要是旁边正巧坐了个有女朋友的傻瓜蛋,别人又以为她想寻衅;倘若伴着个把白痴男人,搞不好又有哪个人不识趣,偶尔吃吃她的豆腐、开开黄腔,尽当她是陪酒小姐。
她左思右想,突然间眼睛一亮,迳自走到某个不显眼的角落座位,在那个她所熟悉的身影旁站定。
「这边似乎有点儿冷清,」她嫣然一笑,道:「我可以坐在你旁边吗?」
这本是一时的无心插柳,卓于心只打算随便找个人,聊胜於无便罢;她记得何绍辉,但是印象并不深,随便跟谁坐都无所谓。
话说回来,除了几段心痛的恋情,她从没有刻意去记忆过去交往过的男朋友,那些男人们,只不过勉强算是她人生旅途中的过客,或许有魅力使她驻足,却总是些不快的回忆,还有难堪的分手──谈恋爱就是这样,谈到最後,女人总是受伤,为了远离那些痛苦的恋情,她打算永远也不要爱上任何人──今晚勉为其难挑个长相还可以的、还算风趣的普通男人,这顿晚餐也会吃得愉快些。
然而,何绍辉却没这麽想;事实上,他余情未了,此刻心中的惊喜正余波荡漾。
「怎麽,不欢迎我坐这儿?」她调侃地一笑。
他愕然、不知所措地抬起头。
「呃,当然,我是说,请坐!」他口吃地、急切地说,一脸又惊又喜地挪开身,腾出空间来给她。
「于心,有你在我们这里,气氛一下子就『热』起来了!」一旁的男生开始讪讪地哄笑道,言下之意半是嫉妒半带羡慕,逗得有幸坐在她旁边「特别座」的何绍辉又腼腆起来。
「你们真是太抬举我了!」她轻笑出声,自得其乐地灌了一大口啤酒,道:「我们今天不醉不归!」
「这可是你说的……」何绍辉愉快地替她把酒添满,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我说话算话,一言既出,嗯?」她顺势回以一笑,亲昵地碰触他的手臂,眼底的邀请不言而喻,任何男人都会心甘情愿被她吸引住。「再说,大学时代我的称号就叫作『酒国QUEEN』,为了不辱美名,我们就一起喝个痛快吧!」
「好啊!」众人争相倒满了啤酒,一时满座附和。
「乾!」她豪爽地举杯作势,一饮而尽。
喧闹声中,她颇为自得其乐,也开心与众人同欢;男士们见她情绪够HIGH,立即又怂恿她再来一杯,「满杯」、「再乾」的吆喝声不断,她也愉悦地忙唤waiter送啤酒上桌;在晕陶陶的错觉中,似乎又像回到了大学时代逛PUB狂欢一样,只有在这起哄、热闹、虚情假意的场景中,她才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如此重要、如此特别。
然而,就如同大学时期,邻近几桌的女孩子们,还是没一个人看她顺眼。
美伦隔桌瞪着绍辉和那个与他谈笑自若的女人。
卓于心的笑容是令人目眩神迷的,看他们相处得如此自得,啤酒一手又一手地端上来,她的心几乎在淌血。
那些男人像觐见女王似地围在那女人身边,而後她发觉绍辉乐不可支的表情──他从未在她面前显露过的那种表情。
她气恼地望着绍辉和他的老情人旧情绵绵,心里直咒骂着:真是可恶的臭女人!竟胆敢坐在绍辉旁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