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谭语蓉摇了摇头,将目光投向车窗外,“我可能是有点累了。”她轻轻说道。
☆、第一百一十四章
晚宴便是在莫简行下榻的酒店中进行的;晚宴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从头至尾,莫简行都是一副彬彬有礼的优雅贵族模样,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极为得体,挑不出毛病。和谭语蓉的对话并不多,也基本上是停留在寒暄的层面上;因此谭语蓉并没有从晚宴中得到更多的信息。但是,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发明显起来。
接风宴过后;谭语蓉再次投身进巡回演唱会的准备之中;无暇顾及对莫简行的那些莫名其妙的感觉。12月24日;圣诞夜;她的第二次全国巡回演唱会第一场将在故乡南京开唱。地点在南京奥体中心的大体育场之中;目前舞台和灯光的搭建已经开始;舞台设计组也基本上设计完了整场表演;就等着实地排练了。
而她和莫简行的合作,将会在明年过年后正式开始,因为年后她就要开始筹备新专辑的工作了,那个时候,大量的歌曲需要她和莫简行配合着创作出来。而这段时间,谭语蓉的任务只是办好演唱会。
不过在此期间,却还是发生了一件事,使得谭语蓉对莫简行又多了一层熟悉感。
那是12月初,一次强大的寒流席卷全国,谭语蓉目前所在的上海也因为这次寒流飘起了大雪。今天冬天第一场雪降临,气温达到了零下七度,对于江南的人来说,今年冬天确实是个寒冬。
谭语蓉练习到了晚上十一点多,才从公司出来,她因为体谅司机和助手,让他们早回家了,而吴曼迪也因为有别的要事不在身边,因此只有她一个人。公司距离她所住的公寓有一段二十分钟的车距,走路回家的话起码要一个小时以上。外面天寒地冻,还飘着大雪,于是她打算乘地铁回家。
作为公众人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情况是非常稀少的。不过好在是大冬天,大家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谭语蓉戴着连衣帽和口罩,也就不显得奇怪了。这个时间段的乘客非常少了,一路平安,谭语蓉到站,走出站口,一阵冷风吹过,刺骨的冰凉透过衣物侵袭全身,她不禁打了个哆嗦,微微拉下口罩,朝着掌心呵出了一口白色的雾气。
天上依旧飘着大雪,她仰头看向被城市灯火照亮的漆黑夜空,忽的想起六年前的那个大雪夜,她被父母亲强行从连尔升身边带走,之后被软禁在公司的一处空房间之中。那个时候的她究竟有多绝望多悲伤多痛苦,现在的自己也能清晰的记得。那种强烈的心绪波动,这辈子恐怕也不会有第二次了。
她挣扎、吵闹、甚至不顾一切地打砸,手边所有的东西都被她砸碎了,然后是撞门,甚至想要跳窗。结果最后还是被制服,但也因为她不顾一切的反抗,以及对父母亲口不择言的辱骂乃至于殴打,使得母亲直接发病晕倒了。之后,父亲跪在她的身前,求她替父母想想,求她不要把这个家逼入绝境。看着父亲苍老的容颜,以及跪在医院冰冷的地面上恳求自己的模样,她浑身想要反抗的气焰,就这样熄灭了。不是被父亲说服了,她只是屈从于现实,她真的想要反抗,但她没有力量。
天知道,对着连尔升说出“我们分手了”这五个字的时候,她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心情。那种窒息的感觉,以及随后而来剧烈的心脏撕裂般的疼痛,一度让她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大雪纷飞,一粒粒沾染在脸颊和手背上,留下一丝冰凉,随后化为乌有。雪花不顾一切地附着在万物身上,随后静静地等待着被融化为水的命运,这就是雪花的命运,那么雪花可以反抗吗?
身子冷了,她迈开步子往前走,视线不远处,温暖的黄色光芒以及氤氲的热气吸引着她,视线模糊中,她好像看到了漫步时光的招牌。但仔细分辨,才发现那是一家新开不久的24小时营业的咖啡馆。
忽然不想回家了,今晚看样子也是睡不着的,身子很累,脑袋却很清醒,而且,演唱会歌曲的表演还需要练习,还是熬夜背熟歌词吧。她这样想着,推开了咖啡馆的门,打算点一杯浓郁的黑咖啡,在咖啡馆里坐到早上。
咖啡馆的气氛很好,处在地铁口这样的人流量大的地带,本来生意应当很好,不过恰好现在是深夜,店内反而只有三两个人,而且基本上是进来买杯咖啡就走。谭语蓉点了一杯热咖啡,便窝在角落里,店内暖烘烘的,她也摘掉了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头长卷发和漂亮的容颜。打开平板,她开始看起歌词。无论是店员还是来往的客人,似乎并没有在意她究竟是谁,这也让她获得了难得的在外休闲的机会。
想起从前经常会和连尔升还有闻妍欣等人在漫步时光一边喝饮料一边写作业看书,就觉得非常的怀念。很久很久没和大家聚一聚了,不知道大家过得还好吗?前两天倒是见到了闻妍欣和李芸、罗佳佳,看样子这些年大家都成熟了,还有连尔升,确实也有了巨大的变化。每个人都在朝前走,自己也不能一直停步不前啊。连尔升说得没错,这世上能够原谅你的只有你自己,总是责备自己,把自己逼入绝境,是永远无法释怀的。当时听到这番话时,她虽然未能完全感同身受,但确实是听进去了。而这些天来,慢慢试着去解放自己,寻找自己,渐渐地发现,竟然意外地很快便释怀了。
其实并不快,毕竟六年过去了,整整六年的时间,其实我们都在疗伤,潜移默化之中,时间确实抚平了伤口。虽然心里不愿承认,但那段感情确实已经离我们远去,对我们造成的伤害也确实越来越弱。如今回忆起当年的事情,虽然心中依旧会不好受,但那种难以释怀的感觉已然不见,留下的只是淡淡的遗憾。
很遗憾很遗憾,我们未能在一起。呵,莲生,你总是能说出直击人心的话呢。
端起咖啡抿了一口,香浓却苦涩,也不知是个什么滋味,就像人生,难以用语言形容。诶,今天也不知道怎了,我好像特别的感性啊。谭语蓉自嘲地弯了弯嘴角,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纤细修长的手指翻阅着平板,不再多想,开始认真看起歌词来。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店内暖烘烘的安宁气氛,原本毫无睡意的她,居然开始犯困,即便喝了浓郁香苦的黑咖啡也没能驱散睡意,竟然就这样毫无防备地趴在桌上睡着了。
这一觉黑甜,什么也没梦到,直到她醒来,却发现自己竟然枕着一个人的大腿,横躺在咖啡馆内的软座上,她惊了一跳。但并没有大喊大叫地反抗,而是安静地观察了一下四周,原本自己坐着的位置就在对面,这里是一面贴墙的长软座,她的包就好好地放在一旁,身上还盖着一件散发着淡淡雅香的长款呢子大衣,看样子,对方似乎并没打算伤害自己。
她慢慢起身,看向那人,却发现她居然是莫简行。莫简行显然早就发现她醒了,对上她的视线后,她冲着她灿烂一笑,道:
“呦,早上好。”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环视四周,店外已然天光大亮,而她的笑容就好像晨曦般明媚入眼,熟悉不已,好似在谁的身上见过。谭语蓉感觉自己好像睡迷糊了,不禁问道。
“嗯,这里是我常来的地方,我家从前就在这附近,我是说老家。”她笑着解释道。
原来,就在这家咖啡馆附近的一处老房子,是莫简行的外祖父外祖母的家,后来这附近搬迁征地,老房子没了,莫简行的母亲又给老两口在附近重新买了一套房子,大概在五年前,老两口相继去世了,那处房子于是空了下来,现在归了回国之后的莫简行落脚。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四处落尘,且电表水表都不工作了,最近正在找人打扫检修,因此这段时间莫简行一直住在酒店里,直到前天才终于入住家中。
“话说回来,你怎么会独身一人在咖啡馆里睡觉,这很危险的,若不是我在一旁看着,怕是会出事。”有着常年在国外生活经验的莫简行,深刻知道单身女孩独自一人在外的危险性,像谭语蓉这样毫无防备地在咖啡馆里睡觉的女孩,基本上都要出事。
“啊……我怕是太累了吧。”谭语蓉用手掌揉了揉自己的额头,有些后怕地说道,她也觉得自己实在是冒失了,别说她还是个鼎鼎大名的公众人物,就算是普通女孩,也不该做这种事。
瞄了一眼手机,时间已经是早上六点半了,
“等等,你是什么时候来店里的?”谭语蓉忽然想到了什么,问道。
“嗯…你睡着后没多久吧,大概夜里十二点半的时候。”莫简行思索了一下道。
“你为啥那么晚来咖啡馆?”谭语蓉惊奇道。
“失眠了,睡不着出来走走。我这人认床太厉害,最近又是倒时差又是搬家,总之睡不大好。这里的热可可很好喝的,还有安眠的效果,所以想着来买一杯,哪晓得碰见你在这里睡觉。”随即她又扬起那迷人的笑容,伸手摸了摸谭语蓉的脑袋道:
“像流浪猫一样呢。”
“……”谭语蓉还是第一次被人摸脑袋,这件事就算是连尔升都没做过,只有小时候才被父母亲摸过头。
谭语蓉有些气嘟嘟得说道;
“你经常这样摸别人头吗?”
“不,”她摇了摇头,“你倒是第一个。”
“喂!有没有告诉你这样随便摸别人的脑袋是很不礼貌的。”谭语蓉有些生气道。
“你很讨厌?”她似乎一点也不在意谭语蓉的怒气,依旧笑眯眯地问道。
“我…”好像也不是很讨厌…谭语蓉鼓着脸,没有再回答。
莫简行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道:
“你等等,我去买个东西。”说罢便快步走去了前台。
谭语蓉开始默默收拾起东西,翻了翻自己的包,所有的东西都在,钱包里的钱也一分不少,她暗自松了口气。想着莫简行从半夜十二点多一直陪着自己到早上六点半,她忽然觉得不好意思起来,你摸我脑袋的事,就算了吧,她想道。
正想着心事,莫简行端着个托盘回来了,里面装着一份三明治,一份热乎乎刚出炉的面包,两杯热咖啡。
“吃了早饭,我送你回家吧。这个火腿鸡蛋三明治是你的,热可可一杯,没问题吧。”
她怎么知道我喜欢吃火腿鸡蛋三明治?对了,她好像也喜欢喝热可可。
“喂?没问题吧,难道你不喜欢吃?”看着谭语蓉发呆,莫简行伸出手来在她眼前晃了晃。
“啊,不,谢谢。”谭语蓉心里有些乱,默默地扒开三明治的包装,小口吃了起来。
莫简行就坐在她对面,优雅地吃起了早餐。这一次遇见她,发现她的性格其实很开朗,也很爱笑,可能是上次见面的场合太过正式,所以没能看到她的这一面。虽然性格很开朗,但毕竟家教良好,吃饭时真的是不言不语,姿态优雅,哪怕是简单的面包加热可可,也能被她吃出法式大餐的感觉,弄得谭语蓉也不得不注意自己的餐桌礼仪了。
二人礼仪优良地吃完早餐,重新装备好,便出了门。刺骨的寒风扑面而来,大雪已经停了,外面一片银白。
地面上的积雪已然开始融化,看着潮湿的地面,谭语蓉想起雪花的宿命,心情不禁有些低落。而此时,走在前方的莫简行忽然说道:
“你知道吗?雪花的坠落,是为了给寒冷的大地盖上棉被。”
这句话就好像绕梁余音缠绕在谭语蓉的耳边,半晌不散,熟悉的感觉,从前有人也这样对她说过。她张了张嘴,到底还是没能问出那一句话。
我,究竟在哪里见过你?
☆、第一百一十五章
“好久没来北京了啊。”连尔升站在首都机场出口;望着漫天大雪的天空;对着身边的闻妍欣说道。
“是啊。”闻妍欣附和道。
北京对连尔升来说,是求学之地,也是伤心之地;自从六年前留学去日本,她就基本上没有再来过北京。但是这一次文化盛会,她又来了。
莲蕴在北京的分部已经派了车子来接她们;酒店也安排好了,于是二人刚到北京;便毫不费力气地入住了酒店。不过这房间选得有些耐人寻味,公司安排了两间单人间,实际上按理说她和闻妍欣住一间标准间就足够了。也不知道是谁这样安排的;总之两人也没多做反对;便这样安顿了下来。
今天是12月3日;会议将在5日举行,她们特意提前一天来,一则是为了能准备充分,不显得匆忙,二则是为了闻妍欣的休假。
这位工作狂女王从公司建立开始一直到现在,除了正常的双休日,以及出公差,根本就没有休过假。这一次虽然也是出公差,但连尔升却决定带着闻妍欣在北京休闲放松一下,起码公费旅行不能浪费了。之前她大病一场,多半也是因为劳累过度,进食不规律,休息不足又受凉引起的,好不容易大病初愈,自然得好好放松一下。
其实北京这座城市对她们来说并不陌生,该玩的地方,大多都玩过了,所以这一次休假的主题,其实就是随意逛逛,感受一下这座城市的氛围。没有什么明确的目的地,基本上是出了门,想到要去哪儿就去哪儿。
所以4号一整天的时间,连尔升和闻妍欣就在大雪初霁后难得空气清新阳光明媚的四九城里悠闲漫步,渴了就买两杯热饮;饿了就在小吃街从头吃到尾;逛累了就在茶馆里歇歇脚,听听相声评书;坐腻了,便再起身,去看一场电影。
其实在闻妍欣看来,这根本就不是旅游,而是更像是在约会。连尔升好像是故意的,反正北京城都被玩遍了,闻妍欣反而觉得这样更好一点。
大概傍晚的时候,二人逛到了后海。闻妍欣今天胃口特别好,中午吃了一大堆,现在又饿了,看见美食就挪不动脚,于是二人进了南锣鼓巷,这南锣鼓巷是北京的传统特色街区,始建于元朝,距今已有700年的历史了。四处是古色古香的建筑,也是许多名人扎堆的故居。比如齐白石、茅盾、蒋介石等等。不过二人此行不是来逛故居的,而是来吃东西的。南锣鼓巷已经发展成了美食一条街,大馅饺子、包子、卤煮、炸灌肠、双皮奶、烤鸭披萨,数不胜数的美食让二人吃到撑。
饱餐过后,为了消食,二人便在后海岸边漫步。这后海,其实就是什刹海的一部分,说是海,其实只是一大片人工湖。它与着名的北海一水相连,与景山、故宫遥遥相对。四处碧瓦红墙、飞檐翘角、高门大院,一派老北京的风范。天已经黑透,岸旁亮起红灯笼,喧嚣与宁静相得益彰,现代与历史交错和鸣。闻妍欣瞧着湖面上漂着的仿古舟船,一时间停下了脚步,驻足观看。连尔升没有打扰她,默默地站在了她身边。
过了一会儿,她忽然说道:
“我们高一那年暑假,好像还一起去玄武湖划过船呢。那个时候,你还在船上唱歌给我们听,那是首什么歌?我都忘了。”
连尔升弯起嘴角,女王这是想起从前的事情了,那天夏天她们五个人曾经一起出去玩,在南京的玄武湖划过船,那天连尔升被逼着给大家唱歌,欧阳蝶还因为在船上乱跳,差点摔倒湖里去。
“《让我们荡起双桨》,说实话当时唱这首歌时,我真是恨不得跳到湖里去,太可耻了。”
“呵呵,”闻妍欣轻快地笑了起来,随即转过身,漆黑的双眼亮晶晶地瞧着连尔升道:
“咱们现在可是在《让我们荡起双桨》歌曲背景的发源地哦,你一定得给我唱一遍。”
“诶?那不是北海公园嘛,我们现在在后海。”连尔升别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