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伤口有了宝石的质感。但自此之后,龙珩对珠宝一类的东西再也不感兴趣了。
昨天龙珩那样说了,我还以为她的女朋友会和她一起来,但她孤身一人,穿着连脚踝都遮住的那种长裙,来赴约了。她戴着一顶草帽,上身是很普通的T恤,她一坐下来,我就向她指出今天这身没有昨天的好看。“太土了,像乡村少女。”
“我觉得挺好,小溯帮我搭配的。”
话说,我觉得小溯肯定是她女朋友。我经常碰到这种情况,在网上跟女孩子聊天,我才说了句她的照片很漂亮,她就说“我男朋友叫我吃饭去了”……龙珩想提醒我,她是有女朋友的人了,如果我对她有什么想法,最好赶快打消。于是我问她,“小溯是谁?”
“我女朋友啊。”
啊,果然。
吃饭间,我和龙珩当然就聊起了殷数丁。我问她,殷数丁她说的事都是真的吗,龙珩说,我认为是真的。
“有什么根据吗?”
“殷数丁是个很忧郁的人。”
“嗯。我倾向于说她是个很神经质的人。”
“你不如直接说她有神经病。”
“那倒没有。我不这么认为。”
我是说真话。我也觉得殷数丁说的都是真的。她有种生活在虚幻中的气质,不代表她说的都是子虚乌有之事。我了解到,龙珩进入现在工作的这家公司工作时,殷数丁就已经是正式员工了。殷数丁跟我讲的那些事早在两年前,也和龙珩讲过了??我觉得今天的粉丝特别好吃,他们放了很多醋!这道菜就叫“酸炒金丝”……
“她那时很恍惚,精神状态很不好。”
“啊,那老板没开除她啊?”
“我是说某段时间内。”
我想到了殷数丁站在马路中央向我投来的怨恨目光。“她不能受到刺激,受到刺激了就会失控。”龙珩说,“但是……不是所有事情都会刺激到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不懂!”
龙珩一副“你的智商还差点儿”的表情。她说,比如一个炸弹在殷数丁身旁爆炸未必会引起她什么大反应,但旁人不经意一句话,却可能引发她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她曾经追着一个女人跑了三条街,整整三条街啊!”
我觉得殷数丁泼妇起来确实会干出这种事。“那女人怎么她了?”
“对方边走路边吃小吃,结果两个人撞了一下,那碗东西泼在殷数丁身上了。”
“这种事情让人很难堪的,换了我我也要生气!”
问题是追着人满街跑似乎对挽回形像不会有什么作用啊……“她离开上一个公司据说是因为她用打印机砸了同事的头。”
“呦,龙珩,那你得当心呀!”
大概是我吃相太难看了,龙珩为了平衡服务员对我们这桌的印象,很淑女地吃了两口就不动筷子了。她说,你跟殷数丁怎么认识的?我说,“她没跟你说?”
“没有。她只说,你有偷窃癖。”
“……搞半天她就这么跟你说我的?”我喝了一口饮料掩饰自己的窘迫。我把那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了龙珩。“好吧,那天在公交车上我是拿了她的钱包,但那绝对不是想偷钱。就算她不追回来问我要,第二天我也会还给她的。我就是想逗逗她,别无它意啊。”
“还?你怎么还?”
“她每次上车之后,不是看手机小说,就是玩手机游戏,从不注意身旁的人和事,就算一个急刹车,所有人都骂骂咧咧的,她也会在站稳脚后继续若无其事地盯着手机屏幕。我观察她快一个月了,我认识她,她不认识我。这样的人真好玩,我喜欢。”
龙珩说,“偷窃可耻啊!”
我觉得这样让她对我产生误解不行,不好。我说,“你别觉得我这人看起来怎么那么那个啊,其实我真不是……唉,老实说,我真是挺矛盾的。”
“挺变态的是真。你讲了殷数丁和符秸的那段,你是在趁机揩殷数丁的油吧。你把自己代入符秸了。”
“才没那回事!”我说,“哎你还吃吗?你都不吃??我把粉丝拿我前面来了啊?”
于是我把粉丝放在自己面前,这样夹起菜来方便多了。大家都知道粉丝这东西用勺子捞难用筷子夹也不容易……所以人多的场合我从不吃粉丝。吃完饭龙珩要走,我说,我们去夜市逛逛嘛。龙珩说,她不能很晚回去。我说,你还有门禁呢?
“小溯管你管得还真严!我也要一个女朋友。”
龙珩陪我沿着湖边走,我们看到湖对岸几支交错的探照灯光柱,缓缓扫视着天空。呼吸着湿润的空气,我想对龙珩说点什么,却说不出来。“龙珩,你很有趣,我挺喜欢你的。”我说,“你真的有女朋友了吗?不会是为了让我死心骗我的吧?”
“我跟小溯早就在一起了,不信你可以问殷数丁。”
“好吧,既然这样……”既然这样我们就只做朋友好了。我想爽快地这么说一句,却发现内心还是有一股强大的阻碍的力量使我有口不能言。我的嘴巴跟心跟大脑好像都是装饰品,让人以为我可以想,也可以说,其实那都是装装样子的。
“你再往里边走一点就掉河里去了。”龙珩说。我顿时一脚踩空,掉进了湖里。但我很快又自己爬了上来,绞掉一点衣服上的水继续往前走。幸好我穿的少,风一吹很快就干了。龙珩说,“我本来还在想,如果你淹死了我就偷偷溜掉……”
“警方说不定会将这作为一起谋杀案来处理。”我说,“从我的手机通话记录里可以查出你是我临死前最后联系过的人。所以,你可能会被当作犯罪嫌疑人哦!”
“你手机不是跟你一起掉进水里了吗?”龙珩好像对于她能置身事外这件事很有把握。我说,“不排除捞上来开机还能用的可能。”
“真是莫名其妙,你怎么会走着走着就往河里走过去了,你不看路吗?”龙珩想了半天仍旧断言,“真是莫名其妙。”
“有时候是有一点。”我承认。“但总的来说,我现在这个状态挺好的,比以前好多了。”
你是不是在精神病医院接受过治疗,病情稳定了他们才把你放出来的啊。龙珩说不定在这么想。但她说了一句,“我有个朋友跟你很像,脑子里会想一点别人不去想的东西。你有时候会出现幻觉吗?”
“从未。”我说。
??谁让我是第一人称呢,谁让我什么都知道呢!我知道她说的朋友是祝资呈。
“我从不产生幻觉。”我补上一句。“产生幻觉的都是神经病。我曾经在崩溃的边缘挣扎,但后来还是挺过来了。有什么大不了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就像小说里写的,经受了变故的主角一下子就坚强起来,成熟起来了。我……作为小说人物也未能免俗啊。龙珩不问,我就不打算说了。不过她问我,“你是不是被打击得多了就看开了啊?看你就一副失败者的样子。”
“真正的失败是失去自由和生命。很高兴,这两样我仍然保有……”
龙珩走累了,在湖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我也想坐,但裤子还没有干,湿漉漉地坐着实在是不舒服。我装作欣赏夜晚的湖景,背着手站在湖边。龙珩说,这么看你腿真长啊。我说,其实我腿粗小腿还短,为了弥补这个缺陷只好经常穿高跟鞋。高跟鞋不就是为长腿美眉锦上添花,为我这种人雪中送炭的吗?
“讲讲你的事吧。比如,你叫什么名字。”
我回头问龙珩,你真的想听吗。龙珩说,“至少你有名字吧?”
“没名字,叫我喂好了。”
“好吧。”龙珩说,“那喂是姓还是名啊。”
“其实我姓林。有关我的事,我要说,有一点凄惨。我的爸爸妈妈从房顶上掉下来,摔死了。”
周围寂静一片。虫子和龙珩都没有发出声音。我觉得,这件事确实惨到必须用几秒钟的停顿来酝酿气氛。所以我先把声音关掉……好了现在再打开,再回到那种舒缓的感觉里。“不幸。”
“是很不幸吧?”我说,“我父母死了。盖房子为了给自己住,结果被这件事给弄死了。那些日子里我很悲伤,我希望父母没有死,仍然在我身旁。虽然他们都不是什么大人物,但是……但是他们是我的亲人。我感到脑子前所未有的混乱,悲伤也已经不能形容我的心情了。我觉得现实像一个刚刚开始做的噩梦,将要持续很长很长的时间……”
“负面情绪会扭曲人对时间的感知能力。”
“其实还会扭曲对空间的感知能力。”我看着水面起伏的万点银光。湖水不深但水下有厚厚一层淤泥。“我从床上醒来,却不知道是躺在床上的,往旁边一滚,就掉到地下去了。而我记得床明明还要更大一些。住在跟父母一起生活过的房子里,我后来觉得实在恐怖极了。我决定要换个环境,重新生活。”
“人不能一辈子活在悲痛的记忆当中。”
“没关系,其实你不用给我配这种旁白的,让我来说就好了。”
龙珩打了个哈欠,歪着头看我。我说,“我想到了投奔亲戚。那一年的夏天,我曾在一个表妹家里住了一段时间。我没有了父母,别人的父母也让我产生了一种可以依靠的感觉。可是当我来到表妹家时,发现她们家里已经没有人了。难道她们搬家了?我用力敲表妹家的门,喊她的名字,扯着嗓子喊,把邻居给喊出来了。邻居告诉我,这家人死光了。”
龙珩难免露出惊讶的神色,“不会吧?”
“没想到死神这么青睐我的家族。”我说。“……但我不相信鬼神。其实是,我那段时间运气太差了。后来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不可能总是颓废,一定有某件事会在适当的时候出现让我振作起来。感谢表妹,感谢叔叔阿姨,感谢西瓜刀,让我明白了以前一直误解的东西!??对于我的存在:我并不需要坚定地不移地认为自己变态了!”
冬雪不寒,夏雨绵绵 '本章字数:3557 最新更新时间:2012…01…06 14:02:50。0'
…………………………………………………………………………………………………………………………………………
以下内容皆为想象,但也有可能还原度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根据邻居跟我描述的话,我仿佛亲眼看到了曹阅干的事。这事儿没有上报纸,不知道为什么。大概是警方觉得太负面,不准媒体讲出去。而且,后来的事情证明不让报导是正确的。警察一直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曹阅,这要说出去,多丢脸哪!
在用来砍剁曹世军和叶玉兰的西瓜刀上找到了他们亲生女儿曹阅的指纹,而曹阅又失踪了。指纹会不会是栽赃呢?我突然想到这一点。说不定是一个杀人狂戴着手套杀了曹阅的父母,再将曹阅的指纹印在刀上,带走曹阅,制造她弑父弑母的假像。难道不可能是这样吗?曹阅也被杀人狂杀死了,尸体藏在一个警方至今没有找到的地方。
“有什么理由说一定是曹阅杀的?”
我扪心自问,我还他问。我问邻居,“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们都没听到什么声音吗?”
“听到了啊,这一家人吵架的声音。他们天天吵架,隔壁邻居听得都是烦死了。谁晓得这一次事情会这么严重呢?他们吵了一阵子声音就没了,我们以为吵完了么好了,哪里知道……”
假定这是曹阅干的吧。我想不通她怎么有能耐把两个并非老弱病残的中年人活活砍死!“活活砍死”是邻居的原话,而我们知道这种小道消息一贯不可信……两个刀伤在八卦里可能会变成开膛破肚。暂且相信叔叔阿姨被砍了很多刀吧!他们难道不会反抗?……就算下手的人是曹阅,也没理由任她砍。
“下药。”龙珩提出了一个可能性,“用麻醉剂乙醚捂口鼻使人昏迷,再动手,就不会遭到反抗了。”
这我也想到了!比如,把安眠药弄成粉末掺在菜里,或者放在水里,或者更强力的抗抑郁药之类的。最难的是怎么下药,只要把人弄晕了,剩下的就简单多了。假设曹阅先将父母弄昏,再挥舞西瓜刀将二人砍死……还不如直接下农药将二人毒死再砍,更保险。我是知道叔叔阿姨吵起架来的场面的,那真是有声有色,活蹦乱跳,蹬鼻子上脸,唇枪舌箭,八面开花……
“衣服几天没洗了啦,穿出去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人家说起来要自己洗衣服么懒,不肯洗,哎我帮你洗你还不领情,怎么会有你这种人的啊!”
“还这么干净洗什么洗啊!你不要给我烦!”
“有你这样畜生的人的啊!好看都不要脑子搭牢的!”
还有叽哩咕噜,叽哩咕噜的好多话,他们吵架吵得口很渴,有边喝水边吵的习惯。曹阅在他们喝的水里投了剧毒,喝一口就足以令人死亡……但怎样让她们在同一时间毒发身亡呢,这有点难度。如果阿姨喝了水出现了异状,那么叔叔就不会喝了,反之亦然……曹阅到底是怎么做的?
“毒死他们之后,曹阅就从厨房里冲出来,挥着西瓜刀对准她爸妈一顿乱砍。”
“血会溅在她身上。”龙珩说。我说,是啊。龙珩说,“那她怎么不引起别人注意悄悄地逃走?她已经杀了爸妈,为什么还要砍他们的尸体?目的已经达到了!”
“可能,她的第一想法不是用药毒死他们,而是想用刀砍死父母吧!”
??可能,也许,或者,大概,哪来那么多的不确定?可是,事实就是我真的不确定。那都是我想的。不过既然已经开始了就不要一副模糊不清的态度,还原发生过的事情,那个被还原的事情是“一定”发生过的:
曹阅看着两具尸体,想,这是无奈之举。如果不是力量未足以活活砍死两个有反抗能力的成年人,下毒算什么。先不说爸爸妈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就死了……很可能都想不到是曹阅杀了他们。做了想让你们看到的事情,但你却,没看到。曹阅吃力地将妈妈拖到厨房里,举起西瓜刀一刀砍在她妈的肚子上,这一刀连衣服都没有砍穿。她继续砍,第三刀第四刀血终于喷了出来。从刀刃传到刀柄上,再由刀柄传递给曹阅的震动,慢慢消解着她的怨愤。她双手X刀,对着尸体一阵乱砍。血液将曹阅的脸溅红了,一条条流下来。。
“我的生活一开始就注定不可能好过。因为你们。因为最初的错误,我失去了选择。像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没有到场,你们就拍板作出决定了。谁给你们这种权利的啊!!”
被砍得快断掉的头颅跟身体还连着一点皮,曹阅对着这个部位砍了很多刀,最后基本上刀都是斫在地上的。这就叫藕断丝连。她妈妈的头跟身体分成两截了,头滚到垃圾筒边,身体躺在冰箱和柜子旁边。她把头藏进了冰箱下层。还有爸爸,这个没用的,什么用都没有的男人。曹阅将爸爸拖到厕所的浴缸里,发现刀用了这么久已经钝了。她放下刀,蹲下身探头进柜子里,打开工具箱,找到了一把榔头。握着木柄对着爸爸的左眼砸了下去,榔头嵌了进去。她拔出榔头,乒乒乓乓地砸,地砖发出了沉闷的“笃笃笃笃”声。曹阅没有砍爸爸的四肢和躯干,只把他的头砸了十几下,再捧起来扔进抽水马桶里。脑壳还基本保持着圆球状,卡在马桶口下不去了。曹阅把地下血糊的头发,还有一些肉块血浆捧起来,一并扔进抽水马桶,再盖上了盖子……干完了这事,曹阅脱掉衣服,钻进浴室里,洗掉身上的血,擦干身体,手上拿着一块湿毛巾,小心翼翼地走过血泊, 走进卧室。她在卧室里站了一会儿,戴上胸罩,套上一条裙子,又拿起一件衣服,走出卧室,穿过客厅来到门边。她将衣服铺在基本只溅到两三滴血的地上,用湿毛巾擦掉左脚底板上的血迹,踩在衣服上,再擦干净右脚板,接着打开门,穿上摆在门外的鞋子,关上门,走下楼,从此没有再回到这幢楼里来。
第一个开门的是警察还是邻居?不管是谁开的门,看到满室鲜血,第一个反应肯定是杀人了。血腥和臭味掩饰不住地飘出屋子,告诉别人这儿出事了。
“发生这种事还敢继续住下去,那些邻居倒是很按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