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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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 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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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一片白花花的茫然之中,开始某些奇怪的场景。阳光大好,天空却落着雪,我穿着短袖衬衫牛仔裤参加一场群情振奋的婚礼,身边是西装革履的班长——不瞒你说,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这话肯定源于形容班长这类人。婚礼在绿意盎然的草坪上举行,空气中充满了干燥的烤玉米气味,以及潮湿的海水气味。漂亮的姑娘们穿着短短的裙子,光着脚走在柔软的草地上,身边陪伴着一个个衣着得体、温文尔雅的男人,他们一对对地走过,消失。最后,草坪上只余下了我和班长两个人,他侧身微笑,对我说,“我是个法官,你是书记员,我们可以有自己的房子了,父母也都同意了,咱们终于可以结婚了。结婚后,咱们……”
话音未落,我们的身后就拥满了人。那些刚才消失的人都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高声喧哗,大笑,“是呀是呀。你们结婚是件群众喜闻乐见的事,你们就结吧。”
一个姑娘把手中的花瓣撒在我脸上。我醒了。沈阳正在打扫卫生,她的掸子扫在我脸上,一股清淡的尘埃味道。
下午,阳光正好,我躺在宿舍里晒太阳,懒洋洋地看一本据说充满人生哲理的小说。但是阳光真的太好了,天色像光鲜的苹果那样明亮、红润,阳光诱惑得我不想看书了。书这东西,不是说些不证自明大家都明白的道理,就是试图求证一种不存在的东西的存在,都他妈的废话。
我放下书,闭着眼睛琢磨是不是该下楼散步,或者约个人打羽毛球去,就听到楼下有人叫我的名字,“乐蓓!”一听就知道是谁。我探出头去,看见班长手搭凉棚抬头望,大声叫道,“走啊,咱们去图书馆学习去。”
晕倒。在这样好的下午时光,去图书馆。周围宿舍顿时探出好几个好奇的脑袋。我理解,大家都想知道这么勤奋的人长什么样,能不能当偶像派。我看着班长背上硕大的包,顿时觉得天昏地暗。我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嘴巴子,谁让你探头,你不会装不在啊?
但我总是不好意思直接拒绝别人的好意,于是,我老老实实收拾了书包。天知道这有多难,没有一本想看的书,我刚才一直在想的就是书里全是废话,这会儿怎么可能看得进去书。
我极不情愿地、慢吞吞地打开门,穿过阴黑的、散发着潮气和腐败气息的走廊,脚步越发沉重,最后走向阳光灿烂的班长,看见他笑容可掬的脸时,我恨不能把书包砸在他的脸上。
从宿舍到图书馆的路两边,长着一种奇怪的树。这种树四季都像在开花。叶子始终是绿的,从春到冬,绿色越变越深,叶尖翻飞着一片毛绒绒的白色。其实并不是花,但看起来总是像花。风一刮起来,叶尖上的白毛就纷纷往下落,铺天盖地。整个世界都馨香宜人。
我忧伤。
我忧伤。这么好的时刻,我偏偏是和班长走在这条路上。他不断地从书包里拿出一本又一本的白皮书,说,“你看,这是《妇女儿童保护法》;你看,这是《保险法》;你看,这是前段时间市公安局补充制定的治安管理条例。多学点,将来才有前途啊。”
差得太远了吧?你到底想干吗啊?我很想问他,但还是没问。
我高高地昂起脑袋,让那些白色的飞翔物落到我脸上,一声不吭。哪怕只是这短短的一条小路,也让我享受一下阳光、清风、安宁吧。上帝,请你保佑我。如果非要有一个人干扰,也别让他干扰到我的内心。外面的世界属于他的话,请你把内心还给我。
糟糕的是,班长并不感知自己的聒噪,还是在不停地用他奇怪的口音喋喋不休,前段时间施老师发的案例你看过了吗?分析过了吗?我们可以探讨一下嘛。对了,你记得那个男友看着女友吸毒致死的案子吗?你怎么想?还有那个私生子的父亲要求姓名权的案子,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我觉得应该怎么办?我抬着头想了想,觉得自己没有任何想法。爱怎么办怎么办呗,难道我还真以为自己的意见有用,或者能填补我国法律空白?难道我真的被赋予重任,需要为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吗?
我真惭愧自己不求上进,但是我觉得这一切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不信仰这些,我只需要一个小小的地方,我能够控制和掌握,实现我自己的愿望和生活,就够了。
唉。说到底,其实我自己的愿望和生活是什么,我也没想好。只是清楚地感觉到,不是这些罢了。
那么,我该怎么办?找份工作,找个男人,终了这一生?表现一下我的综合素质,还是纵容自己这样在不明不白中虚度或寻找。
唉。没想好,没想好。我只好目不斜视地往前走,装腔作势地说,“别挡住我的阳光。”
10
混来混去,终于混到了实习。那段时间,大家都散漫得可以。没什么必须的课要上,只是一家家单位来看看,拎走几个人。大家都在学校里游手好闲,或者各显后台,找家好的单位。经常晚上一帮同学们就约了去喝酒,有的时候会有一两个年轻老师。那段时间,我们所有同学几乎都变成了酒神和睡神。
有一天,我们去喝酒的路上,正碰到施刚从外面回来,他刚进校门,就被我们死缠烂打地拖了出去,跟我们混在一桌喝酒。快要离校了,谁也不怕他,大家合伙灌他。喝到一半时,一个考试不及格的男生问他,“施老师,你看,我的民法考试只差两分,你能不能给加上?两分呀,还得我跑来补考。很麻烦的,对不?”
施刚脸一板,摇头。
男生也喝得有些高,涨红着脸,瞪大眼睛问,“一杯酒多少分?”
施刚想了一下,“两瓶一分。”
同学们起哄,立刻把四瓶酒摆在男生面前,“喝呀喝呀,喝了就不用补考了。痛快点。”
男生眼睛里都已经喝得充满了血丝,瞪了半天眼睛,在众人的起哄和取笑声中,拿起酒来,一口气接连喝了四瓶,然后立刻拨开众人,冲出去找厕所了。
施刚嘿嘿一笑,说,“加分当然要付出代价。大家都看清楚了吗?”
“看清楚了!施老师!”大家歪七扭八地挤成一团,齐声说。
继续喝酒的时候,施刚越来越兴奋,话越来越多,开始追问大家,哪个还希望加分,就自己灌酒。别人还没开始灌酒呢,他自己就跑到厕所去吐了。
原来他这样不经炼。趁他不在,也趁着大家都酒劲正浓,兴奋异常,有几个男生开始力劝沈阳把他扶到后山上去办了。你一言,我一语,每个人都觉得今天晚上就是婚事的好日子,把沈阳纯情的少女情怀当成了一种聚众娱乐,仿佛他们发生点什么,群众非常喜闻乐见。
沈阳是个傻乎乎的人,或者说,是酒劲闹得她比原来更傻。一开始别人说,她就羞红了脸,后来眼睛发亮,最后,被兴奋冲昏了头脑,真的站起来了,哗地把桌子上的残羹剩饭都掀了,拦住刚打算坐下来的施刚,拽住他就走。她虽然很健壮,显然拖动一个一百多斤的男人还是有点力不从心,才走了两步就滑了一跤,把施刚给摔清醒了。
施刚一骨碌就爬了起来,四下看看,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眼睛发亮,拽住我的手,说,“来来来,我有个礼物要送给你。”我受了惊吓,走了几步才想起来回头看沈阳。她倒在地上竟然像睡着了一样,一只眼睛半张脸紧紧地贴在冰冷的地上,腿缩成一团。一群人正在努力拽她起来。
施刚和沈阳都是撒酒疯。我也是。大家都是。可是,事情演变到这一步,真的是我没有想到的。我懵懵懂懂被施刚拽着走完了一条好几百米的小路,人才变得清醒,在树下站定了,不肯再往前走,“施老师,你想说什么?”
“我不想说什么。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他回过头来,站在离我两米远的地方,身上的酒气和树叶绿色的气息一起被风刮过来。这样的气息弥散,大约他也是清醒了,所以显得冷静且坚定。
“什么礼物?”我们已经站在他的宿舍楼前了,他房间的灯黑乎乎的,如果我跟他上楼,保不准他就把我办了,今天晚上就是我婚事的好日子。我虽然满腔对老师的尊重,但是仍然忍不住狭隘地想到这个。
“好。你在这里等着。”他转身往前跑了几步,步子还是有些踉跄。
“Spring; spring; spring。跳出一段春天来。”我的血热乎乎的,在皮肤下面疯狂地奔跑,让我有种遏制不住的冲动想做些什么。于是,我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叫喊,然后又大声笑了起来。
“你说什么?”他停下了脚步。我只能看见他的身影。他如果不是个子矮,身形倒也算健美。
“没有什么!”我对着他喊,笑得更响了。
“好。千万别走开!”他矫健地跳上了台阶,消失在楼道的黑暗中。
“千万别走开,广告后回来。”我咕噜了一声,蹲了下来,突然觉得胃里汹涌,刚才的食物涌到了喉咙口,忍了半天,突然从身后袭击过一阵风,拍打我的后背,把食物都推了出来,登时,口腔里、面前,都散发出热腾腾的异味,又迅速地和风一起消失。
11
没一会儿,就吐干净了。吐干净了,就好了。我筋疲力尽地扶着树站起来,坐到花坛边的长椅上,咽口水,或者吐口水,清除口中的异味,许久,才觉得自己清爽了。
大概十分钟后,敬爱的施老师连蹦带跳地下了楼,抱着一个纸盒子,“来看看。”他坐下,神秘地打开了那个盒子。一时间,看着他的神秘表情,我以为这盒子里会跳出一群跳舞的小人,或者金光灿烂的王冠。
但是,黯然的月光下,我看见盒子里不过是一件旧衬衫。我甩了甩脑袋,是件衬衫。再眨眨眼睛,是件衬衫。再眨眨眼睛,咦?怎么还是件衬衫?
施刚似乎没感觉到我的失望,他兴奋地把衬衫抖开,“看见袖口了吗?”
“一颗扣子?”
一件平常得不能再平常的衬衫,袖口能有什么?顶多有一颗扣子。
“再看看。”他说。
“哦。不是一颗扣子,是两颗。”我说。
“不是。你再看。”他又抖了抖衬衫。
“哦。还是一颗,另一颗给你抖掉下去了。”
“你干吗老看扣子?”他一脸无奈地说。
“我有手电,帮你找找扣子。”我从口袋里掏出手电来,就往椅子下面照。
“手电拿来。”他不客气地从我手里把手电抢了过去,照在袖口上说,“看见没?”
我头也没抬,盯着椅子底下说,“给我手电,否则连一颗扣子也没有了。”
“啊呀,你真烦人。”他终于忍受不了我的幽默了。当然,如果我真心实意时,也不会忍受这样的幽默。他伸手拽住我的胳膊,把我拎了起来,“袖口有黄斑。”
“哇,你用什么牌子的洗衣粉?”在看见黄斑之前,我顺口说,然后我清楚地看见了袖口有一大片黄色的残渍。
“知道是什么吗?”他神秘地问我。
我摇摇头,头晕晕的,力图让自己清楚地表达,“你用的什么牌子洗衣粉?千万别走开,广告后回来。”
“人的脑浆。”他没理我的打诨,说。
我张口结舌地看着他,立刻忘记了自己的台词。
也许就是这一刻间,我被一种神秘感吸引了。我开始不觉得他的身材短小,我不觉得他走路的节奏看上去可笑。
我开始觉得,袖子上的人脑浆有一种奇妙的意味。它或者意味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悲哀以及情怀,或者意味着某一种不可知的神秘开始。
天知道。我向往每一种神秘。因为我强烈想知道,自己到底想要什么。每一种神秘或者都通往我的意愿与渴望。
12
施刚的法医课学得很好,在本科时,他曾经有兴趣读研时转向法医专业,但一个突然事件打消了他的念头。大四时,他到刑场实习。
他说,那天天气晴朗,很适合执行枪决。
上午,枪毙了两个犯人。枪声响过后,公安人员都走了。他和其他学生走到已经被击毙的犯人前,检查他们是不是已经死亡。
检查完之后,他们换了衣服,就到饭店里去吃饭了,庆祝第一次刑场实习的成功。
他们吃着吃着,对面的同学突然指着施刚的袖口说,“你袖口里有什么?”
大家一起盯着他的袖口。
袖口有一片淡黄色,渗着血的汁液,颜色很重。
所有的人都安静下来了。
毫无疑问,施刚袖口的那片黄正是刚才死去犯人的脑浆。
一个女同学站了起来,刚走了两步,就扶着桌子开始呕吐。她呕吐得如此剧烈,把淡黄色的胃水也吐了个干净。
施刚一直坐在那里没动。整件事情在他脑子里还很荒诞,不像旁观者感觉得那么清楚。他知道他的袖口沾了犯人的脑浆,也知道这个女同学吐出来的胃水和这脑浆有关。
但是,这和他有什么关系,暂时似乎没那么清晰。他就在同学中间冷静地坐了有五分钟左右,身边的同学手臂越过他的胳膊,拍拍他的肩,“去洗洗。”
他站了起来,走到男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突然,喉咙下感觉到一浪浪强烈的起伏,他胃里的所有容物都开始向上飞涌。他疾步奔到马桶前,毫无恶心感地开始呕吐,也吐出了脑浆般的黄水。然后,他就回去吃饭了。
一直到吃完,他都没感觉到太多的恶心。他想,这和法医课上陈列过的尸体和内脏,没多大区别。而且,在这件事后,他还有过奇异的欣喜。他意识到旁人和他自己对此事,也就是对死亡以及器官的感觉并不相同。所以,他觉得这件事能够证明,他有坚定不移的生死观,以及职业精神。
为了证明自己的想法,他没忍心扔掉这件早已陈旧并且过时的衬衫,把它在箱子里放了几年。工作后,翻出这件旧衬衫,惊喜地发现这件衬衫不但可以穿,而且式样还挺复古。于是,他小心翼翼地把这件衬衫洗干净,折叠好,穿了又穿,心底觉得自己无比坚强,而且刚毅。
那个晚上,在树影憧憧的小径上,他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他说,死亡和生命的距离,无非就是一堆汁液而已。然后,他把这件衬衫递给我,说这是他生命中很重要的感悟和经历,是一个异常关键的转折点,是最为特殊的成长阶段。他把这衬衫送给我,希望自己能成为我的男友。他就这样表明他会把生命交给我,而且,希望我能把余下的生命全部托付给他。
我愣愣地听完了他的故事,看着月光下他接近惨白的脸,昏头昏脑,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他想让我做他的女朋友,到底和这个死人的脑浆有什么关系呢?跟生与死的距离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
酒毕竟喝多了。昏乱的头脑容不下太多清晰的思考和逻辑。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场景,太多的酒精,和这个奇怪的礼物,让我冲动的头脑里汹涌着不切实际的神秘感。
也许,风这么清凉,他应该是清醒的。他的眼睛在风中清亮无比,一点都不像没有理智。见我没有反应,他伸手揽住我的肩膀,吻我的嘴唇。我仍然陶醉于这种神秘感之中,尚未回到现实之中,也未能意识到他到底对我意味着什么,是不是我想要的生活——漂亮女生说,选择一个男人,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我昏沉地任他的舌尖撬开我的嘴唇,湿淋淋地探进我嘴巴里。他嘴里还有一股啤酒的香气。
我回宿舍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宿舍熄灯了。我摸黑爬到床上去,发现自己的被子不见了。但我太累了。就这样和衣躺了一晚上,天还没有亮,我就感冒了。
沈阳用一床被子抵消了一个男人。我喜欢她这种执着而且幽默的表达方式。
2005
67
之前把婚礼想得极其隆重,隆重的意思还有一层,就是知道它会闹得烦人。
施刚请来了亲朋好友以及各位同事、客户啥的——仿佛婚姻和客户也有关系。施刚说,客户就是衣食父母。而我这里,父母、爷爷的同事、部下,以及各位亲戚,还有我的同学同事们。我自己都没有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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