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觉得自己的老胳膊老腿,再多在那小床上呆一天,都得散了。
到了七楼,杜知秋想好了满满一肚子劝说阮忆柔让自己买床的话。顺便也想了,要是阮忆柔这会儿又提搬走的事情,自己该怎么应付。这人离刚开始那软乎乎各种好忽悠的状态越来越远,倒是和前世去了初中部以后那逐渐变得坚韧而有主见的家伙越来越像了。过程怎么麻烦都好,杜知秋不在乎,只要最后的结果是把大床弄回去,就行。
可是让杜知秋意外的是,自己准备好的那些话,居然一句都没用上。到了七楼,自己刚说家里的小床有些硬了,想买张大点软点的,两个人睡也舒服些,结果阮忆柔立马就积极响应了。
这响应,还真不是表面上的敷衍。杜知秋跟在阮忆柔后面,看她一张一张试着床的软硬,分辨着床垫的组成成分,还没忘了比价。这种认真负责,各种投入的态度,实在让杜知秋觉得,早晨那个叽叽喳喳说着最好这个周末就搬走的人,其实是自己幻想出来的吧。
更神奇的是,从开始挑床,阮忆柔就一扫从电梯出来后的委屈沉默的小模样,恢复了平日里的样子。和杜知秋讨论那些床的时候,也有说有笑了,就像之前的别扭,都不曾有过一样。杜知秋觉得有些晕,从来无需过多猜测别人心意的自己,今天似乎死了过多的脑细胞,完了还什么都没猜出来。
不过怎么都好,至少现在,都是好的……
两个人走着说着,看床看得倒也快,在看中一款床,杜知秋准备去付款的时候,阮忆柔说先等她去一下洗手间。结果阮忆柔回来的时候,就捏着一张已经付完钱的单据了。
杜知秋的脸,立马就黑了。就知道这家伙还想着搬走呢,这会儿是给自己买个床,当临别礼物么……
“怎么,你买个床,给我做临别礼物的啊?我一个人睡这么大的床干嘛。”杜知秋心里不爽,憋不住就直接说了。
“啊……什么临别礼物?你不是说,买张床,两个人睡么。”阮忆柔愣,“我就是觉得,我一直住你那,连房租都不收我的……那个,不给我睡么?”
囧……杜知秋咳了两声,真是不知道怎么接话。果然是,喜欢上一个人,太在意了,人就会变得笨了吗。可是这也不怨自己吧,这人才几个小时,就变脸变成这样,是个人也接受不了啊。
杜知秋看了一眼,正眼巴巴委屈状看着自己的阮忆柔,弄了半天,倒像是自己赶人一样,这是什么和什么啊!
“其实,除了买张床,我还想买间房……”杜知秋四十五度无奈望天状,决定岔开话题,顺便把之后计划的预防针给打了。
阮忆柔又愣了,就在杜知秋以为她会开口说马上搬走不再打搅这样的话的时候。阮忆柔咬了咬捏得紧紧的小拳头,可怜兮兮地说:“买那个,我钱不够呢……要不,先存存?”
杜知秋默……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到~~~
估计二更会在12点,或者12点过一些……大家可以早点睡,明早起来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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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第五十三章 无法退一步 。。。
在出门前,不听天气预报,总会撞上几次糟糕的情况,让人后悔。可是事实上,就算是听了天气预报,也未必能够避免。为了应安宛初的约,周六早晨一起去书城买辅导书,莫芷念在周五的时候,就准点蹲在电视机前,等着看天气预报。
当听到电视里说第二天是晴转多云的时候,莫芷念突然不知道,是应该松一口气呢,还是叹一口气。虽然那个高三的学长,已经和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好成了一团,但是事实上,自从他出现以后,已经对莫芷念和安宛初的生活产生了影响。透过这么一个突然带着情书出现,又突然移情别恋的角色,莫芷念无法避免地看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安宛初在自己心里,已经拥有了一个很特殊的位置。
而这份特殊,不仅仅只是闺蜜而已……莫芷念不是一个刚上高中的小女孩,在经历了前世的那么多事情之后,如果连密友的情谊和心动的感觉都分不清的话,那多出的十年,真是白活了。就算莫芷念再不想承认,事实已经一点一点地被推到了眼前。
那些担心,很担心,十分担心,早已逾越了一个朋友应有的距离,莫芷念早就明白的。和前世与季诗珊的一见钟情,怀着憧憬靠近相处不同,重生之后,莫芷念和安宛初,完全是在一种,潜移默化熟悉彼此,直到现在十分亲密的关系。
就算是看清了自己的心动,莫芷念也只希望,自己和这个十六岁的安宛初,可以维持好朋友的关系。那条路,太难走,莫芷念不希望是由自己带安宛初去走,甚至连莫芷念自己,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还有去走的勇气。
前世和季诗珊在一起的时候,莫芷念还是一个孩子。总是想着,只要两个人现在相爱了,就会一直相爱下去。就算以后去了不同的大学,时间和距离,在爱面前,终有投降的一天。而当步入社会,脱离了学生的身份之后,两个人就会拥有真正的自由,可以无所顾忌地选择在一起的生活。接着,两个人就能在一起,柴米油盐,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一同走过少年的稚嫩,青年的奋斗,中年的沉稳,直到步入白发苍苍的老年,两个老太太,还可以手拉手,去公园散散步,或者是早起一起去广场练练太极。到最后,再选一个风景不错的墓园,买下双人的墓穴,为人生画上最后一个句号。
可惜,两个人一路走过了十年。没有败给时间,没有败给距离,甚至还得到了家长的体谅,却还是没有能走到最后。可惜么……还是可笑呢……
一辈子,又怎么会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憧憬,始终只是憧憬罢了。想得越远,越真实,越美好,再破碎的那一刻,就会越受伤。就算是承诺,也会有散去的一天,哪里有什么一辈子呢。
只是,虽然事实已经是这样,但是那种想要一辈子与一个人白头偕老的憧憬,总是美好的,美好到就算是此时的莫芷念,不经意间想起,也会被扯动那心底最柔软处的期望。
不可能的事情,要按死在刚出苗的时候……在莫芷念逐渐感觉到自己待安宛初的不同时,也曾想过,要不要刻意地拉开一些距离。只是安宛初那样敏感的人儿,只要莫芷念的态度略有冷却,她就会立马恢复冰山的模样,就差在额头上多贴一个“生人与莫芷念勿近”的字条。
习惯了那冰山融化的模样,莫芷念又哪里受得了两个人如冷战般的相处。每每不过是一两节课的功夫,莫芷念就率先松了劲儿,寻着点吃的回来找个话题打破僵局。
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莫芷念总觉得一到这个时候,安宛初就变得格外好说话。明明是自己的态度变差把她惹恼了,冻上了,但是只要自己一去求和,安宛初就会立马不计前嫌地把冰层化了。
两三次反复下来,莫芷念终于不好意思,再把自己摇摆的心思放在台面上去折腾安宛初。安宛初这种不问因由,只是默默承受的姿态,看着实在太让人心疼了,总是欺负老实人神马的,莫芷念还真的是做不大出来。再加上这么来来去去几次,莫芷念也算是看透了,安宛初和别人不同,自己和她既然已经成了如此默契的好朋友,她是不会允许自己退后一步,只是做朋友的。换而言之,安宛初应该就是那种,很难接受别人进入她的世界,但是一旦进入了,哪怕是往后退一小步,也就会一下子又出去了。
要么,就变成陌路人,要么,就继续目前的状态,并逐渐更亲密……
这样的情况,让莫芷念不知道该对此作何表情。当初只不过想着,和安宛初做个朋友,做对好同桌。谁知道,走着走着,近了,才发现,和接受了自己的安宛初相处,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好像有一种无形的默契,就像是饥肠辘辘的时候,面前的泡面熟了,旁边就立马会递上一双筷子。这种感觉,最初的时候还不明显,只是次数越多就越有感觉。两个人时常在同时,说出内容相近的提议,或者是不必开口,对方就能知道接下来的谈话会是什么。这样的小默契,让莫芷念觉得十分有趣,是一种无形之中逐渐拉紧的联系,让人不舍。
莫芷念知道自己不舍得,也知道不该去做多余的事情。既然没有可能,退后半步,就只能按捺着心里那点儿乱七八糟的念想,继续和安宛初做好朋友。
可是,这种微妙的平衡,却随着高三学长的出现,被打破了。在听过安宛初那句意思含糊的“可是我要一片森林做什么,我想要的只是一棵树啊。”之后,莫芷念断定安宛初对那学长有了意思,心里是各种的不舒服。
要知道从杜知秋的话里,安宛初前世对莫芷念也是有过特殊的关注的。现在莫芷念就有一种家里的宝贝被人抢走的感觉。明明自己好努力,才敲开了安宛初的心房,这人随随便便写了封情书,又晃了两圈,就成了安宛初要的那棵树,实在是让人讨厌。
在高三学长移情别恋之后,莫芷念松了一口气,却又因为安宛初的失落而开心不起来。同时,面对越走越近的安宛初,莫芷念也开始不知道,自己该以如何的态度去面对是更好的。莫芷念不希望安宛初像前世那样,对自己有那种小小的听起来像是特殊关注的情愫,虽然莫芷念不知道,那是不是那种喜欢。
于是,莫芷念努力在与安宛初的相处中,寻找着微妙的平衡点。而安宛初却像是对此毫无感觉一样,除了平日在学校呆在一起,上下学一起,连周末都开始偶尔约莫芷念出去逛街,或者去书店图书馆。
本来是好朋友可以一起做的事情,但是在莫芷念看来,或许是心里有鬼,总觉得多了点儿什么。看天气预报的时候,莫芷念也不知道,面对可以出行的天气,自己是应该觉得开心,还是不开心。
不过,都不重要了。因为第二天,两人的确出行成功了,然后被天降的大雨,堵在了书店里。天气预报,都是浮云啊……
本来只是一个多小时的活动,因为这场雨,被拖成了一个上午,一直到中午了也没见雨变小。莫芷念和安宛初没有被困在商场里的那俩个幸运,附近没吃的,最终还是去隔壁的便利店里买了两个一次性雨披,回家算了。
一出书店,骑了没一会儿,雨倒是越来越小了。等骑到差不多一半的路程时,雨居然停了。果然下雨神马的,是和天气预报一起约好了出来逗人玩儿的吧。
雨是停了,天还没放晴。一次性雨衣穿在身上总是唰唰响,见一时半会儿估计不下了,两人将车停在路边,把雨衣脱了下来。停下的地方,有一排小商店,矮矮的房子,稍稍凸出来一些的房檐下站着好些躲雨的人。这会儿雨停了,躲雨的人一下子走了多半。
莫芷念刚把雨衣脱下来,就看到安宛初车都不锁,向旁边的小商店走了过去。莫芷念喊了两声,安宛初只是回头招了招手,示意跟上,就又继续往那边去了。难得见到这么没章法的安宛初,莫芷念只好先把自己的车锁了,然后推了安宛初的车跟了过去。
等走到小商店门口的时候,莫芷念才看到吸引安宛初的是什么。此时房檐下面避雨的人已经差不多走空了。安宛初正站在一个叼着香烟的中年男人面前,望着他脚边的一个大笼子。
“小妹妹,买吗?”那男人见安宛初看得专注,后面又来了个莫芷念,只是两人都是学生,也没大指望能做成生意,他只是随便一说,还顺脚踢了踢笼子。
原本莫芷念只看出笼子里关着的是一只大狗,可是这男人这么一踢,莫芷念才发现,原来不只是只狗啊。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今天,哦,昨天,是很郁闷的一天……
丢失了的小布偶,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找到,好伤心
有些东西,就在不经意间,没有了
那些曾经觉得很重要,永远不会丢掉,永远不会离开的,都只是留在了回忆里神马的,太让人忧伤了
一点半了…………爪速是悲剧啊……
一直是,永远是,一辈子是……嘤……
呼……去睡觉了……
没想到睡前还能看到深夜的长评神马的,太给力了
被治愈了一下呢……
挨个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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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五十四章 真人不露相 。。。
笼子倒是挺大个笼子,兴许是之前挤在房檐下躲雨的人太多,没有笼子的地儿,于是只有一小半在房檐下面。男人这么一踢笼子,里面的狗狗站了起来,还顺势甩了甩毛上的水珠。淡黄色的毛随着甩动变得蓬松了些,不再紧紧地贴服于身上,莫芷念大概能看出,这是一只金毛犬。
不过,莫芷念现在是没心思寻思,这金毛究竟是不是纯种的。因为狗狗站起来的时候,露出了肚腹间的两团毛球。淡灰色的毛球,安静地趴在狗狗肚子下面,一块还算湿得不太厉害的地上,多半的雨水,都被现在站着,原本半卧着的狗狗挡了。
莫芷念的念头在这是两只狗吗和它们还活着吗之间徘徊,而安宛初则是已经按捺不住,又往前凑了凑。
“买不买?不买别耽误叔去花鸟市场做生意。”这会儿雨停了,天都开始放晴了。中年男人没啥兴趣陪两个小姑娘在这浪费时间,早点去花鸟市场前面摆个摊把这些东西处理了才是正经事。说着,男人就扣住笼子上方的铁丝圈把手,把笼子整个给提了起来。
“多少钱?”安宛初见这男人不过随口一说,压根没把自己放在眼里就要走了。赶紧地挪了两步,挡在了男人的面前,指着笼子,开始问价。
“呵,小姑娘你有兴趣啊?”男人见安宛初挡在身前,原本提着重物就累,不免有些恼了。不过再看安宛初那不像是在开玩笑的认真模样,男人想了想还是先把笼子放了下来。
放下笼子的地方,不再是原来的那块地。笼子砸在潮湿的地面上,溅起了几滴泥水,落到了金毛和那两团东西的身上。金毛又甩了甩身子,不过泥水很快干在了毛上,而那两团莫芷念不知道还活不活着的东西,在这冰冷泥水的刺激之下,也动了动,团得更紧密了。
“说说,多少钱?”安宛初见状,皱了皱眉,也不只是因为那溅起弄脏金毛的泥水,还是因为那个男人对待小动物的态度。
原本莫芷念以为安宛初只是过来看看,结果这会儿还真开始问价了。前世的时候,因为莫爸爸对宠物毛有些过敏,季诗珊又不喜欢宠物,所以莫芷念想养小动物的愿望一直没有得到过实现。不过,这并不妨碍莫芷念时常看些宠物资讯,对着那些萌图聊以□一下。
如果莫芷念没有记错的话,重生之前的几年,金毛的价格差不多是一千左右,具体价格会看那只狗的情况,上下浮动一些。这只金毛是不是纯种,莫芷念看不大出来,不过长得倒是不错。那么也就是说,这会儿,这只金毛,就算不是纯种的,也值个七八百的,前提还是这个急着去卖狗的男人不狮子大开口。
七八百,说多也不是太多,只不过,安宛初家会同意她用这么多钱,弄只狗回去么……莫芷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