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了,就是吃顿饭太隆重了反而怪怪的,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大美女,穿什么也比不过那个裴静书。”
“我怎么觉着你有点破罐子破摔的味道,我还准备看你和静书斗得你死我活呢,一点也不好玩。”
“对不起,不能让你看一场好戏。我和她有什么好斗的?胜负早就分出来了,没看到我是失败者吗?”
“未必,傻瓜都能看出来那个人对你还有感觉,男人的初恋情节比女人还要重,杜晓西,你还有机会。”
机会?对我来说,我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以前的江南再也不会回来了,这个咄咄逼人的江南,对我来说什么都不是。虽然这样告诫自己,但是——不管用,他明明还是那个江南,那样的眼睛、那样的笑容、那样纤细的手指,只是——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江南。
我摇摇头:“太迟了。我们太迟了。”
林晨树看着我,许久:“那你晚上到底穿什么?”
我今天上班穿的是白衬衫,牛仔裤,就穿这个啰。不过林晨树要知道这个干嘛?我没好气:“不是说随便穿吗?就身上这套,白衬衫、牛仔裤,你要知道这干嘛?”
“我想和你穿情侣装,那个江南对我特别感冒,我们一起气气他。”
我白了他一眼:“他哪里招你了,你要气他。”江南得罪的人是我,他那么起劲干什么。
“他抢了静书呵,我一直以为静书会嫁给我的,想不到她变心了。”
原来是情敌,难怪比我还气愤。我有些好奇:“你跟裴静书很熟吗?是个什么样的人?”
林晨树斜睨了我一眼:“当然是个了不起的人,某人跟她根本没法比。麻省理工的硕士,如果不是后来生病了那现在应该是博士了。我们两家是世交,她父亲在美国是很影响力的企业家,我和静书也算是青梅竹马,我妈妈现在在美国就住在她家隔壁,是个很骄傲的人,比莫北北还要骄傲的人。你败在她手里,不丢人。”
原来是这么优秀的一个女孩子,难怪。
林晨树突然搂住我:“走,替我挑衣服,我今天一定要让裴静书后悔,怎么会放弃我这种男人呢。”
我笑了:“你到底是要气江南还是裴静书?”
“两个一起气,替我气裴静书,替你气江南,一举两得。”
真受不了这个人!我替他选了一件麻质的白衬衫,配牛仔裤,跟我站在一起,还真是很配。这样穿也有好处,让我看起来年轻些,岁月蹉跎,我已经27岁了,老得很快,我很怕老。
林晨树在镜子前左照右照,一副很臭美的表情,难怪,要去灭情敌的威风,又要让初恋情人吐血,准备工作当然要充分些。
看完了自己,他又开始打量我,我有什么可以让他挑剔的?我挺胸抬头,一副很自信的表情。
林晨树猛地拍了一下脑袋:“我说怎么不对劲呢,来,我帮你弄弄。”
他把我推到镜子前,让我坐下,然后他到抽屉里找了一把梳子过来,他要干嘛?
原来是要帮我梳头,我挣扎着不让他动,他轻斥我:“别动,闭上眼睛,我给你一个奇迹。”
唉,随便他了,一个大男人,怎么喜欢干这种事?
他的动作很轻柔,我偷偷地从镜子中看他,一副很陶醉的表情,给人梳头这么享受吗?那为什么很多理发师的态度那么差?
“好了”。林晨树很兴奋。
我睁开了眼睛,我真是吓了一跳:不是因为发型有多好,而是——简简单单的一个马尾巴,鬓边有几缕碎发自然地垂着,右侧还别了一个玫红色的发夹,三朵小玫瑰,很可爱。很象多年前的我,大学时代的我。
林晨树笑得很神往:“我喜欢你这个样子,在网球场上就是这个样子,这个样子的你最好看。”
我也喜欢这个样子的自己,但是,穿着打扮可以回到从前,但是——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回去的,有些东西,有些人,错过就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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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我们到得晚些。
静书仍是一身黑,配了一条珍珠项链,沉静得就象一幅画。我暗自庆幸自己的穿着很随意,相较于静书不留痕迹的精心打扮,我反而占得先机,更何况所谓的青春无敌,至少我的打扮显得很年轻,所以在与静书的较量中,我虽不及她貌美,也不及她优雅,但也不至于败得很难看。
我和裴静书完全是两种风格,但林晨树和江南的穿着却是惊人地相似,都是白衬衣,而且都是麻质衬衫,是怎样的巧合?我以前经常给江南买衬衣,成为男女朋友后更是,一般都是白色的,他穿白衬衣最好看,但是很少买麻质的,麻的衣服最难伺候,洗一次要烫一次,我嫌麻烦,所以很少买这类的,静书一定比我勤快吧?
气氛不是很好,静书和林晨树聊他们的一些往事,我和江南都插不上嘴。江南很沉默,偶尔笑笑附和几句,我是根本没话说,只好埋头吃菜,不过有点食不下咽。
见我们很沉默,林晨树努力调节气氛,他很夸张地:“静书,你真是好狠心,我苦追你多年,想不到你就这么嫁了,真是让人伤心,你怎么也不等我就嫁了呢?”
一直埋头吃菜的江南突然抬起了头,他不经意地扫了我一眼,眼中的寒意让我的心一颤。为什么要这样看我?说这些莫名其妙的话的人又不是我,再说林晨树应该只是开玩笑,所以用得着迁怒于我吗?难道因为我的男朋友在我面前与另一个女子调情,所以他替我打抱不平?怎么可能?我把头埋得更深了。
裴静书笑了:“等你?那我恐怕一辈子也嫁不出去了。我和江南也认识五年了,结婚也是很自然的事。”
五年?那么江南刚出国他们就认识了吗?我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几乎连筷子都握不住,他怎么可以,怎么可以!
林晨树轻轻地握住了我颤抖的手,脸上却一点也不露声色,继续开着玩笑:“认识这么久了,你到结婚前才告诉我,过分,罚酒,两个一起罚。”
刚才一直没出声的江南忽然道:“好,那我就罚我吧,静书不能喝酒,我替她。”
我苍白着脸看着他喝下满满一杯红酒,接着他又端起了第二杯,又是一干而净,接着是第三杯,我直看的心惊肉跳。
还是静书阻止了他:“别喝了,晨树只是开玩笑。”说完她又转向我们:“其实,虽然我们认识很多年了,但是也是最近才走到一起的,发生了一些事情。一直是我追他来着,他以前总是对我爱理不理的,可讨厌了。”
我的手终于不再颤抖,冰冻的心也渐渐开始苏醒,我暗骂自己: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与你何干,用得着一会儿心如死灰一会儿又欣喜若狂?即便他一直没有接受静书,那也不可能是因为我,我这是何苦?
我甚至有些恨裴静书,就让我以为五年前他们就在一起吧,那么我会恨他,也许可以早些忘记他,她何苦要解释?
我极力忍住不去看江南,但是我失败了。江南正看着裴静书,眼神柔和,笑容也很温柔,只是,为什么我触到他的眼神时我看到了一丝痛楚,是我看错了吗?
静书拍拍手:“好了,不要说我们了,我们的故事最简单了,就是这样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倒是你,晓西好象是你第一个带到家里来的女孩子,说说你们的故事,我好奇得要命。”
我和林晨树面面相觑,我们的故事?那真是一部刀光剑影、斗智斗勇的血泪史,还真是不能向外人说。我捅捅林晨树,让他说吧,反正他睁眼说瞎话的本事比我强,随便他编吧。
可他一开口就把我气得够呛:“其实我们也没什么故事,就是她这个人,笨得要命,我要不在她身边,都不知道她在这个社会上怎么生存下去。”说完还拍拍我的脑袋:“怎么会有这么笨的人。”
怎么会有这么可恶的人!仗着我现在不敢跟他翻脸就在这里胡说八道,看我待会怎么收拾他!
静书也笑了:“就你聪明,我才不信呢。赶快从实招来,想这样就过关,没门。”
想不到裴静书这般不依不饶,林晨树歪着脑袋想了想:“其实也不知道喜欢她什么,就是喜欢。背着生病的我从六楼爬下来所以喜欢;自己饿着肚子先喂饱我所以喜欢;伤心的时候背着别人流泪所以喜欢;很笨有点傻气所以喜欢;凶的时候对着我大吼大叫也喜欢;自信的时候喜欢;自卑的时候也喜欢;笑的时候喜欢哭的时候也喜欢”林晨树叹了一口气:“我呀,就不知道她有什么东西是我不喜欢的。”
我呆住了,还真是了不起,就这么一会儿工夫能够编出这么一套词,而且大部分还是真的,真了不起,我对他真是仰慕到了极点。
江南的脸色阴晴不定,不知道在想些什么,静书确是屏住了呼吸,一脸的神往,她推了推江南:“你从来没有对我说过这些,好好学学,回家我要听。”
江南不由笑了:“你们女人就喜欢听这些,也不知道说给多少人听过呢。”
是说给我听的吗?怎么可以这样说,我注意到林晨树的脸色也变了,忙想打圆场,只是一时间也不知说些什么好。还好静书反应快:“好了,晨树说过了,轮到晓西了,你喜欢他什么?”
林晨树的脸色终于缓和下来了,他嬉皮笑脸地:“我也想知道呢,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他转向静书:“你们不知道,她以前天天跟我作对,我好心送花给她,她都拿去变卖了还扣了手续费还给我,我也很想知道她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快说。”林晨树催促我。
说什么呀,他难道不知道我们是假扮情侣吗?哪里说得出什么时候喜欢的,我又不是他,什么肉麻的话都能说都敢说,说什么呢?我白了林晨树一眼:“我那是欲擒故纵呢,偏偏你傻,就上钩了呗。”谁让他说我笨,也让我说他一回傻,扯平。
林晨树正色:“赶快坦白,不说不行。”
他起什么哄,旁边静书也很起劲,还拉上江南:“我们也很想知道,是吧,江南?”
江南微笑:“是,我们也很想知道。”
是吗?他也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另外一个男人,那我就说给他听,可听好了。
“他看起来很凶,但每次只要我掉眼泪他就会手足无措,哪怕明知道是假的;他看起来游戏人生,但其实对什么都很认真;他对我看起来很坏,但我知道他心底对我是极好的,比任何人都好。如果一定要问我从什么时候喜欢他,是在一天一天的相处中,是在他一次一次给我温暖的时候,是在他把整个肩膀借给我依靠的时候。”
满意吗?我没有林晨树的才华,这已是我能讲得最动听的语言,我说得很动情,因为至少有很大一部分是真的,包括我喜欢他,是,我喜欢林晨树,喜欢这个给我温暖,给我关怀的好朋友。
林晨树看着我的眼睛亮晶晶的,笑得有些傻气,而江南,眼神暗淡,笑容中透出一点苦涩,我说错什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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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终于结束了。
让人心惊胆战、魂不守舍、食难下咽的晚餐终于结束了。虽然我和江南的交流甚少,一点也不象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好在江南先前介绍我时就只说我是因为成绩差所以才记得的高中同学,那么我今晚的表现也算中规中矩,无可挑剔。
终于结束了,没有失态、也没有失控、我长舒了一口气。
我们在饭店门口道别,林晨树与静书以美国式的拥抱作别,对江南可就冷淡得多了,只是礼貌性地握了握手,时间很短,脸上的笑容客气但很疏远。静书也紧紧地拥抱我,热情地邀请我去美国玩,我喜欢这个热情又优雅的女子,如果她不是江南的妻子。所以我不可能从心底喜欢她,不可能。
我和江南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他的手烫得吓人,与他淡漠疏离的眼神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把我的手握得很紧,我有种剧烈的疼痛感,我呆呆地看着他,有片刻的恍惚。他俯下身子,想说些什么,但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把我的手紧紧一握,说了声保重,终于转身离开。
两天后他将离开,我终究没有明白他为何而来。肯定不是因我而来,但为什么就轻易地搅乱我尚算平静的生活;也毁掉我残存的希望;甚至生生地割断我对他的最后一点依恋。他是为了这样而来的吗?我一点也看不懂他,但我更不懂自己:为什么在经历了这一切以后,我的眼睛依然离不开他,我的心底依旧舍不得他离开。
车已经驶远,但我仍伫立在原地,许久许久,才听到一个戏谑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别看了,再看就变成望夫石了。”
我有些难堪,但很快不再在意,反正他已看惯了我得难堪与失意,多一次又何妨?
林晨树一把搂住我的肩:“走吧,我送你回家。”
我连忙摆手:“不用,我走回去就可以了。”老妈出去旅游了,晚上可以住到新家,走一刻钟就到了,小区的出入口窄,把他的保时捷刮花了我可赔不起。
林晨树挽起我的手:“也好,我们一起散散步,不要辜负了这大好夜色。”
我不着痕迹地把手抽出来,林晨树不乐意了:“怎么了,你怎么什么地方都不让碰呀,难不成手上也擦了金粉,碰不得?”
我是不是过分敏感了?也许吧,不过,这么多年,我真的很不习惯于男人牵手同行。
不过林晨树还是要安抚的,我夸张地用手猛地扇了好几下,装模作样地:“太热了,都是汗,还是不要啦。”
说完我带头往前走,林晨树马上追了上来,伸出了手:“那就换你牵我的手,我不怕热。”
林晨树说得理直气壮,真受不了他,也罢,就当左手牵右手,我轻轻地牵起了他的手,他的手冰凉冰凉的,大热天牵着竟是出奇地舒服,我都舍不得放开了。
到了楼下,我与林晨树告别,谢谢他送我回家,当然也要客套一下,邀请他有空来坐坐,想不到他立刻说:“我现在就有空。”
我有些尴尬,也就随口一说,正常人哪里会当真,深更半夜,孤男寡女的,不可以。我陪笑:“太晚了,下次吧。”
林晨树看看手表:“不晚,刚过九点,我有点喝多了,喝杯茶就走。”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能不让他进去吗?何况这房子还是借他的钱买的,我只能把他让进屋,不过心里有些不安,他待会不会撒酒疯吧?
我给他泡了一杯菊花茶,他这几天火气大,给他降降温。
林晨树摊着双手双脚,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一副很惬意的样子,我把茶递给他,心里想着怎么让这个人早点离开,看他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不会想赖着不走吧?隔壁住了个马列主义老太太,要被她看见我这里有男人留宿,那我以后也别想耳根清静了。
林晨树的姿势更加慵懒,茶也喝了,他要看的电视大结局也看了,可是,他就是赖着不走,我忍无可忍:“你到底要坐到什么时候。”
林晨树伸了一个懒腰,一副很享受的表情:“这里很舒服嘛,我决定了,今晚睡在这里,不回去了。”
我的房子哪容得他说走就走说留就留,我板着脸:“不行,你快点回家。有那么大的别墅,赖在我这里算什么事呀!”
林晨树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不回去不行吗?就一晚上。”
“不行”,我毫不心软,并且起身去拉他起来,却不想他反过手来拉我,我不及他力气大,竟被他拉了过去,整个人一下子就扑倒在了他的身上,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要多暧昧就有多暧昧。
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林晨树却死死地拽住我,不让我起来,我大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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