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你等于爱上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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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等于爱上眼泪-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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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一天,非凡在电话里说,小丫头,你回来吧,我想,等你上大学,大学毕业了,我会娶你。    
    我想起非凡戏说的那句话,于是我跟他开玩笑,原子弹炸死全世界的女人了吗?    
    可是我还是决定回去。    
    打电话给非凡告诉他接站时间,心情从来没有的好过,像这个城市开得五彩缤纷的花朵。    
    终于又回到原来的地方,回来见那个爱了很久的人。    
    在马路对面看到非凡和谢辰,我飞奔过去。有一辆车飞驰而来,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醒过来时,我的头上缠着纱布,非凡把我的手放在他的掌心紧紧握着:“刚才真的吓死我了,你怎么这样不小心呢,车来了都不知道,幸亏谢辰推了你一把。”    
    谢辰?谢辰呢?!    
    我哭肿了双眼,一直守着谢辰,我真怕他就这样醒不过来了,突然间感觉很惶恐,是怕失去谢辰的那种惶恐。    
    那天晚上,我站在医院的长廊上,给非凡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关于眼睛和睫毛的故事。我说眼睛往往能看得见最远也是最遥不可及的风景,却看不清一直陪在他身边而且对他不离不弃的睫毛。    
    我彻夜不眠地守着谢辰,医生说他已经过了危险期,叫我不用担心。    
    谢辰醒来后对我问的第一句话是:小丫头,你没事吧?有没有受伤?    
    我的眼泪毫无遮拦地流下来,浸湿了他的脸。    
    我不知道,有个傻瓜,一直这样爱着我。    
                                                                               (文/没有花香)    
    


第二部分青梅与竹马的滚滚红尘

     我的心里明白,不一会,我们就要分开了,即使不是诀别,但这一分开,就真的,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我们将沿着不同的道路,走不同的路。    
    一    
    我和纪征是从小玩到大的青梅竹马。    
    这么说可能有点俗套,但事实的确如此。从6岁到16岁,印象里谁也没离开过谁,就连最敏感的那一段青春叛逆期,我们也是一路嘻嘻哈哈闹过来的。那时候看了一部电影,也是讲一对青梅竹马,男的问女的:“你知道为什么我们可以20年来一直是死党吗?”女的追问。男的就一脸坏笑地回答:“因为你不够性感啊。”这时我忽然间想起纪征,我们做了10年纯洁无瑕的死党而没有一点点的质变,又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我必须承认的是,纪征的确是个出类拔萃的男孩子,小时候还不觉得,自从高中以来,那小子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个子高了,轮廓英挺了,又打得一手好球。直到有一天他在放学的路上向我炫耀一封被包装的花花绿绿的情书,我才意识到,纪征是真的长大了。    
    长大了的纪征一脸得意:“阿蓝,有没有男生给你写情书啊?”    
    我不理他,不屑地哼了一声。    
    纪征又说:“也难怪,你长得又不好看。”    
    我的心被重重地打击了一下,纪征一贯是口不遮拦的,这么说肯定是无意,但却无意中触碰到我的痛处。我不如纪征,空长了十几年,全身上下还是一副化不开的样子,细胳膊细腿,脸色也不好。怪不得天天和纪征一起上学放学也没谁把我当威胁。每个人的心里都很亮堂,出色的纪征怎么可能看上平庸的林蓝呢?他们只是死党,只是死党而已。    
    然而,又有谁知道,林蓝其实是很喜欢纪征的呢?    
    这个秘密我一直深藏在心底,对谁也不曾透露过。我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说出来,反而会破坏原来的美好。不如一辈子做他的死党,天天能看见他,也就让我心满意足了。    
    到家的时候,照例是纪征先上前去开铁门。我们这栋楼的铁门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风霜,落满了厚厚的锈,没有大力气的人是打不开的。纪征顺顺当当地把铁门扳开,又回头对我笑,“阿蓝,等哪天我不在了,你连家都回不了。”    
    我说:“那我就天天带把扳手在书包里,你以为我离开你就活不成了呀。”    
    纪征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哦?你离得开我?”    
    我不说话,撇下纪征匆忙跑上楼去,直到确定他不会追上来的时候才停下。靠在墙上,有些伤感。我真的可以离开纪征吗?从6岁起就适应了有他在身边的生活,凡事习惯了依赖他。一旦他不在了,我又会乱成什么样子呢?那是我没有考虑过的事情。    
    二    
    晚自习回家的路上,纪征很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阿蓝,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我头也没抬:“不信,我相信日久生情。”    
    “哦。”纪征不再说话。两个人闷闷地走,直到家门口,纪征上去开铁门,握着门把手的时候突然回头,说:“阿蓝,我有女朋友了。”    
    “啊?”我诧异得几乎叫出来,还没来得及再细问些什么,他就已经快速地消失在楼道里了。楼道里没有灯,黑暗一片,我追不到纪征,眼泪一下子就委委屈屈地掉了下来,说不上什么原因。    
    原来我还是无法对他死心,我以为在这份感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就已经恨恨地将它扼断了,我以为我能安分地做他的死党。可是在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所有的决心都崩溃了。    
    他让我明白,他不再是我一个人的纪征了,他终于还是离开了我的生活。第二天到学校,果然听到了风言风语,纪征的女朋友是隔壁班上的班花,名叫肖菲菲,我见过,确实是个无可挑剔的漂亮女生,就算倾不了国也足够倾掉好几座城池了。课间操的时候我又看见她,隔着人群默默地望着,突然间的感觉有点羡慕有点无奈。    
    羡慕的是她的无可挑剔,无奈的是我永远不可能成为肖菲菲,她比我优秀太多,甚至连名字都要比我的可爱。不是吗?    
    放学的时候我像往常一样坐在位置上等纪征,等了半天还不见他,才一下子反应过来。是啊,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怎么还可能像从前一样陪我回家呢?我苦笑着站起来收拾书包。眼前却越来越模糊,什么也看不清。只好胡乱地把东西塞进书包,一边在心里暗骂自己,林蓝你这个大傻瓜,你怎么会傻到这个地步呢?果然在回家的路上我迎面碰上了走在一起的纪征和肖菲菲,正想躲,已经听到了肖菲菲在大声喊我的名字。只好慢慢的走过去,看了眼同样尴尬的纪征,然后肖菲菲说:“你就是林蓝吧?刚才还听阿征提起你呢。”    
    阿征?叫的这么亲热,我又看了一眼纪征。他的样子很窘。    
    还好我只是稍微迟钝了一点,关键的时候马上就反应过来,立即摆出一副标准死党的模样大大咧咧地去拍纪征的肩膀:“哈哈,你太不够意思了,有了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也不第一个告诉我。”    
    纪征不说话,头压得更低了。    
    我讪讪地收回了手又转向肖菲菲,笑嘻嘻地说:“呵呵,纪征从小就怕羞,呵呵,这么大了还这样。呵呵。”肖菲菲抿着嘴一脸幸福地对我笑。    
    我突然间觉得她的笑容很刺眼,让我无所适从的手足无措。正在考虑下一步该怎样维持平和美好的局面,纪征说话了。    
    纪征说:“阿蓝,我们要去KFC,你去吗?”    
    我马上摇了摇头:“呵呵,你不要扯我当电灯泡。”    
    纪征还想再说些什么,又看了眼肖菲菲,终于还是没有开口。气氛沉默了一会,我看了看手表:“哎呀,好晚了,我要回去了,纪征,要不要我和你妈妈说一声?”    
    纪征说:“那好,谢谢你,阿蓝。”    
    “不用。”    
    然后我们坦坦然然地告别,朝相反的方向继续走。背过身的时候,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同时收起一直强装的笑脸。回想刚才说过的话,感觉别扭极了。纪征居然对我说谢谢,而我对他说不用谢。    
    我们像陌生人一样地生疏了。    
    我咬紧嘴唇不让自己轻易又哭出来。    
    走到家门口的时候,我跑上前去扳铁门。以前看纪征轻轻松松地就打开了,可我直到手心都通红,铁门还是冷冷的无动于衷。无论我怎样愤然地去踢它去踹它甚至拿石头去砸它,它仍旧是紧紧地关闭着。    
    最后我停下来,静静地看着它,阳光明晃晃地映在我的脸上,我抬手去擦头上的汗,却抹下了一手的泪水。    
    那天中午我一直等到妈妈下班回来把铁门打开。坐在餐桌旁的时候我抬头对妈妈说:“以后要给我带一把扳手了。”    
    妈妈很奇怪:“纪征不是会替你开门么?”    
    我笑,然后一脸平静地说:“可是,他总不能替我开一辈子的门吧。”    
    鼻子又酸了起来。    
    三    
    我的17岁生日,转眼间就到了。    
    妈妈说请同学来家里玩一下吧。我说不用了。我的生日大都是和纪征一起疯玩度过的,两个人的感觉正好。如果要挤进一大帮人来开什么party,我肯定会不自在。    
    只是今年,连两个人都没有。    
    生日的当天,我起得很早,仔细地收拾了一下自己,再对着桌上我和纪征的照片发了一会呆,我看见照片上的我们都有着默契和谐的笑容,穿着一样的白色衬衣。照片是16岁生日时拍的。仅仅是一年的时间,曾经的一切已全然不是曾经。    
    我叹了口气,站起身来。对妈妈打了个招呼,出了门。    
    我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我用了一上午的时间走过了3个区,中饭在KFC解决,下午又顺着原路返回。奇怪的是,我一点也不觉得累,只觉得心里空空的难受。    
    好像什么都没有一样。    
    天已经全黑了下来,大街上还是熙熙攘攘的,一拐进小区里,茂盛的树木似乎就把一切都隔绝了。我从书包里掏出扳手,一为壮胆二也为等会方便开铁门。    
    突然一个人影撞了过来,我正要紧张地扬起扳手,影子却开了口:“阿蓝,是我。”    
    原来是纪征。    
    我们站在铁门前面的梧桐树下。路灯很暗,我看不清纪征的表情,却感觉到他明亮的眼神。谁也不说话,谁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纪征说:“阿蓝,今天你过生日吧。”    
    我说:“是啊,呵呵,你还记得。”    
    纪征递过来一个礼盒,一边说:“我也不知道你喜欢什么,这是菲菲帮忙挑的,女生应该比较了解女生吧。”    
    我接过来,说了句谢谢。    
    礼盒拿在手中的触感很好,看质地就知道是很昂贵的礼物。我一阵难过,我宁愿纪征送我一串路边摊上的铜质手链,或者干脆像往年一样地赖掉,也不愿意收下一份不包含他任何感情的冷冰冰的奢侈品。    
    他究竟明不明白我想要的是什么?    
    尽管如此,我还是得拼命装出一副很喜欢的模样。    
    纪征又说:“阿蓝,你最近好吗?”    
    “唔,还不错。”    
    “找到中意的男生了吗?”    
    “呵呵,还没呢。”我抬头看他,“我最中意的就是你了,可惜那么快就被别人挑走了。”    
    纪征正想说什么,我急忙掩饰过去,“呵呵,玩笑啦,别当真,谁会看上你这个大麻烦啊。”    
    纪征笑了,目光灼灼地看着我:“真的吗?阿蓝。”    
    我回答不上来,我们只是长久地站在那里。我听见风吹过树叶的沙沙声,听见远处模糊的人流的喧嚣声,听见纪征平和的呼吸声。可我无论怎样也听不见那个深埋在心中的答案。它被沉寂得太久,久至没有了痕迹。    
    纪征说:“阿蓝,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我和菲菲在一起就不能像和你一样的直来直往呢?”    
    我咬着嘴唇,想了一会,仰起来脸来笑着回答他:“我们是死党嘛,你们是恋人,当然要委婉点。”    
    纪征只是很浅地笑了一下。    
    我们一前一后地往回走,照例是纪征打开铁门。铁门喀嚓一声作响的时候我突然记起不久前和纪征在这里的对话。纪征就那样的回头笑着看我说:“哦,你离得开我?”    
    可是纪征,没有你,我一样可以很熟练地用扳手把门打开,我一样可以自然地过自己平淡的生活。只是这么久以来,我一直觉得少了些什么,而究竟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四    
         
    17岁以后,我的生活仍旧继续着,没有太大的改变。纪征和肖菲菲的关系仍旧很好,我也仍旧没有遇见另外一个中意的男生。    
    这样也好,平淡地一天一天度过,只是偶尔有点寂寞,也不过是那么一会儿的事。    
    一直到高二结束,一直到高考结束。    
    意料之中的,纪征和肖菲菲一起考上了北方的大学,我特意地去了南方,我对纪征说,我怕冷,我是注定没办法和你在一起了。    
    纪征没有说话。    
    离开这座城市的那天,下了很大的雨。我的父母和纪征的父母执意要到车站来送行。我们一起站在月台上,一起微笑着,有种回到小时候的错觉。像那个时候一样的不分彼此,坦诚爱护。    
    可我的心里明白,不一会,我们就要分开了,即使不是诀别,但这一分开,就真的,再也无法回到从前了。我们将沿着不同的道路,走不同的路。    
    可笑我曾经还想要一辈子看着他。可笑我曾经是多么的喜欢着他。    
    就在彼此都要上车的时候,一直沉默着的纪征突然说:“阿蓝,给你说件事好吗?”    
    我点了点头。    
    纪征接着说:“曾经有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他问,如果有一天你和肖菲菲同时落水,我会先救谁?”    
    “我当时的答案几乎是脱口而出的,我说,是林蓝。”    
    “阿蓝,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会这么说,明明我最应该救的是肖菲菲啊!”    
    “阿蓝,为什么?”    
    我的泪滚滚而下,面对着纪征,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因为,你喜欢的人是我,而我,也同样地喜欢你。    
    只是你不明白,永远都不会明白。    
    可时间,就已经这么地过去了。    
                                                                                           (文/任玉瑶)    
    


第二部分相见不如怀念

    命运让我在10岁的一次意外中毁了容颜,我的模样变得有些恐怖。而我再也没有朋友。我的心里一直珍藏着童年的回忆,我只想再见他一面。然后永远退出,留给他完整的幸福。    
    小的时候,丁桐说,他将来会娶一个漂亮的女生做老婆。    
    我还没有等到他预言实现的那一天,就搬离了和丁桐一起居住的大院。我坐在载满家具的卡车的前座,看见丁桐从楼口里跑出来,艰难地爬上卡车的踏板,从窗口递给我一幅画,一句话没说,转身跑走。我打开丁桐的画,画上,是两个牵着手的小人,眼睛笑成了一条缝。一个是我,一个是丁桐。    
    那是10年前的事了。    
    10年后父母工作的变动,使我又回到了原来的城市。原先的大院早已改成了街心花园,我在公园中央的一棵树身上发现了和丁桐吵架后赌气刻在上面的“纪念”:丁桐是个大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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